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卫生要求-编制说明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卫生要求-编制说明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卫生要求-编制说明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修订

编制说明

一、任务的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1、任务的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6年度卫生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经网上申报和审核,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法制司委托,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本单位”)负责起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参与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立项,项目编号20161710。

2、起草过程:本标准2011年版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起草,并由国家消毒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消毒标委会”)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和实施。

2016年本标准修订立项后,本单位成立了以传染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官旭华为首的标准修订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包含本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艺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庆荣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相关消毒技术和管理人员,细化了修订计划,明确了人员分工,组织人员进行查新、检索和收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确定标准修订的框架和主要技术指标。

2016年11月,本单位在武汉召开本标准修订的开题报告会,邀请到9位国家消毒标准委员会专家与项目组成员对本标准修订草稿进行讨论,会上征集到80余条修改意见。项目组按修改意见逐条进行了审慎讨论,对本标准修订草稿与编制说明文本进行了修改。

2017年6月,消毒标委会在湖南长沙组织召开消毒标准预审会议,与会专家分别来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本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收集到36位专家对本标准的93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对相同意见合并后,共涉及到23个条款47条意见。项目组对修改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讨论,采纳了39条意见对17个条款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2017年10月,本标准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消毒标准评审会,获得评审专家投票通过。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官旭华,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流行病学博士,主任医师,负责本标准的立项申报、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分工、标准的审核定稿等,是本标准修订项目负责人。

张天宝,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研究所,主任技师,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标准文本的修订、编制说明的编写、征求意见的收集整理、标准评审的答辩,标准文本的上报等。

江永忠,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所所长,主任医师,负责本标准的组织协调、技术指标的确认、实验室检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实验室研究等。

张流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消毒检测中心主任,研究员,指导本标准的文本修订、技术指标的确认,标准的审核定稿等。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传染病防治法》与《消毒管理办法》为原则,除附录A作为资料性附录外,其他条款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本项目是对GB 27952—2011《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的修订。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要求;技术要求和原料要求与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2007年)、《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2010年)及国家标准GB/T 26366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7《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9 《季铵盐类消毒

剂卫生标准》、GB/T 26370 《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1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在技术内容上保持一致。

三、国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情况的对比说明

西方发达国家往往根据消毒产品的不同用途,由不同的机构分别制定标准,进而形成完善的消毒标准体系。例如,美国的消毒产品及其消毒副产物的基础标准主要是由美国环境保护部(EPA)制定,医用消毒产品标准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制定,用于传染病消毒隔离防护及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等实际应用技术指南则是由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制定。英国用于复用医疗器械的消毒剂由英国卫生部归口管理,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则由环境、食品、农业和动植物健康部(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Food & Rural Affairs and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Agency)管理。德国的消毒剂除抗病毒功效由病毒病协会负责外,均由德国标准化学会制定标准进行管理。

西方国家对消毒产品基本上实行分类管理。美国EPA将消毒产品分三类,中低水平消毒剂作为农药(抗菌杀虫剂)进行管理,高水平消毒剂和灭菌剂作为医疗器械(II类,特殊控制)进行管理。欧盟的消毒产品分为三类(其中II类又区分为IIa和IIb),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管理,实行第三方公告机构(NotifiedBody)检查制度(CE认证)。加拿大将消毒产品分为四类,消毒剂按药品(Disinfectant Drugs)管理,由卫生部—健康产品与食品检验局下属的药物理事会(TPD)专门负责消毒剂和消毒-灭菌剂药品识别码(DIN)的入市前审查。

关于消毒效果评价方法,美国主要依据分析化学家协会推荐的方法,采用载体法进行评价;所用载体包括不锈钢圆筒、陶瓷圆筒和玻璃片;根据试验方法的和试验菌株的不同,规定采用不同的载体;例如,稀释法采用不锈钢圆筒,芽孢杀灭试验和结核杆菌杀灭试验用陶瓷圆筒,喷雾消毒效果评价试验用玻璃片(25 mm ×25 mm),湿巾消毒效果评价试验用玻璃片(25 mm ×75 mm)。欧盟规定消毒剂效果评价分三个阶段进行试验,第一阶段为实验室定量悬液试验,第二阶段为模拟现场试验,第三阶段为现场试验。我国的消毒剂效果系统评价方法与欧盟比较接近。本标准按照消毒剂的用途,评价指标包括理化指标(含量测

定、pH值、稳定性、腐蚀性)、微生物杀灭效果与毒理指标(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皮肤刺激试验),评价方法微生物杀灭效果主要采用载体浸泡法。

四、标准修订的原则和依据

1、背景与原则:本标准第一版于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5月1日实施。实践中发现各相关标准间存在协调性问题。2007年-2016年间,国家对消毒标准高度重视,出台了近30项消毒相关国家标准和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其中涉及普通物体表面消毒的就有10余项,如GB 26366—2010《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7—2010 《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9—2010《季胺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0—2010《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1—2010《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3—2010《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7953—2011《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WS/T 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等,各标准对消毒剂存在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工作新方法需要体现在标准中,以保持国家标准的先进性。因此对标准进行修定是非常必要的。本次修订着力解决相关标准之间协调性问题,从技术要求、原料要求、推荐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等方面与各消毒卫生标准保持一致。本次修订对标准引用文件进行更新、对评价技术要求进行完善,对推荐使用剂量进行了修订,以期保持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

