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4)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5)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包括行政法律关系运动的条件和原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界说法律是用以调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经法律调整必然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据此形成不同的部门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规范的社会形式,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进行行政法研究的客观基础。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①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便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确认,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并非全部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才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关系相结合的表现形式。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包括权利义务的主体与客体和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要素。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行政关系并不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体现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属于物质社会关系。
试述行政法的效力

试述行政法的效力篇一:2014电大行政法论述题1.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得随意放弃、转让义务,而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这是行政法律关系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总是交叉重叠的,权利与义务很难分开,其职权往往是其职责,即其权力往往又是其义务。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行政主体的先行裁决是行政法律关系区别于民事、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
2.试述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有以下五个特点:(一)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内容纷繁复杂,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并且具有变化快的特点。
因而,要如同刑法、民法那样制定出一个系统完整的法典式文件是十分困难的。
(二)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行政法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其效力等级有明显区别,不像刑法、民法等,法律形式单一,法律文件数量有限。
(三)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四)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行政管理的特点之一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就要求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管理的这种变动性相适应,及时对客观形势作出反应。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规范的框架下产生的。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并受法律的制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这些权利和义务也都是在法律的规范下确定的。
2.垂直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机关或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相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行政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指导和约束。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具有垂直性。
3.强制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强制性关系。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能够采取强制措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干预。
例如,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必须遵守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约束,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4.平等性:行政法律关系要尊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平等地位。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能歧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搞特权、搞压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并且可以依法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相应的义务。
5.实践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实践性关系。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要通过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管理、指导和约束。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也要通过实践行动来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总体来说,行政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国家机关或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具有法律性、垂直性、强制性、平等性和实践性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和稳定发展,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行政法

●名词解释:⏹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立法权:所谓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政主体有制定和发布征法规、行政规章的权力。
⏹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相遇时,行政权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事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10、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如罚款)处罚。
⏹1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12、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在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3、“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章参酌、鉴定之后,决定是否依照。
●简答:⏹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所有立法的依据。
(2份)1187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题库(2021 2020学期版)

1187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题库(分学期版)2021年1月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共20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每小题1分,共10分)1.行政指导的行为主体是(B)。
A.立法机关B. 行政主体C.行政相对方D. 司法机关2.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
A.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B.行政相对方总是公民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D. 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3.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没有规定组织听证义务的是(C)。
A. 责令停产停业B. 吊销营业许可证C.没收财物D. 数额较大的罚款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A.在我国,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B. 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C.乡(镇)人民政府内部只设办事机构,不设职能部门D. 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5.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A)。
A.应当撤销B. 可以撤销C.不予撤销D. 可以注销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A)。
A. 行政许可B. 行政确认C. 行政裁决D. 行政指导7.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B)。
A. 调任B. 退休C.升职D. 委任8.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C)。
A.应当征税B. 可以征税C.不予征税D. 减低比例征税9.被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A)A. 委托行政机关承担B.自己承担C.与委托的行政机关共同承担D.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谁来承担10.关于行政不当的表述,错误的是(C)。
A. 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B. 行政不当只针对裁量行为C.行政不当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D. 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引起补救性行政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行政法学简答题

一、简答论述部分1、行政权的特点(1)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2)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2、行政权的消极作用腐败和滥用权力;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1)在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2)在内容上的特点:①行政法的内容广泛;②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③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4、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分为三种情形:物质财富、精神财务和行为(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5、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6、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特征:(1)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2)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非对称性7、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可以断言,行政法的确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8、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行政法的上述两方面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偏废9、简述行政法治原则的作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1)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2)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及解释(3)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错误执法(4)可以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10、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内容含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内容:(1)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活动的作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否则不得为之。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五)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五)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A民法 B刑法 C宪法 D行政法【】2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A故意伤人致人死亡B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C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D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我国的政体是A民主集中制 B政治协商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4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秘密投票的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D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5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6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的行为属于A抽象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C被动行政行为 D非要式行政行为【】7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
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A客观性特征 B关联性特征C合法性特征 D排他性特征【】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A经理 B股东会C董事会 D监事会【】9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A自主选择权 B公平交易权C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D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10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A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调整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调整婚姻家庭包括人身关系和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
行政法的特点:形式上: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特别多,位于各部门法之首;内容上:1.内容广泛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行政法的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交织在一起,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赖保护原则:指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为的正当信赖必须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
条件:1.信赖的基础是政府的一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以及承诺,而不管该政府行为是否合法;2.个人或组织对该政府行为存在信赖,这种信赖是通过个人或组织采取的某种行为表现出来的;3.个人或组织的信赖是值得保护的正当信赖。
保护方式:存续性保护(政府不得撤销变更或废止已作出的行为)补偿性保护2.适用情况(1)行政机关依职权撤消违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的废止——原来适用但后来由于情势变更如政策变化,行政机关应予以保护(3)行政计划——行政计划做出后,因情势变更或原来评估错误,需要废止或修改,应考虑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问题,在衡量公共利益或个人利益后决定维持该计划或废止变更该计划,同时加以补偿(4)行政法上的承诺——行政机关单方面承诺将来做或不做,由于情势变更或承诺本身违法而无法履行承诺,应当对公民对该承诺的信赖加以保护(5)公法上的权利失败——最早是民法上的概念(信赖保护原则来自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力使义务人产生权利人将永不行使权利的信赖,一旦权利人以后再行使该权利,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被视为是不诚实的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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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行政诉讼中形成的人民法院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同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一样,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为所欲为义务的诉讼参与人。
行政诉讼中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他们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也有差异。
因此,他们的诉讼地位就不同。
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同的人,如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他们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会产生决定性影响,显然他们在诉讼中处于重要的地位,这些人被称为诉讼主体;而另一些诉讼参与人由于同行政案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参加诉讼仅仅是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情。
他们虽然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但他们的诉讼行为不会对行政诉讼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产生直接影响,这些人被称为其他诉讼参与人。
诉讼主体的构成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有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勘验人员。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诉讼权利,是指由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实施的行为或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和法律保障。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指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必须实施某种行为或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和法律强制性。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同,其所指向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查明案件事实,解决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的对象是查明案件事实。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具有不对等性;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所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等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一般而言,所有行政行为都具有下列效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不是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限制和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效力。
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公定力是指,即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位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行政不同。
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只要相对方放弃或停止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接受法律制裁,履行法定义务,符合停止适用的条件,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行政处罚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
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对方实施一定的惩罚,使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后果不同。
行政强制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科以或增加义务。
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
适用的频率不同。
行政强制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其停止对社会的危害或迫使其履行完义务为止。
行政处罚则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强制是羁束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
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