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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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1、项目经理部预检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预检,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单位工程竣工预检(施工单位)公司XXXX部牵头组织XXXX部、XXXX部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合格后由总部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4、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6、工程竣工备案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文件)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具体实施。

四、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实施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接受竣工验收。

2.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保证环境数据真实可靠。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等。

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前向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技术资料审核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并向建设单位发出相应的通知。

5.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竣工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六、监督检查1. 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核实等。

2.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 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独立评估。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申请并给予警告。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WHB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年*月**日公布****年*月***日实行项目验收管理规定1目旳为加强总承包项目旳竣工验收管理,顺利实现工程向业主旳移交,保证总承包协议收尾工作旳顺利完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总承包项目验收工作旳管理。

3 定义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单独签订施工协议旳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种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规定旳专业工程,可征得业主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献和施工图纸规定,满足生产需要或具有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规定。

3.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规定所有建设完毕,符合规定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原则,由总承包项目部协调,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旳单项工程,不再反复进行竣工验收。

3 工作职责3.1 各分包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已按设计图纸规定旳工程内容完毕,能满足生产规定或具有使用条件后,向监理提交“工程竣工汇报”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监理签认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建设单位发出“交付竣工验收告知书”。

3.2 项目部按规范规定和协议条款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完毕竣工资料和考核资料,由项目部提供应业主审查。

3.2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业主对项目验收旳组织工作,开车部、施工部、质量部协助和配合,协议管理工程师参与项目旳验收工作。

4 项目验收条件4.1 设计文献和协议约定旳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原则、设计文献规定及协议规定。

4.2 有完整并经核定旳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工程资料符合如下规定:(1)同步性:应在竣工验收前汇总、整顿完毕;(2)规范性:应符合现行规范、原则规定及设计、协议规定;(3)完整性:各类施工资料应完整,并互相交圈;(4)真实性: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5)科学性:资料旳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6)竣工图:应按规定规定绘制、整顿。

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事业单位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完成后对所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评价的一系列程序和方法。

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管理事业单位项目验收是十分重要的。

根据相关规定和经验总结,制定本事业单位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以规范和优化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1.验收标准与要求验收标准是指衡量项目是否合格的依据,要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制定。

评审验收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各项指标的评定方法和评分标准。

验收要求是指在验收过程中,项目完成方对各项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准备,确保项目的各项要求能够得到满足。

验收要求主要包括时间节点、材料准备、验收人员安排等要素,以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验收程序验收程序是指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

一般包括资格审查、现场检查、协商洽谈和评估等环节。

理顺验收程序有利于提高验收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公正。

3.验收人员的组成与职责验收人员的组成应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合理调配,在组成上应具备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验收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参与验收标准的制定、参与资格审查、参与现场检查和评估、编写验收报告等。

4.验收报告的编写和评审验收报告是项目验收的主要成果之一,对项目质量和效益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验收报告的编写应明确、准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的情况和验收结论。

编写验收报告时应注意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全面。

同时,验收报告还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评审,以确保其内容真实可信。

三、项目验收的责任与义务1.项目完成方的责任项目完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项目的验收义务。

项目完成方应配合验收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改进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2.验收人员的权益与义务验收人员应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工作,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验收人员有权要求项目完成方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其进行核实。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过程。

2. 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达到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污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第四条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所有者或经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资料。

第五条验收组织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验收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评估;2. 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3. 对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的检查和评估;4. 对污染物排放的抽查和监测。

第七条验收结果验收组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判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第八条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安装,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条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进行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十一条污染物排放抽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后,主管部门有权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抽查和监测,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监督主管部门有义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求。

公司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规定

公司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规定

公司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规定一、项目管理公司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特制定以下项目管理规定。

1. 项目立项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市场、经济等多个方面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计划、资源需求等关键信息,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2. 项目组建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组建项目团队,确保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

项目团队成员应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目标,并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3. 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时间安排、资源调配等内容。

项目计划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和优化,确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

4.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经理应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有序进行,并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项目成员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自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5. 项目控制项目经理应设立项目控制点,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评估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项目控制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

6. 项目变更管理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项目经理需及时评估变更的影响,并与相关部门和项目团队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需重新编制计划,并及时进行项目调整和控制。

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确保项目交付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重要环节。

公司制定以下项目验收规定,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完成度。

1. 验收标准项目团队应与项目发起方共同确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指标,明确项目的交付要求和期望结果。

