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
校园招聘会活动方案

校园招聘会活动方案校园招聘会方案一、活动名称:九嶷学院首届校园模拟招聘会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本活动主要侧重于引导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准确对待就业、择业和创业。
组织该活动基于当前大学生中普遍对于未来的职业生涯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有针对性的准备,对社会就业方面的详细情况缺乏切身的体会,导致学习目标不明确,甚至失去对未来的追求,而企业也无法在大学应届毕业生中补充大量新鲜的血液,形成大学生就业困难和企业难觅人才的现象并存。
面对大学生就业的严肃形势和人才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为了让同学们了解招聘的礼仪、技巧,进一步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创新就业指导方式,特举办模拟招聘会,以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应聘和就业技巧,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应聘能力和社会竞争力。
这不仅对同学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这更是有良好的教育指导作用。
让我校学子能够在就业之路上赢在起跑线上。
三、活动主题:扬就业之帆启梦想之旅四、活动单位:(一)主办单位:XX学院校团委(二)承办单位:XX学院校勤工助学中心(三)协办单位:XX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四)合作厂家:主赞助商一名(享有冠名权),其他合作商若干。
(五)到场嘉宾:校团委老师及各学院就业指导处老师,企业代表。
五、活动时间:12月16日下午招聘会正式开始活动地点:XX号教学楼一层,大教室为同学候场区;中型教室为招聘区,同学可在教室旁听。
参与对象:XX院系全体毕业班同学和部分非毕业班同学(要求非毕业班每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班五人及以上参加本活动)六、前期准备阶段:(一)确定合作商:一个主赞助商,若干其他赞助商(二)邀请企业负责人及团委与各学院老师作为活动的嘉宾评委三)礼仪准备:请学校礼仪团小组参加开幕式(颁奖仪式)(四)道具准备:横幅,桌子,饮料,纸杯,报名表,优秀者奖品,宣传海报,红地毯、音响设备等。
(五)工作人员培训:对本次招聘会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的了解本次招聘会的过程。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18•【文号】教学[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
当前,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全社会宏观就业压力增大。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作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工作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2013年要继续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充分;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工作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1cb6b37e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c9.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当前,正值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有关部署,现就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服务是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前提和基础。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征集需求信息,不断加大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力度.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和良好的招聘服务。
二、大力收集岗位信息,持续开展招聘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把大力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积极争取各行各业的支持,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
各高校要带着对学生深厚的感情,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学生提供多种就业服务,持续为毕业生举办优质高鼓的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增长。
要高度重视校园招聘活动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安全预案,坚决防止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三、创新信息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查询和更新功能,开展远程视频面试、就业创业模拟实训、网上测评、在线政策咨询、求职帮扶、在线招聘预约等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2013届毕业生理工科类专场招聘会总结

高校校园招聘会的调查分析----浙江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理工科类专场招聘会调查报告摘要: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也日益严峻。
校园招聘会,在搭建企业与应聘者的交流平台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本文基于对浙江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理工科类专场招聘会用人单位企业的调查,了解当前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及与应聘者沟通的分歧点和统一点。
最后从毕业生和高等院校的角度提出提高求职成功率、提高用人单位招聘的满意度的合理对策。
关键词:毕业生;招聘会;大学校园一、调研背景: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人数为699万,比去年增加19万,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也日益严峻。
如何实现大学生的充分就业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
如何提高毕业生的求职的成功率,且提高用人单位的招聘满意度这一课题值得研究。
浙江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即将离开校园,踏上工作的岗位,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
为了给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大三学生寻找实习单位,为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我校特此搭建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双选平台。
我校定于2013年5月5日,由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和行知学院五个学院共同举办了“浙江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理工科类专场招聘会”。
早上9点,我校体育综合馆内人头攒动。
用人单位也陆续在自己的展位上布置好了一切,以待学生的应聘咨询。
此次共有150余个用人单位预定了展位,并如约到场。
在10点左右,招聘会现场到达了高潮,一些兄弟院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也到了现场。
其中以2013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生居多。
现场服务招聘人员的志愿者将我们预先准备好的问卷在适当的时候给用人单位填写。
我们共印16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52份。
