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公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哲学三大定律五大原则

哲学三大定律五大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定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应该是马哲的五大范畴(不是原则,是研究的基本概念)1、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2、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3、原因和结果: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另一方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
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引言: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引言: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是人的思维违反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它揭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 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 过程。 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 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 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 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 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 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 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 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 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 的矛盾双方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 等等。 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 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 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在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 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 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 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及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_毙考题

下载毙考题APP
免费领取考试干货资料,还有资料商城等你入驻
邀请码:8806 可获得更多福利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及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一定要搞清楚,吃透,这样面对各种形式的考察方式才能够顺利解题。
下面,小编重点分享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及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
(4)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考试使用毙考题,不用再报培训班。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马克思主义哲学一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下面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同学们充分理解和掌握了基础知识,有利于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取得高分。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一)物质观的发展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马哲对立统一规律.doc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实质和核心,动力和源泉)一、矛盾及其属性(一)矛盾的含义矛盾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相对立又相同一的性质和倾向,即对立统一关系。
矛盾作为对立统一的关系,必须同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对立关系;另一个方面是统一关系。
二者缺一不可。
正因为矛盾包含了这两方面的内容,所以它也就具有了与此相对应的两种基本属性:即对立属性和统一属性。
我们一般地称之为斗争性和同一性。
(二)矛盾的2种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1.矛盾的同一性(1)含义: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
(2)同一性的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1)矛盾斗争性的含义: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以及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2)斗争性的多种形式:一切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否定、排斥、差别、限制、分离等。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广泛性,它概括了自然、社会和思维中的一切相互否定、相互排斥和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三)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区别(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①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②斗争中有同一,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一)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不断发展1.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2)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3)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2.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推动事物的量变。
(2)推动事物的质变。
3.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二)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内因与外因的含义(1)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内部诸要素间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对立统一规律

