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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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GMP指南资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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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GMP指南资料精⼈⽤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 I C H )ICH三⽅协调指南原料药的优良制造规范(GMP)指南ICH指导委员会2000年11⽉10⽇按ICH规程第4步建议采⽤本指南根据ICH规程由合适的ICH专家⼯作组起草并经向法规部门咨询。

在规程的第4步,建议欧洲共同体、⽇本和美国的药政部门采⽤其最终的草案。

⽬录引⾔ (5)1.1 ⽬的 (5)1.2 法规的适⽤性 (5)1.3 范围 (5)2 质量管理 (6)2.1 原则 (6)2.2 质量部门的职责 (6)2.3 ⽣产作业的职责 (7)2.4 内部审计(⾃检) (8)2.5 产品质量审核 (8)3 ⼈员 (8)3.1 员⼯的资质 (8)3.2 员⼯的卫⽣ (8)3.3 顾问 (8)4 建筑和设施 (8)4.1 设计和结构 (8)4.2 公⽤设施 (9)4.3 ⽔ (9)4.4 限制 (9)4.5 照明 (9)4.6 排污和垃圾 (9)4.7 清洁和保养 (9)5 ⼯艺设备 (10)5.1 设计和结构 (10)5.2 设备保养和清洁 (10)5.3 校验 (10)5.4 计算机控制系统 (10)6 ⽂件和记录 (11)6.1 ⽂件系统和规格 (11)6.2 设备的清洁和使⽤记录 (11)6.3 原料、中间体、原料药的标签和包装材料的记录 (11) 6.4 ⽣产⼯艺规程(主⽣产和控制记录) (12)6.5 批⽣产记录(批⽣产和控制记录) (12)6.6 实验室控制记录 (12)6.7 批⽣产记录审核 (13)7 物料管理 (13)7.1 控制通则 (13)7.2 接收和待验 (13)7.3 进⼚物料的取样和测试 (13)7.4 储存 (14)7.5 重新评估 (14)8 ⽣产和中间控制 (14)8.3 ⼯序间的取样和控制 (15)8.4 中间体或原料药的混合 (15)8.5 污染的控制 (15)9 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包装和贴签 (15)9.1 总则 (15)9.2 包装材料 (15)10 储存和分发 (16)10.1 ⼊库程序 (16)10.2 分发程序 (16)11 实验室控制 (16)11.1 控制通则 (16)11.2 中间体和原料药的测试 (17)11.3 分析程序的验证-参见12章 (17)11.4 分析报告单 (17)11.5 应当设计⼀个成⽂的、继续测试 (18)11.6 有效期和复验⽇期 (18)11.7 留样 (18)12 验证 (18)12.1 验证⽅针 (18)12.2 验证⽂件 (18)12.3 确认 (19)12.4 ⼯艺验证的⽅法 (19)12.5 ⼯艺验证的程序 (19)12.6 已验证系统的定期审核: (19)12.8 分析⽅法的验证 (20)13 变更的控制 (20)14 物料的拒收和再⽤ (20)14.1 拒收 (20)14.2 返⼯ (21)14.3 重新加⼯ (21)14.4 物料和溶剂的回收 (21)14.5 退货 (21)15 投诉和召回 (21)16 协议制造商(包括实验室) (22)17 代理商、经纪⼈、贸易商、经销商、重新包装者和重新贴签者 (22) 17.1 适⽤性 (22)17.2 已分发原料药的可追溯性 (22)17.3 质量管理 (22)17.4 原料药和中间体的重新包装、重新贴签和待检 (22)17.5 稳定性 (22)17.6 信息的传达 (22)17.7 投诉和召回的处理 (23)17.8 退货的处理 (23)⽤细胞繁殖/发酵⽣产的原料药的特殊指南 (23)18.1 总则 (23)18.2 细胞库的维护和记录的保存 (24)18.3 细胞繁殖/发酵 (24)18.4 收取、分离和精制 (24)18.5 病毒的去除/灭活步骤 (24)19 ⽤于临床研究的原料药 (25)19.1 总则 (25)19.2 质量 (25)19.3 设备和设施 (25)19.4 原料的控制 (25)19.7 变更 (25)19.8 实验室控制 (25)19.9 ⽂件 (26)20. 术语表 (26)引⾔1.1 ⽬的本⽂件(指南)旨在为在合适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制造活性药⽤成分(原料药以下称原料药)提供有关优良药品⽣产管理规范(GMP)提供指南。