2、标准修订的依据:

(1)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标准立项审查意见通知书》(卫一标项审字[2015]第8号)的修订意见;

(2)项目组成员(代表消毒技术、卫生检验、行政管理、生产企业等不同行业的角度和立场)的讨论意见;

(3)国内消毒标准和技术规范,特别是2010年~2011年度发布的消毒标准;

(4)本单位消毒鉴定实验室2000年~2015年所检千余份各类消毒剂的

试验数据;以及卫生部许可批件库中数据;

(5)国内外文献;

(6)2016年11月,标准修订开题报告会上所获9位国内消毒与标准化专家及课题组成员80余条修订意见;

(7)生产企业意见;

(8)2017年6月,湖南长沙标准预审会议上所获36位专家93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9)2017年10月,广州消毒标准评审会消毒标委会专家评审意见。

五、确定各项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依据

1、标准名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标准立项审查意见通知书》(卫一标项审字[2015]第8号)的修订意见,本标准名称由“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更改为“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

2、范围:将“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的各类消毒剂”更改为“适用于普通物体表面消毒的各类消毒剂”,范围扩大了,标准实用性更强。

3、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正文内容引用的需要,增加了GB/T 26366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7《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69《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T 26370《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WS/T 512《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等最新的、现行的消毒国家标准和卫生行业规范,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引用文件,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并与相关卫生标准保持一致性。

4、定义与术语:对“普通物体表面”的定义进行了完善,使其涵盖了学校、托幼机构、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家庭的地面、墙面。

5、原料要求:对常用的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原料按照化学消毒剂国家标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生产用水要求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的要求。

6、消毒剂各项技术要求的确定,主要参照了《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常用的消毒剂产品

常用的消毒剂产品 常用的消毒剂产品以成分分类主要有9种:含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醛类消毒剂、醇类消毒剂、含碘消毒剂、酚类消毒剂、环氧乙烷、双胍类消毒剂和季铵盐类消毒剂。 人们常称消毒剂为“化学消毒剂”,按照其作用的水平可分为灭菌剂、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低效消毒剂。 灭菌剂:可杀灭一切微生物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包括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 高效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胞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包括含氯消毒剂、臭氧、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双链季铵盐等。 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包括含碘消毒剂、醇类消毒剂、酚类消毒剂等。 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剂要求的制剂。包括苯扎溴铵等季铵盐类消毒剂、氯己定(洗必泰)等二胍类消毒剂,汞、银、铜等金属离子类消毒剂及中草药消毒剂。 醛类

常用的醛类消毒剂有甲醛与戊二醛,此类消毒原理为一种活泼的烷化剂作用于微生物蛋白质中的氨基、羧基、羟基和巯基,从而破坏蛋白质分子,使微生物死亡。甲醛和戊二醛均可杀灭各种微生物,由于它们对人体皮肤、黏膜有刺激和固化作用,并可使人致敏,因此不可用于空气、食具等消毒,一般仅用于医院中医疗器械的消毒或灭菌,且经消毒或灭菌的物品必须用灭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后才可 使用。 甲醛具有极强的杀菌力,与氧化剂(高锰酸钾等)结合后所产生的气体进行熏蒸消毒,是空栏后封闭式消毒的最佳消毒剂。但甲醛刺激性气味强,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多用于浸泡、熏蒸消毒;戊二醛气味较少,杀菌作用较甲醛强2~10倍,渗透能力强,对任何细菌、病毒、霉菌及顽固的芽胞等都有极强的杀灭作用,但对碳钢制品有一定的损害,可用于环境及猪体表的消毒,还可用于熏蒸消毒,因其不宜在物体表面聚合,故效果优于甲醛。此类产品如安灭杀(美国先灵葆雅,含有15%的戊二醛)。 季铵盐类 季铵盐类消毒剂是一种离子表面活性剂,属于合成的有机化合物,有单链季铵盐和双链季铵盐两种。季铵盐类消毒剂,它们属于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杀菌和去污作用,医院里一般用于非关键物品的清洁消毒,也可用于手消毒,将其溶于乙醇可增强其杀菌效果作为皮肤消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修订过程、主要修订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2015年10月正式立项,2016年正式下达,为修订项目,编号为20161708。2019年国标委立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号20191343-Q-361。 本标准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修订起草编制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所、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修订,参加本标准修订课题组由陈素良、韩艳淑、张流波、孙印旗、班海群、崔玉杰、孙克勤、王茜、张海霞、王金燕、姚楚水、李新武、顾健、崔树玉、朱仁义、胡国庆、孙惠惠组成。 修订小组于2016年1月召开课题研讨会,根据内容进行分工,由陈素良负责起草,张流波、姚楚水、李新武负责指导,韩艳淑、孙印旗、崔玉杰、孙克勤、王茜、张海霞、班海群、朱仁义、胡国庆、崔树玉、王金燕等负责查阅文献和试验研究,韩艳淑、班海群、顾健、孙惠惠负责资料审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卫生标准立项评审会的意见,对《疫源

