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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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

学校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

学校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是培养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其责任重大,涉及广泛的方面。

对于学校而言,“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是保证教育质量和校园安全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探讨学校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意义、实施过程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

二、责任追究的意义学校责任追究是明确学校管理者的责任并加以监督的手段。

对于提高学校管理者的责任感、激发其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促使学校管理者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确保教育质量与校园安全;同时也能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问责制度的意义问责制度是通过监控和检查手段,对学校中表现不佳的管理者进行惩戒的制度。

问责制度对于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保障教育质量和校园安全十分重要。

它可以消除学校中不负责任的管理者,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使学校教育真正发挥作用。

四、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配套措施实施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和追责机制。

学校中应明确学校管理者的职责边界,建立起教育工作者的个人责任和教育管理者的集体责任;同时,建立一套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学校管理者的表现和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对于不合格的管理者,应及时进行问责,确保教育事业的稳步推进。

五、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实施过程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标准与程序。

首先,应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来进行绩效评估,明确学校管理者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应建立严谨的监察机制,加强职权的监督与管理;最后,根据评估结果和监察报告,对于表现不佳的学校管理者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

六、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学校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教育管理者的责任范围和界定仍然较为模糊;其次,缺乏科学客观的学校监察评估标准;同时,对于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的追责力度还不够大。

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以确保学校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

七、完善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完善学校管理者的职责边界,明确其责任范围;其次,建立合理的学校监察评估机制,确保考核的科学性与客观性;最后,加大追责力度,对于表现不佳的学校管理者进行严厉的问责处理。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是指对小学安全工作中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小学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故责任的漠视。

具体的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责任人确定:明确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责任人,包括校长、安全负责人、教师、后勤工作人员等。

每个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

2. 权责制衡:责任人应按照职责范围和权限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力。

责任人应当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要任务。

3. 安全责任书:每位责任人应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中应明确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同时明确违反安全规定将被追究责任的处理措施。

4. 安全检查和考核:定期对责任人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评估他们在安全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效果。

5.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责任人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于责任人在事故中的过失或失职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和问责。

6.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责任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履职不力的责任人应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负责、全方位落实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小学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学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小学的安全工作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责任,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问题,学校领导班子需及时组织处理,并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四章教职员工的责任教职员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应牢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相应规定;3.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4.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防范事故的发生;5.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参与应急演练,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7.督促学生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分工1.学校领导层(1)校长负总责,对学校的综治安全工作负最终责任;(2)副校长负责综治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3)各职能部门负责本职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教职工(1)教职工是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主体,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校园安全;(2)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学生(1)学生是校园综治安全的受益者和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影响学校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2)学生要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责任追究机制1.日常安全管理(1)学校各级领导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校综治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2)各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落实到位;(3)学校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巡查、防控、报警等制度;(4)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5)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校园安全。

2.安全事件处理(1)对于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要及时组织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减少安全损失;(2)责任部门要主动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和公开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3)对于责任人员在安全事件处理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学校要及时组织对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和分析,加强防范和预防措施,提高综治安全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奖惩措施1.对于综治安全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学校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2.对于综治安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学校要依法予以处罚和追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校园安全处理问责预案方案

校园安全处理问责预案方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校园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3. 强化问责机制,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三、预案内容1. 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决策指挥和监督检查。

(2)设立校园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2. 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园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

(2)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4)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门、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安全。

(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3. 应急处置(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2)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安抚受害师生,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4. 问责机制(1)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对校园安全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后果,追究相应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预案实施1. 本预案由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各级领导、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本预案,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五、预案修订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变化,应及时修订。

2. 修订后的预案经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发布。

本预案旨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学校问责制度

学校问责制度

学校问责制度1.背景学校问责制度是目前许多学校探索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它主要是针对学校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问题,确保学校管理水平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由于一些学校管理层的不规范和不透明,加上社会的监督和舆论压力,许多学校纷纷探索建立问责制度,以维护学校的形象和稳定,同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目的和意义建立学校问责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其意义在于使学校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推进学校管理的现代化、专业化和科学化,从而能更好地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3.问责机制问责机制是学校问责制度的核心。

学校问责机制的主要特点是明确责任,强化审查,加强约束,健全监督,从而形成一套严密、完整、科学的学校管理体制。

以下是常见的问责机制:3.1 评估考核机制学校应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估机制,对学校和学校教师进行绩效评估,将学校的考核结果公示于众,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学校和教师进行奖惩。

3.2 信息公开机制学校应该建立一个信息公开机制,公示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事项和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

3.3 责任落实机制学校要建立一套责任落实机制,把责任和权利明确归属,并建立一套权责平衡和利益协调的机制。

3.4 监督机制学校应该建立行为准则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的行为,对学校和学生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将监督工作纳入学校定期评估和检查。

4.建设路径学校问责制度的建设必须遵循科学、规范的建设路径。

4.1 定位明确,目标明确学校要明确问责制度的定位和目标,而不是简单地复制其他学校的做法,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问责制度。

4.2 稳步推进学校问责制度的建设必须稳步推进,不能急功近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时间计划和工作计划,并认真推进。

4.3 把握重点,突出难点学校问责制度的建设需要把握重点、突出难点,对学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在建设中予以特别关注和处理。

学校问责制度制度

学校问责制度制度

学校问责制度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问责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确保学校能够有效履行其教育使命和责任,对学校进行监督和问责的制度安排。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问责制度的目的、原则、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目的学校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确保学校的教育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问责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和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学校问责制度应当公正、公平,对所有学校实行一视同仁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 高效便捷原则:学校问责制度应当高效便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效能。

3. 目标导向原则:学校问责制度应当以学校的教育目标为导向,确保学校的教育使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四、内容学校问责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问责: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问责,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方法、教师的教学水平等方面。

