地质勘探技术服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范[2007]ZF02

编号:

地质勘探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质勘探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地质勘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质勘探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地质勘探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的地质勘探工作。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本合同地质勘探范围内所需仪器,设备及相关耗材等勘探资料一律由乙方承担。

2、结算办法:乙方在每一钻孔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核对工作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深度)并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该部分工作量签证甲方不再予以确认。勘探工作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签证的工作量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和签证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经理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