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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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序号项目1 一、人员人工费用小计1.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1.2 五险一金1.3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 二、直接投入费用小计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2.2 燃料2.3 动力费用2.4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2.5 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2.6 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2.7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2.8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 三、折旧费用小计3.1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3.2 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4 四、无形资产摊销小计4.1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4.2 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4.3 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 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小计5.1 新产品设计费5.2 新工艺规程制定费5.3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4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 六、其他相关费用小计6.16.26.3…7 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7.1 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相关说明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1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1
1.仪器
2.设备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1.软件
2.专利权
3.非专利技术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5.5
1.新产品设计费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技术图书资料费
4.资料翻译费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1.仪器
2.设备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1.软件
2.专利权
3.非专利技术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3.3
1.新产品设计费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技术图书资料费
4.资料翻译费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1.仪器
2.设备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1.软件
2.专利权
3.非专利技术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4.4
1.新产品设计费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技术图书资料费
4.资料翻译费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2.津贴、补贴
3.奖金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5
1.仪器
2.设备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纳税人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1.本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2.本表应当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3.序号1“一、人员人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1.1至1.3的合计;4.序号1.1“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5.序号1.2“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6.序号1.3“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7.序号2“二、直接投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2.1至2.8的合计;8.序号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9.序号2.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0.序号2.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1.序号2.4“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2.序号2.5“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5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3.序号2.6“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4.序号2.7“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5.序号2.8“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6.序号3“三、折旧费用小计”:等于序号3.1加3.2;17.序号3.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8.序号3.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9.序号4“四、无形资产摊销小计”:等于序号4.1至4.3的合计;20.序号4.1“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1.序号4.2“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2.序号4.3“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3.序号5“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小计”:等于序号5.1至5.4的合计;24.序号5.1“新产品设计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5.序号5.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6.序号5.3“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7.序号5.4“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8.序号6“六、其他相关费用小计”:等于序号6明细的合计;29.序号6明细: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明细,应当将明细名称一并填入;30.序号7“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1.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1第4行“结转管理费 用”;32.序号8“八、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至5类费用合计(1+2+3+4+5)”: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3.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9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4.序号10“十、研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当期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当期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项目当期摊销额填报;35.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对应项目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乘以当年度摊销额合计数填报。

研发费费用归集表

研发费费用归集表
23
3.非专利技术
5
24
6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25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
1.工资、薪金
26
8
2.津贴、补贴
27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9
3.奖金
28
10
29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11
30
1.新产品设计费
12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31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13
1.仪器
32
3.技术图书资料费
14
2.设备
33
4.资料翻译费
15
34
16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35
合计数(1+2+3···+34)
17
1.仪器
36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18
2.设备
37
加计扣除额(35-36)×50%
附件4
企业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识别号
研究开发项目
研发费用归集年度
序号
费用项目
发生额
费用项目
发生额
1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0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2
1.材料
21
1.软件
3
2.燃料
22
2.专利权
4
3.动力费用

研发费用归集表

研发费用归集表

17 4.设备运行维护费
18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19 1.软件
20 2.专利权
21 3.非专利技术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 22 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
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23 1.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24 2.设备调整及检验费
项目起止时 间
项目研发费用 总预算 (万元)
上年度项目 研发费用预 算(万元)
上年度项目研 发费用实际支 出(万元)
项目类型 □自主研发 □合作研发 □委托研究内容
截止到上年 度末项目进 展情况 本企业承诺:上述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 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
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当期加计摊销额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研发项目名 称
研发项目所 属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 材料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 □资源与环境 □高新技术改造传 统产业 □其他
25 3.样品、样机及一股测试手段购置费
26 4.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27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28
八、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 床试验费
29 九、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30 1.新产品设计费
31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2 3.技术图书资料费
33 4.资料翻译费
34 合计数(1+5+10+13+18+22+27+28+29)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

