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印制与保密管理规则制度
试卷印制与保密管理规则制度

试卷印制与保密管理规则制度试卷印制与保密管理规则制度为规范试卷的印制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考试卷实行试题卷与答题卷分开印制,试题卷由命题教师按教务部统一规定格式制卷,答题册由教务部负责印制和发放。
二、试卷的印制、交接以及传递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认真做好记录,保证试卷在印制和发放过程中安全运行。
三、教务部安排考试的课程,由教务部负责组织该课程试卷的印制、保管和发放;压滤机滤布厂家各系安排考试的课程,由开课系负责该课程试卷的印制、保管和发放。
四、试卷印制程序1、制卷要求各门课程的命题教师在制卷时,必须同时拟出A、B两卷,并负责试卷(样卷)内容正确及字迹清楚,试卷的格式符合规范,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系的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于该课程结束前两周送教务部做为考试所用试卷印制原件。
2、送印要求各系安排组织的考试,由命题教师持教务部开出的印刷凭证将样卷送学院文印室印卷;教务部安排组织的考试由教务部考务人员负责样卷的送印。
3、印卷要求学院文印室负责样卷的印卷。
工作人员要保证试卷印制质量和用卷时间。
印制好的试卷必须是卷面排版规范、字迹清楚、不缺页、不掉题、不少数量。
凡因制卷不规范,送卷不按时以及印卷出现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影响考试用卷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试卷在使用前属保密文件,凡接触试卷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学习《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1、命题教师不得将与试卷有关的内容透露给他人;2、印卷工作必须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印卷时,文印室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印制好的试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保管存放,同时将蜡纸与印废的试卷销毁;3、负责组织考试的部门,于考试前按取卷规定时间指定专人持取卷凭证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并安排专人分点试卷、装袋与保管;4、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要直接到达各自考场,不得将试题告诉他人或将试卷交给他人保管,考试完毕后,负责试卷的清点与回收。
如造成试卷的泄密、除尘滤布丢失、延误考试及其它责任事故,按《保密法》及学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主印制试卷管理制度

自主印制试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试卷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育教学单位及相关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科学管理,严格监督,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试卷指期末、期中考试以及其他形式的考试所需的测试纸及答题卡等。
第二章试卷的设计与印刷第五条学校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定期组织教师编写试卷。
第六条为保障试卷的安全和保密,试卷设计过程需经过主管领导审阅,并由不同教师进行独立设计,最终确定试卷内容。
第七条试卷设计时需注明试卷名称、考试科目、试卷类型、出题教师,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和实际情况。
第八条试卷印刷前需经过审定,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试卷内容。
第九条试卷的印刷由学校指定的印刷单位进行,印刷单位需对试卷内容保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印刷完成后,由教务处或考试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密封、装订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试卷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试卷的发放由学校教务处或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提前泄露。
第十二条学生领取试卷需出示有效证件,教务处或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学生领取试卷后,需签字确认收到,并保证不得私自翻阅试卷内容。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学生需将试卷及答题卡交还监考老师,不得私自带走或抄录试卷内容。
第十五条监考老师需认真核对学生试卷,确保试卷完整无遗漏,并及时交回教务处或考试办公室。
第四章试卷的保管与销毁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或考试办公室需建立完善的试卷保管制度,确保试卷安全有序。
第十七条试卷应放置于专用试卷室内,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试卷不受损坏和泄露。
第十八条试卷的保管期限为一学年,学年结束后需按照学校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九条试卷销毁前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确认,确定销毁方式并记录销毁过程。
第二十条试卷销毁记录需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第五章异常情况处理第二十一条如发生试卷遗失、泄露或被篡改等异常情况,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试卷管理制度总则

试卷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试卷管理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考生的权益,提高考试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院校和各类考试考核机构在组织和实施学校内部及各类统一考试(含校内考试及周测、月测、模拟考试等)中使用的试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做到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
确保试卷的完整性、保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不得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做到科学、规范、高效。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试卷的全程管理和跟踪监控,确保试卷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六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做到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第七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对试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伦理教育,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做到监督检查、适时评估。
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评估制度,保证试卷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和持续改进。
第九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健全危机应对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挑战。
第十条试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在试卷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中坚持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报警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考试考核机构)制定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试卷管理工作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对于规范试卷管理工作,健全试卷管理制度,提高试卷管理水准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考试管理人员和学生员工积极宣传、学习和执行本制度,认真履行试卷管理工作职责,共同维护考试秩序,促进考风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考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技术保障,强化监督。