原料药生产用设备验证gmp指南

原料药生产用设备验证gmp指南

原料药生产用设备验证gmp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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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生产管理的GMP检查PPT

原料药生产管理的GMP检查PPT

03
GMP检查内容
人员和组织
人员资质
确保所有参与原料药生产的人员 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符合岗 位任职要求。
组织架构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组织 架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协作顺 畅。
厂房和设施
厂房布局
合理规划厂房布局,确保生产、存储、辅助区域等功能划分 明确。
设施配备
根据生产需求,配备相应的设施,如空调、通风、照明等。
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客户反馈良好,企业声誉得到提升。同时,企业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也得到 了优化。
THANK YOU
感谢聆听
04
GMP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GMP检查的重要环节,主要对原料药的制造、加 工、包装、标签、储存等环节进行实地查看,确保生产环境 、设备、操作人员等符合GMP要求。
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的布局、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生产 过程的控制、清洁卫生等,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行为规范 等方面。
文件检查
原料药生产管理的GMP检查

CONTENCT

• GMP简介 • 原料药生产流程 • GMP检查内容 • GMP检查方法 • GMP检查的注意事项 • GMP检查案例分析
01
GMP简介
GMP的定义
总结词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 品和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体系。
确保有足够的人员配合检查工作,包括生产 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检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真实反映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原 料药生产的实际情况,不要隐瞒或虚假
陈述。
尊重检查人员
尊重检查人员的权威和专业性,不要 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进行干扰或质疑。

最新原料药GMP文件总目录

最新原料药GMP文件总目录

原料药G M P文件总目录原料药GMP文件总目录一、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管理制度和记录的举例:1、厂房保养、维修管理规程2、洁净厂房管理规程3、厂房、设施档案管理制度4、厂房建筑检查维修操作程序5、厂房设施检修操作规程6、厂房设施维修记录7、洁净厂房维护保养记录8、空调净化系统运行记录9、过滤器检测、清洗、更换记录10、厂房设施大修计划表11、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管理规程12、设备巡回检查规定13、设备润滑管理规程14、设备备件管理规程15、设备更新、改造管理规程16、设备报废管理规定17、设备调拔管理规定18、压力容器管理规程19、周转容器管理规程20、动力设备管理规程21、液体物料输送管理规程22、设备事故管理规程23、设备档案管理规程24、设备分类、编号办法25、设备检查、评比管理规定26、设备状态标志管理规定27、设备校验管理规程28、设备年检计划表29、计量管理制度30、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1、仪器校验操作程序32、各仪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33、设备台帐34、各设备设施运行记录35、各设备操作记录36、备品备件台帐37、计量器具台帐38、设备润滑记录39、设备检修记录40、设备年检记录41、计量器具检定记录42、计量器具校正记录43、设备事故登记表44、设备报废审批表45、设备履历卡46、设备档案二、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的举例1、对物料供户质量管理规程2、物料采购管理规定3、物料入库验收规定4、物料编码规定、进厂编码规定5、物料储存管理规定6、原辅料接收SOP、发料SOP7、中药材接收SOP、发料SOP8、贵重原料接收SOP、发料SOP9、特殊管理原料接收SOP、发料SOP10、鲜活物料接收SOP、发料SOP11、包装材料接收SOP、发料SOP12、标签、使用说明书接收SOP、发料SOP13、物料入库总帐14、物料分类台帐15、物料验收记录16、物料拒收记录17、车间生产准备阶段技术管理规程18、称量室、备料室、中间站管理制度19、物料消耗定额规定20、物料平衡管理规定21、中间产品转移管理规定及其SOP22、生产现场管理制度23、状态标志管理规定25、批号管理规定26、清场管理规程、SOP及其记录27、工艺用水生产操作规程及其记录28、定置管理规定及定置图29、物料领、收、用、结、退、销毁工作程序及其记录30、物料称量、配料SOP31、生产指令流转SOP32、中间站物料台帐33、物料平衡表34、中间产品传递单35、生产过程检查记录36、清场、清洁记录及其合格证37、生产许可证38、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39、物料采购、贮存期、制造过程质量监控制度及记录40、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发放管理规程、SOP及其记录41、取样管理规程、取样SOP及其记录、取样证42、检验管理规程43、检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其记录44、各检验用物品的管理规程及其记录45、各检验操作SOP、仪器、设备操作SOP及其记录46、留样观察制度、稳定性试验规定、SOP及其记录47、质量审计管理制度(自检)及其记录48、标准溶液配制、标化记录及复核记录49、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管理办法50、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评估制度及其评估报告51、检验结果复核SOP、检品复验SOP及其记录52、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监测SOP及其记录53、生产工艺用水测定SOP及其记录5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审核记录及发放单55、质量统计台帐56、成品储存管理规定及其台帐、记录57、销售记录管理规程及其销售记录、销售明细帐58、效期药品管理规定59、成品入库单、货位卡、提货单60、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及产品质量档案61、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及其记录62、用户来信、来访、用户访问制度及其记录、报告63、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及其记录、报告三、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的举例:1、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及其记录2、重新加工产品管理规程及其记录3、偏差管理规程、偏差处理程序及其记录4、紧急情况处理管理规程及记录、报告5、故障处理规程及其记录6、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及其记录7、重新加工产品质量监控管理程序8、拒收不合格物料管理规程及其记录9、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报废管理规程及其审批表10、报废物料、中间产品、产品销毁工作程序及其记录11、产品退货管理程序、工作程序及其记录12、产品收回管理程序、工作程序及其记录13、产品退货销毁管理程序、工作程序及其记录14、质量事故管理规程及其记录、报告四、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的举例;1、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厂区绿化管理规定3、厂房及设施、设备、容器、工具、洁具的清洁、保养、维护管理规定及其记录。

