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急诊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科室应加强对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2.医院应通过内部培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3.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强化医护人员对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十二、跨科室协作
1.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对于涉及多科室的死亡病例,共同进行分析讨论。
二十三、总结
急诊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急诊救治水平、减少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报告流程、加强跨科室协作、数据分析与应用、家属沟通与心理支持、监督与评价等多方面的措施,确保了制度的全面、高效实施。同时,医院在资源保障、法律责任、推广与交流、制度更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急诊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持。
2.对于跨科室的死亡病例,应由主导抢救的科室负责组织讨论,相关科室参与并提供必要的病例资料。
3.跨科室协作应遵循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原则,以提高死亡病例讨论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十三、数据分析与应用
1.科室应定期对死亡病例报告进行数据分析,总结抢救成功率、死亡原因分布等关键指标。
2.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存在的不足,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医院应鼓励将死亡病例分析结果应用于临床教学和科研,提升整体医疗水平。
十四、家属沟通与心理支持
1.医护人员应在尊重家属意愿的前提下,及时与其沟通患者病情及抢救过程。
2.对于患者死亡,医护人员应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家属度过难关。
3.科室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沟通技巧及心理支持培训,提高家属满意度。
十五、应急预案
2.通过收集医护人员、家属及社会各界的反馈,不断完善制度内容。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1.提高医疗机构对死亡病例的报告意识和率,保障死亡病例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加强医疗机构对死亡病例的分析研究及相关统计工作,为改善医疗质量提供依据;3.建立死亡病例的管理档案,方便追溯和查阅,提高工作效率;4.为医疗工作中的临床病理诊断、学术研究和医学法庭提供依据。
二、内容1.死亡病例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所有在医疗机构内因疾病、外伤等原因导致的死亡病例都应该进行报告;2.死亡病例报告的责任人: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死亡病例的报告工作,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死亡病例报告的程序:医疗机构应制定具体的报告流程,包括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4.死亡病例报告的填写要求:医疗机构应明确报告表格的填写要求,包括基本信息、死亡原因、病史、体检结果等;5.死亡病例报告的保密性:医疗机构应对死亡病例报告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施步骤1.制定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2.召开培训会议:医疗机构应召开死亡病例报告培训会议,明确报告的程序和填写要求,提高医务人员的报告意识和能力;3.设立报告部门: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个人负责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每月统计报告:医疗机构应每月统计和汇总死亡病例报告,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并进行初步的分析研究;5.建立报告档案: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死亡病例报告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方便追溯和查阅;6.监督检查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死亡病例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通过建立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疗机构的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提供有效的统计和分析依据,并为临床病理诊断、学术研究和医学法庭提供支持。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篇一: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法库县中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二○一二年二月二九日修订篇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做好我院的死亡病例登记报告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科负责对全院死因监测工作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我院医师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文件的规定,非在我院诊疗活动中的死亡患者,我院医师不得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熟悉病情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填报。
二、临床科室须对每一例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并进行传染病排查。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除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应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孕产妇死亡个案除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应填写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四、各科室医务人员需在本科室发生死亡病例7日内,根据要求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共卫生科专人审核后,7日内完成《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网络直报。
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要求项目完整、内容准确,死亡原因用中文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以症状及体征代替诊断名称;如死因不明者,必须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生前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诊治经过以及相尖慢性病史;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六、公共卫生科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直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七、监管:医务部、公共卫生科、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管定期汇总监管结果,分析、反馈、整改,检查结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
漏报、迟报1例扣1分其他不符合本制度要求者一次(处)扣0.1分;其他违规行为按医院相会规定处理。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1)死亡证明书由专人管理,并认真填写做到不漏项。
(2)凡来办理死亡证明书者,须持有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同时携带证明书,在医院死亡的要有医生证明,在家中死亡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并要求把死亡时间、死因填写清楚。
(3)做好死亡病例报告登记,做到不空项、准确填写。
(4)做好网络直报工作,要在一周内上报到上级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准确。
(5)开具死亡证明书的工作人员在存根栏下,写下自己的名字,以便核对。
死亡原因栏要填写疾病名称,不得填写症状(如呼衰、肾衰、心衰等)。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例会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例会制度背景医院是生命健康的守护者,但是在医院还是难免会发生死亡事件。
面对患者死亡,医务人员需要积极处理和及时汇报。
因此,建立及时有效的死亡病例报告例会制度对于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迅速发现日常工作中的问题,迅速识别并研究出病人死亡原因;•培养医院内科医生的技能,提高医生的运用临床知识解决病人问题的能力;•改善病人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意识,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提供参考。
