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
旅游景区主题分类导则(Axx标准)

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主题分类导则(试行)第一条为引导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转型升级,突出产品特色,避免千景一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服务游客目的地选择识别和景区错位、错峰营销,充分发挥旅游景区在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发展实际,特编写本导则.第二条景区主题指由旅游景区核心资源所构成的主要旅游吸引力。
核心资源是被用来开发为主要旅游产品的各种自然及人文资源,且规模质量能覆盖大多数游客群体的需要。
核心资源是景区主题(产品)分类的依据.第三条《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主题分类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因运用于A级旅游景区,又简称Axx标准)是对我省A级旅游景区主题认定的依据.在评定与复核我省A级旅游景区时,对景区核心旅游资源与非核心旅游资源、主题旅游产品与非主题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提出附加要求,以便突出主题性、标志性、品牌性,提升宣传营销的识别度。
第四条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
第五条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要做到:(一)依托景区资源本底,突出核心资源,科学合理编制规划,设计主题产品.(二)景区开发建设中利用核心资源打造的主题产品应突出主题特色,能够体系化、精细化,容量大,品质好,且能够融合生态环境、地方文化,充分满足游客需求。
(三)为丰富四川旅游景区产品,避免同质化竞争,旅游景区主题要鲜明地宣传展示,提升品牌营销效果。
(四)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旅游景区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强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丰富旅游产品精准施策.第六条根据四川A级旅游景区主题进行分类,分为自然、人文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照主题细分亚类。
第七条 A级旅游景区主题分类识别标志,是按照A级旅游景区主题类别,在其等级标志下标明主题类别的中文和英文.第九条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依据,由《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简称A评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要求》(DB51/T2140—2016)(简称A+标准)与Axx信息标准构成。
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和细则

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一、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1、旅游景区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评分标准的,向区(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指导;3、区(市)县旅游局核实达到标准的,向市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检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6、国家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1、旅游景区申请报告:由旅游景区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旅游局)提交(一式5份)。
2、区(市)县旅游局审定后报送申请报告,申报4A级旅游景区的申请报告(一式4份)由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转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3、各申报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中国旅游网“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栏目的附件中下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要求,并由当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旅游局)审核签章。
(纸质文档4份、电子文档1份)。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A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一、旅游交通a)可进入性良好。
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
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
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
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评分细则

应急物资
考察景区应急物资筹集和储备情况,按照《标准》5.4.1检查2Biblioteka 有物资紧急征调方案,且可行
2
现有应急物资种类齐全
1
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1
2.2
便利设施设备
6
2.2.1
临时医疗服务站及相关医疗设备
考察景区内部处理突发医疗事件的能力,检查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和临时医疗服务站设置的地点,按照《标准》5.7.2.4检查
2
增加充足的临时就餐点,或者现有的就餐点能够满足游客需求
2
2.1.7
防护或救生设施
考察景区游步道或其他事故易发处等危险区域保障游客安全的情况
2
已经增加必要的防护或救生设施
2
2.1.8
临时性标识
考察景区检查危险区域或隐患区域,及告知游客的情况,按照《标准》5.8.3.2检查
2
已经增加必要的临时性标识
2
2
机构健全
2
职能分工明确
1
1.2
应急中心相关咨询专家
考察临时应急管理机构的专家咨询支持,检查专家名单
2
有完善的危机公关、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专家名单,并且专家人数不少于10人
2
1.3
形成长效的应急预案体系
检查应急预案、疏散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
2
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1
有完善的疏散预案
1
有完善的应急操作手册
1
评分细则计分总表
项目
单位
分值情况
负责人签字
评分日期
自检计分
评分单位计分
《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评分细则说明
序号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345678910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
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
各评价因子分四个评价得分档次。
2、等级评定时,对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由评定组成员分别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3、“规模与丰度”评价因子中的“基本类型”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9页附录A。