原料药生产GMP流程

原料药生产GMP流程

GMP车间流程一.物料管理:包括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等;目标:(1)预防污染,混淆和差错;(2)确保储存条件,保证产品质量;(3)防止不合格物料投入使用或成品出厂;(4)控制物料的追溯性,数量,状态和效期;内容:(1)规范购入: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药品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验收入库;可通过以下措施来保障: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定点采购,按批验收和取样检验;(2)合理储存:物料的储存需按其性质分类贮存,在规定条件下贮存,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及贮存期的养护①分类原则:常温,阴凉,冷藏及低湿等分开;固体,液体原料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避免污染其他物料;特殊物料按相应规定储存和管理并立明显标志;②储存条件:温度:冷藏:2~10℃阴凉:20℃以下常温:0~30℃相对湿度:一般为45%~75%;特殊要求按规定储存;储存要求:遮光、干燥、密闭、密封、通风等;③使用期限: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复检;④仓储设施及养护: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于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及温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3)控制放行与发放接收:①物料状态与控制:待验:黄色,处于搁置等待状态;合格:绿色,允许使用或被批准放行;不合格:红色,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②发放和使用:质量管理部门依据物料的购进情况及检验结果确定物料是否被放行,依据生产,包装指令发放,发放领用应复核,及时登记卡,帐,便于追溯,物料的拆零环境应和生产环境相适应,防止污染,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③中间产品的流转:为避免物料在传递的过程中出错,应按规程操作,及时正确标志、发放、接收、认真复核并做好记录;④成品放行:放行前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包括配料,称重过程的复核,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仪器设备操作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成品质量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签字方可放行;未经审核批准的成品不得发放销售;⑤特殊物料的管理:成品标签应由专人保管,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求量领用,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有专人负责计数销毁,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剧毒品及贵重物品应专人专柜,双人双锁保存;(4)有效追溯: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均要建立系统唯一的编码,以区别于其他所有种类和批次:①物料的编码系统:物料代码:通过物料代码能有效识别物料的种类,具体名称,规格及其标准,根据物料代码领取物料,能有效防止混淆和差错;②物料及产品批号:通过物料批号使任一具体批次的物料的购进、验收、取样、检验、储存、发放、使用等信息通过批号联系起来,使物料便于识别,核对和追溯;③帐卡物相符:物料帐:同一物料相关信息的登记,包括来源去向及结存数量;货位卡:识别货跺的依据,记载该货位的来源及去向;物料签: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产品的依据和标示,帐卡物相应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各档案相关性和可追溯性:批档案包括物料的购进、验收、储存、发放及批物料检验等,产品档案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及批发货记录和批销售记录;所有相关信息应一致并可追溯;二:生产管理:包括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环境控制;生产管理是实现物料到成品的转变过程,物料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质量共同构成产品的质量;(1)生产工艺:应严格按注册批准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并依据工艺规程制定批指令,操作规程和批生产记录,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方法,步骤进行,并对关键操作进行复核,(2)批生产记录:①根据工艺规程制定批生产记录母本,批记录的发放应可控,并可追溯;②记录