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最新4篇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1、幼儿园车辆由园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2、园长办公室按以下原则派车:(1)车辆先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后考虑各部门工作用车。
(2)用车均须提前填写派车单,由园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专职司机出车。
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单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告知园长办公室。
司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出车。
(3)去外地工作用车应适当控制,确需用车时,应提前____天提出用车申请并经校长批准。
(4)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5)能通过传真E-mail发送的,原则上不派车接送材料。
(6)在园车外出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由园长办公室安排,但应从严控制。
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也应提前申请。
3、凡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开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不论损失大小,责任一律自负,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4、司机的职责:(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和疲劳车,确保安全。
(2)司机应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上班时如出车,应在校内,有事外出应请假,保证车辆及时入库。
(3)平时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整洁、完好。
(4)司机不得擅自允诺公车私用。
(5)车辆的年检、缴费由专职司机负责,定时向办公室汇报落实。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幼儿园用车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的内容:1. 车辆申请管理:a. 设立车辆申请和使用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审批流程等。
b. 确定车辆使用的优先级,如按照紧急情况、日常接送等分类。
c. 制定车辆预定时间,尽量提前申请,尤其是大型活动或集体出行。
2. 车辆维护管理:a. 规定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包括定期保养、检查车辆状况等。
b. 设立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如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维修记录等。
3. 车辆使用管理:a. 设立车辆使用范围和条件,明确可以使用车辆的人员和用途。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幼儿园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乘坐校车的安全,特制定本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二、校车的条件和要求1. 校车选购:校车必须为合法注册、具备安全顶盖及座位安全带的正规货车改造而成。
其受检验与维修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校车外观:校车外观应鲜明醒目,车身显著位置需张贴幼儿园标识及校车标志,并清晰标注联系电话,以便紧急情况下联系。
3. 安全设施:校车需配备完善的安全顶盖,以保障车内幼儿乘坐安全。
同时,每个座位均应配备座位安全带,确保幼儿在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4. 乘客数量:校车座位数量需与幼儿园幼儿数量相匹配,实行一人一座,严禁超员现象发生。
三、校车管理1. 使用登记:幼儿园应对所有校车进行详尽登记,包括车型、牌号、购置时间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间进行信息更新。
2. 驾驶员要求: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大型客车驾驶执照,并需通过校车驾驶员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乘车安排:幼儿园应根据幼儿住址及家庭条件,合理规划校车线路及乘车顺序,确保每位幼儿能够准时、准确地乘坐校车。
4. 行驶安全:校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既定路线及时间接送幼儿,不得擅自更改。
在行驶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幼儿安全,尤其在上下车时应确保车辆停稳。
5. 安全检查:幼儿园应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维修整改。
四、幼儿身体状况管理1. 健康检查:幼儿入园前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适应乘坐校车。
2. 家长责任:幼儿家长应负责保护幼儿安全,提醒幼儿在乘坐校车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危险行为。
3. 托管责任: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在校车上的监管,防止其玩闹打闹,保持车内秩序井然。
五、事故处理1. 事故预防:幼儿园应加强校车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 事故应对:一旦发生校车事故,幼儿园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救援工作,同时通知家长赶赴现场。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一、校车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幼儿在校车上的安全和福祉,保证校车运营的规范和有序。
2. 原则:(1) 安全第一:校车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严禁的。
(2) 保证质量:校车的质量应该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且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
(3) 人员素质高:校车司机应具备相关的驾驶经验和安全意识,并且必须符合相关的驾驶资格要求。
(4) 合理安排:校车的运行路线和车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幼儿的等待时间和乘车时间。
二、校车管理的具体要求1. 校车的运营资质:幼儿园应选择具备合法运营资质的校车公司,确保校车的合法运营和安全保障。
2. 校车的安全装备:校车应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 校车驾驶员的要求:(1) 司机应具备相关的驾驶经验和驾驶证明,且具备良好的道路安全意识。
(2) 司机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3) 司机应进行安全驾驶培训,并了解校车的特殊驾驶要求。
(4) 司机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抽烟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4. 校车乘坐管理:(1) 幼儿应由家长或指定人员将其送到学校校车指定地点,校车将在指定时间准时出发。
(2) 幼儿需在校车上配戴安全带,不得随便站立或乱动。
(3) 幼儿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校车上随意吐痰或乱扔垃圾。
(4) 幼儿应听从校车司机的安排和指示,不得在校车上任何时候违反校规。
5. 校车维护保养:(1) 校车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校车应及时更换磨损较大的零部件,并进行相应的维修。
(3) 校车的内外清洁应经常进行,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校车管理的责任分工1. 幼儿园负责人应负责校车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校车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校车公司应提供具备合法运营资质的校车,并派遣合格的司机驾驶。
3. 司机应负责校车的驾驶和幼儿的安全。
2024年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一、发车时间安排1. 校车的早晚发车时间应由驾驶员根据学生人数、行驶路线及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确定。
2. 执行的时间标准应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为准。
3. 一旦确定的发车时间或中途调整需要先通知主管领导,并告知各部门后方可执行。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发车时间导致的后果,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车辆出入登记校车的出入需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进行登记。
如未到规定发车时间即开启大门让校车提前出发,或在出车(包括校车的其他外出)时未进行登记,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幼儿上车时间规定1. 各班级教师需在规定发车时间前____分钟将幼儿送上校车。
2.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幼儿未能及时送上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需在发车前____分钟内通知相关班级。
3. 若班级未能在发车时间前将幼儿送上校车,将追究班级教师的责任。
若在发车前五分钟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手续随车教师和班级教师在早晚接送幼儿时,必须执行交接手续。
如未进行交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若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接送卡管理1. 在接送校车幼儿时,必须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
早上接幼儿时需向家长发放接送卡,晚上送幼儿时,家长需出示家长证及接送卡,否则不得将幼儿接走。
2. 若幼儿早上不乘坐校车而晚上乘坐,班级教师需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教师在晚上送幼儿时需收回校园接送卡,并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登记,次日由班级教师领取。
3. 若幼儿早上乘坐校车而晚上不乘坐,随车教师需向家长发放接送卡,家长在晚上接幼儿时,班级教师需收回接送卡,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登记,次日由随车教师领取。
