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灭火措施
森林防灭火三十条措施

森林防灭火三十条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森林火灾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2.制作宣传海报、展板等宣传材料,提醒人们关注森林火险等级。
3.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森林防火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关注森林火灾防控。
二、加强火源管理4.严禁在森林区域内进行野外用火活动,如烧烤、篝火等。
5.加强对森林旅游景区、露营地等场所的巡查管理,及时清理火源。
三、完善监测预警机制6.建立健全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了解森林火险等级。
7.加强对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建设,提高火灾的快速响应能力。
四、加强巡护执勤8.加强对森林区域的巡护执勤力量,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9.加强对森林防火设施的巡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建设防火设施10.加强森林道路、防火道路的建设,确保火灾扑救车辆的畅通。
11.在森林区域内设置防火带,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12.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具等防火设施,提供紧急扑救火灾的工具。
六、加强火灾扑救能力13.加强对扑火人员的培训与演练,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
14.建立火灾扑救队伍,提前做好人员调度与组织。
七、加强天气预报与监测15.加强对火灾天气因素的监测,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16.根据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扑火人员和设备的调度。
八、加强林区管护17.加强森林区域的巡护与管护,及时清理易燃物和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18.建立林区巡护员制度,加强对林区的巡查与管护力度。
九、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19.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互助,共同应对跨界火灾等突发情况。
20.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潜在火灾隐患区域的联合巡查。
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2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森林火灾防控的责任与权益。
22.加大对火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火灾犯罪行为。
十一、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23.加强对森林火灾的科学研究,提高森林火灾的预测与防控能力。
24.引进先进的火灾防控技术,提高火灾扑救的效率与准确性。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一、矿井防火措施(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1、开采技术措施(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防灭火安全措施

防灭火安全措施防灭火安全措施灭火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安全工作,灭火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火灾发生时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种防灭火安全措施被提出并得到广泛应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防灭火安全措施。
一、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的重要环节。
通过加强对群众的消防知识普及,提高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可以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在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公共场所,可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讲活动,向大家普及火灾的危害性、防灭火常识以及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
同时,还可以定期组织消防演习,让群众亲自参与,学会正确操作灭火器材,增强自己的灭火能力。
二、健全火灾预警系统火灾预警系统是防灭火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发现火警,提供火灾位置和火势信息,便于火灾扑救和疏散。
在建筑物、工厂、仓库等场所,可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当监测到火灾烟雾、温度等异常情况时,自动发出警报并向消防部门发送信号。
此外,还可以配备消防喷淋系统和烟雾探测器,当火灾发生时,喷淋系统自动启动,喷洒灭火剂,烟雾探测器发出信号,及时通知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三、合理布局防火设施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合理布局防火设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使用。
例如,要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确保人员疏散通畅;安装消防栓和灭火器材,以备灭火用;设置防火门、防火涂料等防火隔离设施,阻止火势蔓延。
此外,还需要设置适当的紧急疏散出口,并设置示意标识,方便人员迅速撤离。
四、加强火灾监管和管理加强火灾监管和管理是防灭火的重要手段。
各级消防部门需要对各类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定期演练。
同时,要加强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火灾防控工作的不断完善。
五、提高全民灭火能力灭火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全民灭火能力是防灭火安全措施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首先,进行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矿井设备、采矿工艺以及矿井工人的安全需求等因素。
设计过程中应明确矿井的重点防火区域,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进行特别的防范和设计。
同时,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合理设置防火分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火势,并迅速疏散人员。
其次,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
综合防灭火措施包括监测预警、消防设施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
监测预警是矿井防灭火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安装烟雾、温度和气体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矿井内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消防设施的建设是矿井防灭火的基础。
矿井内应设置灭火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扑灭火势。
此外,还应设置疏散通道和紧急避难设施,为人员疏散提供保障。
员工培训是提高矿井防灭火能力的重要途径。
