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医院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输血护理管理制度一、输血前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患者或授权委托人谈话,并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试管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床边PDA扫描患者的腕带二维码,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才能采血,准确采血量。
5.凡申请输注血小板、冰冻血浆或冷沉淀凝血因子者,一般情况下无需交叉配血。
6.同时有两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7.护士采集标本并核对后,在电脑标本采集系统进行签名确认;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8.输血科血液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箱密闭式转运。
9.领血时,认真做好“三查十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运送。
10.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二、输血时11.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2.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患者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3.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紧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处理及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三、输血后14.输血完毕,将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
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由护士或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送输血科冷藏保存。
15.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
16.病房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的培训、学习、考核并记录。
医院输血科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输血科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输血质量,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输血科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等工作。
2. 输血科负责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血安全。
3. 输血科负责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 输血科负责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发放等工作。
5. 输血科负责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血液管理(1)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2)血液入库、储存、发放等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应记录。
(3)血液储存条件应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4)血液发放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血液质量。
3. 输血申请与审批(1)临床需要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
(2)输血科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输血指征的,及时安排输血。
4. 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1)输血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2)交叉配血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
5. 输血前准备(1)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2)“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
(3)“八对”指: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血型、血液品种、配血结果。
(4)“九不用”指:不用过期、变质、污染的血液;不用未经检验的血液;不用无标签、无批号的血液;不用未经交叉配血的血液;不用标签不清、批号不清、血型不明的血液;不用血型鉴定有误的血液;不用输血前配血试验有凝集反应的血液;不用未经医师审签的输血申请单;不用未经核对签字的输血单;不用未经登记的输血记录。
医院取输血工作制度

医院取输血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医院取输血工作,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3.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临床用血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全院临床用血工作进行监督。
三、取血流程1.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2.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审核,科室主任签字后,提交给医务科。
3.医务科对《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输血科准备血液。
4.输血科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单》准备相应的血液制品,并进行质量检查。
5.输血科将合格的血液制品送达临床科室,由护士在核对无误后进行输血。
四、取血要求1.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输血类型和剂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取血前,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书面同意。
3.取血时,医生、护士应核对患者身份和血液制品信息,确保血液安全。
4.取血后,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反应。
五、输血科工作制度1.输血科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输血科应对血液制品进行严格质量检查,确保合格血液制品供应。
3.输血科应做好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和发放工作,保证血液质量。
4.输血科应对临床用血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临床用血需求和反馈。
六、培训和考核1.医院定期对临床医生、护士进行输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其输血技能和意识。
2.医院对临床医生、护士进行输血知识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
七、监督和处罚1.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用血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输血管理规章制度

输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规范输血工作流程,提高输血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进行输血治疗的所有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操作、输血后处理等环节。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做好输血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经医务部门和护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输血前准备第一条患者需经医生评估后确认需要输血治疗。
第二条临床科室医生应开具输血治疗医嘱,并填写输血申请单。
第三条输血前,患者需进行相关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第四条输血前,护士应核对患者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输血种类等。
第五条输血前,护士应准备好输血所需的器材和药品,并进行清点确认。
第六条输血前,护士应向患者解释输血目的、注意事项等,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七条输血前,护士应核对输血袋标签信息,避免输错血。
