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

案例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谁也不曾料到,中国首例银行被关闭事件,会在中国最南端的海南省发生。
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于1995 年8 月18 日开业,它是通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了5 家信托投资公司而设立的海南股份制银行,注册资金16.7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币折合人民币3 000 万元)。
股东有43 个,主要股东为海南省政府、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由海南省政府控股。
一开始,海发行的发展势头的确让人称羡。
据1997 年《海南年鉴》称,该银行收息率为90%,未发生一笔呆滞贷款,与境外36 家银行及共403 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关系,外汇资产规模1.7 亿美元 应该说,在海南整个金融界连续30多个月存款下降的情况下,海发行的成绩的确引人注目。
不久,一项赋予海南发展银行历史重任的大事发生了。
1997 年12 月16 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公告,宣布关闭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社等5 家违法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城市信用社。
其债权债务由海发行托管。
全省其余29 家信用社除一家仍独立经营外,全部并入海发行。
次日,海发行即向全社会发出公告,宣布兼并和托管的有关事宜。
此事是1997 年全国金融改革会议召开后出现的第一桩大事。
有消息称,兼并之后,海发行的股本金已由最初的16.77 亿元增长为106 亿元,存款余额为40亿元,债务为50 亿元,实力大为增强。
但与此同时,人们也在担心:海发行能不能把城市信用社这个沉重的包袱背起来,会不会水中救人不成反被所救的人拖下深渊。
别的不说,光是兼并后银行职员就成倍增长,达3 000 多人。
事实证明,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
起初,仿佛一切都照常进行着,但1998 年春节过后,不稳定的因素开始出现了。
一大早,在海发行的营业网点排成大队的取款人便成为一个话题,而且传闻越来越多、越传越玄有鼻子有眼的传闻加剧了人们心理的恐慌,恐慌的心理又反过来增加了储户的取款。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近年来,海南发展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中面临倒闭的一家银行。
该银行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境内一家地方性银行,在当地有着重要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然而,由于一系列的内外部因素,海南发展银行最终宣布破产,给当地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
本文将对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进行分析。
首先,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过度扩张和信贷风险。
2024年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使得银行利润下降,为了弥补利润缺口,海南发展银行开始大规模发放高风险贷款,包括房地产和非标准化信贷。
这导致了银行信贷风险的积累,资产质量开始恶化。
此外,银行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也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其次,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还包括政策因素和经济周期。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海南发展银行所在的房地产行业面临了严重的市场下行风险。
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收紧政策,贷款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导致海南发展银行的贷款业务大幅下降,进而引发了流动性风险。
同时,国家对地方性银行的监管也逐渐加强,使得海南发展银行在资本金补充和整体风险防控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此外,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案例还暴露出监管部门监管不严问题。
过去的监管模式主要侧重于规则制定和事后监管,监管部门在风险防控方面缺乏主动性。
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导致对监管部门的整体能力和有效性产生了质疑。
监管部门应在早期识别和预警风险,并制定有效的监管政策和规则,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及时性。
最后,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也对当地经济和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倒闭导致了大量失业和社会不稳定,也使得当地的金融环境变得更加脆弱。
此外,由于海南发展银行是地方性银行,其倒闭还对其他地方性银行和金融体系产生了不良影响,加大了系统性风险。
综上所述,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过度扩张和信贷风险、政策因素和经济周期、监管不严和资本金补充不充分等因素共同导致了该银行的倒闭。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
关于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1998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一、成立及倒闭过程1、背景海口银行的密度极大,巨大的压力下,银行走上了恶性竞争的道路,各信用无一例外地采取了高息揽储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高达25%。
这也直接造成了多数城市信用高进低出,食储不化的结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后再吸入高息存款,进入了严重违背商业规律的恶性循环。
于是,资不抵债、入不敷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成了信用的通病,并严重影响会安定。
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兼并海发行、托管信用的最直接原因。
2、成立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它是通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5家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的信托投资公司而成立的,注册资本为16.77亿元人民币。
股东有43家,主要为海南省政府,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有海南省政府控股。
在成立伊始海发展就背负44亿元的债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
1997年底,城市信用社引发的海南金融问题第一次大规模显现,5月海口人民城市信用社主任陈琪作案潜逃,这一事件导致储户恐慌出现集中提款现象,随后,支付危机波及海南十几家城市信用社。
1997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通告,宣布关闭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合作社等5家违法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一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城市信用社。
其债权债务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全省其余29家信用社除一家仍独立经营外,全部并入海南发展银行。
接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总资产为137亿元,总负债却为142亿元,资产几乎全为无人问津的房产。
3、经营中的问题但是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海南发展银行破产分析