内容•建议每月定期组织死亡病例报告例会,由科主任主持;•会议内容包括死亡病例报告、病例讨论和病例总结三个环节;•会议采取专家组的形式进行,由主教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研究生等医疗专业人员参加;•在病例总结环节中确定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和需要明确的措施,形成运作管理措施;•会后组织相关科室按照会议讨论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所确定的措施;•通过对死亡病例的讨论,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知识和业务能力,增强对疾病的认识和对治疗方案的理解,使医护人员熟悉操作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经验总结一项良好的死亡病例报告例会制度具有以下几条经验总结:•会议的主题应该以病情复杂或难以处理的病例为主;•会议应该及时进行,以便对病例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会议目标应该清晰明确,意义明显;•会议应该在讨论过程中秉持公正公平、尊重人性、关注患者等基本原则。
•会议应该形式多样化,采用随机点名、小组讨论、PPT报告等方式,以便提高医护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结论医院死亡病例报告例会制度是一个十分好的医疗管理方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预防和治疗死亡病例的问题,有助于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提高和病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因此,建立完善的死亡病例报告例会制度对于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患者死亡处理制度

医疗机构患者死亡处理制度本制度是在院内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患者死亡的情况执行的制度,规范我院患者有可能出现死亡情况,或者患者死亡情况时如何处理。
1.当发现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死亡时,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同时立即通知患者家属或单位。
填写病重或病危通知单,送交医务处。
2.院内出现病情危重患者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下医嘱设专人护理,防止患者病情突然加剧,耽误抢救,专护人员须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病情,详细记录。
必要时转院治疗。
3.患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心电图检查为直线,医师确认患者已临床死亡后,宣布患者死亡,要记录死亡时间,及时告知患者家属。
患者死亡诊断应由副主任或科主任审核确定为准,夜班及节假日由二线值班医师代替审核。
4.患者死亡后,由医师开写死亡医嘱,并填写“死亡通知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报告卡”,当日交到医务处和院感办审核、盖章(节假日交医院总值班)。
5.死亡患者按出院病人相关手续要求办理妥退药、补回紧急用药、各种治疗收费等事项,医嘱输入出院通知。
6.患者死亡后,值班护士经家属同意后,要及时对死亡患者进行尸体料理。
7.如死亡患者无家属或单位陪护在场,应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对患者遗物,需有两人同时在场清点死者遗物,并列出清单由经办人签字后,转交死者家属或单位;如无人在场,交科室护士长保存。
8.同时整理病室,床单位要按常规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如系传染病患者,应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9.医护人员整理病历,完成病历记录。
因抢救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10.医务处和院感办负责院内死因统计工作及死亡病例的网络直报。
11.院感办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将《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12.医务处负责“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管理,同时审核“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报、盖章并收集“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一联和“患者死亡记录”。
医院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简介医院死亡病例指患者在医院内因病情不可逆转或治疗无效等原因最终不幸离世的情况。
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是指医院成立死亡病例检测小组,通过对死亡病例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医疗过失或管理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该制度是保障医院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的目的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安全,减少可能存在的医疗过失,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通过有效的检测报告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医院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为改进和提高医院的管理和治疗水平提供有利的条件。
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的实施成立死亡病例检测小组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死亡病例检测小组。
该小组应由医院资深医生、护士、病案质控专家等组成,具体负责死亡病例的审核、病例分析、原因查找和对策制定等工作。
审核死亡病例该小组应当每个季度对本季度发生的死亡病例进行审核。
其中,死亡病例的数量与比例应被公开,向公众透明。
对死亡病例进行分析在审核死亡病例之后,该小组应当对死亡病例进行深入分析,包括死亡病例的基本情况、医院治疗方案、医疗过程、医学鉴定结果等方面的分析。
查找原因并制定对策分析完毕后,该小组应当找出可能存在的医疗过失或管理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报告和实施该小组应当将分析报告上报医院领导,并把采取的措施上报到各个科室和部门进行实施。
医院领导则应当对报告表示支持,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医院的管理和监督。
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的意义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医院的医疗质量通过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医疗过失或管理问题,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促进了医院的管理和治理死亡病例检测报告制度可以促进医院各科室和部门的合作与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医院的管理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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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 凡新入院病情危重病人或住院期间病情恶化(包括明确诊断而预后不良的病人),主管医师除立即汇报上级医师并积极安排抢救措施外,还要及时填写“病危通知书”一式两份。
一份交家属或组织持有,藉以加强口头交待外,另一份上报医务处备案,以便院领导及时了解情况,采取必要的安排。
2 病情危重病人的家属或组织,可持通知书随时来院探视(每次不得超过2 人),但以不影响病人休息,不妨碍医护进行工作为限。
3 病情危重病人的家属或组织来院了解病情时,主管医师应负责地介绍病情,对可能发生的所有变化、转归及预后,均需详细交待清楚,并提出需要配合的事宜。
同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量加以解答和解决。
4 对严重病危病人,必须及时地、积极地进行治疗,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必要时,医院领导出面组织紧急会诊,指导抢救或设特别护理等安排。
5 危重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应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将病人的诊断、抢救经过以及死亡原因等情况,向家属或组织进行详细交待。
同时填写死亡报告单上报院部医务处备案,另外按格式要求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一联由医院留存,二联交派出所由卫生部门定时收集,三联由派出所保存,四联待病人家属结清住院手续后,再交家属持证办理殡葬手续。
6 凡属死亡病例均应抓紧时间进行死亡讨论,科内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院部派人列席。
会上检查有无差错、事故,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诊疗护理工作。
如有问题应进行差错、事故登记并上报医务处。
听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