地消毒剂卫生要求》的修订意见提出5条建议:1、名称修改为《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2、标准性质建议与原来标准保持一致,部分指标可修改为推荐性;3、根据新发传染病情况增加或调整相应内容;4、根据GB 19193-2015调整相关内容;5、根据现有消毒剂标准调整相应剂量; 6、增加起草单位。2016年8月召开启动会议,开始实验论证,形成初稿。2017年4月召开课题组在廊坊召开全体人员草稿审定会,根据课题组成员提出的修改建议,2017年5月继续搜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对修改稿进一步完善。2017年6月20日,在长沙召开专家评审会,来自国家卫计委消毒标委会成员、大学教授、医院感染控制专家、CDC专家、卫生监督专家、生产企业代表共计44人参加评审会,对标准进行了广泛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2017年9月8日在秦皇岛再次召开全体成员标准审定会。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2011年12月30日,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GB 27953-2011《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2003年和2015年,我国修订了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是规范疫源地消毒原则,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侧重于疫源地消毒的方法,GB 27293-2011《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是规范疫源地使用的消毒剂,其使用剂量不适用于预防性消毒。三个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同,多年来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GB 27953-2011颁布后,国内外传染病疫情形势十

创面及皮肤消毒药

创面及皮肤消毒药 为了预防疾病感染和传播,家庭最常用的消毒方法应以物理方法为主,如高温消毒、烈日暴晒。但有许多物品无法采用高温消毒法,化学消毒灭菌法利用化学药物渗透细菌的体内,使菌体蛋白凝固变性,干忧细菌酶的活性,抑制细菌代谢和生长或损害细胞膜的结构,改变其渗透性,破坏其生理功能等,从而起到消毒灭菌作用。所用的药物称化学消毒剂。有的药物杀灭微生物的能力较强,可以达到灭菌,又称为灭菌剂。 凡不适于物理消毒灭菌而耐潮湿的物品,如锐利的金属、刀、剪、缝针和光学仪器(胃镜、膀胱镜等)及皮肤、粘膜,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病室空气等均可采用此法。 1.化学消毒灭菌剂的使用原则 (1)根据物品的性能及病原体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2)严格掌握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时间和使用方法。 (3)需消毒的物品应洗净擦干,浸泡时打开轴节,将物品浸没于溶液里。 (4)消毒剂应定期更换,挥发剂应加盖并定期测定比重,及时调整浓度。 (5)浸泡过的物品,使用前需用无菌等渗盐水冲洗,以免消毒剂刺激人体组织。 2.常用化学消毒灭菌方法 (1)浸泡法:选用杀菌谱广、腐蚀性弱、水溶性消毒剂,将物品浸没于消毒剂内,在标准的浓度和时间内,达到消毒灭菌目的。 (2)擦拭法:选用易溶于水、穿透性强的消毒剂,擦拭物品表面,在标准的浓度和时间里达到消毒灭菌目的。 (3)薰蒸法:加热或加入氧化剂,使消毒剂呈气体,在标准的浓度和时间里达到消毒灭菌目的。适用于室内物品及空气消毒或精密贵重仪器和不能蒸、煮、浸泡的物品(血压计、听诊器以及传染病人用过的票证等),均可用此法消毒。 ①纯乳酸常用于手术室和病室空气消毒。每100m2空间用乳酸12ml加等量水,放入治疗碗内,密闭门窗,加热熏蒸,待蒸发完毕,移去热源,继续封闭2小时,随后开窗通风换气。②食醋 5~10ml/m3加热水1~2m3,闭门加热熏蒸到食醋蒸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一、制定手卫生规范的背景 ?发达国家 ?USA: NI发病率为 5~6%; 导致每年99000病人死亡(2007) ?EU:现患率为 3.5~14.8% ?UK:估计每年导致 5000 病人的死亡 ?ICU和高危险病人:现患率为 25~50% ?发展中国家 ?Malaysia:现患率为 29.2% ?Mexico:现患率为 23.3% ?中国:发病率:6%~8% ?1、1991年11月,某医院发生新生儿鼠伤寒的暴发流行,55名婴儿发病,23名婴儿死亡,死亡率41.82%。 ?2、1992年9月,某医院发生志贺氏痢疾杆菌暴发流行,致使26名新生儿感染,10名新生儿死亡,死亡率38.46%。 ?3、2008年西安发生新生儿严重医院感染事件,导致9名新生儿发病,其中8名死亡。 ?4、2009年3月18日、19日,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有6例重症患儿中有5例患儿死亡。 这些事件的发生都与手卫生有关。同时也提醒我们院内感染爆发并不遥远,随时都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要有意识! 美国SENIC的调查研究显示,通过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1/3的感染是可以预防的。 1、手易被细菌污染 ?人体各个部位的皮肤菌落数量不同。 ?医务人员手部的菌落数量3.9×104-4.6×106。 ?培养皿显示:医务人员的手很容易受到暂居菌的污染。 2、手在医院感染控制中是如何起作用的? 3、洗手可有效减少手部污染 ?肥皂洗手30秒,手部金葡菌的对数减少值为2.54;铜绿假单胞菌的对数减少值为2.8。 4、手卫生可有效降低医院感染 ?国外有研究表明,通过加强手卫生可降低30%的NI。 ?有研究表明30~40%耐药菌感染是由于手卫生不当所致。 5、手卫生差可直接引起医院感染 1867年英国外科医师李斯特(Lister J)研究发现用石炭酸溶液消毒医师的双手,使截肢手术的病死率从45.7%降到15%。 ?1847年Semmelweis 的研究发现产褥热发病率高的原因与医师手的污染有关,采用漂白粉水洗手后,产妇因产褥热而死亡的病死率由22%降到3%。 6、手卫生,国际关注的最重要的感染控制措施 ?USA率先制定了“手卫生指南”。 ?WHO已在2005年10月10日也正式颁布了“手卫生指南(高级手稿)”。 ?我国“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今年12月1日实施。 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手卫生实施规范