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等,批记录的填写应及时、完整、准确、整洁、清晰可辨,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名,注明日期并使原始数据仍可辨认,必要应注明原因;③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3)①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前应检查现场卫生及设备状态标示,确认操作间及设备,容器及计量器具清洁完好,无上次生产遗留物;各仪器和设备标示清楚,处于待运行和已清洁的状态;②生产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经过上岗培训,能够严格按规定事项、方法、步骤、顺序、时间等进行操作,并对生产过程控制点及项目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标准进行取样检测控制和复核,③中间控制品或成品的取样点的环境应符合取样要求,必要时应有防止产生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④配料称量前应核对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效期和状态,计量器具经过校准和调零,且其精度应能满足所称重量的要求,并有其他人复核,称量的环境应与生产要求一致,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⑤生产过程中也应有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尘粒、气体、蒸汽等引起的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⑥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物料、水、气、废水等管道应有明显标示并注明流向;⑦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清场记录应归入批生产记录;⑧在每批的一个工序或生产阶段结束后,需要将物料的用量或产品产量的理论与实际之间比较,如果偏差超出正常情况,必须调查评价,排除质量问题后才能流入下一工序或出厂,即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在使用前、转入下一工序时、出厂前都要经QA审查是否符合规定,并决定是否放行或流转;⑨对成品有影响的关键物料,当供应商发生改变时,生产前应做应用性试验;⑩使用后剩余的散装物料应及时密封,有使用人注明开启日期,剩余量,使用者和复核者签字后办理退库手续;(4)①生产环境的控制:为控制污染和交叉污染,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或措施:设置必要的气闸和通风;②尽量降低因空气循环使用,或未充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所致污染的风险;③在易发生交叉污染的生产区,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有避免交叉污染的捕尘和防尘设施;④使用密闭的系统进行生产;⑤设备使用清洁状态标示;⑥有适于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和所用器具暂存的区域;⑦生产操作与设备应按工艺的流程顺序合理布局,使物料的生产按同一顺序方向流转,以减少交叉污染的可能性;(5)①返工或重新加工及混批的管理: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或重新加工,只有经质量部门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其不影响最终成品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才允许返工或重新加工处理,②返工或重新加工应有专用记录;加工后的批号在原批号后加一代码以示区别;③混批的批号应在该流水批号后加一代码区别,并由车间登记所有混批的批次;(6)生产过程紧急情况处理:出现紧急情况时如停水、电或设备故障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关闭设备和电源,做好相关状态标示和记录,经质量部门评价后按规定处理;三:包装管理:①根据包装指令包装前应检查包装清场纪录,每一包装场所应标明包装中的产品名称和批号,②应核对所有发放的包装材料的数量和标签内容与生产指令是否相符,如实填写批包装记录,内容包括: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印有批号的标签及产品合格证,包装材料的发放数量、发放人、领用人及复核人的签名,已包装产品的数量及包装清场记录,③包装结束后应对已包装和贴签的产品进行检查,保证本批容器和包装的标签正确无误,包装记录应有复核人签名,生产负责人签名等;④已打印批号的剩余包材应全部销毁,并记录,未打印批号的包材应退库,并严格按相关规程执行;⑤核对包装后的清场记录;四:库存管理:①产品入库应登记产品名称,批号,入库时间,数量,规格等相关信息,②库存的环境应能满足产品的要求,③入库后做好货位状态卡标示;④产品的出库发货应根据发货指令做好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发货数量,剩余数量,发货日期,去向及负责人等,应做到最早批准库存的产品先销售,⑤销售部门应建立每批产品的批销售记录,以保证产品能有效追溯,若有必要,便于撤回;。