4、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分。
细则二计分总表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对游客意见的评分,以游客对该旅游景区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
2、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主要参考《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得分情况。
3、《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由现场评定检查员在景区员工陪同下,直接向游客发放、回收并统计。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标准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标准一、预测与规划1. 根据历史数据和节假日等因素,预测游客数量,制定高峰期应对策略。
2. 提前规划,合理安排景区内的各项设施和活动,确保游客能够有序游览。
3. 与当地政府、旅游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获取游客流量信息,调整应对策略。
二、入口管理1. 在景区入口设置排队区域,避免游客在入口处拥堵。
2. 增加安保人员和志愿者,协助维护秩序,确保游客安全。
3. 在高峰期增加检票窗口和通道,加快游客入园速度。
三、游客流量控制1. 实行分段游览制度,限制游客在同一区域的停留时间。
2. 设立预约系统,分时段安排游客游览,避免人员聚集。
3. 运用科技手段,如智能监控、人脸识别等,对游客流量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四、旅游线路设计1. 在高峰期开辟多条游览线路,分流游客,避免拥挤。
2. 提供电子导览,引导游客按照规划路线游览,提高游览体验。
3. 合理设置休息区和观景台,满足游客休息和观赏需求。
五、休息区和公共设施1. 在景区内设置足够的休息区,提供座椅和遮阳设施,方便游客休息。
2. 增加公共设施的数量和服务质量,如厕所、垃圾桶等,保持环境整洁。
3. 在高峰期增设临时卫生间和售货点,满足游客需求。
六、安全与应急措施1.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和监控设备。
2.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如火灾、地震等。
3. 在高峰期增加医疗站点和急救设备,保障游客健康安全。
4. 对景区内的危险区域进行警示和管控,防止意外发生。
5. 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救治。
6. 加强游客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 在景区内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和报警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求助。
8. 对景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9. 在高峰期加强巡逻和安保力度,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10. 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获得援助。
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023

标题:深度解析2023年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在2023年,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将会得到全面升级和修订。
这一变化不仅将影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也将对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景区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和解析这一主题,以便读者深入了解这一新标准的内涵和影响。
一、背景介绍2023年的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修订,是我国旅游业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这一修订将更加贴合当下旅游市场的需求,更好地保障游客权益,提升景区管理水平。
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这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变化。
二、主要内容解读1. 环境设施在新标准中,对A级景区的环境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仅要求景区整体环境整洁、美观,还要求有完善的便民设施和安全设施。
这一变化体现了对景区服务质量的更严格要求,也体现了倡导绿色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2. 服务水平旅游服务是A级景区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新标准下,景区服务要求更加细化和人性化,要求景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服务质量的提升将直接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和回头率。
3. 文化内涵新标准对景区的文化内涵也做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景区注重本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升游客在景区游览时的文化体验。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增强景区的吸引力和独特性,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三、影响分析1. 对景区管理的影响新标准的施行将促使景区管理者更加重视景区的整体管理和服务质量,加大对景区的投入和改造。
这将对景区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产生深远影响,有望提升景区的整体竞争力。
2. 对游客体验的影响新标准的实施将直接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更好的环境设施、更优质的服务和更深厚的文化内涵将为游客带来更加丰富、舒适的旅游体验,增加游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个人认为,2023年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升级和修订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这一变化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也将为游客带来更好的旅游体验。
a级旅游景区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a级旅游景区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A级旅游景区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设施安全评估:评估景区的交通设施、住宿设施、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2.旅游活动安全评估:对景区的各类旅游活动,如登山、滑雪、漂流等进行安全评估,包括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安全风险。
3.旅游服务安全评估:评估景区的旅游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以及应急救援设施和能力。