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化学消毒剂的分类

一、化学消毒剂的基本分类\ 按用途分类: 环境消毒剂和带畜(禽)体表消毒剂(包括饮水、器械等) 按杀菌能力分类: ⑴高效(水平)消毒剂:即能杀灭包括细菌芽胞在内的各种微生物。 ⑵中效(水平)消毒剂:即能杀灭除细菌芽胞在外的各种微生物。 ⑶低效(水平)消毒剂:即只能杀灭抵抗力比较弱的微生物,不能杀灭细菌芽胞、真菌和结核杆菌,也不能杀灭如肝炎病毒等抗力强的病毒和抗力强的细菌繁殖体的。 按物品性状: 按化学性质分类 (一)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指能产生具有杀菌能力的活性氧的消毒剂 杜邦子公司Antec的“Virkon” 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剂等。 缺陷及危害: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过氧戊二酸不稳定、刺激性强,长期使用对人和动物眼睛、呼吸道黏膜、环境有强力的破坏 (1)有机含氯消毒剂:如二氯异氰尿酸钠、二(三)氯异氰尿酸、氯胺-T、二氯二甲基海因、四氯甘脲氯脲等的消毒剂 (2)无机含氯消毒剂:漂白粉(CaOCl2)、漂(白)粉精(高效次氯酸钙Ca(ClO)2 2H2O)、次氯酸钠()、氯化磷酸三钠(Na3PO4 . 1/4NaOCl . 12H2O)等。 缺陷及危害:代谢物:三氯甲烷高致癌、绝大多数刺激性强,无表 面活性作用

(1)传统的碘制剂:碘水溶液、碘酊(俗称碘酒)和碘甘油。 (2)碘伏(Iodophor):是碘与表面活性剂(载体)及增溶剂等形成稳定的络合物。有非离子型、阳离子型及阴离子型三大类;其中非离子型碘伏是使用最广泛、最安全的碘伏,主要有聚维酮碘(PVP-I)和聚醇醚碘(NP-I);尤其聚维酮碘(PVP-I),我国及世界各国药典都已收入在内。 非离子型:元素碘与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形成的络合物:例如聚维酮碘(PVP-I)、聚醇醚碘(NP-I)、聚乙烯醇碘(PVA-I)、聚乙二醇碘(PEG-I。使用最广泛的是PVP-I 和NP-I。 阳离子型:元素碘与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形成的络合物:例如:季铵盐碘 阴离子型:元素碘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形成的络合物:例如:烷基磺酸盐碘 (3)其他复合型:碘酸溶液(百菌消:碘、硫酸、磷酸、表面活性剂)等 碘制剂性能对照表

医疗卫生机构医院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医院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黏膜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947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GB 27951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 GB/T 26367 胍类消毒剂 GB/T 26368 含碘消毒剂 GB/T 26369 季铵盐类消毒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9〕53号) 卫生部关于发布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14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原料要求 3.1 主要杀菌成分 用于黏膜消毒的含碘类消毒剂应符合《含碘消毒剂》GB/T 26368的要求;酚类消毒剂应符合《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7的要求;胍类消毒剂应符合《胍类消毒剂》GB/T 26367的要求;季铵盐类消毒剂应符合《季铵盐类消毒剂》GB/T 26369的要求。 其他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3.2 禁用物质 各种处方药成分如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激素及其同名原料等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用物质。 3.3 生产用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纯化水的要求。

常用消毒剂的种类

常用消毒剂的种类、用法和用途 摘要:许多化学制剂具有抑制和杀灭细菌的作用,用于杀死细菌的化学制剂称消毒剂,通常只能外用。用于抑制细菌生长与代谢的制剂称防腐剂。常用化学消毒剂的种类繁多,其杀菌作用机理各不相同,其用法和用途也有所不同。现列表介绍之,以供实际工作中选用(表8-1) 许多化学制剂具有抑制和杀灭细菌的作用,用于杀死细菌的化学制剂称消毒剂,通常只能外用。用于抑制细菌生长与代谢的制剂称防腐剂。 常用化学消毒剂的种类繁多,其杀菌作用机理各不相同,其用法和用途也有所不同。现列表介绍之,以供实际工作中选用(表8-1)。 常用消毒剂的种类、用法和用途 类 别 名称用法用途附注 表活 性 面剂 新洁尔灭 杜灭芬 (消毒灵) 0.05%~0.1% 0.05%~0.1% 外科洗手,皮肤粘膜消毒,浸泡器械, 皮肤创伤冲洗;金属器械、塑料、橡皮 管、棉织品等消毒。 醇 类 乙醇70%~75%皮肤体温计消毒 不用于伤口和 粘膜酚 类 石炭酸3%~5%地面、家具、器皿表面消毒 已 烷 洗必泰0.02%~0.05% 常用于皮肤粘膜消毒,手术前洗手,而 0.01%~0.025%浓度可用于腹腔、膀胱 等冲洗。 酸 碱 类 醋酸 乳酸 生石灰 5~10ml/m3加等量水蒸发 10~15g或20ml 2%水溶 液 加温蒸发 加水(1:4或1:8)配成糊状 房间消毒,控制呼吸道感染 可消毒空气100m3,可用于喷雾,空气 消毒 消毒排泄物及地面