2. 学校管理问责:对学校的管理效能进行评估和问责,包括学校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设施管理等方面。

3. 师德师风问责:对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和问责,确保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和规范。

4. 学生安全问责: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问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五、实施步骤1. 设立问责机构: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问责机构,负责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制定评估指标:问责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进行评估和问责。

3. 开展评估工作:问责机构应当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估,包括学校的教学情况、管理情况、师德师风情况等方面。

4. 发布评估结果:问责机构应当将评估结果向学校发布,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落实改进措施:学校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

六、总结学校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签署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教育部第23号部长令),制定本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

一、校长:(一)安全管理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二)问责制度:学校出现安全事故,直接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二、主管安全校长:(一)安全管理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二)问责制度:因管理失误出现安全事故,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委会或教育局处理。

三、带班领导:(一)校级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期间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直接责任人。

负责带班期间全校的一切安全工作。

2、检查、督促中层领导完成带班工作,在教学楼住宿.3、监督、检查校警、值日、值宿人员的执行岗位责任情况。

4、发现并排查校内各类安全隐患.5、负责晚自习的检查和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

6、完成校长委派的当日指令性工作.7、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并领导德育部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二)中层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

2、在校级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完成带班期间的各项检查任务。

3、及时检查发现校内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管理晚自习期间,上、下班及空档时段的学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校警执行岗位职责情况。

6、参与当班时的值宿和夜间巡逻工作。

7、调查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学生违纪事件。

(三)带班领导问责制度:1、因管理不善出现责任事故,按层次、分比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上交教育局处理。

2、出现经济损失视情节按比例赔偿。

3、因不及时到岗或玩忽职守,出现责任事故按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总务主任:(一)、安全管理职责在主管安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水、电、校舍、门卫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上述部位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隐患,管理好临时雇用人员,与责任区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

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办法

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办法

小学安全稳定事故问责制度一、总则(一)为预防安全稳定事故的发生,强化责任追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育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 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 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所称问责,是指对本校及其教职员工,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师生残疾、死亡或者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良影响事件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事故问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问责权限与范围(一)对分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班主任、教师等校内人员的问责由学校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等,情节实行问责:1.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造成学生残疾、死亡,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或者明显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3.因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发生火灾、溺水、触电、拥挤踩踏以及校车交通事故等,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4.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校外人员伤害师生,或者发生学生实施的校内暴力伤害等治安、刑事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5.因管理失误导致师生食物、饮用水、药品、化学实验品中毒等事故,或者暴发、流行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6.组织学生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或者将学校场所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停车场的;7.对有特异体质、患特定疾病或者受伤、生病的学生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造成损害后果加重、学生家长强烈不满的;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以及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中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9.教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对学生的危险性行为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有效制止,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10.教职工未将学生擅自离校、长时间未到校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家长,致使学生下落不明或者遭受严重伤害的;11.对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教职工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12.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被媒体报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13.对学校安全稳定事故瞒报、迟报、谎报、漏报而贻误事故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14.因工作失职,致使发生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或者罢课、罢教、罢考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15.因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师生参与邪教活动、非法聚集活动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16.因安全稳定工作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17.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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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事故问责机制
为确保全区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签置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教育部第23号部长令),制定本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

一、校长、书记
(一)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的校长、书记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全面安全工作。

(二)问责制度
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直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理,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分管安全副校长(行政人员)
(一)安全管理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行政人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二)问责机制
因管理疏忽或失误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委会或教委处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带班领导
(一)校级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期间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直接责任人。

负责带班期间全校的一切安全工作。

2.检查、督促中层领导干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

3.监督、检查保安、值日、宿舍管理人员的执行岗位责任情况。

4.检查发现校内安全隐患。

5.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

6.完成校长、书记委派的其他指令性安全工作。

7.带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中层值班领导职责:
1.带班期间的学校期间安全工作责任人。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

2.在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完成带班期间的各项检查任务。

3.及时检查发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上、放学期间的学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校园保安执行岗位情况。

6.做好夜间值班的巡逻工作。

7.协助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三)问责制度
1.因管理不善或疏忽造成责任事故的,按层次、责任追究责任。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四、总务主任
(一)安全管理方面职责
在主管安全的副校长的领导下,责任水、电、校舍、设备设施、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上述部位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来之不易好临时雇用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

(二)问责机制
因管理不善出现安全事故的,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或区教委的行政处理。

五、安保负责人
1、在学生教师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教师的遵纪守法的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

安排学校保安岗位工作,督促、检查保安执行岗位情况。

3.负责学生秩序、协助班主任管理好和处理好学生中打架、争吵现象,管理好上、放学期间的秩序。

4.负责校园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协调公安机关管理好学校周边环境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其他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保卫落实工作等。

7.做好校园保安的相思政治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问责制度
1.对校园内的学生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当、教育不到位,出现责任事故,接受学校处理。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理。

六、教导主任
(一)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年级分工,负责年级组课堂与课间的安全检查,严格检查师生擅自离开课堂。

维持课间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协助分管安全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处理好绩效工资、教学工作、岗位竞聘等教师之间的发生的矛盾,不得引发上防等。

(二)问责制度
对上述安全责任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对发现安全事故,接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

七、校园保安
(一)安全管理职责:
1.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脱岗,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2.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勤看、勤问、勤记录、勤检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

3.加强校园的夜间巡逻。

4.协助分管领导处理好校园内学生的违规违纪事件。

5.抓好学生的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杜绝学生在校内外斗殴等社会治安事件。

6.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安保方面的工作。

(二)问责制度
对学校的的工作安排不及时落实,或者工作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保安管理工作规范,接受学校和校保大队处理。

对于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态度恶劣、拒不改正错误的,由校保大队给予解聘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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