需要吸取的经验教训: 1、合规合法经营是商业稳健运行的基本要求。 不能进行违法违法违规的运作,不能想股东发放 大量的无法担保的贷款。 2、不良资产比例过大是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风 险。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 资产比例大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 3、经过这次银行倒闭的事件后,银行开始也引入 了企业制度,用来防止银行人员私吞公款,私自 无抵押贷款给股东,还有就是该善银行人员的服 务态度。促进行业的创新。
职能:对全国金融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银行的最后一 条防线 在1998年上半年海南发展银行出现储户挤兑时, 中央银行紧急调动34亿元资金予以支持,当发现 如救助不足以制止信用危机发生时,中央银行采 取断然措施,立即关闭海南发展银行,由中国工 商银行对其实行接管,从而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保护了私人储户的利益, 这一案例,充分显示了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 和化解银行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地位。
案例背景: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 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是 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有省 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 银行,它是在先后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和28 家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和壮大的。但是这5家公司在 1993年以前的南海房地产热中,已有大量的资金压在 房地产上。从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化解金融风险的 重任。 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 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 产规模达160多亿元。
银行发展状况:在银行未兼并之前,各信用社采取高息揽储的方
式吸引存款,直接导致高进低出,食储不化的结果。由于各大信用社入 不敷出,资不抵债,南海发展银行对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进行兼并。 然而公众逐渐意识到存款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出现挤兑行为。 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 法收回。
关于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1998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一、成立及倒闭过程1、背景海口银行的密度极大,巨大的压力下,银行走上了恶性竞争的道路,各信用无一例外地采取了高息揽储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高达25%。
这也直接造成了多数城市信用高进低出,食储不化的结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后再吸入高息存款,进入了严重违背商业规律的恶性循环。
于是,资不抵债、入不敷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成了信用的通病,并严重影响会安定。
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兼并海发行、托管信用的最直接原因。
2、成立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它是通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5家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的信托投资公司而成立的,注册资本为16.77亿元人民币。
股东有43家,主要为海南省政府,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有海南省政府控股。
在成立伊始海发展就背负44亿元的债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
1997年底,城市信用社引发的海南金融问题第一次大规模显现,5月海口人民城市信用社主任陈琪作案潜逃,这一事件导致储户恐慌出现集中提款现象,随后,支付危机波及海南十几家城市信用社。
1997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通告,宣布关闭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合作社等5家违法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一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城市信用社。
其债权债务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全省其余29家信用社除一家仍独立经营外,全部并入海南发展银行。
接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总资产为137亿元,总负债却为142亿元,资产几乎全为无人问津的房产。
3、经营中的问题但是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本案例由崔光华根据真实的事件编写,只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金融风险及银行监管的重视。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刚刚诞生2年零10个月的海南省惟一的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关闭,由此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家由于支付危机而被关闭的银行。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似乎还没有银行倒闭的概念,有国家作其强大后盾,吸纳的都是老百姓辛苦积攒的血汗钱,银行怎么会又怎么能够倒闭呢?因此即使这一消息被刊登在各报并不显眼的位置上,仍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
分析其破产的前因后果,有利于我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背景资料在1992年的海南泡沫经济中,大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人海南,促使海南省金融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据统计,1992年与1993年全省金融业务总量比建省前增长了10余倍,仅1992年当年存款余额就比1991年增长了2.4倍,贷款余额增长了39%,以往金融机构普遍的贷差一下子变成了存差。
当时全省的金融交易活动十分活跃:同业拆借市场至1992年年底已累计拆借资金总额达630亿元,其中净拆人为367亿元;资金市场上的国库券、各种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吸纳资金达麟亿元;1993年底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达207亿元(不计溢价发行)。
有人曾这样形容当时海南的金融状况:以寻求暴利为突出特征的游资充斥着整个海南。
与此同时,海南金融机构的数量猛增到近乎失控的地步。
截至1993年年底,海南金融机构共2 068家,其中信托投资类公司20家,城市信用社32家,而且均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少数地区,形成了“银行多于米铺”的景观。
在这样过热的经济氛围中,大批游资纷纷投向高回报、高风险的证券业和房地产业。
由于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大量的金融机构也将资金投向高风险产业,金融违规现象频频出现。
当时房地产业异常混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盲目投资、疏于管理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许多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坏账和畸形的资产负债比例关系。
海发行倒闭案例分析

2.盲目兼并,引起信用风险,挤兑现象严重
“
1、海口人民信用社存在诸多病根,盲目兼并造成海发行负担负担 过大,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
