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守则运动与劳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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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范本

劳工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范本

劳工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

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企业招聘员工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

第六条员工应聘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七条企业不得收取员工押金、保证金等财物,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抵押证件。

第二节培训与发展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供在职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三节劳动报酬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降低工资。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奖金分配制度,确保奖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四节休息休假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员工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社会保险与福利第十五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余晓敏内容提要:生产守则运动兴起于本世纪9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它是一场要求跨国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担负其社会责任的网络化社会运动,它的主要关注点是环境保护和劳工基本权利的维护。

在该文中,作者结合7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背景,探讨了劳工权利维护的方式由三方格局下的集体谈判向生产守则运动(code of conduct)过渡的历史必然性。

同时结合公司社会责任运动(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回顾了生产守则运动的历史发展,并以不同参与主体为线索对生产守则运动进行了类型划分和内容介绍。

最后作者从内容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两个方面展示了生产守则运动面临的质疑与挑战。

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预言不同,本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繁荣”。

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急剧增加以及发展中国家GNP迅速攀升的同时,人们看到了另一幅始料不及的图景:为提高全球竞争力,发达国家争相降低税率、消减社会福利,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同时工人平均工资却呈下降趋势;发展中国家背负着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强国梦而被迫以廉价劳动力为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为吸引外资而竞相压低工人工资,同时为向外商承诺安全的投资环境而压制工会与工人运动;出口加工区(EPZ)的血汗工厂(sweatshop)中践踏工人基本劳权的惨剧时有发生。

以市场竞争为中心的经济全球化的非人格化(impersonality)负面影响在劳工问题上表现的越来越明显。

在对经济全球化的消极后果进行全面反思的过程中,人们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挑战,即如何在促进经济增长与繁荣的同时维护世界劳动力市场上普通工人的基本人权与劳权。

本文将要讨论的生产守则(code of conduct)运动就是全球化背景下一种维护劳工基本权利的新形式。

一、从集体谈判的三方格局到生产守则运动“生产守则”运动兴起于本世纪9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它是一场要求跨国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担负社会责任的社会维权运动。

安全生产-劳动权益保护

安全生产-劳动权益保护

安全生产-劳动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护是两个紧密相关的概念,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劳动权益。

在当今社会,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对这两个概念的阐述:安全生产的意义、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护的关系,以及在实践中实施这两个概念的具体措施。

一、安全生产的意义安全生产是指在工作单位中,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和提高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的意义在于:1.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安全生产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可能导致劳动者伤亡的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降低生命健康的风险。

2. 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保障了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了生产风险,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3. 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安全生产能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二、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劳动权益保护是指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享有的各项权益,包括工作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

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在于: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权益保护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工作权益不受侵犯。

2.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劳动权益保护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劳动冲突和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3. 提高劳动者的生活品质:劳动权益保护能够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改善劳动者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三、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护的关系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护是两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概念。

安全生产的实施可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提供保障。

劳动权益保护则是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之上,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权益进行保护。

只有让劳动者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下享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全面的劳动保护。

WTO体制下劳工权益保护问题初探

WTO体制下劳工权益保护问题初探

WTO体制下劳工权益保护问题初探[摘要]经济迅速发展和全球人员高速流动不但使劳工权益保护备受关注,也使其与贸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WTO作为维护自由贸易的组织被寄望纳入劳工权益保护问题,但对此成员方争执不下。

劳工权益保护的重要程度已上升到一定的高度,而WTO自身的体制和机制带给劳工更完善保护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

将劳工标准纳入WTO体制势在必行,如何制定协定和协调成员方利益成为新的话题。

[关键词]劳工权益;劳工标准;WTO;DSB一、劳工权益保护与WTO国际劳工组织(ILO)一直致力于各类劳工标准的制定,在国际劳工权益保护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ILO实施劳工标准的主要方法是会员国批准公约,且其自身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劳工标准的有效实施成为新的问题。

为此,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开始致力于在地区性和双边层次上增进劳工问题与贸易的联系来推动劳工标准的有效实施,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国-柬埔寨纺织品配额协议》。

同时,发达国家也不遗余力地将劳工权益保护纳入WTO体制下。

虽然首次提出将劳工标准引入WTO中的《哈瓦那宪章》最后没有生效,但此类议题在WTO成立前从未在其主要贸易谈判中消失,东京回合、乌拉圭回合、马拉喀什部长级会议都有提及。

