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60089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2020-12-30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公告编号:2020-78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办理规模不超过15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费率不高于3.50%;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办理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保理业务,保理费率为3.35%。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黎明公司向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办理规模不超过15亿元的保理业务、南方公司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办理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保理业务。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一)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负责人:张辉谊营业场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成立日期:1994年06月10日主营业务: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额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航空动力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空动力公告编号:2013-临35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9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2013年6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张民生先生委托监事王文强先生代为出席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文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本次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航空发动机研究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航空发动机研究院旋转孔-旋转孔 重 庆 德 马 测 控 技 术 耦合试验台试验辅助材料竞价结 有限公司
49.0
果公示
TOP3
航空发动机研究院燃气发生器竞 价结果公示
廊坊顺科宇航精密 机械有限公司
43.9
TOP4
航空发动机研究院第四腔模具采 购竞价结果公示
咸阳勃力模具制造 有限公司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10 2.1 节支率分析 .....................................................................................................................10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1 三、采购供应商 ...........................................................................................................................12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2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3 四、采购代理机构........................................................................................................................15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5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5 五、信用风险 ...............................................................................................................................17 附录 .............................................................................................................................................17
中国航发贵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60089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新增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所生产产品的特点,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大部分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0年1月3日及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预计需新增公司与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为了方便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就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600343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2020-12-24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加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追加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且合理的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数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朱奇先生、申建辉先生、周志军先生、张长红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追加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彭恩泽
张立岗
王锋革
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彭恩泽
张立岗
王锋革。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23-08-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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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涡桨发动机减速器轴承(13 种) 研制中标公告
洛阳 LYC 轴承有限 公司
2186.7
2023-04-24
TOP3 TOP4 TOP5 TOP6
西 北 工 业 大 学 的 CNAS 或 上 海 航 空 材 料 结 构 NADCAP 认证范围未全部覆盖本 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次招投标所有检测项目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31.2%。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2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2/24
1.4 行业分布
1.4.1 重点项目
(1)机械设备(5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某涡桨发动机主轴轴承(9 种)研制 中标公告
中国航发哈尔滨轴 承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0 日 生成
1/22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0-2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29.4%。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5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3)人力资源服务(1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劳务 湖南锐博人力资源
派遣用工服务采购
服务有限公司
846.3
2022-04-29
TOP2 XX20 型号喷涂等工序外包
广东省科学院新材 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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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TOP3 XS12 等型号工序外包
1.4.1 重点项目
(1)机械设备(3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五轴加工中心单机自动化单元-结 深 圳 航 天 科 技 创 新
果公告
研究院
575.0
2022-12-13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0 日 生成
3/2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长沙琴森鸿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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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TOP4 XS16 型号工序外包-7
株洲钧诚精密制造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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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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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序号交易对方1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2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3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4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 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 北京工融金投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财务顾问二零二〇年五月释义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释义 (1)声明 (5)重大事项提示 (8)重大风险提示 (34)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42)声明一、公司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报告书所述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航发动力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航发动力董事会,由航发动力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航发动力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航发动力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本企业将及时向航发动力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航发动力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航发动力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航发动力董事会,由航发动力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航发动力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航发动力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本公司同意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声明“本所及签字评估师同意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及签字评估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本次重组方案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如下:航发动力拟分别向中国航发、国发基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交银投资、鑫麦穗投资、中国东方、工融金投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黎明公司合计31.23%股权、黎阳动力合计29.14%股权、南方公司合计13.26%股权。
根据中发评估出具并经中国航发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合计为848,961.09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合计作价848,961.09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0.56元/股。
各交易对方持有标的资产及作价情况如下:注:上市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若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则发行价格将调整为20.42元/股,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详见本报告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的情况”之“(四)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之“2、发行价格”中相关测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西航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航发,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交易对方中,中国航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发基金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
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中国航发、国发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基于当前关联交易情况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与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比较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四)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本次重组前36个月内,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一)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以2019年8月31日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
(二)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本次交易以2019年8月31日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中国航发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具体如下:综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作价合计为848,961.09万元。
四、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的情况本次交易方案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如下:(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