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纳税人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1.本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2.本表应当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3.序号1“一、人员人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1.1至1.3的合计;4.序号1.1“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5.序号1.2“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6.序号1.3“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7.序号2“二、直接投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2.1至2.8的合计;8.序号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9.序号2.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0.序号2.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1.序号2.4“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2.序号2.5“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5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3.序号2.6“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4.序号2.7“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5.序号2.8“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6.序号3“三、折旧费用小计”:等于序号3.1加3.2;17.序号3.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8.序号3.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9.序号4“四、无形资产摊销小计”:等于序号4.1至4.3的合计;20.序号4.1“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1.序号4.2“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2.序号4.3“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3.序号5“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小计”:等于序号5.1至5.4的合计;24.序号5.1“新产品设计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5.序号5.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6.序号5.3“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7.序号5.4“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28.序号6“六、其他相关费用小计”:等于序号6明细的合计;29.序号6明细: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明细,应当将明细名称一并填入;30.序号7“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1.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1第4行“结转管理费 用”;32.序号8“八、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至5类费用合计(1+2+3+4+5)”: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3.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9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4.序号10“十、研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当期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当期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项目当期摊销额填报;35.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对应项目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乘以当年度摊销额合计数填报。

(完整word版)研发费用归集表

(完整word版)研发费用归集表
28
29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30
31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
32
九、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33
1、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34
35
研发费用合计数(1+6+12+16+20+23+29+31+32)
36
由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的研发费用
37
加计扣除额(35-36)×50%
2
1.材料
3
2.燃料
4
3.动力费用
5
6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7
1.工资、薪金
8
2.津贴、补贴
9
3.奖金
10
11
12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13
1.仪器
14
2.设备
15
16
四、2.设备
19
《规程》附件4:
( )研发项目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纳税人名称(公章): 所属年度:
税务登记证号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研发费用项目
发生额
1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工费用
2
1、工资、薪金
3
2、津贴、补贴
4
3、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
5
6
二、研发活动直接投入的费用
注:对委托给外单位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依照本归集表逐项填列,由委托方将归集表汇总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并将受托方归集表附后。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1.引言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鼓励企业创新,国家对这部分费用给予税务优惠政策。

为便于企业申报和税务管理,需要对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归集和记录。

本文档为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旨在详细记录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情况,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和相关准则。

2.填表说明(1)本归集表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企业,包括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应按照研发费用的类别和内容,如人员费用、设备购置费用、材料费用、测试认证费用等,分别填写到表格相应的栏目。

(3)本表中所填数据应真实、准确,企业应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并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查。

3.归集表格式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内容,费用金额(元),备注:----:,:------:,:------:,:---------:,:--:1,,,2,,,...,...,...,...,...4.表格填写示例说明(1)序号:按照费用的发生顺序进行递增,便于后续统计和分析。

(2)费用类别: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费用类别填写,如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等。

(3)费用内容:具体描述费用用于什么项目或用途。

(4)费用金额:填写费用发生的金额,单位为元。

(5)备注:对填写的费用内容进行简单的备注,如对费用内容的解释、说明等。

5.注意事项(1)研发费用归集应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准确记录各项费用。

(2)填写本表时应保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3)企业在填写本表后,应保存相关原始凭证,以备税务机关审核时提供。

6.结语本文档为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旨在帮助企业准确而规范地记录研发费用支出情况,以便企业申报和税务管理。

希望企业能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要求,认真填写和保存数据,确保符合税务审查的要求。

同时,也希望税务管理部门能加强对企业研发费用的监管和审查,维护税法的公正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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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纳税人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
1.本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2.本表应当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
3.序号1“一、人员人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1.1至1.3的合计;
4.序号1.1“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5.序号1.2“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6.序号1.3“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7.序号2“二、直接投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2.1至2.8的合计;
8.序号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9.序号2.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0.序号2.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1.序号2.4“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2.序号2.5“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5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3.序号2.6“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4.序号2.7“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5.序号2.8“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6.序号3“三、折旧费用小计”:等于序号3.1加3.2;
17.序号3.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8.序号3.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19.序号4“四、无形资产摊销小计”:等于序号4.1至4.3的合计;
20.序号4.1“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1.序号4.2“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2.序号4.3“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3.序号5“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小计”:等于序号5.1至5.4的合计;
24.序号5.1“新产品设计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1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5.序号5.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2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6.序号5.3“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7.序号5.4“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5.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28.序号6“六、其他相关费用小计”:等于序号6明细的合计;
29.序号6明细: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6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明细,应当将明细名称一并填入;
30.序号7“七、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31.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7.1第4行“结转管理费 用”;
32.序号8“八、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至5类费用合计(1+2+3+4+5)”: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33.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9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
34.序号10“十、研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当期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当期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项目当期摊销额填报;
35.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对应项目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乘以当年度摊销额合计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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