原料药厂设计GMP规范解读

原料药厂设计GMP规范解读
设计与建造 【技术要求】 用于中间体和原料药生产的厂房和设施的选址、设计和建造应便于清洁、维护,满足特定类型和生产
阶段的操作要求。设施的设计应考虑到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的污染。当中间体或原料药有微生物控制标准 时,厂房的设计应减少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应关注下列因素:
选址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原料药厂房设施的设计,在考虑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的污染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地理位置、气候(包 括当地最高最低温度范围、最高最低湿度、风力风向数据等)、空气质量和水源质量的影响。 例如位于中国西北部某些区域的原料药厂可能要特别注意风沙乃至沙尘暴的影响,因此即使是非洁净 厂房,在必要时应能实现适当的密闭性;对于一般区通风设施的进风口,必要时应有适当的措施(如过滤) 防止细小沙尘对厂房内生产、质量控制和物料储存的影响;洁净区空调系统的设计,必要时应考虑细小沙 尘对空调系统净化能力和维护保养周期的影响。 例如位于中国东南部某些湿度比较大的区域的原料药厂(特别是有梅雨季节的区域),应特别考虑厂房 设施的防霉问题,必要时应有适当措施防止霉菌的滋生和污染,例如: 梅雨季节开始时应有适当的密闭功能以防止湿空气进人,并有适当的除湿措施; 厂房内表面应光滑,不利于霉菌牢固附着和生长,方便进行并且耐受清洗消毒; 可考虑采用瓷砖或耐受清洗消毒的防霉涂料; 应特别注意防止管道和表面的结露现象,管路应有保温层,各种管道和平面应有适当的倾斜角度,
应对当地的工艺用水水源质货进行评估,包括水源(市政饮用水或地下水/地表水)是否易受洪水等季 节性影响,及其对生产工艺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密闭和暴露系统的选择; 从前期生产到最终成品应逐步提高对产品的保护。原则上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暴露系统(在敞开环 境下操作)或密闭系统。如果在敞开系统,产品可能短时暴露(如从容器中取样、离心机卸料等)或长时 间暴露(如磨粉、称量和包装操作、敞开过滤、干燥机卸料等)。这需要不同层次的保护。对于短时暴露的 产品,应采取额外的保护程序(“在产品暴露的同一区域内,只应进行同一产品的同一操作”,“适当的人员 着装要求”等)最大程度降低潜在污染(但应该严格保证符合中国 GMP 关于原料药生产的洁净度要求)。 对于长吋间暴露的产品,应安装适当的空气净化系统,确保其必要的防护。系统的安装和确认应符合 GMP 的要求,可参照 HVAC 系统 GMP 实施指南以及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 )的《空调系统指南》和《调试和确 认指南》。 其他防护措施包括: • 空间隔离; • 在敞开系统中采用防护设施(遮盖物、隔离操作箱、隔离装置等); • 合理的管路设计(管道不直接位于敞开的人孔或出料口的上方,除非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 • 过滤工乞气体和工艺溶剂。 推荐尽可能使用密闭系统。一般情况下密闭系统没有必要再建立额外的保护措施。自 身具有充分保护物料能力的设备(如密闭系统或可关闭的系统),可以在户外放置,尤其是精制阶段之前的 密闭设备。例如,如果不受天气影响,反应罐、发酵罐、结晶罐、蒸溜塔、储罐、储存容器或其他密闭设 备可置于室外。如果有足够的保护措施,一些非固定的设备(散装储罐等)也可置于室外。 对于置于室外的设备,不仅在静止状态下,也应有在操作过程中(如取样、清洁、消毒、维护保养、 设备或物料转移等,当适用时)防止污染的适当程序或措施。 不同原料药工艺对空间的不同要求; 厂房和设施应有足够空间,以便有序地放置设备和物料,防止混淆和污染。 对于多用途生产厂房并有可移动的设备时,充足的空间特别重要。专用的原料药生产设施,可以根据 特定种的具体性质,使工艺中不同生产步骤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周期相互匹配,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序间的等 待时间和物料滞留,因此需要的物料暂存空间相对较少;多用途生产厂房则相反,不问的原料药品种,由 于具体物料理化性质的不同,不同工序之间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周期可能不能完全匹配(如不同品种的化学 反应时间长短不同,过滤难度不同,结晶周期不同,烘干周期不同),甚至于需要根据不同品种使用不同的 可移动设备,一般需要更多的物料和设备暂存空间。 人物流的设计; 厂房和设施的物流和人流的设计,应考虑到防止混料和污染的要求。 有时(特别是在旧厂房中)人流和物流的交叉不能完全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例如 SOP )以防止混淆和污染。 特定的功能区域和辅助设施。 以下活动应有特定区域或控制系统:

