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办法(修订稿)
教师等级评定办法

教师等级评定办法一、教师等级与课时费标准二、教师等级初次确定1、新入职的全职教师等级确定:●每位新入职的教师必须要参加博浩教育师资培训,并参加最后的师资评测。
●师资培训结束后两个星期内由教学部组织公开课展示,由师资培训部、产品部、督学部、教学部老师组成评委,对其公开课的展示情况进行评价。
●公开课演示要求:由教学部老师命题,现场抽签,现场演示。
2、外聘兼职教师如没有参加师资培训,幼儿园教师初次等级确认为八级;小学教师初次等级确认为七级,如有特殊情况,公司领导可以特批。
三、教师等级的评价方法1、教师等级初次确定之后,教学部门会根据教师每个学期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老师是否需要调整现在的等级。
2、综合评价包括:平时表现(40%)+所带班级的续班率(40%)+所带班级的结业测试成绩(10%)+拓展部对老师的评价(5%)+教务部对老师的评价(5%)●每个班的标准人数为15人。
开班时人数等于或低于13人,课时费下降一级开班人数等于或低于10人,课时费下降二级开班人数等于或低于5人,课时费为20元如上课期间,学员的人数有所增长,则按照规定及时上调●教师授课的课时费还会根据教师实际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如接到家长或教学点投诉两次或两次以上,取消学期末的晋级机会,并将现有级别降低一级,情节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
四、教师评价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平时表现(40%)◆平时表现包括:教研会的表现情况(10%)+教师与学员家长的沟通情况(15%)+教案上传与教案编写的认真情况(20%)+教师授课情况(10%)+教师听课情况(5%)PS:>如接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本月的所有系数为0.>如接到教学点老师的投诉,经调查属实,本月的所有系数为0.>经抽查教师两次以上上课没有教案,本月的所有系数为0.◆具体要求教研会的表现情况10%※全职教师:·全职教师(除去有上课安排之外)必须参加教研会.·教研会组织者将视教师在教研会的出席时间(正负0.1),参与配合度(正负0.1-0.5),对教研会的贡献,完成作业情况(正负0.2)为教师每次教研会表现打分,如果教研会参加打分低于85分者,视为教研会没有参加。
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改革方案

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改革方案引言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是教育体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关系到教师的晋升和职业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变化,教师职称评定办法亟待改革。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的改革方案,以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一、评定指标的合理性评定指标是衡量教师职称的重要标准,要合理、科学、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首先,应该重视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成果,如教学效果、学生综合素质等。
其次,需要考虑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贡献,如教材编写、研究成果等。
最后,还应该考虑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如师德师风、继续学习等。
通过合理的指标来评定教师的职称,能够更好地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多元化评价体系传统的教师职称评定办法往往只重视学术成果,忽视了教学实践和教学效果。
改革方案应提倡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包括学术论文发表、教学反思、教学改进等多个方面。
通过综合评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还需要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防止评价体系的滥用和不公。
三、提升师德师风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改革方案应重视师德师风的评价,在评定过程中将师德师风作为重要指标之一。
师德师风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
通过加强师德师风的考核和培养,能够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履行职责,提升学生对教师的尊重和信任。
四、建立培训机制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改革方案应该结合教师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
培训机制包括职前培训、职业发展培训、学习交流等多个方面。
通过培训可以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增加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同时,培训还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激发教师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
五、注重教学实践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改革方案应注重教学实践的评价。
教学实践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评价教学实践应从教学准备、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和教学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河南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南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总则与等级划分1.1 总则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和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评定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和教育改革。
1.2 等级划分河南教师职称等级划分为:初级教师、中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四个等级。
二、分类评价标准2.1 学科专业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学科知识、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2.2 教育教学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2.3 科研与社会服务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以及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三、学历与资历要求3.1 学历要求各级职称评定均设有相应的学历要求,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
3.2 资历要求教师在申请职称评定前,需满足一定的教学年限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四、教育教学能力4.1 教学设计教师应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4.2 教学方法教师应能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3 教学效果教师应能通过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五、科研成果与奖励5.1 科研成果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5.2 奖励荣誉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的奖励和荣誉,将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六、班主任与管理工作6.1 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应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和管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
