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响应联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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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3月31日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06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灰霾、冰冻、霜冻、连阴雨等直接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植物病虫害、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环境污染、流行疫情等气象次生灾害。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统筹规划、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制,编制预案,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重大气象灾害评估,依法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民政、卫生、环保、畜牧、救灾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防御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已经2006年8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省长张中伟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XXX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实施相应的防御措施,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分为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暴雪、道路结冰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警等10类。

预警信号按照灾害性天气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4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图标表示。

第四条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依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发布。

第五条气象台站发布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准确,指明灾害性天气预警的区域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对所发布的预警信号予以更新或者解除。

发布预警信号或者更新、解除预警信号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和媒体。

红色预警信号的发布必须报经设区的市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同意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广播、电视和通信以及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体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或者更新、解除预警信号的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应当滚动播报,通信的短信平台应以群发方式传播。

森林火灾级别和应急响应措施 新版

森林火灾级别和应急响应措施 新版

森林火灾级别和应急响应措施(新版)1 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火情发生后,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早期处置,当地林业部门应加强对早期火情处置的指导,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2 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以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2.1 扑救火灾立即就地就近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并根据火情组织协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jfj、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严格按照“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

不得动员未经专业培训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2 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四川省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四川省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四川省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成为严重的自然灾害。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蔓延,各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即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灾信息,以保障公众安全及减少财产损失。

本文将就四川省所发布的《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进行详细讨论。

二、主要内容根据四川省政府颁布的《森林法律》,四川省制定了《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作为具体指导方法,以确保及时汇报和处理森林火灾。

该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时间要求按照规定,任何发现或者接到关于森林火灾的消息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县级以上护林站(reporting entity)报告相关信息。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快速响应和调动相关救援力量。

2. 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内容涵盖了基本情况(如位置、起因等)、受影响区域、火势大小、已采取措施等,旨在让接收报告的部门或单位能够全面了解当前情况,做出有效调度和处理。

3. 报告方式要求四川省规定了多种报告方式,包括电话报告、电子邮件报告和传真报告等。

这些不同的方式为各界提供了方便且快速的途径来向有关部门反馈消息。

4. 监督检查与追责制度为确保《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得到切实执行,相关政府部门将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对未按时根据规定进行报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的约束与追责。

这一机制强化了大家对于及时履行职责的意识。

三、效益与挑战《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在保障公众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即时提交详细准确信息,相关救援力量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工作,并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导致延误处理。

然而,该规定也面临一些挑战和改进空间:1. 宣传普及问题尽管《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一些单位或个人对于相关规定的知晓程度较低。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于该规定的理解和遵守度,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更多培训和教育资源。

2. 技术支持与数据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何应用现代化技术来提高森林火灾信息报告的速度和准确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森林防火联动机制

森林防火联动机制

森林防火联动机制一、预警监测预警监测是森林防火联动机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实时监测和预测森林火险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决策依据。

预警监测应覆盖全域,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热成像监控等,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资源整合森林防火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

应建立统一的资源调度平台,将各部门、各地区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同时,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三、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是森林防火联动机制的核心环节。

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各方资源进行扑救。

同时,要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无阻。

在扑救过程中,要注重科学扑救,合理安排人员和物资,确保扑救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四、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实现森林防火联动的关键。

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通过实时传递火情信息、气象数据、人员调度等信息,提高联动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

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五、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是森林防火联动机制的重要保障。

应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过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火灾的发生。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森林安全。

六、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的有效途径。

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

宣传教育内容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公众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七、培训演练培训演练是提高森林防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的必要措施。

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活动,加强队伍的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培训演练活动,提高区域森林防火联动能力。

森林火灾的火险等级划分与预警

森林火灾的火险等级划分与预警

森林火灾的火险等级划分与预警森林火灾,作为自然灾害中的一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火险等级划分与预警成为了关键的工作之一。

本文将介绍森林火险等级划分和预警的流程和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方法。

一、火险等级划分火险等级划分是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对森林火险进行评估与判断的过程。

通过划分火险等级,可以及时预警,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

1.火险等级划分原则火险等级划分需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性与科学性:划分等级的依据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依靠可靠的数据和专业技术。

(2)实用性与适应性:划分等级的结果应该实用,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明确可行的指导。

(3)适时性与灵活性:划分等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的火险情况。

2.火险等级划分指标火险等级划分需要根据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常用的指标包括:(1)气象指标: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和降水量等。

