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实训》第2章 进出口交易磋商与合同的商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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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磋商方式及其选用
(二)磋商方式的选用
口头磋商方式用于大宗的、交易条件复杂的商品的 交易,以及新产品、对新客户的初次成交当中。 书面磋商方式则用于交易条件清楚明确或有普通习 惯做法的商品、技术交易中。 在实际业务中,每一笔交易不可能只用单一的磋商方 式,大多数情况下是几种方式结合使用,各取所长, 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注意,口头磋商达成的交易或任何口头的承诺,必须 以书面形式(如谈判备忘录、电话商谈记录等)确定 下来,并经双方会谈确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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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1、发盘的含义
发盘(offer)又称为报盘、报价,发盘既是商业行 为,也是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称为要约。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 为《公约》)的解释,发盘是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 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并且表明在确 定的数量和价格及其他条件在得到对方接受时承 受其约束。 发盘通常由卖方主动发出,习惯上称为“卖方发 盘”。当发盘由买方主动发出时,习惯上称为 “买方发盘”或递盘。
在对外洽商时,究竟是用发盘还是用询盘,一定要 根据洽商交易的实际情况、市场变化情况和被发盘 人的特点来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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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盘
1、还盘的含义 还盘(Counter offer)是指受盘人收到发盘后对发 盘的内容提出不同意见的一种意思表示,即通常 所说“讨价还价”中的“还价”,在法律上称为 反要约。 还盘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还盘人(原受 盘人)对原发盘的交易条件作出了修改、增添或限 制,实际上构成了新的发盘。原发盘失效,还盘 人成了新发盘的发盘人,新的受盘人(原发盘人) 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或反还盘,即对还盘的内 容进行修改后,再次还盘。
若你公司对外发盘,国外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 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检验和仲裁地 点改在进口国。。 请问:这种接受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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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
2、接受的条件及其生效与撤回
(1)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3)接受必须采用声明或行为的方式来表示
接受应由受盘人采用声明或做出实际行动的方式表 示,并且这种表示传达给发盘人才能生效;默认或 没有做出实际行动本身不构成接受。 声明是指用口头或书面文字表达接受的意思。 做出实际行动是指根据该项发盘的意思或依照当事 人之间已经确立的习惯做法或惯例所做出的行动。
任何第三者非经受盘人本人同意、授权所作出的接 受都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发盘是向特定的受盘人发 出的,发盘人的目的即在于告诉特定的交易的另一 方,他愿意按所列条件与对方成交,非经授权的其 他人是没有资格参与这一交易的磋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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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
2、接受的条件及其生效与撤回
(1)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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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2、构成发盘的条件
(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其中至少应包括 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标明商品的名称;二是明示或 默示成交商品数量或确定数量方法;三是明示或默 示商品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 (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在受盘人接受后即 受约束的意思。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在送达受盘人之后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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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
表示接受,一般用“接受”、“同意”和“确认” 等术语。
仍以上述洗衣粉交易为例,伦敦客户9月16日来电:
你14日来电我接受。
9月18日来电:
你17日来电确认请告合同号码。
按法律和惯例,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 即告达成,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其 所承担的合同义务。
第二章 进出口交易Fra Baidu bibliotek商与合同的商订
教学目标与要求
本章主要阐述了交易双方就交易条件进行磋商,以 求达成一致协议的具体过程。同时还对合同的形式、 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以及电子商务合同的 法律效力等做了介绍。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学生应了解进出口磋商的程序, 熟悉有关公约、惯例对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的 规定,掌握合同的基本形式和内容,并能正确制定 合同。
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生 效。 撤销是指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 发盘的效力。其条件是发盘人的撤销通知必须在受 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
《公约》对发盘的规定:
“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 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 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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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盘
还盘的内容不仅限于商品价格,还可就交易的其 他条件提出修改意见。 还盘包含的内容: 感谢卖方的报盘; 对不能接受表示遗憾; 说明不接受的原因; 要求变更或增减的部分; 如婉拒,可表示还有其他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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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盘举例
伦敦客户9月12日来电:
你10日电价格太高还盘30英镑限14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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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盘
2、询盘应注意的问题
询盘不一定要有“询盘”字样,凡含有探询交易条件或价 格方面的意思表示的均可作询盘处理。 询盘人在询价时除询问商品价格外,也应注意询问其他交 易条件。 在选定了询盘的国别或地区后,要选择其中几家交易对象 向他们发出询盘,而不是同时向所有的潜在交易对象发出 询盘,以免暴露我方销售或购买意图。 因买卖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所以询盘不必使用过分客气的 语句。同时,询盘应寄送公司,而不应寄给个人。 询盘必须简洁、清楚,用词要得体。
(1)买方发出询盘 (2)卖方发出询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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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盘
(1)买方发出询盘 例如,英国伦敦客户向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9月8日来电询盘:
拟订购白猫牌洗衣粉10000箱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 期。
(2)卖方发出询盘 例如,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发出 询盘:
可供白猫牌洗衣粉三月装如有兴趣请电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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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
2、接受的条件及其生效与撤回
(1)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 3)接受必须采用声明或行为的方式来表示。 4)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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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
2、接受的条件及其生效与撤回