通过调查用人单位,有针对性的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最终提高毕业生的求职成功率、就业满意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4.11•【字号】粤人社发[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9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现将《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4月11日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2013年我厅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配置、激励等多个环节,以国家和省人才发展规划为统领,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重大项目,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使用效能,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推动政府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一)切实履行人社部门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责,改革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体制机制。
指导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加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粤港专业资格互认试点。
鼓励支持各地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规、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人才市场、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研究创新型人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制定出台促进创新型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的实施意见、省创新型人才认定及服务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6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6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7a1619d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99.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办发〔201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过程中,围绕扩大开放、承接产业转移和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结合我省电子信息、航空航材、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就业潜力的金融保险、特色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以及科技型产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作用。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户籍、组织关系、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对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在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就业工龄可以和原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业 。 各 高 校要 将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融 入 专 业 教 学 和 人 才 培 养 全 过
程, 并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 鼓 励 在 校 生 积 极 参 加 创 业 教 育 和 创 业 实 践 活 动 。鼓 励 高校 与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合 作 开 展 创 业 培 训 和实 训 , 从2 0 1 3年 起 , 将 创 业 培 训 补 贴 政 策 期 限 从 目前 的 毕 业 年 度调 整 为毕 业 学 年 ( E I J 从毕业前一年 7
府 促 进 就 业 和 鼓 励 创 业 的 方 针 。实 施 就 业 优 先 战 略 和 更加 积 极 的就 业 政 策 ,围 绕 促 进 高 校 毕业 生 就 业创 业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各 地 区 也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了 一 些有 本地 特 色 的具 体
贷款及贴息 、 税 费 减免 等政 策 扶 持 。加 大 政 策 倾 斜 力 度 , 积 极
织 一 次 集 中检 查 ,逐 项 督 促 落 实 。对 尚未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办 法
的, 要抓紧研究制定 , 尽快实施 , 并 跟 踪 了解 落 实情 况 ; 对 其 中 门槛 高 、 手续复杂 的, 要 本 着 尽 可 能 方 便 高 校 毕 业 生 享 受 政 策
开 展 职业 发展 教 育 和就 业 指 导 .着 力 提 高 就 业 指 导 课 程 的针
项 目开 发 、 开业指导 、 融资 、 跟踪扶持等“ 一条龙” 创业服务。
四、 加 强 高校 毕 业 生就 业服 务 各 地 区 、各 高 校 要 切 实 加 强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服 务 和 职业 指 导 。 各 高 校要 加快 推 进 就 业 指 导课 程 和 学 科 建 设 , 全 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4.25•【字号】深人社发[2013]66号•【施行日期】2013.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66号)各有关单位:我市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定于2013年5月15日正式启动,全年度工作日办理。
为做好本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业务类别我市人才引进工作主要指: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3]5号),办理市外人才引进(包括调入市外干部、招调工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立户登记和权属划分、申办模式和办理流程等另见《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指南》。
本文以下所述事项均指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入市外干部和招调工人等。
二、关于立户登记和权属划分事项(一)关于立户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业务须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和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办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上年度已完成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只需登陆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刷新本单位信息,办理年度业务初始化。
(二)关于权属划分。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但须与其办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的受理部门保持一致,且不得同时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
(三)健全就业见习制度。完善落实就业见习政策, 加强就业见习管理,重点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水平,逐步建立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基本生活补助调整机制。做好就业见习(实训)示范基地认定和考核工作。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发展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切实提高见习岗位质量和专业技术含量。