直到新加坡部长宣言中,各成员方就如何处理劳工标准条款问题意见基本达成一致,重申遵守国际公认的核心劳工标准,承认ILO是有资格规定和处理这些标准的机构,拒绝利用劳工标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在多哈会议上,WTO成员国强调他们不愿意在WTO体系内处理社会标准问题,并且认为WTO在劳工问题方面应和ILO保持分离。

从新加坡会议到多哈会议,WTO本身对劳工问题并不那么积极,它始终认为ILO才是处理这类问题最合适的机构,同时,新加坡部长宣言并未对某些语句的理解达成一致意见,如何为国际公认的核心劳工标准,这很容易产生分歧,所以劳工问题在WTO中的博弈不会就此结束。

但这些谈判也不是没有贡献的,历史上WTO系列规则和劳工权益保护的联系主要体现在:1.GATT1994第20条第1款e项允许会员国采取行动禁止监狱劳动生产的产品;2.《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宗旨表明其各项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包括与劳工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3.《反倾销协定》中正常价值认定的一种方法——结构价格中的生产成本包括了对劳工权益进行保护的资本;4.《服务贸易总协定》。

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

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

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将介绍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优先地位。

公司应该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其次,公司应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例如,公司应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在有害物质等工作环境中,公司应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同时,公司应该对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他们适合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

公司应该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演练,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公司应该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四,公司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公司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包括工作中的常识、安全操作规范、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应该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员工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同时,公司应该购买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事故的赔偿保障。

另外,公司还应该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评估和考核机制,对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最后,公司应该积极宣传和普及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

公司可以通过员工培训、内部刊物、宣传栏等方式,向全体员工传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员工权益保障的内容,确保员工对该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工厂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安全和权益的重要法规。

工厂作为员工工作的地方,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是其应尽的责任。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在保障员工劳动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一、工作环境和设施的保障工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工厂的基本生产安全条件和要求,其中包括对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劳动保护用具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的劳动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工厂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建设厂房,保证光线、通风、防火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同时工厂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服等,以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二、劳动条件的合理安排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了调整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

条例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并且规定了合理的休假制度,确保员工有充分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此外,工厂还应当根据员工的身体条件和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过重的体力劳动对员工身体造成伤害。

三、事故预防和救援机制的建立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事故预防和救援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护员工劳动权益。

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事故发生时,工厂应当及时组织救援,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工厂还应当建立事故调查机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劳动保险和赔偿制度的建立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劳动保险和赔偿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厂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时的权益。

工厂还要设立健全的事故伤害赔偿制度,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员工伤害或意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这些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遇到意外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赔偿。

安全生产视野下的劳动权益保护范本(2篇)

安全生产视野下的劳动权益保护范本(2篇)

安全生产视野下的劳动权益保护范本在安全生产视野下,劳动权益保护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其中包括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

企业应制定并不断修订安全生产手册,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企业应根据工种的不同,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

同时,企业还应定期检修和更新这些设施和装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的培训、紧急救援的培训、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理的培训等。

通过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建立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工作场所的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加强劳动保护监督和执法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劳动保护监督和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劳动者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六、加强劳动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教育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劳动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政策,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意识。

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投诉和仲裁渠道,维护劳动权益的实现。

七、加强劳动者参与和权益保障的机制建设企业应加强劳动者参与和权益保障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劳动者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劳动者代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的权益保障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的权益保障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的权益保障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工厂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工厂安全生产条例的实施,不仅为工厂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而且对保护员工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工伤保障、劳动保护、薪资福利以及培训教育等方面,探讨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权益的保障。

一、工伤保障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的权益保障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条例要求工厂必须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为员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设备,从而减少和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工厂还要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员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赔偿,确保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劳动保护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的权益保障还包括劳动保护方面的内容。

条例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工厂必须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防止过度劳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员工还享有带薪休假和福利假等合法权益,在需要休假时可以依法享受相关权益。

此外,工厂还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三、薪资福利工厂安全生产条例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也体现在薪资福利方面。

条例规定了工厂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工厂还要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确保员工的薪资待遇合理。

