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路基维修管理办法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主要修订内容新旧条款对比表

第2.2.11条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整修线路。
二、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整理道床。
三、更换和修理轨枕。
四、调整轨缝,锁定线路。
五、焊补、打磨钢轨,整治接头病害。
六、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螺栓涂油。
七、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调整。
八、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
九、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
十、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一、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
八、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九、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收集旧料。
28第一节 路 基29第3.7.1条实设最大超高,在单线上不得大于125 mm,在双线上不得大于150 mm。
30第3.7.4条 曲线超高顺坡。
3132第3.8.1条 线路大、中修时,应改善线路坡度。
如既有线路坡度超过限制坡度且改善困难时,可保持原状。
线路大、中修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设计长坡段。
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600m,特别困难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00m;其他线路坡段长度不应小于该区段到发线有效长度的一半,个别困难地段也不应小于200 m。
二、相邻坡段的连接,应按原线路标准设计为抛物线型或圆曲线型竖曲线。
1.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采用抛物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2‰,应设置竖曲线。
20 m范围内竖曲线的变坡率,凸形不应大于1‰,凹形不应大于0.5‰。
采用圆曲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3‰,应设置竖曲线。
竖曲线半径应为20000~10000 m,困难地段不应小于5000 m。
2.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坡度代数差大于等于1‰时,应设置圆曲线型竖曲线,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000 m,且长度不应小于25m。
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

青藏铁路公司文件青藏铁工〔2016〕228号关于印发《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工务段、西宁工务机械段,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普速铁路设备维修管理,建立工务检养修分开维修体制。
现制定下发《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QZG/GW112-2016),请遵照执行。
青藏铁路公司2016年9月2日QZG/GW112-2016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运〔2013〕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行工务维修体制改革,适应天窗修需要,规范线路设备维修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和设备质量常态达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以落实总公司280号、60号文件为抓手,深入推进工务检、养、修分开工作,贯彻严检慎修和准确修、精确修的维修理念,逐步实现维修机械化、修理专业化。
全面推行线路等级管理,准确界定设备维修周期和保质期,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评估体系,科学指导设备养修,实现设备状态修、周期修,确保设备质量均衡提升。
围绕天窗,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优化维修作业组织模式,积极开展集中修、单项修,大力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依托数字化工务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安全风险管理,促进现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
二、实施原则1.维修改革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
规范维修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分工及标准化作业流程,健全完善作业指导书,提高生产管理效率,提高作业组织和作业安全水平,提升作业标准和质量。
2.生产组织与适应天窗修相结合。
转变维修管理理念,优化生产力布局、改变维修组织模式,调整维修管理职能。
全力推行“检修分开”维修体制,突出“检查”在线路维修体制中的重要地位,以轨道检查仪为主要检查方式,以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全面真实掌握线路设备现状,提高修理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强化车间作业设计和组织,全面推行维修作业施工化、天窗化、集中化和专业化,大力提高天窗利用率和作业效率。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版第二章20147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版第二章2014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一般要求第30 条为了保证线路、桥隧、路基等设备质量,应设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
工务段管辖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
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正线管辖长度。
铁路局根据需要和条件,设供铁路专用的采石场和林场。
第31 条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机具检修、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设施,动力、机修、起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轨道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根据养护维修需要还应有大型养路机械、工务专用机械设备、移动检测设备,以及检修、焊轨基地等。
铁路线路精心收集精心编辑精致阅读如需请下载!第32 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安全线及避难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避难线是在长大下坡道上能使失控列车安全进入的线路。