第二章保密内容与范围第四条考试安全保密内容包括:(一)考试大纲、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二)考试组织方案、时间安排、考场设置等内部信息;(三)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录取信息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四)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考试安全保密范围包括:(一)考试命题、审题、制卷、阅卷、评卷等环节;(二)考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等环节;(四)考试招生录取等环节。
第三章保密责任与分工第六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招生院校等应当明确责任,落实保密措施。
第七条考试安全保密责任如下:(一)考试机构:1. 制定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计划,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2. 组织实施考试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3. 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责。
(二)招生院校:1. 制定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责任;2.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保密管理;3. 对涉及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4.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责。
(三)考生:1.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泄露考试内容;2. 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考试内容;3. 对泄密行为进行举报。
第八条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分工协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招生院校等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章保密措施与要求第九条考试安全保密措施包括:(一)建立健全考试安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二)加强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等环节的保密管理,确保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安全;(三)对考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保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四)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等环节进行保密,保护考生隐私;(五)对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进行保密,确保录取结果公正、透明。
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规定

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效实施,使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保守秘密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对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的各类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保密责任人第二条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研究生处处长负责具体安排研究生考生期间涉及试题试卷保密的各项相关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研究生处统指导及要求下组织开展工作,各招生学院院长是该学院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研究生处政治素质过硬的研究生处工作人员为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人员(试题及成绩管理员),负责当年度从命题开始到录取结束的各类试题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四条各招生学院政治素质过硬的在职在编人员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人员(试题及成绩管理员),负责当年度本学院从命题开始到录取结束的各类试题保管和保密工作。
招生学院确定的人员,未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不得参与工作。
第三章保密教育第五条所有涉及试题试卷及考试成绩的命题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回避与保密责任书”,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相关利益人参加考试的,应按照学校规定主动申报回避。
研究生处及招生学院要对选拔的各类人员严格审查。
第六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研究生统考期间命题教师及考务环节工作人员的专项保密教育。
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对复试期间命题教师及考务环节的工作人员的专项保密教育。
第四章保密室管理及试卷保管第七条研究生处按照规定,设立符合保密要求的试题试卷专用保密室。
根据工作要求及实际,统考试题进入校保密室保管,复试试题进入研究生处保密室保管。
第八条校保密室由校档案馆、公安处、监察处部门负责监督。
统考试题进入校保密室后,由公安处按照规定配备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保护。
第九条保密室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一密码制度。
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做到信息确保,保密严实,明确规定本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二、考试保密管理的基本原则1、保密原则考试保密管理原则是保密和非法泄漏信息的原则。
考试机构对考试中所涉及的所有信息具有保密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泄漏考试信息。
2、公平原则考试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每位考生在同样的考试规则、环境下进行考试,保障考生权益。
3、诚信原则考生应当遵守考试规则,不得作弊,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4、法律原则考试保密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三、考试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1、考试安全准备(1)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小组,制定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
(2)考试机构应当对考试场所、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安全通畅。
2、考生信息保密(1)考试机构应当对考生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考生的个人信息。
(2)考试机构应当做好考生信息的妥善保存和管理,保证信息安全。
3、考试监控与查验(1)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考试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考试机构应当制定考生查验制度,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核对。
4、考试宣传与监督(1)考试机构应当进行公开透明的考试宣传,宣传考试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2)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处理。
5、考试过程管理(1)考试机构应当对考生准入、离场、作答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考试环境的安全和秩序。
(2)对于可能作弊的考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做出处理。
6、考试后处理(1)对于考试结果的处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