原料药GMP指南2024

原料药GMP指南2024

引言概述:原料药是制药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影响到最终制成品的质量。

为了确保原料药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并降低潜在风险,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南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原料药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指南,涵盖其定义、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要求等内容。

正文内容:1.原料药GMP指南的定义介绍原料药GMP指南的定义和基本概念。

解释为什么原料药GMP指南对于制药工业至关重要。

引用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如FDA、EMA、WHO)对原料药GMP 指南的定义和解释。

2.原料药GMP指南的目的说明原料药GMP指南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原料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强调原料药GMP指南对于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及协调不同部门间的合作意义。

探讨原料药GMP指南在确保原料药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方面的重要性。

3.原料药GMP指南的适用范围原料药GMP指南适用的范围,包括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环节和相关制度。

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原料药GMP指南适用范围的具体规定。

强调原料药GMP指南的适用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执行。

4.原料药GMP指南的原则和要求分析原料药GMP指南在保证原料药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特殊要求,如原料药的溶剂、催化剂和辅助剂等的管理。

引用相关实例和案例来说明原料药GMP指南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5.原料药GMP指南的实施和管理探讨原料药GMP指南的实施和执行方式,包括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等。

解释原料药GMP指南的管理程序和流程,如风险评估、变更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强调原料药GMP指南实施和管理的重要性,可以提高原料药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

总结:本文全面介绍了原料药GMP指南的定义、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要求等内容。

原料药GMP指南在制药工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目的是确保原料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强调了原料药GMP 指南的适用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执行,并详细阐述了其原则和要求。

原料药GMP检查细则

原料药GMP检查细则

原料药GMP检查细则随着全球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原料药在药品生产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原料药作为药品生产的基础,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相关法规和标准。

原料药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因此,原料药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原料药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国际上采用原料药GMP检查细则来规范原料药生产和质量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料药GMP检查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原料药GMP检查细则的概述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是一种全面的质量体系,适用于所有药品生产环节。

GMP要求原料药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必须符合国际药典和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GMP检查贯穿原料药生产过程的所有阶段,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放行的全流程质量管理。

原料药GMP检查细则是保证原料药生产质量的重要工具,是全球药品监管机构对制药企业管理质量的核心标准之一。

在国际贸易中,符合GMP标准的原料药才能通过各国监管机构的审核,被批准在国内出售。

二、原料药GMP检查细则的实施原则原料药GMP检查细则包括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及施工规范、生产计划、检验和质量控制、产品标准、稳定性等多个方面。

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性。

GMP检查细则应覆盖原料药生产的所有环节,包括物流管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等级面和售后服务等所有领域。

2、实施性。

GMP检查细则要具有可操作性,需要在实践中施行,而非只存在于纸面文件中。

3、主动性。

制药企业应自行承担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控制责任,主动开展生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三、原料药GMP检查细则的实践操作1、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应符合GMP规范,具备合格供应商,且必须进行批次检查。

原材料检查应包括外观、标识、含量、杂质等多方面;由于药品对原材料要求较高,生产企业应制定检查标准,严格执行原材料的检查、分析和储存。

2、生产过程控制。

制药企业应先针对生产工艺进行分析和控制,根据实际生产过程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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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产及无菌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操作。

