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总结
整形医院领导检查工作总结

整形医院领导检查工作总结
近日,我院整形医院迎来了领导的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不仅是对医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更是对我们医护人员工作的一次考验。
在此次检查中,我们全体医护人员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展现出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
首先,我们在医院的环境卫生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领导检查前,我们全体医护人员积极参与了医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医院内外的卫生环境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确保了医院的整洁和卫生。
领导检查时,对我们的环境卫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们的医院环境整洁,给患者和家属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其次,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在领导检查前,我们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临床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在领导检查时,我们全体医护人员积极配合,认真对待每一位患者,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赞扬。
最后,在医院管理方面,我们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领导检查前,我们全体医护人员积极参与了医院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了医院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领导检查时,我们的管理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认可,领导表示对我们的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总的来说,此次领导检查是对我们医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我们医护人员工作的一次考验。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不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更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信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医院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卫生计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工作总结

卫生计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工作总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医疗美容行业也随之迅速崛起。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为了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卫生计生监督所始终将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我所在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方面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的蓬勃发展,非法行医、医疗美容现象日益严重。
一些无证行医人员利用群众对医疗美容知识的缺乏,以低价、快捷等手段吸引消费者,导致医疗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曾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非法行医、医疗美容的打击力度。
二、工作目标卫生计生监督所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打击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决取缔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场所,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非法行医、医疗美容现象反弹。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卫生计生监督所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我所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查处非法行医、医疗美容案件。
(四)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度。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医疗美容知识,提高群众识别非法行医、医疗美容的能力。
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小结(2篇)

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小结为确保我区医疗美容卫生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有序、高效、稳妥开展,结合____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美容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推进计划,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开展医疗美容健康监管执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区医疗美容机构____家,其中____家美容专科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____家,根据文件要求,依据“机构自治”原则,指导辖区内____家医疗美容机构对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许可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内,按照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
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三、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
要求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____后,按照____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____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开展首轮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监督检查重点,于____年____-____月着重对辖区____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开展了首轮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____家医疗美容机构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执业地点执业、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疗美容项目经过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在备案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能按手术分级制度开展美容外科项目;美容医师、护士均持有执业证书并经注册;未发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均能履行告知义务等情况。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病历文书书写不够规范,医疗废弃物未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转运等,区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均已责令当事医疗美容机构限期整改。
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美容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全市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卫健局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卫健局成立了医疗美容专项监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实施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卫医秘[2013]7号),并及时召开了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形成社会监督氛围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卫生执法公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结合“3·15”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该工作,努力营造群众关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氛围。
全市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5件,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我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现状我市在省卫生厅注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共7家,目前,只有2家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共有4名医生、1名护士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工作,医师、护士均有相应的资质并经执业注册。
四、检查情况本次行动中,全市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55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1台次,共检查单位总数583家,其中医疗机构497家,生活美容机构86家。
本次执法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12家,其中责令整改9家,暂停执业3家。
五、存在问题1、少数医疗机构虽被核准了医疗美容科目,但已处于停业状态,而未及时注销。
2、个别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目执业登记未核准到二级科目,且开展美容外科项目未分级备案。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XX年,为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按照《XX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XX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XX县共有医疗美容机构XX家,其中美容门诊部XX家,美容诊所XX家。
共有生活美容机构XX家。
二、监督检查情况(一)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检查XX家医疗美容机构,XX家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检查未见美容机构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发现美容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检查XX家机构执业人员能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XX家机构中,对XX家机构护士未及时变更执业地点、XX家机构出借场地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所已进行了立案处罚。
(二)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行医行为。
XX县共有生活美容机构XX家,此次共监督检查生活美容机构XX 家。
检查的XX家生活美容机构均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现场检查未发现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微整形等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未发现开展微整形等活动的医疗器械,无微整形等活动的非法医疗美容标识、标牌、宣传画册等。
XX家生活美容机构均在醒目位置张贴“生活美容服务告知承诺书”,并要求美容机构负责人签字承诺,场所内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三、存在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XX家美容机构护士未注册在该机构开展护理活动已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对一起群众投诉举报其在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去疤痕手术后疤痕增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医疗美容机构将其场地出借给个人开展非法去疤痕术的违法行为已进行了立案处罚,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下一步工作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开展诊疗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医疗美容乱象问题及建议

