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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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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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模版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正当权益,增强公司的稳健经营能力,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具备以下特点:科学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运作,与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紧密结合。

第三条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当注重那些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部分和环节,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要逐步完善、科学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内控制度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力求从内部制度层面上防范和控制风险,达到健康经营的目的。

第五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及时更新。

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应当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标准、内部控制程序、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公司应当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并将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公告,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三章内控制度实施步骤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实施的步骤包括评估、设计(制定)、实施、监视和反馈。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公司内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公司需要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每一个业务环节都能够顺畅地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内控制度手册,明确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标准、内部控制程序、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公司应当在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制定详细的控制程序,明确操作细节,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监视和检查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反馈和纠正,避免产生后果。

第四章内控制度实施机制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责任体系,明确公司的内部控制职责和分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与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控制管理部门。

该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落实与监督工作,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跟踪与监视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并整改,定期组织内部控制评估、审计和总结,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基金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相适应,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公司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内部控制工作。

第五条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以下部门:1.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 合规部门: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相关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三章内部控制制度第六条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2.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3. 部门业务规章: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章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第七条基金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范文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范文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掌控度范文1. 内掌控度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风险掌控本领,订立本内掌控度。

该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的组织章程、规范或协议等。

2. 内控管理标准2.1 内控结构和职责公司建立健全的内控结构,包含内控委员会和内控工作组。

各部门、岗位需明确内控职责,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2.2 内掌控度公司订立内掌控度,明确各项流程、规范和掌控要求。

内掌控度经过定期审核和更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

2.3 风险管理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在投资决策和操作过程中关注风险管控。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收集和解决风险问题。

2.4 信息披露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向投资人、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方披露信息。

2.5 内部掌控审计公司设立内部掌控审计部门,进行内部掌控审计工作。

定期开展内部掌控自查和内部掌控合规性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内控委员会。

2.6 人员培训和教育公司对员工进行内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内控意识和管理本领。

定期组织内控培训,把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7 外部合作管理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时,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内控要求。

2.8 投资管理公司通过投资策略、投资流程等方式,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确保投资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和收益稳定性。

2.9 财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报表披露、内部审计等。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 内控考核标准3.1 内部掌控自查公司定期进行内部掌控自查,包含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执行情况等。

自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2 内部掌控合规性评估定期组织内控合规性评估,评估内容包含内掌控度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内控委员会,并进行问题整改。

基金内控制度

基金内控制度

基金内控制度基金内控制度是指为确保基金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风险,规范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基金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基金公司的稳定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关于基金内控制度的参考内容。

1. 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基金内控制度的核心,包括风险管理、业务运作的合规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目标。

基金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控制目标,并确保其与公司整体战略和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2.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应从公司最高管理层到各级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立起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

例如,设立内部控制部门,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建立内部监控和审计机制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内控审批流程,确保每一项业务和决策都经过合规审批。

3. 风险管理措施基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等各个环节。

例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细致、全面的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基金公司在面对各类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和防范。

4. 内部控制流程基金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例如,制定交易控制制度,明确各类交易的权限和限制,加强对交易的内部审核和核对等。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5. 内部控制培训和教育基金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内控制度的要求。

6. 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估基金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定期的内控自评和内部审计等。

通过内部监督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内控效能。

7. 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改进基金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经验教训和市场变化,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还应积极借鉴行业和国际经验,学习先进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基金管理制度及内控

基金管理制度及内控

基金管理制度及内控一、基金管理制度概述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为规范基金管理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基金管理制度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实践制定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和调整,以确保基金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和稳健运作。

基金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内控机制。

内控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为实现其业务目标,在执行规章制度和程序的过程中,对内部资源、资产和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内控是基金管理公司保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稳健运作的关键。

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基金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发展和稳健运营。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其内部管理体系的基础。

组织结构应具备明确的职责分工、有效的决策机制、健全的监督机制和适当的运作程序。

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效率、降低内部冲突、防范风险。

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投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财务部门、运营部门等。

董事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整体管理、战略规划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审查,保护投资者利益。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投资部门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和交易执行。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基金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合规部门负责对公司合规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报告。

运营部门负责公司各类运营工作。

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各部门,确保公司内部的顺畅沟通和高效运作。

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协作关系,避免信息不畅、决策不定等问题的发生。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人员配备基金管理公司的人员配备是其能力和素质的体现。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公司运营和管理行为、提高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建立的针对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下面是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一种模板,供参考:一、总则二、内部控制责任制度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并负有最终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应设立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运作、日常监督和风险控制。

三、内部控制规划与建设计划1.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规划与建设计划,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和任务,并将其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2.内部控制规划与建设计划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四、内部控制流程与制度1.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的流程和制度应明确规定,包括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流程、财务管理流程等。

2.各部门应按照内控流程和制度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各项活动得以规范进行。

五、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包括风险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2.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公司内部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六、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1.公司应设立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董事会和监管部门。

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1.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对重大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和管理。

2.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等。

八、内部控制的完善与改进1.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的改进与完善工作,及时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2.公司应将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公司的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并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公开披露。

以上是一份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简要模板,公司可以根据具体业务和管理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基金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投资部门、风控部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四)有效性原则:提高财务内控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内控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经理一名,负责全面负责财务内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财务预算。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和偿还。

(四)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五)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六)负责与监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沟通协调。

