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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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一、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全年无社会不良举报,各类调查或电访中获得良好评价。

2、严格遵守学校教育教学规定,不迟到、早退,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

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级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舆论引导和示范效应。

二、专业学习与发展5、已达到规定学历、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要求。

6、利用校园网平台,成功组织并主持网上读书论坛活动。

7、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举办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现场读书沙龙。

8、至少有____篇优秀的读后感文章被学校选入文集。

三、工作与教学质量9、完成满工作量,承担一线教学任务,且能进行校内循环教学。

10、按时完成值日、值厨、配班、保洁等职责。

11、教学能力在本校内具有影响力,教学质量在同校内排名靠前。

(____分)四、教学展示12、每年至少在市级或以上级别开设____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

五、学术成果13、每年至少有____篇论文获得____级____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____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发表,或在____级及以上范围内进行专题讲座、教材分析。

六、指导学生1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____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年度内至少____人获得____或____奖项,或多人次获奖。

七、课题研究15、参与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承担____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改革实验,成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1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每学期有计划、总结和过程资料,确保不延误。

17、每年在课题组或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课题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分享研究成果和经验,以影响和提升全体教师。

18、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积累资料,并接受教科室的检查。

八、青年教师指导19、认真指导____名青年教师,履行师徒结对协议,完成协议任务。

或指导非师徒结对的青年教师,发挥学术辐射作用,提供指导证明原件至少____份。

九、课程改革参与20、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教务、科研负责人,积极参与校本课程改革,引领本专业发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能力,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骨干教师评选第五条学校每年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评选标准,并公告通知全体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师德师风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七条骨干教师评选采取自荐、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教师组成。

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应当公示,并向评选对象及时反馈评选意见。

第三章骨干教师培训第十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当结合实际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与教材开发、课堂教学技巧、辅导与引导、班级管理、创新教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培训应由学校内部结合外部专家进行,既注重教师个体发展,也注重教师团队协作和互动。

第十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的形式多样,包括大会报告、专题讲座、座谈交流、观摩课堂、研讨会等。

第十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不同需求和优势特长,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服务。

第四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当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十六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骨干教师应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工作。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5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5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学校的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由学校根据相关标准,认定并委派的有较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协作能力的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二章培养和选拔第四条学校要以骨干教师培养和提升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制定相关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方位培养骨干教师。

第五条学校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具有潜力和能力的教师,通过教师自荐、教师推荐、教师评优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教育教学研讨、互相授课等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提升他们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能力和影响力。

第三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职责和权益,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建立定期的教学观摩、评课评教等制度,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奖惩机制,对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骨干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机制,鼓励骨干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和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法律保障第十二条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骨干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对违法侵权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维护骨干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骨干教师的诉求和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对于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选拔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教育知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3.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 培训方式:采取定期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3.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职责与权利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1. 教学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术职责:参与学校学术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3. 管理职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政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权利:骨干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特殊待遇和福利,包括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优先获得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术资源等。

四、骨干教师考核与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教学成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和同行评价等方面。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一、背景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我们需要培养和管理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使用办法,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成效。

二、培养和管理目标1. 培养目标:通过培养,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使其成为师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优秀、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

2. 管理目标:通过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提供发展机会和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和学校的共同发展。

三、培养和管理措施1. 形成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要求。

2. 选拔和培养计划: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结合骨干教师的个人特长和发展需求,确定培养的目标和内容。

3. 培养课程和活动:组织定期的培养课程和活动,包括学科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等内容,以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学术研究支持: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学术研究活动,提供研究经费和研究平台,促进他们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5. 导师制度建设:建立导师制度,由资深骨干教师担任导师,对新进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促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和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团队。

6. 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骨干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评价指标包括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7. 职业发展支持:为骨干教师提供职业发展支持,包括提供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审的机会,组织职业规划和能力提升培训等。