(四)鼓励支持网络创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 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其中, 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经费中列支。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二、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一)完善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鼓励高校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对接,实行联合办学, 进一步改善人力资源供给结构。实行高校教学质量外部考评制度,促进高校加强实践教学,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结合我省深入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推进“四大建设”,促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过程中的人才需求,超前部署重点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5.22•【字号】乌就培[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乌就培〔2013〕15号)乌鲁木齐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6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13年乌鲁木齐市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拓展就业领域,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一)加大“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计划”推动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党发【2010】18号、新人社发【2011】14号、乌党发【2011】31号、乌政办【2010】85号、乌劳【2011】22号文件精神,千方百计把政策落实到实处。
要充分依托乌鲁木齐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大机遇,开发更多适合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以产业发展促进毕业生就业。
加强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要结合本区(县)重点产业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毕业生就业与重点产业发展等人才需求的对接机制,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加大扶持政策落实督查力度,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有关单位督促落实各类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税收、培训补贴、社保补贴以及就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全方位服务,切实改善毕业生就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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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通纺院〔2013〕139号
关于举办2013年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活动
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接近700万人,我校毕业生人数预计为3007人,面临巨大就业压力。
为进一步增进校企合作,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保证2014届毕业生顺利走上顶岗实习和预就业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巩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活动。
请按照《2013年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工作安排》和《2013年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成功举办。
附件:1.2013年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活动工作安排
2.2013年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实施方案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8日
抄送:江苏省教育厅,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活动工作安排
一、活动时间
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二、招聘场地
1.11月9日(大型综合招聘)
崇謇楼一至五楼教室(约160家)
致用楼一、二楼走廊(约80家)
2.11月13日、11月20日、11月27日(中型专场招聘,每周三下午)
致用楼一、二楼走廊(约100家)
3.11月10日——12月9日(小型专场招聘)
崇謇楼108教室
三、工作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详见下表
附件2:
2013年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实施方案
为有序、高效推进2013年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暨“江苏省百校联动就业活动——走进南通纺院”的筹备、实施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成功举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以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和就业质量稳步提升为目标,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为完成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成功举办,决定成立2013年毕业生就业实习招聘会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晓红
副组长:金卫东钱国军
成员:徐暐徐明仲岑然邱训荣朱建泉
陆宏彬周建周天一彭曼钱晋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为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每组第一人为该组组长,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会务组:徐明彭曼
宣传组:徐暐周建周天一程莉
活动组:仲岑然邱训荣钱晋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保障组:陆宏彬朱建泉卢蓉涛
(二)工作职责
会务组:发送邀请函,整理回执,制作来宾证与餐券,迎宾报到、登记收费,联系住宿就餐,会务协调,材料袋的准备与发放,制订参会须知与日程安排等。
宣传组:现场摄影录像,室外欢迎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标语、横幅、指示牌的准备与布置等。
活动组:联系、落实入场招聘单位,协调场地安排、准备教室,指导毕业生完成自荐材料,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等。
保障组:展板布置,洽谈会现场整理、布置及卫生清洁,车辆引导,秩序维持,安全保卫等。
三、工作进程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应在11月2日前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相关部门、单位应结合本次活动,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力度。
各学院应充分发动力量,利用各种产学合作途径,结合本学院实际,按时保质完成参会单位的邀请、落实工作。
3.相关部门、单位应充分利用本次活动,努力使毕业生降低择业成本、提高择业成功率,顺利走上实习、就业岗位。
同时,应藉此机会加强校企交流、推进工学结合,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招生就业处要充分利用网络招聘的方便快捷优势,做好网络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和充实各版块信息,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
五、关于邀请、落实参会单位工作的说明
为适应就业形势发展需要,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力度,本次活动继续采取招生就业处和各学院共同邀请、落实招聘单位入场的办法。
1.各学院应在10月15日前确定拟联系招聘单位名单并报招就处汇总、协调,在10月22日后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早落实入场单位。
2.各学院联系招聘单位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交通费,经事前申请后可凭相关票据从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3.各学院“应落实招聘单位数”、“应落实招聘岗位数”和“可申请经费额度”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