重金属盐类升汞 红汞 硫柳汞 硝酸银 0.05%~0.1% 2%水溶液 0.01% 0.1% 1% 非金属器皿消毒 皮肤粘膜,小创伤消毒 生物制品防腐 皮肤消毒,手术部位消毒 新生儿滴眼,预防淋球菌感染 氧化剂高锰酸钾 过氧化氢 过氧乙酸 0.1% 3% 0.2%~0.5% 皮肤、尿道消毒,蔬菜水果消毒 外耳道、口腔粘膜消毒 塑料、玻璃、人造纤维消毒,皮肤消毒 (洗手) 类 别 名称用法用途附注 醛 类 甲醛 戊二醛10% 先以0.3%NaHCO3调整pH 至7.5~8.5,再配成2%溶液 ①浸泡、物品表面消毒 ②房间空气消毒:10%溶液加等量 水,加温蒸发,密闭房间6~24h; 或加半量高锰酸钾,产生烟雾,消 毒效果更好 用于不能用热力灭菌的物品,如精密仪 器 烷基化合物环氧乙烷塑料袋消毒法:用药量为 1.5ml/L(0.001335g/L,作用 24h(>15℃) 用于手术器械、敷料及手术用品等的消 毒,亦可用于食具、皮毛等的消毒 有毒,使用时要 注意防护;易 爆,严禁与烟火 接触 染 料 龙胆紫2%~4%水溶液表浅创伤消毒

手卫生管理制度及规范

手卫生管理制度及规范1 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三、重点部门如ICU、血液病病房、血透室、感染科、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四、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五、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七、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八、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指征。 九、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十、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手消毒指征。 十一、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 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十二、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附:不同环境下的手合格标准为: Ⅰ类和Ⅱ类区域≤5cfu/cm2; Ⅲ类区域≤10cfu/cm2; Ⅳ类区域≤15cfu/cm2; 且未检出致病微生物。 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

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

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黏膜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947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GB 27951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 GB/T 26367 胍类消毒剂 GB/T 26368 含碘消毒剂 GB/T 26369 季铵盐类消毒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9〕53号) 卫生部关于发布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14号)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原料要求 3.1 主要杀菌成分 用于黏膜消毒的含碘类消毒剂应符合《含碘消毒剂》GB/T 26368的要求;酚类消毒剂应符合《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7的要求;胍类消毒剂应符合《胍类消毒剂》GB/T 26367的要求;季铵盐类消毒剂应符合《季铵盐类消毒剂》GB/T 26369的要求。 其他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3.2 禁用物质 各种处方药成分如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激素及其同名原料等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用物质。 3.3 生产用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纯化水的要求。 3.4 其他非消毒因子成分或辅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3.5 铅、汞、砷限量 铅≤10mg/kg、汞≤1mg/kg、砷≤2mg/kg。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等 本标准为2015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下达的消毒标准制修订任务,项目编号为20151708。2018年8月,国家标准委立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号:20201951-Q-361。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本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参与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大学等单位,与参与人员详见表1。 表1 参与标准制定人员

程中的组织协调、任务分工、起草标准(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等具体工作。参加标准制修订的人员有:崔树玉、孙启华、张流波、温宪芹、孙文魁、杨彬、赵克义、李涛、李炎、鲁飞、陈璐、刘文杰、杨娜、朱汉全、吴刚、刘峰、徐燕、朱子犁、王金强、孙文胜、杨志等 (一)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分工 崔树玉,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现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消毒专业委员会委员。负责本标准结构框架制定、标准修订阶段质控、内容核定工作,负责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的制订和标准解读、编制说明的审核,为本项目负责人。 孙启华,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技师,负责本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的制修订和编写,负责文献检索、现场调查问卷设计、现场调查和现场验证及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分析,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及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工作。 张流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消毒检测中心主任,研究员,现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消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参与本标准结构框架修订、标准修订阶段质控、内容核定工作,承担报批稿的制订和标准解读、编制说明的审核。

化学消毒剂的分类

一、化学消毒剂的基本分类 \ 按用途分类: 环境消毒剂和带畜(禽)体表消毒剂(包括饮水、器械等) 按杀菌能力分类: ⑴高效(水平)消毒剂:即能杀灭包括细菌芽胞在内的各种微生物。 ⑵中效(水平)消毒剂:即能杀灭除细菌芽胞在外的各种微生物。 ⑶低效(水平)消毒剂:即只能杀灭抵抗力比较弱的微生物,不能杀灭细菌芽胞、真菌和结核杆菌,也不能杀灭如肝炎病毒等抗力强的病毒和抗力强的细菌繁殖体的。 按物品性状: 按化学性质分类 (一)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指能产生具有杀菌能力的活性氧的消毒剂 杜邦子公司Antec的“Virkon” 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剂等。 缺陷及危害: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过氧戊二酸不稳定、刺激性强,长期使用对人和动物眼睛、呼吸道黏膜、环境有强力的破坏 剂 (1)有机含氯消毒剂:如二氯异氰尿酸钠、二(三)氯异氰尿酸、氯胺-T、二氯二甲基海因、四氯甘脲氯脲等的消毒剂 (2)无机含氯消毒剂:漂白粉(CaOCl2)、漂(白)粉精(高效次氯酸钙Ca(ClO)2 2H2O)、次氯酸钠(NaClO.5H2O)、氯化磷酸三钠(Na3PO4 . 1/4NaOCl . 12H2O)等。 缺陷及危害:代谢物:三氯甲烷高致癌、绝大多数刺激性强,无表 面活性作用

