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志愿者制度
消防志愿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消防志愿者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志愿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消防志愿者是指在消防工作中,自愿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为消防事业贡献力量的人员。
第四条消防志愿者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服务宗旨和目标;(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四)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五)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第六条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设立理事会,负责组织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七条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和激励机制。
第八条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九条消防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招募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志于为消防工作贡献力量;(三)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防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志愿者具备一定的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二)火灾事故现场处置;(三)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四)应急逃生与自救互救;(五)其他消防安全知识。
第四章考核与表彰第十三条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考核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包括:(一)服务态度;(二)服务技能;(三)服务时长;(四)服务效果;(五)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消防志愿者组织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消防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志愿服务队是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由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志愿队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保障安全,传播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工作,包括志愿队的组建、培训、活动、考核、奖励与处罚等。
第二章组建与人员第四条消防志愿服务队由以下人员组成:1. 队长:负责志愿队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志愿队的日常管理。
3. 培训员:负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的业务水平。
4. 志愿者:具备一定消防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
第五条加入消防志愿服务队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消防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六条消防志愿服务队成员的选拔和聘用程序:1. 由队长提出候选人名单;2. 经队长审核,报消防部门批准;3. 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培训;4. 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志愿者。
第三章培训与活动第七条消防志愿服务队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消防法律法规知识;2. 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3. 初步火灾扑救技能;4. 紧急疏散逃生知识;5. 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消防志愿服务队应当组织开展以下活动:1. 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2. 参与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3. 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和讲座;4. 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提高社会影响力。
第十条志愿者参加活动应当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活动纪律。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第十一条消防志愿服务队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3篇)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
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2)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架构:明确志愿消防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队伍的基层单位、中层单位和领导机构的设置以及职责分工。
2. 成员管理:招募、选拔和培训志愿消防队成员,设立成员管理制度,包括入队申请、考核评选、日常管理、奖惩制度等。
3. 值班制度:制定志愿消防队的值班制度,确定值班的时间、人员和工作内容,保证队伍的正常运转。
4. 装备管理:管理和维护志愿消防队所配备的救援装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可用。
5.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成员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的技能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6. 安全保障:制定志愿消防队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队伍在救援行动中的安全。
7. 绩效考核:建立志愿消防队的绩效考核机制,评估队伍的工作表现和成效。
8. 指挥与协调:明确志愿消防队的指挥与协调机制,确保队伍在救援行动中能够有序地开展工作。
9. 宣传与推广:开展志愿消防队的宣传与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10. 监督与管理:建立志愿消防队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对队伍的运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队伍的规范运行。
以上是志愿消防队的一般组织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组织有所差异。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3)是指对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结构、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志愿消防员工作制度范本

志愿消防员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志愿消防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消防员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方针。
第三条志愿消防员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志愿消防员组织,明确职责,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选聘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担任志愿消防员,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志愿消防员工作规程,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志愿消防员档案,记载消防员的基本信息、培训和考核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志愿消防员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三、火灾预防第九条志愿消防员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志愿消防员应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消防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四、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志愿消防员应迅速响应火灾报警,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疏散被困人员。
第十三条志愿消防员应协助专业消防队伍进行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消防员应在火灾现场做好安全防护,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培训和考核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志愿消防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定期对志愿消防员进行考核,评估工作效果,及时调整人员配置。
六、奖惩第十七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志愿消防员,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规程的志愿消防员,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应予以解聘。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消防管理部门。
通过以上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志愿消防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障学校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消防志愿者协会,负责全校消防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2. 消防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三、志愿者招募与选拔1. 招募对象:全校师生。
2. 招募条件:(1)热爱消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3)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3. 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2)组织面试;(3)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等。
2.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实地演练、网络学习等。
3. 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次。
五、志愿者职责1. 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 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3. 参与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4. 协助学校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遇有火灾等紧急情况,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
六、志愿者管理1. 消防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价和表彰。