6.2 管理工作教师应能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七、校长治校能力7.1 领导能力校长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全校师生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7.2 战略规划校长应能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创新。
八、评审程序与监督8.1 评审程序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教师评聘评级办法

教师评聘评级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育事业也在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角色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师评聘评级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教师评聘评级办法展开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背景教师评聘评级办法是根据聘任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能力以及对学生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
其目的是提升教师职业化水平,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评聘评级办法通常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与学校进行密切合作。
二、评聘评级标准教师评聘评级办法主要根据教学能力、学科素养、科研成果、师德师风以及教育管理等维度进行评估。
在评聘过程中,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要得到学生、同事、学校领导和家长的认可和证明。
三、评聘评级程序评聘评级程序一般包括申报、材料审核、考评和公示等环节。
教师首先需要向学校提交个人评聘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然后,学校会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观察和听课评估进行考评。
最后,学校会公示评聘结果,并确定教师的职级。
四、评聘评级的好处教师评聘评级办法的实施对于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其次,它提升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有助于改善教师的待遇。
此外,教师评聘评级办法也促使学校加强师德师风的培养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五、挑战与改进然而,教师评聘评级办法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评聘评级标准需要更加科学、客观和公正。
其次,评聘评级程序需要更加简化和透明,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环节。
同时,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建立多元化评估方法教师评聘评级办法应当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法。
除了教学能力和学科素养以外,还可以考虑教师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教学资源利用能力等因素。
通过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可以更全面地评估教师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七、建立激励机制为了使教师参与评聘评级,并积极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例如,可以设立教师奖励制度,给予评估结果优秀的教师更多的奖励和荣誉。
【教学】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

【关键字】教学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修订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促进教师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评价对象和原则第二条评价对象为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体育教学)的教师,包括主讲教师、助理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外聘教师等。
第三条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全面综合评估的原则和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教学质量评估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评估工作。
第三章评价方式与过程第五条以开放、互动的学生网上评教为主体,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干部(包括学校领导,校教学督导组)网上评价为补充,以同行专家网上评价为修正,兼顾教师网上自评、学生信息员平时监测等方式全面综合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第六条学生网上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核心,为能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学生网上评教实行开放、互动的评价方式。
每学期从第10周至第15周末开放评教系统。
在评教系统开放评价期间,学生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情况随时修正其评价结果,系统以学生最后一次提交的评价结果作为统计参数。
同时设置开放性意见栏,供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以实现教学互动。
第七条增加教师的评学功能,在评教师在学生评教结果后,即16周至第18周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可以对自已所任班级的的学生选择致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
第八条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督导组(同行专家)和教师自评也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
每学期从第18周第20周末开始开放评价系统,评价结果一旦提交就不得更改。
第四章评价指标及结果处理第九条根据不同的学科性质和课程特点,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和同行专家评价指标体系按普通课程、体育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三类分别设置。
2024年中学班主任职级评定方案

2024年中学班主任职级评定方案
如下:
本方案旨在评定中学班主任的职级,有效激励和奖励优秀表现的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定标准包括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教学能力:
1.教学效果:通过学生成绩、教学反馈等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2.教学方法: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情况,包括教学过程中的引导和激励能力。
