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清欠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清欠办的考核管理,提高清欠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清欠办是一个独立的部门,直属于行政管理层。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1.清欠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清欠工作,并向行政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
2.清欠办有权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向行政管理层报告。
3.清欠办有权制定并修订清欠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四章考核指标清欠办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已列入清欠计划的债务,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清欠进度。
清欠进度越快,得分越高。
2.清欠工作的质量: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清欠方式和方法,清欠方式和方法越合理,得分越高。
3.清欠工作的成果: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清欠的实际效果,包括清偿了多少债务,减轻了多少负债。
清欠的效果越好,得分越高。
4.清欠工作的工作态度: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态度,包括是否积极主动地清欠,是否认真负责地落实清欠工作等。
工作态度越好,得分越高。
第五章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清欠办每季度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清欠工作的质量、清欠工作的成果和清欠工作的工作态度。
考核结果会以评分的形式进行通报。
2.不定期考核:清欠办可以根据需要对某个部门或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不定期考核的内容和方法与定期考核相同。
第六章奖惩措施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等。
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不佳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可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贷款额度、暂停相关资金拨款等。
第七章责任追究对于在考核中表现差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包括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将处分结果报告给行政管理层。
第八章监督和检查行政管理层有权对清欠办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还款计划清欠工作奖励办法

还款计划清欠工作奖励办法目标和目的本奖励办法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还款计划清欠工作,提高还款率,减少坏账风险,并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奖励。
适用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还款计划清欠工作的员工。
奖励条件员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奖励:1. 完成指定的还款计划清欠任务;2. 达到规定的还款率目标;3. 没有触犯任何公司规定或涉及违规行为。
奖励金额奖励金额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贡献和还款结果综合评估确定,并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奖励的分配:1. 根据还款率的达成程度,将员工分为三个等级:- 优秀奖励:还款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的员工将获得最高奖励金额;- 良好奖励:还款率达到目标值的员工将获得较高的奖励金额;- 一般奖励:还款率略低于目标值的员工将获得适度的奖励金额。
2. 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将得出一个综合评分;3. 根据综合评分和还款率等级,计算出最终奖励金额。
奖励发放奖励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规则进行发放,通常在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发放。
发放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励积分或其他形式,具体由公司决定。
奖励申请和评定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提交奖励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成绩和还款数据作为评定依据。
主管将根据申请材料和评定标准对奖励进行评定,并由负责奖励发放的部门进行最终确认和发放。
其他事项1. 此奖励办法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并定期向员工进行培训和说明;2.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还款计划清欠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3. 奖励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还款计划清欠工作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规定,具体细则和执行细节将由公司在需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
清欠帐款奖罚制度

清欠帐款奖罚制度清欠账款奖罚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账款回收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财务部门及与账款回收相关的业务部门。
三、奖励机制1.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回收全部或大部分逾期账款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 现金奖励:根据回收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 职位晋升:表现突出的员工将优先考虑职位晋升机会。
- 荣誉表彰: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予以公开表扬。
2. 对于提出有效清欠策略并被采纳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实施成功后根据成效给予额外奖励。
四、惩罚机制1. 对于未按时完成账款回收任务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警告:首次未完成账款回收任务的员工将收到书面警告。
- 绩效扣分:连续两次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将在绩效考核中扣分。
- 降职或调岗:多次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将考虑降职或调岗。
2. 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账款无法回收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记过处分等。
五、账款回收流程1. 财务部门需定期对账款进行审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