2、负担过大,造成海发行无法正常运转,信用危机产生,挤兑 现象愈加频繁,最终导致清偿能力丧失。
”平衡和结构优化是衡量商业银行是否处于 正常状态和资金良性循环的重要标志。海南发展银行开业初期即背负 近45亿元的债务,其中相当一部分随着房地产业的降温成为财务坏账 和不良资产。银行资金短缺,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对于庞大债务的消 化只能是力不从心,造成畸形发展。
(五) 以立法推动金融改革,运用 法律手段防范金融风险
为防止类似于海南发展银行事 件的再次发生,我们有必要对商业 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资本金结 构、贷款投向以及存款保险等进 行更完备的立法,并明确执法程序, 使依法监管更加切实可行,经营管 理人员所担负的法律责任更加明 析。
(六) 以市场退出机制来加强监管,整顿金融秩序
6.行政手段的制约削弱了市场手段 和法律手段的效力
海南政府过于干预, 违背商业银行经营原则, 造成了市场手段和法律手 段的弱化甚至失灵, 导致银行体系脆弱、发展 衰败
7.银行法规不健康,监管失控
1、无论是在资本不足的情况下银行开业,还是高息揽储出现的违规操 作,都违反了《商业银行》的行为 2、严重低估兼并信用社后所潜在的风险,经营制度存在漏洞 3、市场体制和金融市场尚不完善,同行内盲目追求发展,忽视监管和 法律手段的重要性。
(八)总结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 教训,以其为鉴改革现有银行体系
在海南发展银行事件中,处处可见 这些直接间接造成金融风险的因 素。这一事件并非孤立事件,它的 许多特征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中都 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因此,要结 合海南发展银行的惨痛教训,全面 改革现有银行体系,剔除潜在及表 面化的风险因素,这样才能保持我 国金融市场的繁荣稳定,确保改革 开放的胜利果实。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

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本案例由崔光华根据真实的事件编写,只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金融风险及银行监管的重视。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刚刚诞生2年零10个月的海南省惟一的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关闭,由此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家由于支付危机而被关闭的银行。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似乎还没有银行倒闭的概念,有国家作其强大后盾,吸纳的都是老百姓辛苦积攒的血汗钱,银行怎么会又怎么能够倒闭呢?因此即使这一消息被刊登在各报并不显眼的位置上,仍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
分析其破产的前因后果,有利于我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背景资料在1992年的海南泡沫经济中,大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人海南,促使海南省金融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据统计,1992年与1993年全省金融业务总量比建省前增长了10余倍,仅1992年当年存款余额就比1991年增长了2.4倍,贷款余额增长了39%,以往金融机构普遍的贷差一下子变成了存差。
当时全省的金融交易活动十分活跃:同业拆借市场至1992年年底已累计拆借资金总额达630亿元,其中净拆人为367亿元;资金市场上的国库券、各种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吸纳资金达麟亿元;1993年底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达207亿元(不计溢价发行)。
有人曾这样形容当时海南的金融状况:以寻求暴利为突出特征的游资充斥着整个海南。
与此同时,海南金融机构的数量猛增到近乎失控的地步。
截至1993年年底,海南金融机构共2 068家,其中信托投资类公司20家,城市信用社32家,而且均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少数地区,形成了“银行多于米铺”的景观。
在这样过热的经济氛围中,大批游资纷纷投向高回报、高风险的证券业和房地产业。
由于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大量的金融机构也将资金投向高风险产业,金融违规现象频频出现。
当时房地产业异常混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盲目投资、疏于管理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许多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坏账和畸形的资产负债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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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本案例由崔光华根据真实的事件编写,只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金融风险及银行监管的重视。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刚刚诞生2年零10个月的海南省惟一的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关闭,由此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家由于支付危机而被关闭的银行。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似乎还没有银行倒闭的概念,有国家作其强大后盾,吸纳的都是老百姓辛苦积攒的血汗钱,银行怎么会又怎么能够倒闭呢?因此即使这一消息被刊登在各报并不显眼的位置上,仍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
分析其破产的前因后果,有利于我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在1992年的海南泡沫经济中,大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人海南,促使海南省金融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据统计,1992年与1993年全省金融业务总量比建省前增长了10余倍,仅1992年当年存款余额就比1991年增长了2.4倍,贷款余额增长了39%,以往金融机构普遍的贷差一下子变成了存差。
当时全省的金融交易活动十分活跃:同业拆借市场至1992年年底已累计拆借资金总额达630亿元,其中净拆人为367亿元;资金市场上的国库券、各种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吸纳资金达麟亿元;1993年底经批准成立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达207亿元(不计溢价发行)。
有人曾这样形容当时海南的金融状况:以寻求暴利为突出特征的游资充斥着整个海南。
与此同时,海南金融机构的数量猛增到近乎失控的地步。
截至1993年年底,海南金融机构共2 068家,其中信托投资类公司20家,城市信用社32家,而且均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少数地区,形成了“银行多于米铺”的景观。
在这样过热的经济氛围中,大批游资纷纷投向高回报、高风险的证券业和房地产业。
由于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大量的金融机构也将资金投向高风险产业,金融违规现象频频出现。
当时房地产业异常混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盲目投资、疏于管理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许多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坏账和畸形的资产负债比例关系。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成立时注册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拥有员工2 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
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事实上,早在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之时就已经埋下了隐患。