3.教育教学创新:考核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能力,包括教学内容、形式等方面。
二、管理能力:
1.班级管理:评估教师对班级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包括学生行为管理、班级氛围等。
2.危机处理能力:考察教师在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处理能力,包括理性应对、处置等方面。
3.社会资源整合:评估教师整合校内外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三、团队合作能力:
1.团队协作:考核教师在班级、学校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包括主动沟通、有效合作等方面。
2.师生关系:评价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建立情况,包括耐心倾听、关心学生等能力。
3.专业发展:考察教师与同事共同学习、成长的意愿和能力,包括主动学习、分享等方面。
综合评定以上能力,最终确定班主任的职级,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激励措施。
同时,强化对优秀表现的教师的激励力度,建立健全的评定机制,促进中学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师星级评定及考核制度

教师星级评定及考核制度为了定期评估教师岗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以便在公司晋升和发展方面有依据,制定了教师星级评定及考核制度。
每年公司会进行两次定期考核,员工可以选择升星考核或维持本星级的考核。
考核分别在每年的三月和十月进行,未通过考核的员工可以参加四月和十一月的补考。
具体考核日期公司将另行通知。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教师岗正式员工。
教师星级划分标准包括以下三点:认同公司理念,维护公司荣誉,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无顾客合理投诉;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家教活动,不接受其他教育机构的聘请,私下做兼职,不接受家长宴请及红包。
违反第一和第二项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罚款、记过、降星等处理;违反第三项的,公司将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教师岗员工分为五个星级,除了必须达到上述要求外,各等级教师还必须达到以下相应的等级要求:一星级标准:1)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0%;2)得到学员、家长的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6%;3)星级评定考核成绩良好。
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乘以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4)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星级标准:1)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2%;2)得到学员、家长的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5%;3)星级评定考核成绩良好。
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乘以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4)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星级标准:1)一个考核周期中的课时消耗达到应消耗总课时的94%;2)得到学员、家长的信任与认可,学员年平均流失率不超过4%;3)具备一定的教学指导能力,能指导一名新进教师岗员工完成转正考核;4)星级评定考核成绩优秀。
所有单项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所有单项考核成绩乘以其在总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考核总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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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办法(修订稿)
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是学院完成人才培养、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实施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引导教师潜心研究高职教育教学规律与特征,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积极进行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工作,从而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对象
教学工作等级评定对象为学院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三、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教师的课时补贴挂钩
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与教师的课时补贴挂钩。
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考核结果一共分为七个等级,等级系数对应课时补贴系数如下表所示:
(二)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考核结果还作为对教师进行培训、人事调整、其他奖励的依据。
(三)行政人员初转入教师岗,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参加评定,按评定结果确定工作等级;也可暂不参加等级评定,按照五级教师享受相关待遇。
(四)专任教师经学院批准,全年外出学习进修、挂职、培训,按四级(即1.2系数)执行。
四、教学工作等级评定的办法
教师根据教学工作等级评定标准所列各项条件,取得相应的教学工作考核等级。
教学工作等级评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标准
注:
1.表中“P ”指教学工作考核总分,具体计算方式见下文;
2.表中凡言及“以上”的,均包含本数;
3.校本教材和公开出版的教材有效期两年;
4.教师到企业挂职形式可以多样,具体由系部及教务处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判定。
到企业行业挂职的经历,累计满半年的,有效期为2年;累计满1年的,有效期为4年;累计满2年的,有效期为5年;累计满3年的,有效期为6年;
5.经学院批准,
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自主创业活动的,其发生时间可按到企业行业挂职计算;
6.企业挂职经历的最初起算点,自2007-2008学年度开始计算。
(一)考核内容
教学工作的考核分为教学常规、教学质量、教学建设、教学成果、德育工作等五个方面,其分值构成为:
总分(P )=教学常规得分+教学质量得分+教学建设得分+教学成果得分+德育工作得分
(二)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的考核
(1)根据学院当前的教学工作实际及教师个人完成授课任务的基本要求,教学常规工作主要考核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评课、考试工作、教学日志、教学总结、教学任务等方面,具体的考核标准与分值见附件1。
(2)教学常规考核由系部和督导考核,各占分50%。
(3)教学常规得分=各项目得分合计×0.10
2. 教学质量的考核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国家当前对高职教育课程建设与改革的要求,教学质量考核方法如下:
(1)考核指标与权重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注重导向作用,力求简便易行,依据高职课程教学的要求,确定考核指标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分别由学生、教研室、系部、学院质量监控督导组依据所了解的情况,从不同角度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较为全面的考核。