第三章财务内控措施第六条财务内控措施包括:(一)资金管理内控措施1.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 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3.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安全。

(二)会计核算内控措施1. 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编制、审核和报送制度,确保报表质量。

3. 加强会计凭证管理,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投资业务内控措施1. 严格执行投资业务审批流程,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2. 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合规、风险可控。

3. 定期评估投资业务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四)信息披露内控措施1.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 加强与监管部门、投资者等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透明。

基金内控制度

基金内控制度

基金内控制度范本基金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内控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基金的运作,确保其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内控制制度适用于所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运作和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管理、合规性、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内控原则本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透明度、风险管理、合规性、财务稳健等。

所有内部流程和操作都应遵循这些原则。

第二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内控委员会基金公司应设立内控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和评估内控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内控责任人基金公司应指定内控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监督内控制度的实施,报告内控情况。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六条:风险管理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投资管理基金公司应建立适当的投资管理流程,包括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

第八条:合规性基金公司应确保基金运作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合规性控制体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财务报告基金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第十条:资金管理基金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监管、划款流程和清算安排。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基金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内部审计,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修订和解释本内控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基金公司内控委员会所有。

第十三条:执行日期本内控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公司名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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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职能公司组织机构图----------------------------------------1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2第二章股东会----------------------------------------2第三章董事会----------------------------------------5第四章监事会----------------------------------------13第五章总经理办公会----------------------------------16第六章风险控制委员会--------------------------------18第七章投资决策委员会--------------------------------21第八章督察员----------------------------------------23第二部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一、内部机构设置-------------------------------------24二、内部机构职能-------------------------------------25(1)综合管理部----------------------------------25 (2)基金经理部----------------------------------26(3)研究策划部----------------------------------27(4)运作保障部----------------------------------27(5)市场开发部----------------------------------28(6)监察稽核部----------------------------------29(7)外派机构------------------------------------30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职能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如下:1、股东会2、董事会3、监事会4、总经理5、专业委员会(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6、督察员第二章股东会第一节会议组成第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各股东派一名代表作为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

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节股东会的职权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开与议程第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股东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集临时股东会议。

第四条临时股东会议可以采用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

但该议案须以专人送达、邮寄、电报、传真中之一种方式送达给每一位股东。

如果股东会会议议案已送达给全体股东,并且股东对议案作出的表决已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表决权数,并以本条上述方式将原始表决结果送交公司后,该决议即视为合法的股东会决议。

书面议案和股东的表决材料应同股东会会议记录存档在一起。

第五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如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六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现代通讯方式(如电传、电报、传真、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或经专人通知全体股东。

第七条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中第二条第(八)、(十)、(十一)项所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八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签名。

会议记录、股东代表签名册和授权出席的授权书或委托书一并由公司董事会保存。

第三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的任职资格第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其任职资格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一)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二)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的人员;(四)受过其他处罚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

第三条董事会中有4名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一)不是公司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二)不是公司当前或以前(三年以内)的任职人员;(三)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督察员、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没有利益关系;(四)不在与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五)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财务工作的经验,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六)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规范和实践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董事会的构成第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股东单位各委派1名;4名为独立董事;另有1名为公司总经理。

第三节董事的选举与任免第五条股东各方委派或撤换董事人选时,由各股东提出议案,报股东会同意方可进行。

但特殊情况除外,如调离、触犯刑律、不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等。

第六条非股东单位董事的选举与任免应当经股东会表决后通过。

第七条本章第三条规定的董事由股东会提名并选举产生。

股东会在选举上述董事时,应本着该董事能够独立于执行管理层,独立于业务,并有效行使独立表决权的原则,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相对独立运作。

第八条董事经选举产生后,应签署《董事声明与承诺》,并接受聘书,聘书内容应包括:(一)聘用主体及聘用期限;(二)薪酬决定及其水平。

第九条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后,由股东会根据其业绩表现决定其是否连任。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长不得在其他机构兼任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节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董事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以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当表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为其所应为的行为,保证董事会独立判断公司事务、决策公司经营,督促公司稳定、规范、独立运作,保护基金投资人权益。

第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保证:(一)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二)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三)不得将公司自有资产及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以个人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四)除非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同意的决定,不得公开其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职权,保证:(一)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二)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三)亲自行使公司所赋予的职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职权转授他人行使;(四)不干涉公司内部管理和基金运作的日常业务;(五)不向公司职员索取或调阅有关基金尚未公开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投资时间等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直接或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二)兼任其他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应聘任职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应多于3个。

第五节董事会的职权第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九)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督察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十)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形式的报酬;(十一)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表现进行评估,并负责实施适当的高级管理人员发展计划,确保合适的候选人将被提升到高级职位;(十二)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基本规章;(十三)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并定期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十四)拟订公司章程修订案并报股东会审议;(十五)决定发起或管理基金;(十六)审议公司自有资产的审计事务;(十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十八)批准公司关于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方案;(十九)确定销售代理、托管或注册登记机构及相关费率;(二十)聘请或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二十一)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领导董事会工作,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定期主持召开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行使相应职权;(四)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及督察员人选;(五)监督公司督察员履行职责的情况,阅读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采取措施;(六)监督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自有资产的运用情况,并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保证和监督总经理工作,但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七)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或出具委托书委托其他代表签署文件;(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以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六节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由董事长召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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