矿井工人应接受相关的消防培训,了解矿井内火灾的特点和防范措施,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同时,还应提高工人的防火意识,加强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矿井防灭火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对于有损坏或失效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总之,矿井防灭火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需要进行专项设计和综合防灭火措施的制定。
只有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有效的措施,才能有效地减少矿井火灾的发生,保证矿山工作场所的安全。
综合防灭火措施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防灭火措施正和煤矿二零二一年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防灭火措施对矿井火灾进行有效防治,杜绝矿井火灾的发生及矿井发生火灾后能有效进行灭火,特制定年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一、成立综合防灭火领导小组组长:孙浪副组长:魏连民成员:温振平、赵二乐、李建宝、张维进、王正中、袁书安、李茂全、邵玉峰、韩进忠、吴波波、周默、孙光贺、孟庆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防灭火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矿长:对防灭火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等的调配总体工作。
总工程师: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检查防灭火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灭火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
机电矿长:负责防爆设备安全运转和安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通风矿长:负责井下通风安全工作。
安全矿长:负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各区队安全生产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对防灭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火灾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机电科长: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定、防爆设备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防爆设备完好。
通防科长: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现场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现场整改。
生产技术科长: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的现场施工,对防灭火管理工作中不足情况提出方案、建议。
其他防灭火管理机构人员积极配合负责协助各级领导完成各项防灭火工作。
二、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防灭火措施1、矿井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3、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
九井二采区综合防灭火措施

九井二采区综合防灭火措施一、内因火灾防治措施:(1#层)1、选择丢煤少、回采速度快、采空区漏风小的合理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布置,尽量缩短采煤开采期限,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或留煤柱等区域开采,应根据其地质情况和开采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
2、提高工作面回采率,减少丢煤,工作面浮煤及上、下出口浮煤必须及时清净,工作面上、下顺槽浮煤也必须按时清理运出;工作面一次采全高,严禁留顶煤和底煤,不得留有设计以外煤柱,防止煤炭遗留采空区,引起煤炭自燃。
3、如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确需留顶煤和底煤时,必须采用专用泵随采随向采空区压注喷洒阻化剂(卤水),将其溶液喷洒在浮煤上阻止煤炭自燃或延长发火期。
4、在沿煤掘进巷道时,禁止空顶空帮,出现空顶空帮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刹严填实,禁止堆积浮煤。
5、已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必须及时充填或封闭,保证通风系统稳定,所有隔离煤柱中禁止任意掘进巷道。
6、掘进石门见煤点、过断层的部分托顶煤巷道必须有防止冒顶和自燃发火的措施,如出现冒顶,冒顶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并进行喷浆隔离,并由井口、通风、安监负责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采煤工作面下巷采后小川必须采用水泥煤矸渣墙随采随闭,保证设计宽度及施工质量,并及时喷浆,减少采空区漏风。
8、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快采、快收、快闭,每次跳面搬家必须将断层以里及时封闭,密闭必须在全岩巷道内施工,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0.3米,并进行喷浆隔离,密闭必须留设观测孔定期检测、采样、化验、分析。
9、建立井下移动注浆系统,选择高效实用的移动注浆泵、注浆材料及注浆工艺,发现火灾隐患时能够及时向采空区注浆。
10、完善矿井防灭火监测监控系统,1#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上齐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胶带运输机巷必须上齐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确保一氧化碳、温度、烟雾等传感器灵敏、准确、可靠。
二、外因火灾综合防治措施: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米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一、总则1、我矿开采的煤层属Ⅰ类容易自燃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给企业带来的财产损失,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规、规程、指令、指示精神,特制定《矿井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以此来指导和管理矿井安全生产过程的防灭火工作。
二、岗位责任制1、公司总经理对全矿的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对矿井的防灭火工作负技术责任。
3、通风副总工程师对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
4、区队长对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5、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灭火工作负责。
三、地面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直达井口的道路,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四、井下防火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
综合防灭火技术措施

综合防灭火技术措施1.建立有效的火灾预警系统:-安装火灾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和感烟探测器,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并启动自动灭火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火灾预警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2.加强火灾源监控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火灾源监控制度,对潜在的火灾源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管理,严禁在禁火区域或禁火条件下使用。