此外,工厂还要合理分配员工的福利,如提供饭补、住房补贴、交通津贴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培训教育工厂安全生产条例还规定了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接受培训教育。

工厂必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使员工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员工通过培训教育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同时,工厂还要建立健全培训记录和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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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守则运动与劳工权益保护
刘玉方
2012-2-6 15:37:36 来源:《经济参考报》(京)2003年0730期第⑦页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浪潮,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更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特征,对各国经济发展乃至劳工问题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而也促使人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思考:在开放市场允许国外资本进入以后,如何处理好本国的经济发展与劳工权益保护的问题。

在如何维护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员工权益方面,有不同于传统本国企业特别是本国公有制企业的特点。

一、经济全球化与生产守则运动的兴起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资本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使得许多原本以本地化为特征的企业生产及其经营超越地区与国家的界限,成为异地生产经营的跨国公司。

这种资源的跨国流动具有双重的推动力:发达国家的强势企业出于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目的,把资本投向海外,利用当地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以及市场份额,建立自己的跨国生产经营体系;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中缘于资本短缺、技术落后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采取允许和鼓励外资进入的政策。

毫无疑问,经济全球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益处,尽管前者受益更大。

但引人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开放市场、引进外资从而促进了本国经济繁荣和就业增加的同时,也面临着劳工权益受损的现实。

这集中体现为,世界范围内的资源流动和全球化的生产使跨国公司能够规避国际劳工法规,并且不受东道国劳工立法的制约,在侵害受资国劳工利益中获取更大的利润。

这种状况在跨国经营链条的延伸环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跨国公司的承包商、转包商表现得更不如人意,一些发展中国家出口加工区的“血汗工厂”中践踏工人基本劳权的惨剧时有发生。

在这种背景下,生产守则运动应运而生,它是一场要求跨国公司在参与市场
竞争过程中担负其社会责任的网络化社会运动,其重要的内容之一便是维护劳工的基本权利。

20 世纪90年代初,在西方消费者运动的压力下,发达国家的一些跨国公司为了维护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纷纷开始制定“公司生产守则”,承诺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投资所在国的相关法律,维护劳工权益,改善劳动条件,并要求其承包商和转包商遵循同样的行为规范。

除了跨国公司参与这一社会运动外,消费者组织、行业性组织、工会、宗教和其它一些社会团体等也纷纷参与,从而扩大了生产守则运动的参与主体,使得其声势日渐强大。

不同主体参与制订的生产守则其内容各有不同,但其基本精神均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承诺保障基本人权和劳权,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生产守则运动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中的劳工权益保护无疑是个福音,也为我们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新的视角。

二、生产守则运动中存在的问题
生产守则运动所倡导的维护劳工权利这一公司社会责任,在世界范围内的实现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课题。

撇开对其部分内容合理性的争论与缺乏强制执行力、作用范围有限和监督虚置等一系列问题不论,单就关涉生产守则的各当事方而言,由于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使他们在执行守则过程中要不同程度地大打折扣。

这使生产守则的落实和劳工权利的维护步履维艰。

关涉生产守则运动实施的当事各方包括跨国公司、生产工厂、工人、地方政府、社会公众、工会等。

从道理上讲,既然生产守则是多方共同参与的合约性规范,有关各方应该遵照执行,但事实上,每一方在实施生产守则时都会有并不令人满意的地方。

从某种角度上看,生产守则的实施程度是当事各方博弈的结果。

第一,跨国公司的代表很难了解工人的真实境况。

跨国公司通过从事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代表对遍布全球各地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督促和保证生产工厂遵守本公司的生产守则。

但是,由于执行这一任务的工作人员非常少,
加上检查的手段是程序化的,这就很难避免检查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厂家可以预谋应付代表的检查,代表们则很难听到工人的真正呼声,从而生产工厂存在的损害劳工权益的事情,跨国公司本身并不完全知晓。

此外,一些跨国公司本身在边际利润的压力下,把生产守则当作装点门面、赢得消费者的公关工具,而对其真实的实施则缺乏诚意。

第二,工厂管理者极力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侵害员工利益。

一般而言,执行生产守则要增加工厂的经营成本,尽管跨国公司出于综合效益的考虑,极力推行其生产守则,但各地的生产工厂首先考虑的是直接经济利益。

决定市场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是订单的价格,竞争的压力使厂方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包括维持劳动力的成本优势。