2. 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培训、演练,认真履行职责。
3. 志愿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七、奖励与处罚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志愿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消防志愿者协会。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本3篇为了加强对消防意外的防控工作,促进志愿消防队的建设,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志愿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志愿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志愿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火灾现场的保护。
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
二、各部门应动员并选择适合员工作为志愿消防队员,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担任队长。
人员每年初调整一次,名单应归入消防档案。
三、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每半年至少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相关的培训。
四、志愿消防队员的培训工作由单位安全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其他部门协助进行。
五、志愿消防队训练计划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后实施。
六、志愿消防队训练按分队轮流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训练内容包括:报警、灭火、自救、疏散程序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
八、单位每年进行两次以报警、灭火、疏散为演练内容的大型实战演练,根据演练反映问题调整志愿消防队的训练计划。
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本篇三责任人:冯广现职责:1、建立健全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体制。
2、明确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的责任及义务。
3、布置落实好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训练内容,制定训练目标。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人员:(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志愿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消防志愿队规章制度范本

消防志愿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志愿队管理工作,规范消防志愿队员的行为,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防志愿队是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由热心消防事业、具备一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消防志愿队宗旨是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普及消防、促进和谐。
第三条消防志愿队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投身消防事业,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第四条消防志愿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本规章制度,履行消防志愿队员职责,发挥消防志愿队员作用,树立消防志愿队员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消防志愿队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消防志愿队员的招募、培训、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由消防志愿队组织负责。
第六条消防志愿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和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消防志愿队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七条消防志愿队应当加强队员培训,提高队员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
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器材操作演练、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等,确保队员具备一定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条消防志愿队应当加强队员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规章制度的队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退出处理。
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九条消防志愿队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积极参加消防志愿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二)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消防志愿队规章制度,维护消防安全;(三)参与火灾预防宣传、火灾隐患查改、消防安全培训等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四)参与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积极参加消防志愿队培训、演练和考核,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消防志愿队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消防志愿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二)选举和被选举为消防志愿队各级负责人;(三)对消防志愿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退出消防志愿队;(五)享有消防志愿队给予的其他权利。
志愿消防队队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消防队的管理,提高消防队员的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消防队队员。
第三条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素质和消防安全知识,热爱消防事业,积极参加消防活动。
第四条志愿消防队队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志愿消防队设立队长、副队长、班长、队员等职务。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班长负责本班次工作,队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第七条志愿消防队设立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消防培训、监督队员行为等。
第三章招募与选拔第八条志愿消防队队员的招募工作由委员会负责,通过宣传、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3.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精神;4. 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为消防工作付出努力。
第十条面试过程中,委员会将对招募对象进行综合素质评估,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志愿消防队队员需参加定期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现场处置等。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委员会将对队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担任消防工作。
第十三条队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志愿消防队队员应按照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消防巡逻、消防演练、火灾现场处置等工作。
第十五条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服从指挥,遵守纪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十六条队员应定期参加消防知识更新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队员应积极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章纪律与奖惩第十八条志愿消防队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纪律,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队员应积极参加消防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第二十条队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您打印的文章来源于:富宁政务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请匆侵权,谢谢合作!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富政发〔2005〕239号关于印发《富宁县乡镇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作者:黄晶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1 10:4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蒙振兴 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宁县乡镇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为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乡(镇)消防管理体制,提高乡(镇)火灾防御和扑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富宁县乡镇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富宁县乡镇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五年十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乡镇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志愿消防队,是指由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出资,依托辖区公安派出所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招募的志愿者组成的消防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富宁县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乡镇志愿消防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区)级公安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将乡镇志愿消防队的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范围,进行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并实行考核制度。
公安消防大队每半年至少对辖区的乡镇志愿消防队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六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统一由乡政府安排,统一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配置消防装备设施,统一由乡镇府调配使用。
