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运营管理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控使用者是否使用了自己的作品进而去和使用者交涉著作权许可使用事
宜。
基于这样一个事实,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成为海量音乐的使用者
和为数众多的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之间的一个桥梁,使用者通过集体管
理组织获得词曲作者的授权,而词曲作者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获得应得的
词曲著作权使用费。
正因为这一点,我们提示广大的音乐作者,在您与他人(比如词曲
授权收费标准 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首次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 式付酬。按照批发单价×版税率6%×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非首次制 作录音制品的,按照法定许可收费标准即批发单价×版税率3.5%×录音制 品制作数量计算。批发价不确定的,比照市场同类制品的批发价计算 会员权益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继承人入会的除外;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协 会的著作权使用费的分配;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参加协会举办的奖励 活动和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入会须知 凡是中国的音乐著作权人,包括曲作者、词作者、音乐改编者、歌曲译 配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其他通过合法方式获得音乐著作权的人, 都可以成为协会会员。拥有音乐著作权的机构团体也可以成为会员,对 集体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的音乐团体就是一例。音乐出版者和录 音者也可以通过音乐作者转让或通过开发音乐作品而享有音乐著作权。 在这种情况下,它不是作为出版者和录音者,而是作为音乐著作权人参 加协会。 欢迎入会 欢迎加入会员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首次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 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按照批发单价×版税率6%×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 算。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首次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采用版税 的方式付酬。按照批发单价×版税率6%×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 服务咨询 服务咨询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首次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采用 版税的方式付酬。按照批发单价×版税率6%×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 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首次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 式付酬。按照批发单价×版税率6%×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 法律法规
协会收费标准

协会收费标准一、会员费。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会员费分为普通会员和VIP会员两种类型。
普通会员年费为1000元,VIP会员年费为3000元。
会员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二、活动费。
协会每年举办多次行业交流活动和学术研讨会,参与活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具体活动费用根据活动规模和内容而定,费用范围在200元至500元不等。
三、服务费。
协会为会员提供多项服务,如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市场调研等,会员可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项目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而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协会设立的收费委员会审议确定。
四、广告费。
协会会定期出版行业刊物和举办行业展览,会员可在刊物和展览中发布广告,具体广告费用根据广告形式和发布位置而定,费用由协会设立的广告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五、其他费用。
除上述费用外,协会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其他费用,如违约金、证书补办费等。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布。
六、收费标准调整。
协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提前向会员公布,并在协会官方网站和会员通讯中公示,会员应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七、费用使用。
协会收取的各项费用将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服务提供等方面,协会将依法合规地使用各项费用,确保会员利益和协会长远发展。
八、费用管理。
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收费管理,所有费用收取均应有相应的收据和发票,会员可随时向协会财务部门查询和核对费用使用情况。
以上为协会收费标准,希望各位会员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协会相关部门反馈。
感谢各位会员的支持与配合,祝愿协会和会员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音著协使用费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音著协使用费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音著协(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使用费标准作为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和收益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在音乐产业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音乐作品的传播和利用方式日新月异,音著协使用费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维护音乐创作者的权益。