这就使生产厂家会以牺牲工人劳动条件、延长劳动时间和降低工作报酬等方式降低产品成本,从而损害员工利益。

出于此种需要,很多精明的工厂都拥有一套应付对公司进行社会责任执行情况检查的办法。

第三,工人担心失去饭碗而容忍厂方侵权。

本来员工是生产守则的受益者,理当为此而与厂方论价。

但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都是买方型市场,劳动力的供给过剩,工人的可替代性很大,这使厂方在对劳工权益给付方面占据主动,甚至动辄以解雇相威胁。

一般而言,员工担心被炒鱿鱼而容忍厂方的诸种侵害劳工权益的行为,并且不敢揭发,甚至违心地配合厂方应付外界的检查。

第四,地方政府出于特殊利益考虑。

而对生产守则漠然处之。

生产工厂所在区域地方政府的基层官员理应是劳动标准的推行者和工人利益的维护者,在劳动执法检查和监督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振兴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急于招商,视外资为财神,奉厂家为上帝,担心据理执法、强力推行劳动标准为工人说话会得罪厂商,引起撤资外迁。

地方政府(包括劳动部门)角色的职能一方面要执行劳动标准,另一方面还要发展本地经济,在利益属地化和劳动者外来化的情况下,劳工权益与地方政府、当地居民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利益相权之下,地方政府的天平往往容易向经济发展目标倾斜,从
而导致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忧患。

第五,社会公众难以形成维护劳工。

首先,工厂都有严密的保安和管理制度,处于外界的社会公众和消费者难以了解工厂的实际运作情况;其次,如果没有重大的事故发生,工厂内部存在的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一般也不会成为舆论媒体的焦点;再次,作为公众重要组成部分的工厂客户,主要关心产品质量、交货期和价格,并不是都很关注厂家的社会责任问题,个别客户对工厂有劳动标准方面的要求,厂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取舍。

三、组织起来:职工权益保护中的工会角色
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为各地劳工权益保护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为此要开拓思路,寻求维权的新视角、新机制。

在生产守则落实过程的博弈各方中,工人处于弱势地位。

地方政府和资方(跨国公司及其生产工厂)出于各自利益往往会结成利益共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劳工(很多是外来劳工)就成为本地人与资方共同挤对的对象。

鉴于此,工人必须依靠自己利益的真正代言人——工会。

工会组织起来了,其角色职能发挥出来了,工作到位了,工人的权利就有了保证。

工会是传统维权体系中的工人利益的维护者,在生产守则运动中,它的职能非但不能削弱,反而要得以强化,使之承担起它的重要角色。

首先,工会的组织角色。

作为分散个体的工人,若要在生产守则落实的博弈各方中摆脱弱势局面,与资方平等对话,争得应有的权利,必须组织起来,以集体的力量参与博弈,改变工人参与博弈中“单指对拳头”的不对称关系,以维权为天职的工会是这一职责的天然承担者。

工会不必像政府那样目标多元化,它在各方博弈中只以维护工人权益为最高目标。

其次,工会的谈判角色。

在公司社会责任落实中必然产生成本增加的问题,鉴于违反生产守则大多是因为资方不愿分担成本的原因,作为职工利益代言人的工会,要代表职工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确定各方合理分担实施公司社
会责任和生产守则所产生的成本,而避免由劳方单独承担这一成本,从而改善劳工权益。

再次,工会的监督角色。

工会必须参与到对生产守则的内部和外部两种监督机制中去,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中有自己的人员,在社会中介等外部独立监督机制中有自己的合法席位。

工会作为公司社会责任和生产守则的监督者,必须对其内容有清楚的了解,出现违规情况敢于仗义执言、依法行事。

最后,工会的参与角色。

在政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体系中,工会要起到进言作用,敦促政府在实现经济目标时顾及到劳工权益目标。

特别是在某些地方政府或其个别官员出现单纯追求经济目标而漠视劳工权利的现象时,基层工会和地方工会要谏言献策,把工人利益依法摆到政府决策议程中去。

由此可见,在经济全球化和外资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我国在诸如“三来一补”企业等各种具有外资背景的规模不等的形形色色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并发挥其维权职能,在生产守则运动中以组织化的方式发挥作用,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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