第七条乡镇志愿消防队统一称为“富宁县××镇(乡)志愿消防队”,由各镇(乡)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标牌,在志愿消防队固定办公场所悬挂。
第八条乡镇志愿消防队队员每队不应少于10人,至少应当配备1辆机动车(泵),机动车内应当配备下列器材:消防战斗服不少于5套(包括头盔、上下装、胶靴、安全带、手套)、手电筒1只、水枪2支、火钩1把、口径65毫米水带不少于4盘、ABC干粉灭火剂2只和消火栓扳手1把。
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消防车辆及先进的消防装备。
第九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实行乡(镇)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镇)政府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兼任乡镇志愿消防队队长,指导协调志愿消防队工作。
副队长由乡镇派出所负责人担任,负责志愿消防队日常管理工作,并由由当日派出所值班负责人担任执勤队长。
第十条乡镇志愿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须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文山州公安消防支队备案。
第三章队伍管理第十一条坚持“从严治队、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计划、检查、考核、总结、奖惩等必要的制度。
第十二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当日执勤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队时,要按规定请假。
第十三条乡镇志愿消防队不得随意减少执勤力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少时,要报请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乡镇志愿消防队执勤器材装备和人员,因故失去执勤能力时,要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公安机关报告。
上级机关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补充。
第十五条乡镇志愿消防队的执勤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抢险救援以外的其他方面用途。
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时,要报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擅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执勤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六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二)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公安机关汇报工作情况;(三)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队员基本功训练,提高队伍的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四)及时扑救初起火灾事故,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五)根据公安派出所的统一安排,协助派出所开展防火检查及消防宣传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第十七条乡镇志愿消防队队长和执勤队长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掌握志愿消防队的灭火执勤力量,督促队伍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掌握责任区内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关情况;(三)督促检查各类器材、装备,使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四)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五)接到扑救火灾或抢险救援命令,立即带领或指派值班队员赶赴现场。
第十八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遵守有关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二)掌握所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
对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
第十九条驾驶员和消防泵操作人员主要职责:(一)维护保养消防车辆,保证油、电、灭火剂充足,车辆完整好用,消防泵性能良好;(二)熟悉责任区道路、消防水源有关情况;(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到位,做好出动准备;(四)往返途中,保证行驶安全;(五)出车归队后,及时补充油、电、灭火剂,检查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第五章执勤备战第二十条乡镇志愿消防队业务训练和执勤备战参照《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消防技能训练规则》和《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应当经常性地保证有5人(其中1人为驾驶员)参加执勤备战,当日的火场指挥员由公安派出所值班领导或民警担任,其他人员为备勤人员。
接到火灾报警或公安机关出动指令后,值班队员立即携带器材装备出动,并同时报告乡镇值班领导。
第一出动力量不应少于3人,其中1名驾驶员(负责操作消防泵)、2名战斗员。
第二十二条消防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二十三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社会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消防大队核定后,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一)起火单位或被救援单位参加保险的,从该单位获得的保险赔偿金中支付;(二)起火单位或被救援单位没有参加保险的,由该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三)起火单位或被救援单位没有参加保险又无力补偿的,由该起火单位或被救援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乡镇志愿消防队的营房建设、器材装备、人员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列入乡镇的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保障乡镇志愿消防队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乡镇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第二十五条乡镇志愿消防队队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抚恤等问题。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六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在灭火救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乡镇志愿消防队员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三)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四)积极扑救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或公民财产的安全,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八条志愿消防队队员在业务训练和火灾救援战斗中,不履行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辞退。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富宁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二ΟΟ五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一篇志愿消防队执勤灭火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志愿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作战能力,有效地组织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志愿消防队伍是一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力量,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立即出动。
第三条志愿消防队伍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积极抢救被困或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第四条志愿消防队伍各级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五条志愿消防队伍要熟悉责任区有关情况,搞好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供应,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和制度。
第二章战斗准备第六条值班领导职责(一)掌握志愿消防队伍的灭火执勤力量,督促队伍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掌握责任区内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关情况。
(三)督促检查各类器材、装备,使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四)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五)接到扑救火灾或抢险救援命令,立即带领或指派值班队员赶赴现场。
第七条通信值班人员主要职责(一)坚守岗位,迅速、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
(二)接到报警后,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三)维护保养通讯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四)熟悉本辖区基本情况,登记好重点单位,村(组)的联络电话号码。
第八条战斗人员主要职责(一)熟练掌握配备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任务。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装备完好。
(三)接到命令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扑灭火灾。
第九条消防摩托车驾驶员和消防泵操作人员主要职责(一)认真做好消防泵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油、电充足,水泵性能良好。
(二)熟悉责任区村庄、道路、消防水源等有关情况。
(三)归队后,及时补充油、电,并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第十条消防器材保养制度(一)消防器材必须实行定人保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所有器材应定位放置,摆放整齐,固定牢靠,不准挪作非消防使用。
每天例行查,每周全面查,每月集中保养一次。
(三)每天对消防泵进行例检,保证各部件无脱落,无松动,每星期进行一次出水试验。
(四)个人装备必须整洁无破损,定位放置。
(五)出救使用的器材要及时擦洗,晒(凉)干后,整洁放回原位置。
(六)器材装备应当登记造册。
第十一条志愿消防队消防器材库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库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整齐。
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所有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器材保管员对器材应当日整理、周检查、月保养,器材库必须防潮、防漏、防晒、防霉变。
各类器材应当分类摆放,登记造册。
(三)器材库门前应当设立禁止停车和占用标志。
(四)加强防范工作,做到无丢失、无损坏、确保器材完整好用。
(五)器材库内器材不得用于灭火、训练和抢险救援之外的其他方面。
第十二条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坚持每天勤务交接班制度。
勤务交接班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