4.客流量和人员密集区域安全评估:根据景区客流量和人员密集区域的特点,评估是否存在拥挤、踩踏、火灾等安全风险,并通过控制游客流量和加强管理措施来预防事故发生。
5.环境安全评估:评估景区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地质构造等因素对游客的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
6.安全管理组织评估:评估景区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以及相关培训和教育措施的有效性。
此外,对于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风险评估,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景区的规划和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2.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景区内各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
4.景区内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得当;
5.景区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6.景区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的情况。
综上所述,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价。
创建A级景区标准培训

二、停车场生态化处理 方式一:绿化停车面、绿化隔离线。用绿化 草坪或方孔水泥砖铺设地面,并栽植一定量的乔 木、灌木间隔车位,或搭棚架形成绿荫覆盖,将 停车空间与园林绿化形成有机结合。 方式二:环保透水砖或石板、青砖、卵石等 本地材料铺设停车面(建议不适用方孔砖)。栽 植乔灌木隔离车位,既生态又具地方特色。 三、设大小车位: 1、大车位设置在靠近出入口处,设标识牌; 2、大小车位数量比例:1:10
分值 130
分值 70
分值 20
20
10 10 6 2 10 10 10 5
分值
10 10 6 2 4 4 2 3 3 1 3 3 1
15 15 12 10 5 5 5 3 1
4 3 3
旅游交通——可进入性
检查重点: 1、依托城镇到达景区路况; 2、外部交通标识牌; 3、依托城镇到达景区交通 方式。
注意事项:
一、外部交通工具抵达景区的便捷程度考核: 交通地图、交通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多途径加以印证 确定。 二、依托城镇的选择 可跨越行政区划;根据距离景区的距离、交通便捷程度、 道路状况来选择市、县、镇乡所在地。 三、专项交通方式 公共交通——公交车站(线路、时间,具有文化气息,与 景观协调) 长途汽车——汽车站(班次和时刻表) 旅游专线——停车点(班次和时刻表)
三则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的分值如下:
细则一
5A 950分 4A 850分 3A 750分 2A 600分 1A 500分
细则二
90分 80分 70分 60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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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Standard of responding to tourist attractions during peak hours(A++standard)-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与定义 (3)3.1 (3)最大承载量maximum carrying capacity (3)3.2 (3)游客高峰时段peak hours (4)3.3 (4)重点旅游景区key attractions (4)3.4 (4)突发事件emergency events (4)3.5 (4)4 应急服务总则 (4)5 基本要求 (4)5.1 组织管理 (4)5.2 信息管理 (5)5.3 投诉处理 (6)5.4 服务保障 (6)5.5 停车场所 (6)5.6 出入口处 (6)5.7 游览线路 (7)5.7.1 交通站点 (7)5.7.2 主要游览点 (7)6 等级划分与应对要求 (7)6.1 应对等级划分 (8)6.2 三级黄色应对要求 (8)6.3 二级橙色应对要求 (8)6.4 一级红色应对要求 (9)资料性附录——等级应对指标要求 (10)前言为提高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特制定游客高峰时段山岳型重点旅游景区应对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和编制。
本标准由四川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九寨沟景区管理局。
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游客高峰时段山岳型重点旅游景区的应对等级划分与各等级应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游客高峰时段山岳型重点旅游景区服务要求及对客服务场所,主要包括停车场所、景区出入口、交通站点、主要游览点等,非重点旅游景区可以参考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21268-2007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 26355-2010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 16766-2010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0001.1—2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20501.1-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16766-2010 确立的旅游服务基础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最大承载量maximum carrying capacity以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安全最低限为标准确定的最大旅游接待量/天,其值应由景区主管部门核定。
3.2游客高峰时段peak hours旅游景区日游客量达到或超过最大承载量的百分之六十。
3.3重点旅游景区key attractionsAAAAA级旅游景区和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景区。
3.4突发事件emergency events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5应急协调小组Emergency response and coordination group由旅游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牵头,旅游、卫生、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临时协调机构,负责景区外旅游城镇和旅游通道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履行跟踪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
4 应急服务总则4.1 旅游景区的应急管理体系应纳入地方政府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提供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应对。
4.2旅游景区的信息管理体系应纳入地方政府的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中,提供服务应满足游客对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把握需要,确保远程、中程、近程数据交换。