第三章输血操作第一条输血前,护士应在输血袋上填写患者相关信息,并监测输血速度和情况。
第二条输血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出现的不良反应。
第三条输血过程中,护士应定期检查患者生命体征,确保输血安全。
第四条输血后处理第一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记录输血量、输血速度、患者反应等信息。
第二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第三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检查输血袋标签信息,核对输血量和患者信息。
第四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妥善处理输血袋和相关器材,避免污染。
第五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时间、输血量等信息。
第六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向医生汇报输血情况,评估患者反应情况。
第七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对患者进行观察,确保患者病情稳定。
第八条输血结束后,护士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情况,提醒注意事项。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依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条对因输血管理不当导致患者伤害的医务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输血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权限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临床用血原则,科学、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血液。
2. 输血权限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输血医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临床输血知识。
三、输血医师权限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考核合格,取得临床输血处方权限。
2. 具有临床输血处方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暂停其用血权限。
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5.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四、输血医师职责1. 严格遵守临床用血原则,合理选择输血适应症。
2. 在输血治疗前,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
3. 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征得同意后,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4. 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5. 及时向输血科(血库)反馈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解决。
五、输血科(血库)职责1. 严格执行血液质量检查制度,确保血液质量。
2. 严格按照输血申请单开具血液,不得擅自改变血液品种和剂量。
3. 定期对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知识培训。
4. 配合临床科室做好输血工作,及时解决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输血权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
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
急诊输血亦应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输血科当班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
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省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液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
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
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复查。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Om1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XXXX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XX省临床输血管理规程》,掌握输血指征,做到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输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
3、检验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计划申报、储存及发放。
4、检验科(血库)对验收合格的血液,认真做好入库、登记、按温度要求进行储存、并做好冷藏温度的监测登记工作。
5、输血前准备工作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输血指征综合评估,若符合相关标准,病人病情确需输血时,方可输血。
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5.1内科指征:5.1.1去白细胞红细胞用于红细胞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
一般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0.2时可考虑输注;血红蛋白在6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一般状况、心肺代偿功能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5.1.2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相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5.1.2.1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5.1.2.2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5.1.2.3血小板计数<10×109/L伴明显出血倾向应立即输注血小板防止出血;5.1.2.4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
5.1.3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的患者。
5.1.4血浆:5.1.4.1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存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5.1.4.2病毒灭活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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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医院输血管理制度目录1、供血协议2、临床用血计划制度3、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4、血液预定、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管理5、血液入库前核对登记制度6、输血前核对制度7、血液储存制度8、输血指证评估制度9、临床用血申请制度10、输血治疗知情同意制度11、自身输血指南12、成分输血指南13、互助献血14、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15、应急用血预案16、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17、输血知识培训制度18、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供血协议经XX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批准,我院使用血液只来自XX中心血站。
临床用血计划制度1、血库根据用血量做出每月的用血计划及全年的用血计划报医务科批准后,于每年的12月份提交XX血站,由血站最后批准。
2、临床输血由本院医师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输血申请单。
3、输血申请单应在预定输血的前一天送达血库备血,血库汇总每周一、三、五向血站提出用血计划。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但事后应按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临床医师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合理用血,大力推行节约用血、成分输血、自体输血。