4. 如因接送卡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规定1. 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及幼儿的人身安全。
2. 第一批校车幼儿由班级教师接进教室,第二批由随车教师送入。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用车管理,确保幼儿园用车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用车活动。
第三条:幼儿园用车活动包括接送幼儿、出行考察等。
第四条:幼儿园用车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章幼儿园用车管理人员第五条:幼儿园用车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
第六条:幼儿园用车管理人员应熟悉交通规则,具备一定的车辆维修保养知识。
第七条:幼儿园用车管理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用车管理工作。
第三章幼儿园用车申请第八条:幼儿园用车申请必须提前2天提交,要详细说明用车目的、时间、地点等。
第九条:幼儿园用车申请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幼儿园用车申请必须提交幼儿园用车管理人员,由其统一安排车辆和司机。
第四章幼儿园用车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用车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幼儿园用车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后,需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幼儿园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载人数载运幼儿,严禁超载。
第十四条:幼儿园用车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五条:幼儿园用车必须保持车内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十六条:幼儿园用车不得开车使用手机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第十七条:幼儿园用车不得在运行中吸烟、饮酒。
第五章幼儿园用车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幼儿园用车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及时报警,保证幼儿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用车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幼儿家长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条:幼儿园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幼儿园用车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用车违规行为多次发生,将会取消其用车资格。
第七章幼儿园用车制度监督与改进第二十三条:幼儿园用车制度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幼儿园的交通安全,规范车辆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车辆包括校车和幼儿家长、教职工自行驾驶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车辆管理的宗旨是“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运营、共享共治”。
第四条幼儿园车辆管理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科学管理、便利利用、公开透明。
第五条幼儿园车辆管理的任务是保障交通安全、提供便利服务、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
第六条幼儿园车辆管理的责任是由园长负总责,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共同参与。
第二章幼儿园校车管理第一节校车购置和使用第七条幼儿园校车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具备安全和保障车辆质量的条件。
第八条幼儿园校车使用前必须申请验收,并通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幼儿园校车须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和定期维修保养。
第十条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幼儿上下车安全。
第十二条幼儿园校车必须安装 GPS 定位系统,并及时告知家长所乘车辆的位置和行驶情况。
第二节校车运营和监管第十三条幼儿园校车每天的运营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8点。
第十四条幼儿园校车的运营路线和时间应事先向家长公开,并保障运营的规律性和准时性。
第十五条幼儿园校车的座位数必须与幼儿数量相适应,严禁超载。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设立校车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校车运营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校车必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如设置安全带、警示灯、灭火器等。
第十八条幼儿园校车应随时处于可运营状态,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三章幼儿家长、教职工车辆管理第一节车辆安全排查第十九条幼儿家长、教职工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通过相关检测验收。
第二十条幼儿家长、教职工的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第二十一条幼儿家长、教职工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第二十二条幼儿家长、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停放,严禁占用幼儿园场地。
2023年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条例(通用6篇)

2023年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条例(通用6篇)幼儿园校车平安管理制度条例篇1幼儿园平安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平安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平安,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平安,我园特定以下措施:一、定期进行车辆平安检查,确保车辆平安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需持证上岗,具有肯定驾驶阅历,并且工作仔细负责、细心稳重、酷爱幼儿。
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常常对司机进行平安教化,增加其平安行车意识,做到平安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平安。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全部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示校车司机必需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实行紧急救援措施,并主动协作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园领导要刚好将事故状况报所在区域教化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需在乘车前细致比照乘车名单,与班级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别缘由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需在当日记录中做特殊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需比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需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需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需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开一切担心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化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
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平安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平安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应选择平安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平安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范文(通用7篇)为规范幼儿园的车辆管理,防止校园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制定规范的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1随着幼儿园规模不断的壮大、教职工人员的数量不断的增多,目前幼儿园内停放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消除幼儿园车辆停放和通行给幼儿的安全造成的隐患,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希望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严禁外单位车辆及家长的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如上级检查、送货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二、所有车辆在幼儿上下学期间进出校门的,必须下车推行,以免发生碰撞学生的安全事故。
凡不遵守规定的。
每次扣20元。
凡造成事故者,肇事车辆车主负全部责任。
三、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学校指定的车辆停放位置在车棚间和厨房外侧的棚下边,各车辆必须按学校指定的地方进行停放。
具体规定为:总园中大班的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车棚左边,靠充电插座的地方,头朝墙壁;总园托小班的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车棚右边,头朝墙壁;分园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厨房外的棚下边,头朝围墙,由里往外停。
四、幼儿园严格依照实况进行处罚。