2. 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逾期账款进行跟踪和催收。
3. 对于长期无法回收的账款,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六、监督与执行1. 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账款回收情况。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奖罚措施的记录和实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账款回收,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清欠账款奖罚制度

清欠账款奖罚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清欠账款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
三、清欠账款定义清欠账款指公司对外的应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服务费、租赁收入等。
四、奖励机制1.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回收全部或大部分欠款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 现金奖励:根据回收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 荣誉证书: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
- 晋升机会:在职位晋升时,优先考虑有良好清欠记录的员工。
2. 对于提出有效清欠策略并被公司采纳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策略实施效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惩罚机制1.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警告:首次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将收到书面警告。
- 绩效扣分:未完成任务将影响员工的绩效评分。
- 经济处罚:根据未回收欠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罚款。
2. 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欠款无法回收的情况,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六、清欠账款管理1. 财务部门需定期对账,确保账目清晰,及时更新欠款信息。
2. 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共同推进清欠工作。
七、监督与执行1. 公司设立专项小组,负责监督清欠账款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
2. 任何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可向专项小组或上级管理层举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九、修订与更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清欠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清欠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工作职责为及时清收逾期账款,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公司拟组建清欠工作组,专职负责清收部分逾期欠款。
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安排,采用非讼手段针对无抵押或部分抵押或无可执行财产的债权(即信用或有敞口部分担保)进行清收。
对有抵押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债权,按诉讼程序不能及时回收或不能全部回收的债权进行清收。
组成人员:组长一名,全面负责清欠小组工作,协调法务、业务部门及其他需配合部门工作;组员3-5人,原则上具体业务经办人(AB 角)作为清欠项目的责任人,有义务协助清欠小组工作,故不作为清欠小组的专职组员。
清欠费用:清欠组作为公司临时部门,组员从其他部门抽调,工资正常发放,清欠期间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据实报销。
绩效考核考核基数:公司对某一具体项目的债权定清欠基数,该基数完成即视为达成考核目标,超出基数部分作为超额达成考核目标。
考核标准:采用弹性考核,根据具体债权清收的难易程度一事一议。
完成清欠基数,按10%--20%的比例提绩效奖励,超额部分按40%-50%提绩效奖励。
绩效分配:专职负责清欠组员提取总绩效的20%,清欠小组成员共同分配30%,其他员工分配50%。
举例说明:**公司的债权95.2万元(2012.1.27止),债务人跑路,现要求反担保人***代偿40万元后后免除担保责任,则公司下达给清欠小组的任务基数为55.2万元;清欠达标,若按10%比例提成可提绩效奖励为5.52万元,则个人分配5.52*20%=1.104万元,清欠小组分配5.52*30%=1.656万元,其他部门员工分配5.52*50%=2.76万元。
若2012.1.27之后利息清收回款22万元,按超额部分50%提取绩效奖励为22*50%=11万元,该绩效再按上述比例分配给个人、小组及其他员工。
债务清欠工作奖励办法

债务清欠工作奖励办法
1. 背景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债务清欠工作,提高债务清欠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奖励办法。
2. 目的
激励员工参与债务清欠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以确保债务清欠目标的顺利实现。
3. 奖励范围和条件
- 本奖励适用于所有参与债务清欠工作的员工。
- 员工必须以合法、诚信的方式进行债务清欠工作。
- 员工需要完成指定的债务清欠任务,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
- 员工需要达到一定的工作质量要求,如准确无误的记录债务清欠信息。
4. 奖励内容
- 根据个人债务清欠业绩综合评价结果,对优秀员工给予奖金和表彰。
- 对出色表现的团队给予集体奖励,如集体旅游或集体活动经费。
- 奖励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5. 奖励评定
- 奖励评定由债务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
- 根据员工的债务清欠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债务清欠效果进行评估。
- 奖励评定结果应公平、公正、科学、透明。
6. 奖励发放
- 奖励发放时间为每年年底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时间节点。
- 奖励发放方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品或其他形式,由公司决定。
7. 奖励管理
- 奖励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 奖励管理应遵守公司奖惩制度和相关规定。
以上为《债务清欠工作奖励办法》的内容,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调整,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公司欠费清理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欠款清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加速资金周转,避免经营风险,降低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清欠范围总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公司的所有债权,包括:1、对外供应自来水形成的水费应收款项;2、对外销售产成品、材料形成的应收款项;3、总公司或子公司应收的各项赔款、罚款及对外出租房屋、设备等的租金(以下简称其他应收款);4、对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包括未决算工程、已决算工程、自揽工程等工程款及校表费、检测费、设计费等)。