本文将围绕音著协使用费标准展开探讨,详细分析其定义、制定依据以及对音乐产业的影响。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深入探讨,希望能够为音乐创作者、音乐产业从业者以及相关政策制定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促进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版权保护体系的完善。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引言:介绍文章主题,概括性地说明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相关情况。
2. 正文:详细阐述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定义、制定依据以及影响。
分别解释这三个方面对于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重要性和影响。
3. 结论:总结文章内容,强调对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并提出最终结论。
通过对以上三个部分内容的详细讨论和阐释,可使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相关知识,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领域的知识。
1.3 目的本文旨在介绍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定义、制定依据以及对相关影响,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和理解音著协使用费标准在音乐产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通过对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深入探讨,可以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管理和规范音著协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促进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为相关决策者提供参考,以制定更合理、公平的音著协使用费标准,促进音乐创作和版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信息和启发,引起有关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深入思考和讨论。
2.正文2.1 音著协使用费标准定义音著协使用费标准是指音乐发行单位、音乐版权管理机构与各类使用者签订的使用音乐作品费用标准协议。
在音乐产业中,音乐版权的管理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音著协使用费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音乐作品的使用与管理,保障音乐创作者的权益。
1_7亿音乐版权费分配缘何饱受争议_白琳

中国商报/2010年/2月/23日/第009版文化1.7亿音乐版权费分配缘何饱受争议?本报记者白琳实习生曹硕“音乐版权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本土原创音乐将走上死亡之路。
”刚刚获得金马最佳音乐奖的毕晓迪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曾经如是说。
冷静分析,这样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由于版权无法得到保护,音乐创作人的激情遭受打击,整体实力也在逐渐走下坡路,看看国内近期叱诧风云的几部大片《风声》、《赤壁》、《画皮》等,无不聘请了日本音乐人来担纲电影音乐创作重任。
是国内音乐人集体江郎才尽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的确,版权得不到保护,中国原创音乐发展将难以为继。
但随着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旗下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的成立,无疑给有些绝望的音乐界带来一丝光明,经过不懈努力,版权费用的收取逐年激增。
今年1月25日,音集协第二次权利人大会通过了《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这意味着作为音乐权利人将首次得到大规模的版权使用费。
据中国商报记者现场了解,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是2007年1月至2009年第三季度的收费总额。
方案为:先扣除税款和给中文发(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旗下集团公司的成员之一)8%的平台建设费用,余下款项23%为音集协管理和运营费用,27%归收费单位(天合公司),剩下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以歌曲的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为分配依据。
分配方案一出,分配比例、细则等顿时引起各方热烈关注,业内一致认为,这是国内版权工作打的一个大胜仗。
当然,持反对观点的依然不少,“管理和运营费用占50%,怎么会这么多?”“音集协只是权利人的代理人,抽取50%的比例太高,毕竟它不属于产品的创造者。
”另有专家认为,收取30%较为合理,也更符合出版行业销售成本在20%-25%的行规。
实际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呢?50%的管理费用是怎样构成?是否如外界质疑那样不合理呢?50%的管理费花在哪了对于这份备受争议的分配方案,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音集协的会员也就是权益人。
我国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

我国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摘要】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自成立以来,在维护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利益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权利人的权益,服务了各类音乐作品使用者。
但是,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国民版权意识薄弱的今天,音著协的运行也存在诸多问题。
著作权的保护和版权意识的提高刻不容缓。
本文通过分析音著协在我国发展的现状,结合具体案例,试对音著协运行体系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音著协;著作权人利益;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便捷的互联网改变了音乐产业的格局,网络化的音乐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音乐传播模式。