4.3旅游景区应在高峰时段应充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准备,尤其是应确保高峰时段人力、物力、财力储备,确保游客与景区需求。
4.4旅游景区应在高峰时段应与景区内、外的当地居民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在满足游客需求前提下,确保当地居民权益。
5 基本要求5.1 组织管理5.1.1 应急协调小组宜聘请危机公关、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与预案,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1.2 旅游景区应建立分区应急中心,负责景区内突发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中心须确定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应急管理预案和操作手册。
5.1.3 旅游景区应制定紧急疏散预案,对疏散的区域、疏散的距离、疏散的路线、疏散的交通工具、安全集合点做出详细的规定。
5.1.4 旅游景区发生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迅速有效控制与处理,并立即上报应急协调小组。
5.1.5 旅游景区应设立统计信息预报小组,定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必须由统计信息预报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遇到重大事件即时发布,并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召开信息分析会议。
5.1.6 建立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信息实时动态传导与发布平台,有专人专岗,24小时监控舆情,同时,由景区管理部门授权,采用谈话、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对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并根据相应授权决定媒体的发布等级。
5.2 信息管理5.2.1 信息采集5.2.1.1 旅游景区联合相关部门,收集门票预定、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天气等相关信息,具体要素包括时间、位置、数量、种类、规模、程度等。
5.2.1.2 旅游景区各游览点应增设数据采集设备,对游客人数进行实时监测,并由专人负责,建立整点汇报制度。
5.2.2 信息发布5.2.2.1 在旅游景区官网、有关旅游网站、景区门票、景区内外的LED屏幕上公布咨询电话,24小时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5.2.2.2 在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等景区主要交通出入口增设LED屏幕,由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授权实时对外发布门票、天气、交通信息。
5.2.2.3 在旅游景区官网、相关旅游网站上开设旅游在线咨询服务专栏,提前5天发布门票预订(售)信息、景区内游客量信息、出游提示、预警信息、优惠办法、出行参考等。
5.2.2.4 旅游景区内通过网络、手机、景区显示终端等工具,实时发布客流信息、门票信息、停车场容量、宾馆预定和入住情况。
5.2.2.5 旅游景区应通过网站、LED屏幕、门票、宣传手册、讲解人员、广播等有效途径,告知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应遵守的景区有关游览规定。
并说明景区超量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行为,希望游客理解和支持。
5.3 投诉处理5.3.1 旅游景区投诉电话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5.3.2 旅游景区应由专人负责高峰时段的投诉和处理工作,投诉处理依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处理方法》执行,做到当日问题当日解决。
5.4 服务保障5.4.1 旅游景区应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如副食、饮料、雨具等。
食品卫生及安全符合GB/T17775-2003规范要求5.4.2 旅游景区应在高峰时段前,组织有关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消防、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5.4.3 应加强对服务人员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员工工作到位,严格履行高峰旅游时段工作职责。
5.4.4 制作游客高峰时段工作手册,确保工作人员掌握景区信息,有效指导游客游览。
5.4.5 旅游景区所有员工应统一着工作装、佩戴工作证,保证全体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5.4.6 旅游景区应对服务人员的礼节礼貌、服务技能、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每年两次应急技能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旅游法规、接待礼仪以及特种服务技能专项培训,培训形式包括专家讲座、网络情景模拟和实地模拟。
5.4.7 在出现游客不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阻碍交通等影响景区正常公共秩序的事件,工作人员劝说无效时,景区应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4.8 在预计游客量会超过景区的最大承载量时,应急中心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实行远程控制、空间分流超负荷游客量。
5.5 停车场所5.5.1 应设置临时停车场所,临时停车场的标志应符合GB 5768-2009规范要求。
5.5.2 开放旅游景区周边所有停车场所,统一调配资源,设置专人专岗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交通安全管理、开放时间控制、特殊事件处理以及停车动态信息发布和上报。
5.5.3 停车场所应根据车流合理调配交通协管员对车辆进行疏导,指挥车辆进出及停放,停车场所内车位划线清楚,停放有序。
5.5.4 停车场主要进出口应增加电子显示屏,动态发布车位使用、门票销售相关信息。
5.5.5 旅游景区内对除观光车以外的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5.6 出入口处5.6.1应建立旅游景区门票实名预售制,实行线上和线下售票,可增加二维码、自助售票/取票机等售票方式,并增设显示终端及时告知游客已售和剩余门票数量。
5.6.2 增设临时接待服务点,负责提供游客所需服务。
5.6.3 售票处、检票处应增加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和维持秩序。
5.6.4 出入口应设置隔离带,设置临时通道标识,确保人流畅通。
5.7 游览线路5.7.1 交通站点5.7.1.1 旅游景区所有观光车应进入车辆监控系统,禁止超载超速。
5.7.1.2 旅游景区观光车内应配备随车讲解人员,告知景区高峰时段游览规定。
5.7.1.3 旅游景区内应实行机动车礼让行人的人性化安全交通制度。
5.7.1.4 旅游景区内各交通站点应增加秩序维护员,确保游客有序上车。
5.7.1.5 旅游景区内主要交通站点在夏季炎热时段应增加喷淋降温设施或临时遮荫等待区,设置等候时间预告显示屏。
5.7.2 主要游览点5.7.2.1 旅游景区内主要游览点应增设临时接待服务点或志愿者服务站,向游客提供面对面咨询和游览指导性服务,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应急中心。
5.7.2.2 旅游景区内主要游览点应增设流动厕所,厕所应符合GB/T 18973-2003规范要求。
5.7.2.3 旅游景区内主要游览点应提供电子显示屏或广播等相关信息服务设施。
5.7.2.4 旅游景区内主要游览点应增设临时医疗急救服务站,配备专业人员及相应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