3.提高防火墙和隔热材料的防火性能:-建筑物中设置防火墙,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使用防火隔热材料,降低火灾对建筑物的热辐射和热传导影响。
4.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火安全管理:-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线路的安全可靠;-设立电气设备防火通道,防止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
5.建立灭火器材储备和使用机制:-在合适位置设置灭火器,确保灭火器的数量、种类和使用范围符合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灭火器的使用培训,提高其使用火灾扑灭设备的能力。
6.加强人员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灵活运用消防演练和模拟火灾训练,提高应急处理火灾情况的能力。
7.配备专业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建立企业内部消防队伍,确保消防人员的数量充足、专业素质过硬;-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装备,应对紧急灭火和救援任务。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明确;-建立消防安全监督机制,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综合防灭火技术措施的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火灾风险等因素,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高防火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和场所,还需要根据其特殊性,制定相应的防火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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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有限公司2020年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防灭火措施对矿井火灾进行有效防治,杜绝矿井火灾的发生及矿井发生火灾后能有效进行灭火,特制定年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成立综合防灭火管理机构:组长:杨玉军副组长:王强成员:各分管矿长、科室负责人矿长:对防灭火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等的调配总体工作。
总工: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检查防灭火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灭火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
机电矿长:负责防爆设备安全运转和安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安全矿长:负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对防灭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火灾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机运科长: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定、防爆设备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防爆设备完好。
通防科长: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现场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现场整改。
生产技术科长: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的现场施工,对防灭火管理工作中不足情况提出方案、建议。
其他防灭火管理机构人员积极配合负责协助各级领导完成各项防灭火工作。
井上防灭火措施1、矿井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区范围内。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
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
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内。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井下防灭火措施一、外因火灾防治措施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其次是在井下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
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和报警系统。
(2)、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按规定配备灭火材料、装置与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3)、在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井口、井口房、机电硐室等)设置消防管道及消火栓,并配备有关的消防器材。
(4)、井下主要机电设备硐室设有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建立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按规定设置支管和阀门。
(6)、采用阻燃和防静电胶带、不易燃电缆、风筒,在带式输送机机头和主要机电硐室设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7)、主要大巷及机电设备硐室均采用锚喷、砌碹等不燃性材料支护。
(8)、在井口、井口房和通风机房前后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冬季用火炉、用木材取暖,严禁临时性堆放木材(料)、油类及废弃油纱布、空油筒等易燃易爆物料。
(9)、建立入井检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严禁穿戴化纤衣物入井。
井下及井口房内一般不准进行焊接作业,如必须进行,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
(10)、井筒及井口附近构筑物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和构筑。
(11)、入井电缆、通讯线路及管路等应严格执行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12)、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电气设备,加强维护,保证输电线路完好,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13)、井下不存放汽油等其他易燃油类,井下擦抹机械用过的棉纱和布头等放在盖严的桶内,定期送往地面处理。
(14)、主扇风机房设置反风装置,井下设置反风构筑物,必要时可进行局部及全矿井反风。
(15)、回采完毕的工作面及不用的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按时检查密封严密性,防止向采空区漏风,引起火灾。
二、内因火灾防治措施1、为防止煤层自燃,我矿设计采取以黄泥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为主的综合防灭火措施。
选用随采随灌的方法,工作面起采线,回采、和停采线等地点进行灌浆,确保采空区封闭质量,工作面起采线和停采线进行2次黄泥灌浆,在回采过程中每周进行一次黄泥灌浆。
2、按时检查与采空区连接的永久密闭,防止采空区漏风,出现煤层自燃现象。
3、束管监测系统分析束管监测系统用于矿井自燃火灾预报和防治工作,可对井下任意点的O2、N2、CO、CH4、CO2、5种预报自燃发火指标气体的含量进行分析,及时预测预报发火点的温度变化,为我矿自燃火灾和矿井瓦斯事故的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观测点布置综采工作面机尾布置1检测点,其它综采工作面回采结束采终永久密闭端头布置3个监测点,共计4个监测点。