通过互联网技术,音乐作品的下载和分享打破了时空限制,变得即时、零散,受众可以更加便捷和随意地获取音乐资源。
然而这给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加之国内版权意识淡薄,盗版与非法下载行为猖獗,著作权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因此,如何使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让音乐产业良性发展,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以及实施的必要性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其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制度。
[1]它的职责和权力包括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向使用者洽谈使用条件并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进行涉及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作为作品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方之间的“中间人”,音著协的存在使得音乐作品的使用者可以合法获得相关授权,对于权利人而言,偏远地区的权益也能得到相应的补救。
改革开放以来,港台地区流行音乐风潮给内地音乐市场带来了春天,无数新潮的音乐作品渗透进大众的生活。
内地的音乐人从模仿到原创,大量优秀的作品随即被创作出来。
如今,数字音乐越来越以其创作上的丰富性、传播上的即时性、储存上的便捷性,替代了以唱片和磁带为主的传统实体唱片市场。
由于获取音乐作品的方式和渠道越来越多样、传播速度越来越迅疾,加之盗版现象的猖獗,导致音乐著作权人难以获知作品的被使用情况,权利人的利益受到严重破坏。
2023直播间使用音乐收费标准出炉,多少钱一年-

2023直播间使用音乐收费标准出炉,多少钱一年?2023直播间使用音乐收费标准出炉,多少钱一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公告。
草案对泛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中使用背景音乐、K歌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
其中,电商直播间使用背景音乐的最高收费为1万元1年。
那么今天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音乐收费的相关知识,我们一起看看吧!收费标准公布后又删除主播在直播间使用背景音乐、演唱歌曲,都是直播平台上最寻常的景象。
但这些行为是否涉及侵权,如侵权又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支付版权费用,一直未有定论。
7月25日,音集协公布的《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付酬标准(草案)》对此进行了解答。
在付费义务方面,直播间使用音乐的付费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
付酬标准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
在收费标准方面,按照直播间类型划分为泛娱乐类直播和电商直播,实施不同的付酬标准。
在泛娱乐类直播中,作为K歌+背景音乐使用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
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收费标准为1万元/年、2777元/季、980元/月。
按照该标准,如果个人主播只是单纯在直播间播放背景音乐,需要支付的费用为10元/月。
但如果是在直播带货中作为背景音乐,收费则为980元/月。
如果要在直播间中演唱相应歌曲,需要支付29元/月。
上述草案发布后,受到行业内外高度关注。
根据音集协公告,收费标准从7月25日开始试行。
不过,7月27日,当记者再次登录音集协官网时却发现,原本公布在“协会公告”中的草案已经被删除。
此前焦点图位置放置的该草案的宣传图片也一并被删除。
音集协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草案暂时“不公布了”,但音集协还是会依照该草案,与使用者进行洽谈。
当记者提出想要了解文件具体内容时,该人士表示,他手中没有相关文件。
根据公告,音集协起草该标准,主要是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质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质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质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新闻回放2001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会员单位使用国际、国内背景音乐、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一事达成协议。
为期3年的协议已经到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北京办事处态度强硬地表示,今后对饭店播放背景音乐的收费将严格执行每床位每月 1.75元的标准。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是什么机构?我们频频见他们以音乐著作权侵权名义起诉各家单位。
对此大家都有相当多的疑问,本文仅就音著协向饭店收费的依据,收费后他们如何使用展开讨论。
音著协是什么机构?根据其网站公开资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根据《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我们可以看出:“音著协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他的职责是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这是有法律上规定的,并不容怀疑。
质疑一:音著协凭什么向饭店收费,凭什么起诉别人?根据《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音著协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主张权利,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
他的这些权利来自法律的规定。
其主张相关权利的源头来自著作权人的授权,其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也就是说尽管有法律的规定,但是音著协并不当然可以直接起诉音乐著作权侵权人,不可以直接向音乐著作使用人收取使用费用。
对音集协两权收费工作合理化建议

对音集协两权收费工作合理化建议2008年8月1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公告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依据是2006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1号公告”,明确规定KTV行业要交付著作权使用费,规定卡拉OK使用费上限标准为12元/包房/天。