5、血库2012年用血计划:悬浮红细胞 8668 单位血浆毫升血小板治疗量冷沉淀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临床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临床用血的评价主要包括用血合理性的评价和输血后疗效的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
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
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是看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证进行输血。
输血适应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是指在输血后,医师要给予输血治疗后疗效评价,看患者输血后较输血前有无疗效或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应严格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进行。
二、临床用血公示制度:制定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并由医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
1、检查人员:由医务科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2、检查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历至少30份;3、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4、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及缺陷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有成效。
血液预定、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管理1、输血科每一、三、五上午9点前向血站预定血液,血站送血专车当天送达,血库有专人接收,接收后进行以下程序。
2、血液入库核对登记收到血站送来的血液及成分血后,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验收合格后,进行登记,记录资料清晰完整,保存十年。
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冰箱内。
3、血液贮存全血及红细胞类贮存于2-6℃专用冰箱。
血浆及冷沉淀贮存于-20℃以下专用冰柜。
血小板贮存于20-24℃专用保存箱。
保存设施标识明确贮血冰箱温度24小时监测,记录4次贮血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并记录贮血室及贮血冰箱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菌落数≤200cfu/m³为合格,记录资料完整。
冰箱内壁细菌每月培养一次,菌落数≤5cfu/cm²合格,记录资料完整。
每天检查贮血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如血浆层变色(变灰、变黑等)或出现气泡及絮状物,红细胞色泽变紫色等,不能发出使用。
严重脂肪型的血浆不能发出使用。
病房已启封的及输剩的血及成分不能使用。
血液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血液及成分不能使用。
每天定时观察贮血冰箱温度,并作记录,确保冰箱正常运行及贮血安全。
4、血液出库核对登记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5、库存预警我院输血科在从严掌握临床用血指征的基础上,按照临床常规用血及急救的原则,均按计划贮备了一定数量的血液。
常规库存:A、B、O各血型库存50u,AB型血库存10u;当A、B、O各血型库存不足20u,AB型血库存不足4u时,应启动黄色预警机制:只保证急症手术用血,并在医务科及输血科主任批准下发血,其他术后用血、延期手术用血不再发放,并及时与XX血站联系,补足各型血。
在A、B、O各血型库存不足10u,AB型血库存不足2u,同时血站血源又严重不足时,应及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并向院医务处递交书面报告。
医务科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
血液入库前核对登记制度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内容:1.运输条件:血站送血人员必须用放置了冰袋的专用储血箱运输血液(血小板除外)2.外观检查:(凡血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入库) 27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②血袋有破损、漏血;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⑤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⑥未摇动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⑦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3. 标签的查对:包括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4. 核对验收合格后,进行登记,记录资料清晰完整,有关资料保存十年。
输血前核对制度发血时核对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输血前核对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质量是否异常,双人双核对、双签名。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急诊号、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进行输注。
血液储存制度1、血液入库核对登记收到血站送来的血液及成分血后,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验收合格后,进行登记,记录资料清晰完整,保存十年。
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冰箱内。
3、血液贮存环境全血及红细胞类贮存于2-6℃专用冰箱。
血浆及冷沉淀贮存于-20℃以下专用冰柜。
血小板贮存于20-24℃专用保存箱。
保存设施标识明确贮血冰箱温度24小时监测,记录4次贮血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并记录贮血室及贮血冰箱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菌落数≤200cfu/m³为合格,记录资料完整。
4、每天检查贮血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如血浆层变色(变灰、变黑等)或出现气泡及絮状物,红细胞色泽变紫色等,不能发出使用。
严重脂肪型的血浆不能发出使用。
5、病房已启封的及输剩的血及成分不能使用。
6、血液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血液及成分不能使用。
7、每天询问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要及时上报血液中心处理。
6、每天定时观察贮血冰箱温度,并作记录,确保冰箱正常运行及贮血安全。
输血指证评估制度输血前后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血液检测数据、适应症和输血利弊比较,对其作出是否进行输血治疗的评估。
指导临床医生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人情血”、“安慰血”、“营养血”,规范有关人员的从业行为。
根据患者病情实时制定输血方案,动态监测受血者的输血疗效,决定输血前,应权衡输血的利弊,如果患者是你的家人,你会给他输血吗?输血评价需要临床、输血科、辅助科及患者和家属多方配合。
输血评价的基础:合理输血的定义是患者病情危重,且采用其他方法未能有效预防或治疗时,才给予输注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
输血三句话:可输可不输的,不输;可多输可少输的,少输;能用成分血的,不输全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二条临床医师和输血技术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合理输血控制措施: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科学合理地选择血液制品。
输血前告知,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外科评价标准• Hb<70g/L 或 Hct<0.22,扩容后病情稳定• Hb70-80g/L,择期手术术前输血• Hb70-100g/L,伴有:急性大失血(50%血容量/3h、150 ml/min),伤口创面伴持续性出血、DIC、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65岁)、严重缺氧(持续昏迷、难以纠正的休克)、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内科评价标准• Hb<60g/L或Hct<0.20,慢性贫血患者• Hb<70g/L或Hct<0.22,急性出血患者•Hb70-100g/L,伴有: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70岁),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严重缺氧(昏迷、各种休克),消化道活动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