• 斗争性: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 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 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 • 不能把斗争性归结为一种形式,也不能把 斗争形式的改变误认为斗争的消失。 • 两种基本形式:对抗性和非对抗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相互连接、 相互制约
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 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肯 定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 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否 认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是 唯物辩证法的实 质和核心?
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 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性质和趋势。 • 同一性有两方面的含义: • 一,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共处于 一个统一体中; • 二,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及其各个方面地位和作用的特 殊性
•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 主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 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 • 两者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一定 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 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地位,主导作用。 • 次要方面:支配地位,次要作用,影响事 物的发展进程。 •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联结。 • 方法论: • 一,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事物的本 质和主流; • 二,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逐一解决非本 质、非主流的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关系
•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 • 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 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任何现存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 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 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事业单位政治知识:对立统一规律之矛盾的基本属性
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1.矛盾的基本属性矛盾有两个基本属性,即矛盾的同一性和特殊性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
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矛盾的一方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
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常考名句: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
江碧鸟愈白,山青花欲燃。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或相互包含。
其二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势,即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趋势。
常考名句: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好反自为祸。
【小试牛刀】(单选题)老子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
下列诗句中与老子这一思想蕴含相同哲理的是:A.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B.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C.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D.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哲学。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出自《老子》,译为有和无是互相对立而产生,难和易是互相对立而形成,体现的是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
A项错误,其出自杜甫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形容博览群书,把书读透,这样落实到笔下,运用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未体现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
B项错误,其出自王之涣的《登鹳雀楼》,译为要想看到无穷无尽的美丽景色,应当再登上一层楼。
比喻想要取得更大的成功,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未体现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
C项正确,其出自王籍的《入若邪溪》,译为蝉噪阵阵,林间愈见寂静;鸟鸣声声,山中更觉幽深。
“噪”与“静”,“鸣”与“幽”是一对矛盾,体现了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
D项错误,其出自李清照的《夏日绝句》,译为活着就要当人中的俊杰,死了也要做鬼中的英雄。
无关功利,为给生命一个交代。
未体现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它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而事物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着变动状态中.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基础.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②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推动事物的量变.矛盾一方总是要力图打破对方对自己的限制,使它们之间力量对比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第二,矛盾斗争性推动事物的质变.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于是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作用.2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①内因与外因的含义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同时也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的作用.②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首先,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着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基本趋势和发展方向.其次,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只能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但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可以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再次,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有重大作用,有时甚至能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但不管外因作用有多大,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其作用.③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唯物辩证法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这就是说,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物质运动形式也各有不同性质的矛盾.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3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是事物的问题的精髓.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性,解决实际问题.4.矛盾分析方法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最后,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运动是事物的本质关系,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和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根本方法.2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一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内容;二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不同特点;三是要具体揭示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典型真题实际工作中的“一刀切”的错误是由于忽视了事物的.A矛盾的普遍性B矛盾的特殊性C矛盾的同一性D矛盾的斗争性答案B解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反对实际工作中的“一刀切”的错误.。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这两个方面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对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对立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基本矛盾。
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对立双方面。
例如,在自然界中,光与暗、热与冷、湿与干等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与资本、雇主与雇员、上级与下级等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
这些矛盾对立的双方面时刻存在于事物的内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推动。
其次,对立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对立的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相斗争、互相排斥,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使得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了复杂性。
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双方面相互依存,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彼此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影响。
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双方面不断进行着斗争和转化。
第三,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以相互斗争、相互消灭的方式实现对抗,消除了矛盾的一方,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这种斗争和消灭并不是简单的矛盾双方的冲突和武力对抗,而是在事物内部矛盾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辩证的变化和发展,实现事物的进化和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和运行,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可以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同时,对立统一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项基本原理,它对于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辩证思维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017青海事业单位备考指导:对立统一规律
2017青海事业单位备考指导:对立统一规律2017年青海省上半年事业单位统考招考公告已于4月28日发布,笔试于6月3日进行。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对立统一规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考查的比重比较大。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考试中占有最高的分数比重,但是,很多同学在去复习马哲的时候,犹如老虎吃天,无处下爪,从而对于马哲在有一种抵触情绪学习。
本篇以哲学之对立统一规律为范围,告诉大家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希望能给备考中的同学们指明方向。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事业单位政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年的事业单位考题中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无论是选择题还是判断题,都会涉及到大量的知识点。
虽然哲学部分的知识点不算最多,但却是最容易混淆的。
今天就带领大家分析一下事业单位政治马原部分常考的对立统一规律。
那我们都知道,在哲学里面,辩证法是我们考试的重点,然而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既然知识点比较重要,它必然能够成为各地事业单位命题的中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仅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在内容,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事业单位公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今天我们一起来温习一下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哲学对立统一规律知识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
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
它包括两种情形: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
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
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
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
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
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
1(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
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而事物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
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
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
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
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
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
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
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基础。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②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推动事物的量变。
矛盾一方总是要力图打破对方对自己的限制,使它们之间力量对比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
2第二,矛盾斗争性推动事物的质变。
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于是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作用。
(2)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①内因与外因的含义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同时也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的作用。
②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首先,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着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基本趋势和发展方向。
其次,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外因只能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只能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
但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可以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
再次,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外因对事物发展有重大作用,有时甚至能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但不管外因作用有多大,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其作用。
③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依据。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34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这就是说,从空间上说,矛盾无处不在;从时间上说,矛盾无时不有。
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内,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存在着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
同一物质运动形式也各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现实存在的矛盾不是单一的矛盾构成的,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表现在两个方面: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首先,诸多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之分。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其次,每一矛盾内部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3)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
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
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
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
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
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
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是关于事物的问题的精髓。
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就是要求我们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并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之下去认识特殊性,解决实际问题。
4.矛盾分析方法(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56首先,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
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最后,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运动是事物的本质关系,矛盾分析方法是分析和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根本方法。
(2)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
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