第二条原料药生产的起点及工序应当与注册批准的要求一致。

第二章厂房与设施第三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当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

第四条质量标准中有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检验项目的,厂房的设计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工艺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

当生产操作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检验操作对生产也无不利影响时,中间控制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

第三章设备第六条设备所需的润滑剂、加热或冷却介质等,应当避免与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直接接触,以免影响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

当任何偏离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时,应当进行评估和恰当处理,保证对产品的质量和用途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生产宜使用密闭设备;密闭设备、管道可以安置于室外。

使用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应当有避免污染的措施。

第八条使用同一设备生产多种中间体或原料药品种的,应当说明设备可以共用的合理性,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九条难以清洁的设备或部件应当专用。

第十条设备的清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原料药或阶段性生产连续数个批次时,宜间隔适当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洁,防止污染物(如降解产物、微生物)的累积。

如有影响原料药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二)非专用设备更换品种生产前,必须对设备(特别是从粗品精制开始的非专用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三)对残留物的可接受标准、清洁操作规程和清洁剂的选择,应当有明确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至少应当符合纯化水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物料第十二条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的库存(如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

应当有防止将物料错放到现有库存中的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采用非专用槽车运送的大宗物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来自槽车所致的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大的贮存容器及其所附配件、进料管路和出料管路都应当有适当的标识。

第十五条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

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

第十六条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

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

第十七条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

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

第十八条可在室外存放的物料,应当存放在适当容器中,有清晰的标识,并在开启和使用前应当进行适当清洁。

第十九条必要时(如长期存放或贮存在热或潮湿的环境中),应当根据情况重新评估物料的质量,确定其适用性。

第五章验证第二十条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

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定。

第二十一条验证应当包括对原料药质量(尤其是纯度和杂质等)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操作。

第二十二条验证的方式:(一)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一般应为前验证。

因原料药不经常生产、批数不多或生产工艺已有变更等原因,难以从原料药的重复性生产获得现成的数据时,可进行同步验证。

(二)如没有发生因原料、设备、系统、设施或生产工艺改变而对原料药质量有影响的重大变更时,可例外进行回顾性验证。

该验证方法适用于下列情况:1.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2.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3.除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工艺或产品不合格的问题;4.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

(三)回顾性验证的批次应当是验证阶段中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不合格批次。

应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

必要时,可用留样检验获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证的补充。

第二十三条验证计划:(一)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行次数。

前验证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更多的批次才能保证工艺的一致性(如复杂的原料药生产工艺,或周期很长的原料药生产工艺)。

(二)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与质量无关的参数(如与节能或设备使用相关控制的参数),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

(三)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工艺研发阶段确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当。

第二十四条清洁验证:(一)清洁操作规程通常应当进行验证。

清洁验证一般应当针对污染物、所用物料对原料药质量有最大风险的状况及工艺步骤。

(二)清洁操作规程的验证应当反映设备实际的使用情况。

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共用同一设备生产,且采用同一操作规程进行清洁的,则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作为清洁验证的参照物。

应当根据溶解度、难以清洁的程度以及残留物的限度来选择清洁参照物,而残留物的限度则需根据活性、毒性和稳定性确定。

(三)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需清洁的对象、清洁操作规程、选用的清洁剂、可接受限度、需监控的参数以及检验方法。

该方案还应当说明样品类型(化学或微生物)、取样位置、取样方法和样品标识。

专用生产设备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确定可接受限度。

(四)取样方法包括擦拭法、淋冼法或其它方法(如直接萃取法),以对不溶性和可溶性残留物进行检验。

(五)应当采用经验证的灵敏度高的分析方法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

每种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必须足够灵敏,能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的限度标准。

应当确定分析方法可达到的回收率。

残留物的限度标准应当切实可行,并根据最有害的残留物来确定,可根据原料药的药理、毒理或生理活性来确定,也可根据原料药生产中最有害的组分来确定。

(六)对需控制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污染水平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设备清洁验证文件中有详细阐述。

(七)清洁操作规程经验证后应当按验证中设定的检验方法定期进行监测,保证日常生产中操作规程的有效性。

第六章文件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物料的特性以及对供应商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合理的物料质量标准。