气象指标对火灾的发生和发展影响较大。

(2)植被指标:包括植被的类型、覆盖度和干湿程度等。

不同植被类型和干湿程度对火险等级有着不同的贡献。

(3)人为因素:包括人类活动、火灾历史和火灾管理状况等。

人为因素对火险等级的评估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火险预警火险预警是在火险等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火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并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向相关单位和人群发布预警信息。

1.预警等级与措施根据火险等级的高低,可以划分不同的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

一般来说,预警等级越高,采取的措施越严格。

(1)一级预警:火险等级较低,需要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和素质。

(2)二级预警:火险等级中等,需要加强巡逻巡线、设立临时观测点等,对可能出现的火源进行监测和防控。

(3)三级预警:火险等级较高,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增加防火器材和人力投入,强化森林防火巡查和警戒。

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

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

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森林火灾的频率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预警响应实施细则,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1.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了及时准确地评估森林火险的风险程度,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将火险等级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低火险、中火险、高火险、极高火险和特别高火险。

根据不同级别的火险等级,市森林部门将制定相应的预警响应措施。

2.预警信号发布一旦发现火险等级达到中火险及以上的情况,市森林部门将立即发布预警信号,通知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做好火灾防范准备工作。

预警信号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传播,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

3.预警响应措施根据不同级别的火险等级,市森林部门将采取相应的预警响应措施。

对于低火险和中火险等级,市民需加强火灾防范意识,注意森林防火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对于高火险和极高火险等级,市森林部门将加强巡逻和监测力度,提前做好火灾防范准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对于特别高火险等级,市森林部门将采取紧急措施,如限制人员进入森林区域、关闭森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火灾扑救措施市森林部门将在火险等级达到一定程度时,提前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他们将加强消防力量的部署,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灭火和救援行动。

同时,他们还将提醒广大市民不进行野外用火,不乱扔烟蒂,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5.森林防火宣传市森林部门将定期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火灾防范意识。

他们将在学校、社区和媒体等地开展宣传,向市民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他们正确使用火源和野外用火的注意事项。

总结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的火险等级划分、及时准确的预警信号发布和相应的预警响应措施,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同时,市民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8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8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8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28日印发的《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74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积极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努力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森防〔201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野外用火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区野外火源是指可能引起森林、林木和林内可燃物燃烧的火源。

第四条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合理疏导、依法管理、综合治理、依靠群众、部门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实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林区和农林交错地区的森林火险情况,充分考虑农业、林业生产和林内剩余物清除实际,制订科学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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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
发布响应联动办法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切实发挥预警信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导作用,遵照《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国森防办〔2012〕31号)及中国气象局关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在每年森林防火期(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启动相关工作,其它季节根据天气气候实际情况由林业部门与气象部门商定适时启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二、林业部门负责工作
1.省林业厅防火办综合气象、林区物候及林火监测情况分析,负责发布高森林火险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并抄送省气象局相关部门(省气象局办公室、省气象台和省气象服务中心等)。

2.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成后,向省气象部门开放权限,提供森林火险监测和气象因子采集数据查询。

3.省林业厅防火办及时向省气象局提供热点核实和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4.市(州)和县(市、区)林业部门及时与同级气象部门通报火险预警情况、林火监测情况和火灾实况,主动协调落实火场天气预报、林火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气象部门制作和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相关工作
1.省气候中心负责制作季、月气候趋势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每年8月底、11月底、2月底制作完成秋(9、10、11月)、冬(12、1、2月)和春(3、4、5月)季气候趋势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9、10、11、12月和次年1、2、3、4、5月底制作完成月气候趋势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发送省林业厅防火办。

2.省气象台负责制作旬、周、每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当预测未来一周、一旬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有可能达到三级及以上时,及时制作完成未来一周、一旬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趋势预报,发送省林业厅防火办。

当预报未来24小时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三级以上,且未来还可能持续三天以上,则每天制作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预报图,发送省林业厅防火办。

3.省气象服务中心在电视天气预报、气象短信、声讯电话中增加森林火险相关内容。

当四川省气象台发布三级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时,在每日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出省气象台制作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图,并增加省林业厅防火办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内容。

4.省农业气象中心负责森林火险遥感监测。

当发现有热源点出现时,及时制作《火情遥感监测快讯》,发送省林业厅防火办。

5. 各相关市(州)和县(市、区)气象局负责制作火场即时气象预报和在当地气象短信、声讯电话中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当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情况报告时,当地气象局制作火场气象情况实时预报,发送当地林业部门。

当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四级以上或达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以上时,当地气象部门在电视天气预报、气象短信、声讯电话中增加森林火险预警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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