五、学校教师及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习骑车,以免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凡发生事故者,要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六、教师要从幼儿的安全出发,确立高度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学校校园内教师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1、教职员工在校园内驾驶车辆要遵守规则,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酒后驾驶。
2、教职员工车辆或外单位来校车辆在校园内掉头,跟车人员要在车后面指挥。
3、教师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自行车要锁上防盗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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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最新4篇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受时间。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准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
要组织好学生,不能让学生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
家长交待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并及时向各班主任转交接。
四、学生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
护送学生亲自交到家长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学校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学生转交。
六、校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七、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
如有食物及药物必须听家长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
八、出现漏接情况,当接送老师和司机同负责任。
九、接送老师要保管好学校的财务。
十、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疲劳驾驶。
十一、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一、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一天应回到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1)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持续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养(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三、油料(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四、事故处理(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职责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五、驾驶员管理条例1、“十不准,一牢记”的纪律原则(1)“十不准”: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闯灯越线、不准只躲不停、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吸烟开车、不准接打手机、不准疲劳驾驶、不准超载行驶、不准开带病车。
(2)“一牢记”:连续行车不超过四小时,注意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2、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和车辆运行保养工作,要开正点车、安全车、卫生车、舒心车、低耗车。
3、驾驶员务必服从调配,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传随到,按时出车,服务周到。
4、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防范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务必对随车工具、附件如数清理保管,丢失或损坏要追究职责并负责赔偿。
6、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报审检和养路费、安全管理费、保险费的按时清缴及各种行车证件的及时更换办理。
若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驾驶员应负全部职责。
7、驾驶员不得以车谋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为自己或他人办事,一经发现,除按规定收费外,经济损失全部自负,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8、节约燃料,节省修理费,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决。
油料单应一月审核一次。
第一章总则(一)为对我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机动车(含学校、幼儿园自有和租用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加强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拟定《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和《责任与处罚》等六个部分。
(二)根据《关于规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的通知》(深宝府办[xxxx]94号)的精神,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第二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一)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
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二)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三)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五)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六)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七)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八)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九)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一)学校、幼儿园应当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
街道辖管学校报街道教育办备案,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2、学校与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3、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4、学校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三)宝安区接送师生的车辆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一)1、校车许可证;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5、“大三小六”性能检测证明;6、校车座位安排表;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四)宝安区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二)1、校车驾驶人证;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2、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3、当地区级公办医院体检证明;4、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5、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宝安区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该表格式见附件三(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表格见附件四(七)宝安区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表格见附件五第四章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一)区教育局对学校校车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校车管理混乱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学校全区通报批评;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做出教育行政处罚。
(二)区教育局年终对各学校全年校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不得参加当年的规范化、优质化督导评估。
第五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一)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应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区教育局在全区统一聘任10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街道教育办在街道范围内聘请1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各学校根据需要聘任兼职校车监督员。
校车监督员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区教育局报告校车违规情况。
(五)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应在接到有关校车违规投诉的三日内就投诉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交警部门和校车安全监督员。
(六)建立校车安全监督奖励制度,设立专用经费对工作出色的校车安全监督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章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
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
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
此项工作可由学校单独进行或由街道教育办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