验收标准应具体、可衡量,并与项目目标和合同内容相一致。

2. 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准备阶段、实地验收、文件审查等环节。

准备阶段需确保验收所需的资源、信息和条件具备。

实地验收应由项目发起方、项目团队和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并在验收记录中详细记录验收情况。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规定Is the eternal love the truth. December 22, 2021
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使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区建设全部竣工后,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条对照总规划设计,检查是否还有遗漏项目;
第四条查阅所有报建资料和有关部门批示的文件是否齐全、一致;
第五条审查所有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将设计、施工所有资料整编成册,并绘出小区总系统图、总效果图;
第七条对小区做全面复验,是否对已竣工的工程有损坏情况,及时修补;
第八条由集团上报政府综合验收有关部门,并将以上资料全部送审,确定验收时间;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标准的制定、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查和批准等。

第三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确认,确保项目竣工后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程序。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法进行,注重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验收标准的制定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第八条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应当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后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九条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噪声检测、土壤污染检测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前编制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报告内容确定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第三章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建设单位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环境保护报告、环境检测报告等;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材料审查;组织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制定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发放环境保护验收证书。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检查建设项目,确认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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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H B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年*月**日发布 ****年*月***日实施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顺利实现工程向业主的移交,确保总承包合同收尾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验收工作的管理。

3 定义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业主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由总承包项目部协调,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3 工作职责
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后,向监理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监理签认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建设单位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

项目部按规范要求和合同条款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竣工资料和考核资料,由项目部提供给业主审查。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业主对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开车部、施工部、质量部协助和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参加项目的验收工作。

4 项目验收条件
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工程资料符合如下要求:(1)同步性:应在竣工验收前汇总、整理完毕;
(2)规范性: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合同要求;
(3)完整性:各类施工资料应完整,并相互交圈;
(4)真实性: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5)科学性:资料的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
(6)竣工图:应按规定要求绘制、整理。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合同约定的备品备件、工程资料、竣工图纸及其他专用工具和材料已经移交。

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达到或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调试工作全部完成,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试车时间和产量等)。

5、项目竣工验收准备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分包单位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项目部汇总。

分包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和总承包项目部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监理和业主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6、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以及由业主出具和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单。

设备技术说明书。

设计变更通知书。

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其中包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建设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7、项目验收工作流程
施工分包单位自检:分包单位按照规范及总承包方管理制度要求,对所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自检、整改。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项目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总承包项目部预检:在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进行预检,做出预检记录,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业主、监理、总包、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由其他质检部门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质检、业主、监理、总包、施工)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

监理、总承包方、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建设单位):
总承包项目部提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总包、施工等单位进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整体验收记录。

由其他质检部门进行的项目整体验收,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组织各方进行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验收证书。

工程竣工备案(建设单位)
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需要工程备案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总承包项目部负责配合提供相关工程资料。

8 中间交接和工程交接
中间交接: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工后,为方便业主参与和管理,或者为方便单
独签订施工合同的专业队伍撤场和现场管理,可进行中间交接。

工程交接:在项目工程完工后,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为方便业主进驻管理,维
护工程在竣工前使用期的各方利益,可进行工程交接。

单项(单位)工程竣工中间交接:
8.3.1 施工分包商应提交质量控制文件、未完工程表及联合检验通知等文件。

8.3.2 项目部接到申请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报业主审核,提出联合检查时间,进行检查。

8.3.3 对联合检查提出的问题,施工分包商进行确认并进行处理。

8.3.4 施工分包商提交申请中间交接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处理问题清单、质量控制文件、未完工程表等资料。

8.3.5 业主、项目部对施工分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如确认接收,签发中间交接证书,进行交付。

如问题处理未满足合同要求,则不予接收。

施工分包商整改合格后,重新提交申请中间交接竣工验收报告,报项目部/业主审查确认。

8.3.6 单位(单项)工程中间交接后,工程的使用、保管、管理和维护由业主负责。

项目工程交接:
8.4.1施工分包商准备工程完工证明、工程文件交接完毕证明、物资移交完毕证明、工程量审查完毕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8.4.3 项目部对施工分包商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8.4.4 业主进行审查确认并组织各方进行工程交接验收。

8.4.5 交接验收提出的尾项整改完成验收通过后,总承包项目部向业主提交颁发工程验收证书的申请,交接整个项目工程。

8.4.6 业主确认,全面接收整个项目,业主与项目部签署工程交接证明书。

9 记录
a) WHB/R24-18- 中间交接证书(格式见附录A);
b) WHB/R24-19- 工程交接证书(格式见附录B)。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院工程项目管理部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附录A
中间交接证书
附录B
工程交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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