分为: (1)传统的碘制剂:碘水溶液、碘酊(俗称碘酒)和碘甘油。 (2)碘伏(Iodophor):是碘与表面活性剂(载体)及增溶剂等形成稳定的络合物。有非离子型、阳离子型及阴离子型三大类;其中非离子型碘伏是使用最广泛、最安全的碘伏,主要有聚维酮碘(PVP-I)和聚醇醚碘(NP-I);尤其聚维酮碘(PVP-I),我国及世界各国药典都已收入在内。

几种常用消毒剂属性及使用指南

常用消毒剂使用指南 一、醇类消毒剂 1.有效成分 乙醇含量为70%-80%(v/v),含醇手消毒剂>60%(v/v),复配产品可依据产品说明书。 2.应用范围 主要用于手和皮肤消毒,也可用于较小物体表面的消毒。 3.使用方法 卫生手消毒:均匀喷雾手部或涂擦揉搓手部1-2遍,作用1min。 外科手消毒:擦拭2遍,作用3min。 皮肤消毒:涂擦皮肤表面 2遍,作用3min。 较小物体表面消毒:擦拭物体表面 2遍,作用3min。 4.注意事项 如单一使用乙醇进行手消毒,建议消毒后使用护手霜。 外用消毒液,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易燃,远离火源。对酒精过敏者慎用。 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存。 不宜用于脂溶性物体表面的消毒,不可用于空气消毒。 二、含氯消毒剂 1.有效成分 以有效氯计,含量以 mg/L或%表示,漂白粉≥20%,二氯异氰尿酸钠≥55%,84消毒液依据产品说明书,常见为2%-5%。 2.应用范围

适用于物体表面、织物等污染物品以及水、果蔬和食饮具等的消毒。 次氯酸消毒剂除上述用途外,还可用于室内空气、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表面、手、皮肤和黏膜的消毒。 3.使用方法 物体表面消毒时,使用浓度500mg/L;疫源地消毒时,物体表面使用浓度1000mg/L,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 10000mg/L;室内空气和水等其他消毒时,依据产品说明书。 4.注意事项 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配制和分装高浓度消毒液时,应当戴口罩和手套;使用时应当戴手套,避免接触皮肤。如不慎溅入眼睛,应当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对织物有漂白、褪色作用。金属和有色织物慎用。 强氧化剂,不得与易燃物接触,应当远离火源。 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不得与还原物质共储共运。 包装应当标示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依照具体产品说明书注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和安全性检测结果使用。 三、二氧化氯消毒剂 1.有效成分 活化后二氧化氯含量≥ 2000mg/L,无需活化产品依据产品说明书。 2.应用范围

手消毒剂八个卫生要求国标的新变化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手消毒剂八个卫生要求国标的新变化 标准名称变化1变化2变化3变化4 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使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碘类、醇类、胍卫生手消毒:手的预防性消毒的GB手消毒剂卫生要求。用期不超过30d过程。(原:医护人员在各种操作类、季铵盐类、酚类为原料,以卫生手消毒:取适量的手消毒剂 前,应用皂液流动水冲洗双手。于手心,双手互搓使均匀涂布 每水或者乙醇为溶剂制成的用于手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27950-2011个部位,作用1.0min(原:2.0min )。不超60d 。进行各种操作后,应进行手的卫不适用于用于皮 消毒的消毒剂。生消毒。)肤消毒的消毒剂。外科手消毒:

外科洗手后,取适外科手消毒:手术前医务人员手量的 手消毒剂均匀涂布与双手、3作用前臂和上臂下1/3 的皮肤,与前臂的消毒的过程。(原:外科min ~5min 。手术前后医护人员手的消毒。)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阴道黏膜消毒:擦拭、灌洗法有效成分与杂质限量:碘伏有效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用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成分含量≤500mg/L ,葡萄糖酸氯鼻黏膜消毒:棉拭子擦拭不适用于医用级、食品级或化学纯的质量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不得使用工业级。,要求外生殖器消毒:擦拭、冲洗法黏膜抗抑菌产品和非医疗使用的己定或醋酸氯己定应用液中有效GB 27954-2011 5000mg/L成分含量≤黏膜消毒的消毒剂。 完整皮肤常用消毒剂的种类:醇本标准适用于完整皮肤和破损 皮开封后使用中的消毒剂感官性破损皮肤常用消毒剂的种类:季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状、有效成分含量、pH 等符合产类、碘类、胍类、季胺盐类、酚肤消毒的消毒剂,不适用于手消胺盐类、胍类消毒剂以及过氧化品质量要求,菌落总数≤完整皮肤消毒剂。氢、碘伏、三氯羟基二苯醚、酸类、过氧化物类等。GB 27951-201150cfu/mL(g) ,霉菌和酵母菌≤毒剂菌落总数≤10cfu/mL(g) ,霉菌性氧化电位水等。破损皮肤的消10cfu/mL(g) ,不得检出和酵母菌≤ 10cfu/mL(g) 。应符合GB15982 的毒剂应无菌。用消毒剂涂擦