前不久,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举报建议,对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协会(简称音著协)和音集协固定的“卡拉OK收费标准”,和各地具体执行标准,开展反垄断执法,责令纠正并处以罚款50万元。
对此业内分析,如果发改委接受上述建议,展开相关反垄断执法活动,那么音集协等因KTV版权收费,可能成反垄断执法针对行业协会的首案。
KTV企业:应听证决定收费标准自从明确“卡拉OK”要收版权费之后,关于是否该交费和如何交费的争论,就一直在KTV企业与音集协之间“唇枪舌战”。
而由此引发的诉讼也是“接连不断”。
从2008年10月份开始,音集协相继向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等七家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对北京当地100家KTV企业提出索赔版权费要求。
2008年12月9日,音集协诉海淀区24家KTV索赔版权费一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音集协向每家KTV企业提出了20万元的索赔要求,并希望借此警示其他KTV企业。
而KTV代理人表示,他们不是不缴使用费,而是就使用费的标准存在异议。
KTV的曲库是由卡拉OK软硬件产品供应商赠送的,曲库中有数万首曲子,属音集协管理范围的仅有50首。
而且24家KTV处于不同的区域,经营规模、开业时间都不相同,统一索赔20万元不合理。
KTV代理人称,KTV使用费标准的制定,应该由可以让他们参加的听证会来认定通过,而且使用费应由全国200万家KTV共同分摊。
其实除了卡拉OK版权费如何收的问题外,这笔版权费该不该交也是舆情争议的另一个焦点。
很多KTV企业认为,既然自己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了正版的“KTV软件或者VOD点歌系统”,那就有权利决定如何使用它,KTV企业不需再缴纳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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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运营管理费
简介
音著协运营管理费是指由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向会员收取的管理费用。
音著协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负责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音著协通过收取运营管理费来提供服务,支持音乐著作权人的创作、传播和权益保护。
收费标准
音著协运营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由音著协自行制定并向会员公示。
一般来说,收费标准主要根据音乐作品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范围进行界定。
具体收费标准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广播电台:根据广播电台的覆盖范围、节目类型和播放次数等因素收
取管理费。
一般来说,覆盖范围越广、播放次数越多的电台需要支付的管理费用也相对较高。
2.影视制作:根据影视作品的制作类型和使用情况收取管理费。
通常,
商业片的管理费用较高,而非商业片的管理费用相对较低。
3.线上音乐平台:根据线上平台的用户数、付费用户比例和播放量等指
标收取管理费。
常见的线上音乐平台包括音乐串流服务和数字音乐下载平台。
4.企事业单位演出、广告拍摄等:根据演出规模、影响范围和商业利益
等因素收取管理费。
一般来说,规模较大、商业利益较高的演出需要支付的管理费用也相对较高。
使用范围
音著协运营管理费所涵盖的使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广播和电视播放:无论是广播电台还是电视台,只要对音乐作品进行播放,都需要向音著协支付管理费用。
•影视制作:制作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影视作品时,需要向音著协支付管理费用。
•线上音乐平台:在线音乐串流服务和数字音乐下载平台需要向音著协支付管理费用。
•企事业单位演出、广告拍摄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演出、广告拍摄等商业活动时,需要向音著协支付管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音著协运营管理费并不包括音乐版权费。
音乐版权费是指音乐
著作权人由于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报酬。
使用管理费的用途
音著协运营管理费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和管理音乐著作权:音著协通过收取管理费用来维护和管理会员
的音乐著作权,包括版权登记、版权保护和各类法律服务等。
2.推动音乐产业发展:音著协在收取管理费用的同时,也会将一部分资
金用于推动音乐产业的发展,例如组织音乐创作和推广活动、培训音乐人才等。
3.增加会员权益:音著协不断完善会员权益,通过使用管理费用来提供
更多的服务和资源,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支持。
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音著协运营管理费作为维护音乐著作权和推动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其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备受关注。
为了保证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音著协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独立设置费率:音著协会根据不同的使用范围和类型,独立设置相应
的收费标准,以确保收费的合理性。
2.公开透明的收费政策:音著协会公开公示收费标准,让会员了解收费
政策,从而保证其公平性。
3.参考国际惯例:音著协会通常会参考国际上类似协会的收费惯例,以
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总结
音著协运营管理费是维护音乐著作权和推动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通过收取管理费,音著协为会员提供了版权保护、法律服务和多项支持服务。
收费标准根据音乐作品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范围进行界定,涵盖广播电台、影视制作、线上音乐平台和企事业单位演出等多个方面。
音著协通常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如独立设置费率、公开透明的收费政策和参考国际惯例。
通过收取运营管理费,音著协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维护音乐著作权和推动音乐产业发展的使命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