(1)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所谓无条件是指受盘人对一项发盘无保留的同意, 即接受的内容必须同对方的发盘的各项条件严格一 致。否则,在法律上不能构成一项有效接受。 但是,并非所有的更改都是还盘。根据《公约》的 解释,只有对发(递、还)盘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才构成还盘,否则可作为“有条件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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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
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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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根据《公约》,发盘可撤销的情况: 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 之前传达到受盘人。 发盘不能撤销的两种情况: 发盘人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 是不可撤销的。 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 已本着对该盘的信赖做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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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一项不可撤销的发盘有下述情况之一下将失效: (1)发盘人在受盘人接受之前撤销该发盘。 (2)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3)受盘人作出还盘。 (4)其他造成发盘失效的情况。如政府发布 禁令、限制措施造成发盘失效;在发盘被接受 前,发盘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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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盘
2、还盘的后果
一是原发盘失效; 二是还盘人成了新发盘的发盘人,新的受盘人 (原发盘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或返还盘, 即对还盘的内容进行修改后,再次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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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
1、接受的含义 接受(Acceptance)是指交易的一方(买方或卖方) 完全同意对方发盘或递盘、还盘的全部交易条件, 并愿意按这些交易条件与对方签订合同的一种口 头或书面的表示。法律上将接受称作“承诺”。 接受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 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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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交易磋商的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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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磋商方式及其选用
(一)磋商方式
口头:主要通过面对面谈判以及长途(国际)电话 进行。 书面:指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因特网等通 讯方式来洽谈交易。
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书面磋商也越来越简 便易行,而且费用与口头磋商相比有时还更低廉 一些。因此,书面磋商已成为日常业务中的通常 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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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案例一
我A公司在向美国B公司6月1日的电传发盘中称: “确认出售1000公吨大豆„„(其他交易条件略) 请电汇10万美元。限6月7日复到。”B公司6月2日 复电:“接受,我已汇交你开户行10万美元,该款 在你交货前代你方保管。”对此A公司未做任何答复。 B公司了解该商品价格有上涨趋势后于6月5日来电 传表示:“接受你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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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4、发盘应注意的问题 (1)要正确掌握和理解发盘的有效期
一是根据货物的情况、市场情况和双方的距离以及 运输方式等,慎重而合理地作出规定; 二是要考虑国外法律的不同规定和所在国与我国所 处的地理位置和时差,明确有效期限的起止日期和 到期地点。
(2)发盘要慎重,不能盲目对外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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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磋商程序
交易磋商的程序依次有四个环节:询盘、发盘、 还盘、接受。其中,发盘与接受是构成进出口有 效合同的基本环节。
进口商
①询盘 ②发盘 ③还盘 ④接受
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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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盘
1、询盘的含义
询盘(Inquiry),也称询价,指交易一方询问对方 有无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意图以及要求什么样 的条件,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 包装、运输、支付条件等。 询盘是交易磋商的第一步,在法律上对询盘人和 被询盘人均无约束力。 询盘按发出人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两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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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案例二
我某公司向美商出口一批货物,我方于周一上午九 时以电传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每单位500美元 CIF旧金山,但我方工作人员由于疏忽而误报每单位 500元(人民币)CIF旧金山。 请分析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1)在当天下午发现问题; (2)在第二天上午九时发现,客户尚未接受; (3)在第二天上午九时发现,但客户已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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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1、发盘的含义
发盘一般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书面发盘 包括使用书信、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口头发盘一般是指电话报价。 发盘的内容必须明确无误,语气则需诚恳、委婉, 且有说服力,以赢得顾客的信任和好感,力求最 终取得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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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一般而言,卖方的发盘函由以下基本内容构成: 对客户的询盘表示感谢,可顺便再介绍一下产品的优点、 特色。 明确答复对方在来信中所询问的事项,准确阐明各项交 易条件(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包装、付款方式、 装运、保险等),以供对方考虑。 声明此项发盘的有效期及其他约束条件和事项。 鼓励对方尽早订货,并保证及时供货。 例如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根据伦敦客户9月8日的询盘,9 月10日作出下列发盘: 你8日电发盘限15日复到我方白猫牌洗衣粉货号101纸箱装 每箱24袋每箱32英镑CIF伦敦12月装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上述四个条件是《公约》对发盘的基本要求,也 可称其为发盘的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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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小思考?
加拿大××公司接到来电:货号805方巾10000打, 每打CIF温哥华10美元,每10打一纸箱,9/10月 装船,限6月10日复到有效。 请问:这是不是一项有效的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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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
3、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我方对上述还盘的再还盘,9月14日去电:
你12日最低价31英镑限18日复到。
伦敦客户9月13日来电:
你10日电如十月装可接受20日复到。
我方对上述9月13日的还盘再还盘,9月17日去电:
你13日电最早十一月装限22日复到。
在英方9月12日来电,我方9月14日去电中,双方就价格 问题进行磋商;在英方9月13日来电,我方9月17日去电 中,双方就装运期进行磋商。双方对于已经同意的其他条 件,在还盘或再还盘中一般都不再重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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