手卫生管理制度及实施规范

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为洗手,手消毒与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1、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与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2、手消毒剂的包装与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感染时,及时进行监测 4、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5、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 6、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7、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 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手卫生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

后 5、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后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与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 背、指尖与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1、掌心对掌心搓揉 2、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 3、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4、双手互握搓揉手指 5、拇指在掌中搓揉 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常用化学消毒剂

1)过氧乙酸:0.2%溶液用于手的消毒,浸泡2min;0.5%溶液用于餐具消毒,浸泡30~60min;1%~2%溶液用于室内空气消毒;l%溶液用于体温表消毒,浸泡30min.过氧乙酸对金属有腐蚀性,不能浸泡金属类物品。应现配现用并放于阴凉处,以防高温引起爆炸。2)戊二醛:2%戊二醛常用于浸泡金属器械及内镜等,消毒时间需30~60min,灭菌时间需10h.应现配现用。3)甲醛:40%甲醛熏蒸消毒空气和某些物品;4%~l0%甲醛用于浸泡器械及内镜。甲醛蒸汽穿透力弱,消毒的物品须悬挂或抖散。熏蒸消毒要求室温在18℃以上,相对湿度在70%~90%。4)含氯消毒剂:常用的有氯胺T、漂白粉、二氯异氰脲酸钠(优氯净)。0.5%漂白粉溶液或0.5%~l%氯胺溶液用于消毒餐具、便器等,浸泡30min.1%~3%漂白粉,溶液或0.5%~3%氯胺溶液用于喷洒或擦拭地面、墙壁及物品表面。干粉用于消毒排泄物。漂白粉与粪便1:5用量搅拌后,放置2h,尿液每lOOml加漂白粉lg,放置lh.消毒剂应现配现用,保存在密闭容器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因有褪色和腐蚀作用,不宜用于金属制品、有色衣物及油漆家具的消毒。5)过氧化氢6)碘酊:2%碘酊用于皮肤消毒和一般皮肤感染,涂擦后20s,再用75%乙醇脱碘。碘酊不能用于黏膜消毒。皮肤过敏者禁用。碘对金属有腐蚀作用,不能浸泡金属器械。用后需加盖保存。(2)中效类消毒剂:杀灭细菌繁殖体、病毒,不能杀灭芽胞。1)乙醇:75%乙醇用于皮肤消毒,也可用于浸泡锐利金属器械及体温计。95%乙醇可用于燃烧灭菌。乙醇易挥发,故应加盖保存并定期测试,以保持有效浓度。乙醇有刺激性,不宜用于黏膜及创面消毒。应存放于阴凉、避火处。2)碘伏:5%碘伏溶液用于皮肤消毒;20%溶液用于消毒体温计,应连续浸泡2次,每次30min.碘伏稀释后稳定性差,故宜现配现用,还应密闭、避光、置阴凉处保存。3)洗必泰:0.02%溶液用于手的消毒,浸泡3min;0.05%溶液用于黏膜消毒;0.1%溶液用于器械消毒,浸泡30min。4)苯扎溴铵酊:0.1%溶液用于皮肤、黏膜消毒。(3)低效类消毒剂:不能杀灭结核杆菌、亲水性病毒和芽胞。如苯扎溴铵(新洁尔灭),其0.05%溶液用于黏膜消毒;0.1%溶液用于皮肤消毒;0.1%溶液浸泡金属器械时加入0.5%亚硝酸钠可防锈。苯扎溴铵有吸附作用,溶液内勿投入纱布、毛巾等;是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如肥皂)有拮抗作用;对铝制品有破坏作用,勿用铝制容器盛装。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手卫生 hand hygiene 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2 洗手 handwashing 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悄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3.3 卫生手消毒 antiseptic handrubbing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3.4 外科手消毒 surgical hand antisepsis 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3.5 常居菌 resident skin flora 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回有的寄居菌,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情况下不致病。 3.6 暂居菌 transient skin r flora 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 3.7 手消毒剂 hand antiseptic agent 用于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的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氯已定、碘伏等。 3.7.1速干手消毒剂 alcohol-hand rub 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 3.8 手卫生设施 hand hygiene facilities 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 4 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4.1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 4.2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 WS/T313-2009 4.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4.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2

采样方法手和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 3.17.6 手和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3.17.6.1 采样时间:在消毒后立即采样。 3.17.6.2 采样方法 (1) 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2)30cm,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一只手涂擦面积约 2 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次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2) 皮肤粘膜采样:用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立即送检。不规则的粘膜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3.17.6.3 检测方法 (1) 细菌总数检测: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 次,用无菌吸管吸取 1.0ml 待检样品接种于灭菌平皿,每一样本接种2个平皿,内加入已溶化的45℃~48℃的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置36℃±1℃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采样结果计算方法: 平板上菌落数×稀释倍数2)=────────────────细菌总数(cfu/cm 2) (cm采样面积 (2) 致病菌检测:按3.17.15的原则执行。 3.17.6.4 结果判定 (1) 消毒洗手 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5cfu/cm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10cfu/cm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毒合格。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毒合格。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2)皮肤黏膜:参照手的卫生学标准执行。 3.17.6.5 注意事项 皮肤粘膜采样处,若表面不足5cm×5cm 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3.17.7 物品和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 3.17.7.1 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3.17.7.2 采样方法:用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2,连续采样 4 个,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100cm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 .