(2)、气体监测与分析气体监测分析由通防科负责,每周监测一次,每次监测完后及时形成报表,报送总工程师审阅,并由通防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测定的气体成分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掌握井下监测点气体的变化情况。
每周安排专人对井下未安装束管监测单管的密闭墙内气体成分、空气温度和密闭内外压差等数据进行人工测定分析,为防止煤层自燃提供可靠依据。
(3)、自燃发火征兆判定CO是在煤氧化过程中生成的主要气体之一,且随温度升高按指数规律增加是预报煤炭自燃火灾较灵敏的指标之一。
4、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优化通风系统,减少矿井内部漏风防止煤炭自燃。
三、直接灭火方法直接灭火方法是指采用灭火器等方法把火直接扑灭。
我矿使用的灭火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水、沙子等。
1、用水灭火(1)扑灭电气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前禁止用水灭火。
(2)用水灭火时,应遵循“先灭外围,后灭火源”的原则,严禁将水流直接喷射在火源中心,以防引起水蒸气爆炸;水量不足时,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
(3)水不能灭的火灾有以下几类:①电气带电火灾。
②轻于水或不溶于水的液体或油脂。
③遇水能燃烧的物质。
④硫酸、盐酸和硝酸火灾。
2、采用直接挖除火源方法灭火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火源范围较小,且能直接达到。
⑵可燃物的温度已降至70℃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它物质的危险。
⑶无瓦斯或火灾气体爆炸的危险。
⑷风流稳定,无一氧化碳等中毒危险。
3、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⑴干粉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气设备火灾。
干粉灭火器操作方法:①轻轻取下灭火器→②将灭火器提到到火灾现场→③除掉铅封→④拔掉保险销→⑤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⑥在距火焰2m的位置,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左右摆动,喷射干粉覆盖整个燃烧区。
⑵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以扑救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品和低压电器设备等地初起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器操作方法:①轻轻取下灭火器→②将灭火器提到到火灾现场→③除掉铅封→④拔掉保险销→⑤在距火焰2m 的位置,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⑥对着火焰根部喷射并不断推前,直至把火焰扑灭。
4、沙子灭火井下机电硐室、配电点及转载点必须配备消防沙箱,沙子主要用来扑灭电器火灾。
四、扑灭和控制不同地点火灾的方法1、井口和井筒火灾⑴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采取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烟侵入井下的措施:①迅速扑灭火源;②立即进行反风,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
⑵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
必须采取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⑶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
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
2、井底火灾⑴当进风井井底和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不让火灾气体侵入工作区。
⑵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性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流入火区的风量。
3、井下硐室火灾⑴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进风巷道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
⑵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区进回风所在的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
⑶无防火门的硐室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吊挂风障控制进风量,同时积极灭火。
4、巷道火灾⑴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气体侵入有人作业的场所。
可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区域反风等措施。
(2)位于矿井或一翼总进风巷道中的平巷和其他水平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反风、风流短路和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
在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转。
(3)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根据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
5、采煤工作面火灾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且必须做到:⑴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水管。
⑵采煤工作面燃烧时,要减小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等喷射灭火。
(3)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6、掘进工作面火灾⑴火灾发生在煤巷迎头、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
⑵火灾发生在煤巷的中段时,灭火过程中必须检测流向火源的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经过火源点,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五、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互救与避灾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2、矿调度室和在现场的队长、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4、火灾初期应急措施⑴在井下不论是谁发现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时,都应立即向现场领导人汇报,并迅速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员。
⑵现场人员要准确地分析判明火灾的起因、地点及灾害和程度、蔓延方向等,并把这些情况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报告。
⑶发现初期火灾时,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应及时组织起来利用就近的水、砂子、黄土、灭火器等器材和工具灭火,控制火势发展、蔓延。
若是电气火灾要先断电再灭火,同时要设法迅速通知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内的人员。
5、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或控制火势时的应急措施:⑴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同时帮助受伤人员戴好)退出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