(2)对于出现问题的考试环节,应当及时纠正和完善,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四、考试安全保密管理的效果评估考试机构应当对考试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考试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学校打印试卷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打印试卷规章制度内容为了规范学校教学活动中试卷打印的流程,确保试卷的质量和安全性,便于教师和学生的使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试卷的制作和打印1. 教研组组长或相关负责人需提前确定试卷的内容,制定试卷的题型和难易程度,然后组织教师进行试卷的编写。
2. 所有试卷必须经过教研组组长或相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
3. 为了确保试卷的版面整洁、内容正确、印刷清晰,试卷的编排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模板进行设计,不得私自更改格式和内容。
4. 打印试卷的机器和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打印质量。
5. 教师在使用打印试卷前,需仔细检查试卷的内容和印刷质量,如有错误或质量问题,应及时退回重新打印。
二、试卷的保管和使用1. 制定试卷印刷后,应由教研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将试卷妥善保管,确保试卷不外泄,避免泄密和作弊现象的发生。
2. 教师在使用试卷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领取和归还,保证试卷的安全和完整。
3. 学生在考试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不得提前或迟到。
4. 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试卷归还给监考老师或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出考场。
5. 考试后的试卷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外传,以免泄露试题和影响考试的公平性。
三、试卷打印的费用1. 学校规定教师在制作试卷时应尽可能精简内容,减少试卷页数,以节约打印费用。
2. 学校教学处统一管理试卷打印费用,教师在领取试卷时需按规定方式提交费用,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销。
3. 教师在打印试卷时需选择质量较好的纸张和墨盒,避免频繁更换和浪费。
四、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试卷打印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按学校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泄密、作弊等,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3. 对于打印试卷费用管理不当、浪费资源等情况,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或批评教育。
综上所述,学校打印试卷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试卷打印的流程,保障试卷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和能力的重要方式,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考试内容的机密性,防止做弊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保密责任1.考试主办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内容的机密性。
2.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人员、阅卷人员等,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接受保密培训,严守考试内容的机密。
三、考试内容保密措施1.考试命题:由专业教师组成的命题组负责,命题过程严格保密,命题组成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
2.试卷印制:试卷印制由专业印刷厂家完成,印刷过程严格监控,确保试卷不外泄。
3.试卷保管:试卷由考试主办单位负责保管,采取严格的存储措施,确保试卷安全。
4.试卷分发:试卷分发前,由考试主办单位指定的人员进行密封和装箱,分发过程严格监控,确保试卷不被篡改或者泄露。
5.考场布置:考试前,考试主办单位对考场进行检查,确保考场内没有任何可能泄露考试内容的物品。
6.考试监考:监考人员需接受严格的培训,熟悉考试规则和保密要求,监考过程中要严密监控考生的行为,防止做弊行为的发生。
7.试卷回收: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需按要求将试卷收回,保证试卷不外泄。
8.试卷审阅:阅卷人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接受保密培训,阅卷过程严格保密,确保考试成绩的公正性。
四、防范做弊措施1.考生身份验证: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验,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
2.考场监控:考试主办单位在考场内安装监控设备,对考试全程进行录相监控,以便后期审查。
3.禁止通信工具:考试期间,考生需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关闭并放置在指定地点,以防止做弊。
4.监考人员巡视:监考人员需定期巡视考场,防止考生之间相互传递做弊工具或者答案。
5.做弊工具排查:考试主办单位在考场内进行做弊工具排查,发现做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五、违规处理1.一经发现有泄露考试内容、做弊行为或者其他违规行为的,将取销考试资格,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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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印制与保密管理规则制度
为规范试卷的印制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考试卷实行试题卷与答题卷分开印制,试题卷由命题教师按教务部统一规定格式制卷,答题册由教务部负责印制和发放。
二、试卷的印制、交接以及传递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认真做好记录,保证试卷在印制和发放过程中安全运行。
三、教务部安排考试的课程,由教务部负责组织该课程试卷的印制、保管和发放;各系安排考试的课程,由开课系负责该课程试卷的印制、保管和发放。
四、试卷印制程序
1、制卷要求
各门课程的命题教师在制卷时,必须同时拟出A、B两卷,并负责试卷内容正确及字迹清楚,试卷的格式符合规范,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系的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于该课程结束前两周送教务部做为考试所用试卷印制原件。
2、送印要求
各系安排组织的考试,由命题教师持教务部开出的印刷凭证将样卷送学院文印室印卷;教务部安排组织的考试由教务部考务人员负责样卷的送印。
3、印卷要求
学院文印室负责样卷的印卷。
工作人员要保证试卷印制质量和用卷时间。
印制好的试卷必须是卷面排版规范、字迹清楚、不缺页、不掉题、不少数量。
凡因制卷不规范,送卷不按时以及印卷出现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影响考试用卷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试卷在使用前属保密文件,凡接触试卷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学习《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1、命题教师不得将与试卷有关的内容透露给他人;
2、印卷工作必须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印卷时,文印室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印制好的试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保管存放,同时将蜡纸与印废的试卷销毁;
3、负责组织考试的部门,于考试前按取卷规定时间指定专人持取卷凭证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并安排专人分点试卷、装袋与保管;
4、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要直接到达各自考场,不得将试题告诉他人或将试卷交给他人保管,考试完毕后,负责试卷的清点与回收。
如造成试卷的泄密、除尘丢失、延误考试及其它责任事故,按《保密法》及学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每学期各门课程的A、B样卷,由教务部负责整理
交学院档案馆归档保存,考试所用答题册由各开课系按评估要求清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