医疗美容乱象问题及建议新泰市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调研报告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群众观注的热点,也是监管的难点,为摸清新泰市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经营使用现状,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新泰辖区内共有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714家,其中单一理发店465家,美容店206家,理发美容兼营店35家,其他8家。
在调查中,我们选取了6家较大规模美容店、10家中小型理发店进行了实地座谈、现场检查。
二、存在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大多数经营者缺乏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标准要求知之甚少,没有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采购台账缺乏制度性。
大多数经营者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
经营者采购化妆品的渠道广泛,有的是从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有的是从化妆品批发商店或批发市场采购,有的是站购买化妆品。
采购产品时未索取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资质证明;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索取《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对于进口化妆品未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化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
有些经营单位销售的化妆品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保质期,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有些美发店自行分装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四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行化妆品监管条例为1989年卫生部颁布实施,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化妆品市场监管需要,一些实际问题难以在现有条例细则中找到依据,网络市场的异军突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版)迟迟未出,原条例历经30年,存在处罚力度不大、操作性不强等实际问题。
三、原因分析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
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大多数人员未接受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
大多数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在采购及经营化妆品的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质量安全风险高。
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医疗美容乱象整治工作总结

医疗美容乱象整治工作总结一、整改前情况医疗美容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一定的乱象。
主要表现为: 1.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经营范围不明确,经营项目超出许可范围。
有些机构擅自提供激光脱毛、除皱等需要医师监护的项目。
2.部分医生操作不当,如未注明风险,未给予充分提示。
有些医生亦无相应的执业资格就进行操作。
3.部分机构忽视人员培训管理,操作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与知识。
存在操作失误风险。
4.个别机构广告宣传存在虚假成分。
宣传不符合实际能力。
5.监管不到位,部分机构随意变更经营项目及地址等许可内容未到处备案。
二、整改措施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我们采取以下措施:1.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美容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操作条件。
2.健全公民举报和后续处理机制,严格执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3.强化机构运营和人员资质管理。
规定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医生或护士驻诊。
4. 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
规定不同项目必须接受对应的专业培训。
5.密切监督广告宣传活动。
纠正虚假、误导成分。
6.建立信息报备制度。
公开不定期检查机制,随时调整许可资质。
三、工作效果通过一年来的整治,初步取得显著效果:1.调整清晰的各项目经营条件,规范了整个行业。
2.查处违规机构20多家,有效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3.90%以上的机构已完善运营与管理体系。
4.未收到市民对医疗机构服务的重大质疑。
五、今年工作重点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以下工作:1.优化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项目许可基础。
2.强化不定期检查监测,随时了解机构运营情况。
3.重视广告宣传内容检查,防止虚假误导信息。
4.鼓励机构举办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资质。
以上就是医疗美容乱象整治工作的总结。
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确保行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总结

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总结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蓬勃发展,各类美容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合规的现象和违法行为。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美容行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我们组织了一次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针对美容机构的资质、医疗设备的合规性、医疗美容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展开。
通过对美容机构的实地检查、文件资料的核查以及从业人员的面谈,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执法措施。
首先,部分美容机构存在资质不全的问题。
根据《医疗机构分类与等级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或审批,并取得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然而,我们发现有些美容机构仅仅是注册了个体工商户,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就进行医疗美容业务。
这种情况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求撤销其相关的注册资格。
其次,部分美容机构的医疗设备存在合规性问题。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必须经过批准注册,并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才能在医疗美容机构中使用。
然而,我们发现一些美容机构使用的医疗设备没有注册证书,或者注册证书已过期。
这不仅涉嫌违法经营,还存在安全隐患。
我们要求这些美容机构立即停止使用违法设备,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求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罚。
再次,部分医疗美容从业人员的资质存在问题。
根据《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医疗美容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医师资格或者美容师资格。
然而,我们发现一些美容机构的从业人员没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者证书已过期。
这种情况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要求这些美容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通过此次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合规的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执法措施,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美容行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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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成都市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通知》(成府督查〔2018〕1310号)及《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成都市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队于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击检查,看实情
我队医疗卫生监督科对全市开设有医疗美容科的3家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机构是否存在超诊疗科目和超范围执业,医师、主诊医师、护士资质和执业注册情况,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3家医疗机构未采购及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等相关药品,能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医护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同时,对我市2家新开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其是否存在超备案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美容主诊医师是否符合主诊医师条件、医疗器械、药品和耗材的使用及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医疗广告发布是否进行备案、医疗美容收费项目是否进行公示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2家医疗美容机构均未进行医疗美容项目备案,针对此问题,我队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此次医疗美容专项检查,我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7人次,车辆3台次,共检查医疗美容机构5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有效净化了医疗美容服务市场,促进了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
二、问题暴露,促整改
此次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了我市医疗美容市场依法执业。
但在此次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学习,存在医疗美容项目仍未进行备案的情况;二是由于医疗美容技术和器械、药品等推陈出新,监督员接触和学习的机会较少,在医疗美容监督上,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队将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协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加大对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的监督管理。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监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主动发现与群众举报、卫生监督与卫生协管相结合的方式,以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