第33 条Ⅰ、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及最大限制坡度规定见第 2 表和第 3 表。
第 2 表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 m) (P18)铁路等级ⅠⅡ路段设计行车速度200 160 120 120 80 一般 3 500 2 000 1 200 1 200 600困难 2 800 1 600 800 800 500精心收集精心编辑精致阅读如需请下载!) (P19)第3表铁路区间线路最大限制坡度(‰铁路等级Ⅰ Ⅱ一般困难一般困难电力6.015.0 6.020.0内燃6.012.0 6.015.0第34 条车站应设在线路平道、直线的宽阔处。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大于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且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一、修理原则(一)安全第一、在进行线路修理工作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列车行驶时的运行安全。
(二)科学规划。
修理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节点进行,对线路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科学合理地安排修理计划,确保修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高效率。
修理工作应该追求高效率,尽量减少修理时间,控制好修理成本,确保线路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减少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二、修理范围(一)铁轨修理:包括铁轨的磨损、裂缝、缺陷等问题的修复和更换。
(二)道岔修理:包括道岔的磨损、变形、缺陷等问题的修复和更换。
(三)路基修理:包括路基的下沉、塌方、坡度问题的修复。
(四)线路设备修理:包括信号设备、通信设备、轨道电路等设备的修复和更换。
三、修理程序(一)调查检查。
修理工作开始前,要对线路进行全面的调查检查,了解线路的实际情况,包括磨损程度、裂缝情况、设备工作状态等。
(二)提出修理方案。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制定详细的修理方案,包括修理范围、修理时间、修理方法等。
(三)组织修理工作。
根据修理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修理。
(四)验收和修补。
修理完成后,对修理工作进行验收,确保修理质量达到要求。
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进行修补。
四、修理工具和设备(一)包括常用的修理工具,如扳手、锤子、钳子等。
(二)包括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如钢轨更换机、道岔修理机等。
(三)包括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
五、修理记录修理工作完成后,需要对修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修理范围、修理时间、修理人员、修理方法等。
这些记录对于以后的维护和管理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是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和正常运行的重要指导文件,它规定了修理的原则、范围、程序、工具和设备以及记录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保障铁路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版 第二章 2014.7

道 岔(mm)
4 4 3
第44条 钢轨接头的预留轨缝应根据钢轨长度、当地历史最高及最低轨温、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经计算确定。
隧道断面面积应满足旅客舒适性要求,衬砌、洞门结构、洞口仰坡、轨下基础应安全稳定,并具备良好的防排水系统。
全长500 m以上的钢桥、全长3 000 m以上的隧道设置通信设备,必要时设置固定照明、安全警报装置;非全封闭运营时,应进行巡守,必要时进行监视。
第39条 桥梁、涵洞孔径及净空,应满足国家防洪设防标准,能保证设计的最大洪水正常通过,并保证流冰、泥石流、漂浮物和通航等必要高度。
绝缘接头的最小轨缝为6 mm,最大轨缝为构造轨缝。长度大于或等于25 m钢轨铺设在历史最高与最低轨温差大于100 ℃的地区时,预留轨缝应进行个别设计。
第45条 道岔应铺设在直线上,正线道岔不得与竖曲线重叠,其他道岔应尽量避免与竖曲线重叠。
正线道岔钢轨应与线路上的钢轨采用同一类型。其他道岔钢轨在不得已情况下采用与线路钢轨不同类型时,须保证道岔钢轨强度不低于线路钢轨强度,并在道岔前后各铺一节与道岔同轨型的钢轨。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避难线是在长大下坡道上能使失控列车安全进入的线路。
第33条 Ⅰ、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及最大限制坡度规定见第2表和第3表。
第2表 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m)(P18)
设计速度120 km/h以上铁路正线有砟轨道应采用Ⅲ型轨枕和与轨枕配套的弹条扣件、一级碎石道砟。
第42条 轨距是钢轨头部踏面下16 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轨距标准为1 435 mm,曲线轨距按第5表规定加宽。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加强路基修理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保持线路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路基设备修理分为路基大修和路基维修,其基本任务是:一、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等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1.0.3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做到综合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应重视检查和巡守工作,对路基病害应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修理和病害整治。
第1.0.5条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内,安排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加强管理,确保路基修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1.0.6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1.0.7条应建立健全路基检定制度及机构,对路基设备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承载力等指标进行检测,掌握路基设备技术状态。
第1.0.8条本规则中“工务段”是指工务设备管理单位。
第1.0.9条本规则适用于线路允许速度200km/h及以下的标准轨距既有铁路。