三者权重分别为:学生考核占30%,教研室、系部考核占30%,学院质量监控督导组考核各占40%
(2)考核办法
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由授课班的学生、教师所在的教研室及系部、督导及一级行政部门以上领导考核分别按不同具体要求和指标体系打分,各系部汇总加权后将结果计入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
①学生考核
由教务与实训管理处统一布置,具体由班级所在系部负责组织学生根据教师的日常教学情况,填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议表A》(附件2),对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②系部及教研室考核
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或全体教师)参加听评课,根据被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填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议表B》 (附件2)。
对本教研室每一位教师进行量化考核。
③督导及一级行政部门以上领导考核
由学院督导、教务处领导、学院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对教师进行量化考核。
教务处领导和学院领导为抽查到听课的教师,考核以督导考核为准。
(3)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各考核组加权得分合计×0.5。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低于30分的教师,直接取消任教资格,暂挂组织人事处,限期通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按新任课教师审批程序重新认定任教资格,个别情况严重者进行岗位分流。
3.教学建设工作的考核
(1)教学建设工作的考核,满分15分。
考核项目与分值见附件3。
(2)该部分得分计算:各个项目分数可以累加,累加得分低于15分的以实际得分计,得分等于或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
4.教学成果的考核
(1)教学成果的考核,满分15分。
考核项目与分值见附件4。
(2)该部分得分计算:各个项目分数可以累加,累加得分低于15分的以实际得分计,得分等于或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
5.德育工作的考核
(1)德育工作的考核,满分10分。
考核项目与分值见附件5。
(2)该部分得分计算:各个项目分数可以累加,累加得分低于10分的以实际得分计,得分等于或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
五、有关实施说明
1.在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下,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工作等级评定,评定统一集中在每学年7月份进行,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教学工作的考核;第二阶段评定教师等级。
2.各系部按照学院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的组织与实施,在客观、真实、公正的前提下,认真核算、统计每一位教师的相关得分。
3.各系部教学工作的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在系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由被考核者根据《教师教学工作等级评定标准》对应的条件自行申请相对应的等级,并附该等级的相应材料(对应等级的必要条件及附加条件),系部根据教师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的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4.中职教师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5.教学工作等级评定是一件关系全院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面广,影响巨大,承担具体实施任务的各系部务必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学院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负责解释,考核程序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学常规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议表
3.教学建设工作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4.教学成果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5.德育工作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附件1:
教学常规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注:
1.教案、授课计划、教学总结的具体要求见《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案编写规范》
2.作业批改与布置的要求见《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城职院字[2006]24号),具体数量由各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备案
3.出题、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见《柳州城市职业学院课程考核指导性意见》(城职院教字〔2011〕27号),《柳州城市职业学院考试工作条例》(城职院教字〔2008〕3 号),
4.听、评课的要求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听评课制度(修订)》
5.教学任务完成率为100%,除节假日、学院大型活动原因等冲课外,任何因公、因私请假都需要补课,或请相关教师代课,保证教学任务100%的完成率。
附件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议表A(学生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议表B(教学考核用)
采取行动导向教学:教学优秀的100-90分,良好89.5-80分,及格79.5-60分;不及格59.5-0分。
采取传统教法,优秀的89.5-80分,良好79.5-70分;及格69.5-60分。
请在背面记录听课过程。
附件3:
教学建设工作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说明:
1.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考核项目,教师个人填报后,根据标准直接计分;系部考核的项目,系部可以制定具体标准和细则,报教务处审核;
2.项目分数可以累加,累加后得分低于15分的以实际得分计,等于或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
3.课程建设和课题建设中,若有延期验收或结题现象,则延期间的建设工作不再记分。
4.在课程建设中,课改试点课程建设与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不累加记分。
5.当年进行课程建设和课题建设,又在当年通过终极验收并获课程等级,或者获奖,则视为教学成果记分。
附件4:
教学成果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附件5:
德育工作考核项目标准与分值
说明:
1.由系部负责考评的项目,由系部制定具体细则,报学生处或团委审核后实施;其余项目根据标准直接计分;
2.项目分数可以累加,累加后得分低于10分的以实际得分计,等于或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
3.第三项“学生活动”,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并参加学院团委的年度考核,社团获3星级指导教师获4分;社团获2星级指导教师获3分;社团获1星级指导教师获2分;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才可获得此项加分,不足半年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