(完整版)各种消毒剂

各种消毒方法简介 一、过氧乙酸 1、过氧乙酸消毒剂腐蚀性极强,必须稀释后使用,属于广谱高效环保型消毒剂。对病毒、细菌、真菌和芽孢均能快速杀灭。对皮肤、粘膜、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性气味。本品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强刺激性。 2、使用方法: a.对地面、墙壁、门窗消毒:浓度0.2%-0.5% 喷洒,喷药量200-300mg/m2,也可以用抹布 /纱布蘸取消毒液擦拭,门窗密闭作用60分钟以上。 b.对房间空间消毒:15%,7ml/m3,放入可加热器皿中电磁炉加热蒸发,密闭门窗熏蒸120 分钟。或者用浓度为2%的过氧乙酸溶液8ml/m3,喷雾消毒,保持时间应当为30-60分钟,然后通风换气。 c.衣服消毒:15%,衣服悬挂室内,将消毒液放入可加热器皿中电磁炉加热蒸发,密闭门 窗熏蒸60-120分钟。 d.对器具消毒:0.5%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以上。 e.对培养箱可用0.2%-0.5% 的过氧乙酸溶液喷洒或者擦拭 f.对手部污染严重时:0.2%的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者擦拭,流水冲干净 3、注意事项 a防止腐蚀和损伤(护目镜、手套、防护鞋) b对大理石和水磨石有损坏作用 c确保使用浓度:本物质不稳定,配制时保证浓度,随时使用随时配制,防止过期使用使用前可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 二、75%酒精 1、70%—75%酒精主要用于消毒,过高浓度的酒精会在细菌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防止其进入细菌体内,难以将细菌彻底杀死,而浓度过低,虽可以进入细菌,但不能将体内的蛋白质凝固。 2、酒精消毒不是立即就能起作用的,常规消毒,要保留在手上至少30s,双手来回擦,杀灭细菌30s-60s,病毒3-10min,真菌孢子30-60min。 一般来说1小时应该消毒一次,时间长酒精挥发完就没有消毒效果了。 3、注意事项:不要长时间使用75%酒精消毒,同种消毒液长时间使用可能造成菌体的耐抗

消毒剂常见的几种分类

消毒剂常见的几种分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消毒剂常见的几种分类 常用的消毒剂按成分分类主要有9种:含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醛类消毒剂、醇类消毒剂、含碘消毒剂、酚类消毒剂、环氧乙烷、双胍类消毒剂和季铵盐类消毒剂;按消毒效果分类有3种: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低效消毒剂。当今社会提倡无毒环保,环凯推出了高效环保消毒剂。下面对几种常见消毒剂进行介绍。 含氯消毒剂 含氯消毒剂是指溶于水产生具有杀微生物活性的次氯酸的消毒剂,其杀微生物有效成分常以有效氯表示。次氯酸分子量小,易扩散到细菌表面并穿透细胞膜进入菌体内,使菌体蛋白氧化导致细菌死亡。含氯消毒剂可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结核杆菌和抗力最强的细菌芽胞。这类消毒剂包括无机氯化合物(如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氯化磷酸三钠)、有机氯化合物(如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氯铵T等)。无机氯性质不稳定,易受光、热和潮湿的影响,丧失其有效成分,有机氯则相对稳定,但是溶于水之后均不稳定。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具有强氧化能力,各种微生物对其十分敏感,可将所有微生物杀灭。这类消毒剂包括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二氧化氯和臭氧等。它们的优点是消毒后在物品上不留残余毒性。 二氧化氯对细胞壁有较强的吸附和穿透能力,放出原子氧将细胞内的含巯基的酶氧化起到杀菌作用。国外大量的实验研究显示,二氧化氯是安全、无毒的消毒剂,无“三致”效应(致癌、致畸、致突变),同时在消毒过程中也不与有机物发生氯代反应生成可产生“三致作用”的有机氯化物或其它有毒类物质。但由于二氧化氯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应避免在高浓度时(>500ppm)使用。当使用浓度低于500ppm时,其对人体的影响可以忽略,100ppm以下时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的影响,包括生理生化方面的影响。对皮肤亦无任何的致敏作用。事实上,二氧化氯的常规使用浓度要远远低于500ppm,一般仅在几十ppm左右。因此,二氧化氯也被国际上公认为安全、无毒的绿色消毒剂。 醛类消毒剂 包括甲醛和戊二醛等。此类消毒原理为一种活泼的烷化剂作用于微生物蛋白质中的氨基、羧基、羟基和巯基,从而破坏蛋白质分子,使微生物死亡。甲醛和戊二醛均可杀灭各种微生物,由于它们对人体皮肤、黏膜有刺激和固化作用,并可使人致敏,因此不可用于空气、食具等消毒,一般仅用于医院中医疗器械的消毒或灭菌,且经消毒或灭菌的物品必须用灭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后才可使用。 酚类消毒剂 包括苯酚、甲酚、卤代苯酚及酚的衍生物,常用的煤酚皂又名来苏尔,其主要成分为甲基苯酚。卤化苯酚可增强苯酚的杀菌作用,例如三氯强基二苯醚作为防腐剂已广泛用于临床消毒、防腐。 醇类消毒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