第二十六条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材料,如工艺助剂、垫圈或其它材料,可能对质量有重要影响时,也应当制定相应材料的质量标准。

第二十七条原料药的生产工艺规程应当包括:(一)所生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名称。

(二)标有名称和代码的原料和中间产品的完整清单。

(三)准确陈述每种原料或中间产品的投料量或投料比,包括计量单位。

如果投料量不固定,应当注明每种批量或产率的计算方法。

如有正当理由,可制定投料量合理变动的范围。

(四)生产地点、主要设备(型号及材质等)。

(五)生产操作的详细说明,包括:1.操作顺序;2.所用工艺参数的范围;3.取样方法说明,所用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标准;4.完成单个步骤或整个工艺过程的时限(如适用);5.按生产阶段或时限计算的预期收率范围;6.必要时,需遵循的特殊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或有关参照内容;7.可保证中间产品或原料药适用性的贮存要求,包括标签、包装材料和特殊贮存条件以及期限。

第七章生产管理第二十八条生产操作:(一)原料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称量,以免影响其适用性。

称量的装置应当具有与使用目的相适应的精度。

(二)如将物料分装后用于生产的,应当使用适当的分装容器。

分装容器应当有标识并标明以下内容:1.物料的名称或代码;2.接收批号或流水号;3.分装容器中物料的重量或数量;4.必要时,标明复验或重新评估日期。

(三)关键的称量或分装操作应当有复核或有类似的控制手段。

使用前,生产人员应当核实所用物料正确无误。

(四)应当将生产过程中指定步骤的实际收率与预期收率比较。

预期收率的范围应当根据以前的实验室、中试或生产的数据来确定。

应当对关键工艺步骤收率的偏差进行调查,确定偏差对相关批次产品质量的影响或潜在影响。

(五)应当遵循工艺规程中有关时限控制的规定。

发生偏差时,应当作记录并进行评价。

反应终点或加工步骤的完成是根据中间控制的取样和检验来确定的,则不适用时限控制。

(六)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存放,确保其适用性。

第二十九条生产的中间控制和取样:(一)应当综合考虑所生产原料药的特性、反应类型、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控制标准、检验类型和范围。

前期生产的中间控制严格程度可较低,越接近最终工序(如分离和纯化)中间控制越严格。

(二)有资质的生产部门人员可进行中间控制,并可在质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的范围内对生产操作进行必要的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中间控制检验结果超标通常不需要进行调查。

(三)应当制定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中间产品和原料药的取样方法。

(四)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取样后样品密封完好,防止所取的中间产品和原料药样品被污染。

第三十条病毒的去除或灭活:(一)应当按照经验证的操作规程进行病毒去除和灭活。

(二)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去除和灭活操作后可能的病毒污染。

敞口操作区应当与其它操作区分开,并设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

(三)同一设备通常不得用于不同产品或同一产品不同阶段的纯化操作。

如果使用同一设备,应当采取适当的清洁和消毒措施,防止病毒通过设备或环境由前次纯化操作带入后续纯化操作。

第三十一条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混合:(一)本条中的混合指将符合同一质量标准的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合并,以得到均一产品的工艺过程。

将来自同一批次的各部分产品(如同一结晶批号的中间产品分数次离心)在生产中进行合并,或将几个批次的中间产品合并在一起作进一步加工,可作为生产工艺的组成部分,不视为混合。

(二)不得将不合格批次与其它合格批次混合。

(三)拟混合的每批产品均应当按照规定的工艺生产、单独检验,并符合相应质量标准。

(四)混合操作可包括:1.将数个小批次混合以增加批量;2.将同一原料药的多批零头产品混合成为一个批次。

(五)混合过程应当加以控制并有完整记录,混合后的批次应当进行检验,确认其符合质量标准。

(六)混合的批记录应当能够追溯到参与混合的每个单独批次。

(七)物理性质至关重要的原料药(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或混悬剂的原料药),其混合工艺应当进行验证,验证包括证明混合批次的质量均一性及对关键特性(如粒径分布、松密度和堆密度)的检测。

(八)混合可能对产品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对最终混合的批次进行稳定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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