第1.0.10条路基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第2.0.1条铁路路基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的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的路基设备,应根据其运营条件与技术状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第2.0.2条区间路基面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见表2.0.2-1。
(完整word版)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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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铁路路基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了加强普速铁路路基修理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保持线路稳定,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第2条路基维修的基本任务是:
1. 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排水、防护、加固等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 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3. 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3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按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安排路基设备维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病害。
第4条应高度重视路基检查和巡视工作,对路基病害应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5条线桥车间应建立相应的检查、维修体系,加强管理,确保路基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6条路基维修工作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应积极采用
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7条建立健全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合理运用路基维修费用,确保路基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第8条本办法适用于段管内线路允许速度160km/h及以下的铁路路基维修管理。
本办法未涉及的应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
第9条路基设备应满足轨道稳定性、高平顺性的要求,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舒适与畅通。
第10条路基设备主要包括路基本体、基础桩板结构、路基防排水和路基支挡及防护结构等。
第11条线路设计速度为160km/h及以下的区间铁路路堤地段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8m,路堑地段不应小于0.6m。
第12条路基基床由基床表层和基床底层组成。
基床厚度为2.5m,其中表层厚度为0.6m,底层厚度1.9m。
第13条基床表层应填筑A组填料或满足设计标准。
基床底层应采用A、B组填料或改良土,A、B组填料粒径级配应满足压实性能要求。
第14条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地层变化较大处
和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的方法,以减少不均匀沉降。
路桥和路涵过渡段加固长度可按下式确定,但路桥过渡段长度不得小于20m、路涵过渡段长度不得小于15m(有设计文件时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L=2h+A
式中L—过渡段长度,m;
h—桥台或涵洞高度,m;
A—常数,桥取5m,涵洞取2m。
第15条路基防排水工程应全面系统规划,防排水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线间距较大的路基应设置线间排水沟。
周边地形、地质条件、地下水状况及气候等发生变化,现有排水系统不能满足路基排水要求时,应对路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排水设备应保持不堵不淤、不渗不漏、不冲刷,流水通畅。
第16条路基支挡加固应满足相应的铁路路基安全稳定要求,路基边坡宜采用绿色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并兼顾美观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土地等要求。
第17条路基坡面防护及支挡结构应符合现行铁路路基及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18条在路基范围内设置各种光、电缆沟槽和各种杆架、管线时,应做好径路设计、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路基稳定性检算,并报经集团公司批准。
沿路堤坡脚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水平距离2m以外(困难条件下为1m)。
沿路堑顶部埋设时,应
在堑顶边天沟水平距离2m以外,无天沟时,应在堑顶水平距离5m以外。
横穿线路时,要采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小于0.4m。
第19条在路基上设置的电杆、接触网支柱等设备,其内侧距离线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1m。
设置后如占用排水沟或路肩,应对排水沟改造和加宽路肩,不得影响既有设备的使用。
第20条禁止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挖沟、引水、储水、抽取地下水、耕种、取土、修路、开矿和开挖砂石等人为活动。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一节维修工作
第21条综合维修范围:
1. 整修各种排水设备。
2. 修补边坡植被。
3. 整修各种防护、加固设备。
4. 修理路基范围内的河岸防护、河流调节等建筑物。
5. 整修路基安全设备(栏杆、检查梯、检查台阶等)。
6. 清除或固定危石。
7. 修补坡面岩石裂缝。
8. 修补防护栅栏。
第22条小型病害整治范围:
1. 堑坡、山坡上的危岩处理。
2. 岩(土)体裂缝处理。
3. 边坡溜坍、风化剥落病害整治。
4. 基床下沉外挤、基床翻浆冒泥、路基冻害整治。
5. 河岸冲刷病害整治。
6. 排水不良病害整治等。
第23条经常保养范围:
1. 少量修补边坡缺损植被。
2. 清理零星坍体及设备上的土石堆积。
3. 清除坡面的活石、松动孤石,清除危树(林务管理的树及影响通信线的危树及非路产树除外),清除防护加固设备坡面的杂草,疏通各种路基建筑物的泄水孔,夯填砌体与土体间离缝,勾补脱落损坏的灰缝。
4. 夯填(填塞)影响坡面稳定的土质坡面裂缝(岩石
裂缝)。
5. 整平土质路肩,清除路肩杂物、积水。
修补浆砌片
石、混凝土路肩裂缝。
6. 清除排水设备内的淤积物及杂草;勾补脱落损坏的灰缝,修补沟内及沟帮外缘的漏水部位,保持排水设备畅通。
7. 清除砌体坡面及泄水孔的杂草、杂物;修补挡墙、砌体等圬工裂缝;夯填土质坡面冲坑、裂缝。
8. 经常保持路基防护栏杆、检查梯(井)等检查设备的完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