四、培养和管理效果评估1. 确定评估指标:根据培养和管理目标,确定评估指标和数据收集方法,如教学质量评估、学科研究成果统计、学生评价等。

2. 定期评估和反馈: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个人和学校,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和奖励办法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一、培养
1. 建立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制定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包括培训、学习交流、实践等内容,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路径。

2. 提供培训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修班等,让他们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 导师指导:为骨干教师指定专业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供经验和建议。

二、认定
1. 完善评选标准:建立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能力、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 组织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学校领导组成,对申请认定的教师进行评审,确认是否符合骨干教师的条件。

3. 公示和公正性: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奖励
1. 荣誉称号:对认定的骨干教师颁发荣誉称号,如“优秀骨干教师”、“杰出教育工作者”等,以表彰他们的贡献和成绩。

2. 经济奖励:鼓励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如奖金、津贴等。

3. 发展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如参与教材编写、教研项目、学术交流等,提升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以上是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的一些办法,具体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骨干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骨干教师个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 继续教育原则: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 实践导向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4. 评价激励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发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骨干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教育教学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基本理论。

2. 教学技能提升: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评价等技能。

3. 教育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如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

4. 教育政策法规:了解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5. 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6. 国际视野:了解国际教育发展趋势,拓宽教育视野。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五条骨干教师培训方式包括:1.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提升理论素养。

2. 研讨交流:组织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

3. 观摩学习:组织骨干教师到其他学校观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4. 课题研究: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提高科研能力。

5.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拓宽知识面。

6. 师徒结对:实行师徒结对制度,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的培训任务。

第八条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骨干教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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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
理办法
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东营市胜利第六十二中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校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并激励其
他教师强化自身专业发展的意识和行为,对认定为校级骨干的教师,在其任期内的培养与管
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
1、提高师德修养。

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教育并督促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规范,鼓励教师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师德修养。

2、设计发展规划。

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各级名师的基本要求,制定适于自己特点的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的文本将由学校备案以便后期考察、评估。

3、加强校本培训。

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研修活动,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实践,逐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在此期间,请名师指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学习活动,积极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4、搭设锻炼平台。

要创造条件让教师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科研课题、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方面,优先考虑骨干教师,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同时也搭设各种锻炼平台使他们脱颖而出。

5、帮带青年教师。

每位教师都将承担帮带青年教师的任务,通过开展听课学习、观摩研讨、反思总结等活动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三、校级骨干教师的管理
1、履行的职责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开拓创新;
(2)系统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掌握本学科教育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有终身学习理念,在工作中养成好的读书习惯,并做好读书笔记。

(3)牢固地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成绩;主动指导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学科组或备课组等活动中,每学年至少作两次教材宣讲(分析、说课等);
(4)积极承担区、校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课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要在学校范围内做一次公开课,积极起骨干示范作用;
(5) 积极参加教改与课题的研究,所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含论文、教学叙事与反思、教学案例分析等)在校内或校外进行过交流或发表。

(6)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每年至少有计划地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并取得一定成效或在校级(含校级)以上范围开设专题讲座;
(7)积极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以及学生社团的组织等工作。

2、享受的待遇
(1)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荣誉证书;
(2)校级骨干教师认真履行规定职责的,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享受学校一定的物质奖励;
(3)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的奖励政策(进修、外出学习、评级、评职等);
(4)学校有计划地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校级培训和推荐参加高一层次的培训、考察等,学校给予其必要的经费支持;
(5)作为参评中心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推荐培养对象。

3、接受的考核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每学年工作结束前由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小组对每名骨干教师一学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

考核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1)自评:教师本人书面总结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并自评。

(2)考评: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小组对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本人不愿参加考核,作为自动放弃骨干教师资格及相关待遇处理。

4、资格的取消
校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校级骨干教师的称号及相关待遇,收回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1) 任期内调出本校的;
(2) 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 不服从学校管理,擅自离岗的;
(5) 体罚、打骂学生,师德表现差,影响恶劣的;
(6) 未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或出现严重的教学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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