二、清欠目标(一)考核年度内的应收款项达到100%。
(二)催收或经诉讼,有部分或全部欠款未收回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或经总公司书面认可。
三、考核奖惩方式对收回非当前年度的欠款,总公司以发放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对当年度产生的欠款,以扣罚奖金的方式予以必要的惩戒。
四、奖惩标准(一)处罚标准1、水费回收款以考核年度的11月30日为清算日。
按照各供水公司未收回水费金额的3%扣罚年终奖金。
2、工程款、设计费、检测费、水表销售款等以考核年度的12月31日为清算日。
按照欠款金额(依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进度确定)的3%扣罚年终奖金。
3、其他应收款以考核年度的11月30日为清算日。
按照各经办部门未收回的款项金额扣罚年终奖金。
4、对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形成的欠款,至考核年度内未收回的,按欠款金额的3%扣罚年终奖金。
(二)奖励标准1、对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欠款,按照以下标准提成奖励:至2009年12月31日拖欠账龄1-2年的,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5%;至2009年12月31日拖欠账龄2-3年,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7%;至2009年12月31日拖欠账龄3年以上,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10%;2、对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形成的欠款,按照以下标准提成奖励:考核年度内收回非考核年度的欠款,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金额的2%。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清欠办考核管理,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清欠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清欠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
第三条清欠办绩效考核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出色表现的员工,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激励和约束。
第四条清欠办绩效考核管理应当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利,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清欠办绩效考核管理应当尊重员工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清欠办绩效考核管理应当服从并服务于清欠办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保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与清欠办的要求相适应。
第七条清欠办绩效考核管理应当以工作业绩为核心,以客观指标和标准为依据,以奖惩制度为保障,建立完善的清欠办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
第八条清欠办绩效考核管理应当加强与清欠办其他管理和考核制度的衔接,形成综合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原则第九条绩效考核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特点和业绩表现,以客观、科学、量化的方法进行评价。
第十条绩效考核应当注重工作业绩,同时兼顾员工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应当注重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相结合,既给予出色表现的员工适当奖励,又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约束和督促,以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应当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倡导科学管理、创新思维,推动清欠办各项工作的年度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应当注重量化指标和标准,使绩效考核过程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可比较性,有利于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应当注重挖掘和发挥员工的工作潜力,鼓励员工自主学习和提升能力,为清欠办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人才支持。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应当注重员工的自主参与,充分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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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清欠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目的
规范清欠工作绩效考核行为,充分调动管理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拖欠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有关费用的收取。
二、适用范围
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催缴人员。
(公司其它相关人员也可领任务单成为催缴员)
三、奖励办法
1、管理处负责人领受全年计划清欠总任务金额,总任务金额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清欠小组拟定,报总经理审核后确定。
2、管理处负责人对超额部分提取规定比例的奖励金。
3、对领单的催缴人员实行按单奖励办法,具体在任务单上明示
奖励金额。
四、处罚办法
1、管理处负责人未按规定完成全年清欠工作任务,工作布置失当,清欠工作落实不力,按下列比例扣罚相关全年绩效奖。
2、因清欠工作造成群体事件,包括上访到公司、政府等有关部门等现象,引起媒体反面报道等,公司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处罚,具体由清欠工作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和相关责任拟定处罚意见报总经理审定后实施。
五、绩效考核流程
1、公司财务部会同管理处完成清欠工作任务单及绩效考核单中奖
励金额的初始计算确定。
2、完成任务单后,财务部负责帐款入帐情况的确认,综合部完成奖励金在当月催缴人工资中的发放。
六、其它情况说明
1、在清欠试行阶段,清欠工作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对上述规定进行调整,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2、相关奖励个人费用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3、公司通过法律诉讼等办法催缴的费用计入到管理处全年清欠工作任务额,但不再按任务单对催缴人员进行奖励。
4、管理处负责人亦可领单的成为催缴员提取奖励,具体任务单分派方案报清欠工作小组审核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