成立海南发展银行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挽救一些有问题的金融机构。
1993年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
在这个背景下,海南省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原海南省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蜀兴信托投资公司、海口浙琼信托投资公司、海口华夏金融公司、三亚吉亚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合并,并吸收了40多家新股东后成立为海南发展银行。
这五家信托机构,除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余4家都是没有获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并且大多背着极大的债务包袱。
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
有关部门认为,可以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制度化管理使其经营好转、信誉度上升,从而摆脱困境。
1997年底,遵循同样的思路,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人海南发展银行,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
因此,这样的“强弱联合”的尝试从一开始就危及了海南发展银行稳健发展的根基。
以改组合并信托投资公司的方式组建银行,在全国是第一家,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的一种实验、一种探索。
既然是实验与探索,就有失败的危险,海南发展银行组建的这个特殊背景也许就是导致其后来被关闭的重要原因。
由于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背负着原有5家机构的巨额债务,于是“存款立行”便成了其发展思路。
而在当时的海南,经济的泡沫已基本破裂,资金来源不足已是摆在众多金融机构面前的难题。
各家金融机构都把高息作为揽存的主要手段,一些信托投资公司开出的利率竟然高达25%。
海南发展银行迫于巨大的债务压力也不得不采取类似的办法。
据统计,海南发展银行自成立以来近3年的时间里吸收的5万元以上的存款,其平均利率约超过15%。
以如此之高的利息吸存,一旦出现资金运用上的问题,银行面临的只能是破产的危险。
同时,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完全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经营。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
有关资料显示,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16.77亿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里。
海南发展银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并于1995年8月18日正式开业的,但仅在1995年5月至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
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人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金到账后1个月内,人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带走;拿来多少,带走多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显然无法使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由于上述原因,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
1997年12月22日,海南发展银行开始对原来28家城市信用社的储蓄存款恢复兑付,并对机构存款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在有关部门将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出现了挤兑行为。
截至1997年12月31日,海南发展银行10天共兑付原信用社存款9.87亿元,其中92.5%是居民储蓄存款。
在兑付过程中,海南发展银行对以往信用社高息承诺吸引来的存款一律按国家规定只兑付本金和合法利息,并对自己类似高息吸存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不仅停止支付储户高息,而且开始追扣原已支付的部分高息。
持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
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拨了34亿元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化解金融风险,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1998年6月21日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从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起至其正式解散之日前,由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
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原海南发展银行财产,制定、落实原海南发展银行的清算方案和债务清偿计划。
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对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再按折扣率进行兑付。
6月30日,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
由于公众对工行的信任,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行,现金提取量不多。
由此,这家成立近3年的商业银行走到了尽头。
1.我们从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中可得到什么教训?它与东南亚金融危机相比是否有共同之处?2.海南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出了问题,是用市场的办法让其破产或是被收购兼并,还是应该采用行政关闭的办法?3.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怎样的要求?1.如果与东南亚金融危机相比较,我们能从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中发现许多相似之处。
海发行的关闭,正是前几年所谓海南泡沫经济的后果之一。
海南省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本身没有科技含量较高的支柱产业,其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在虚拟经济过度繁荣时期,数额巨大的游资寻求暴利导致了投机泛滥,而大量违规资金受高利润的诱惑从金融机构中流向这些高风险项目。
一旦开发失败或当局加强金融监管,巨额亏损和坏账就不可避免。
这时金融机构只能通过高息揽储或非法拆借的办法拆东墙、补西墙,当风险积累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时,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便集中爆发出来。
2.海发行被关闭之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金融机构出了问题,是用市场的办法让其破产或是被收购兼并,还是采用行政关闭的办法加以解决,在现阶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慎重考虑。
金融重组是整个国有经济重组的一部分,应当多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而在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即使采用行政手段,也应形成具体的法律法规。
但由于金融业是一种特殊行业,在实践中采用行政关闭的办法还是可以将风险的影响减弱到最小,况且有关法律已经授予了中央银行这种权力。
3.海发行被关闭已经成为一段历史,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的教训。
金融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
金融监管是针对市场的失灵而进行的,它可以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稳定,同时也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金融体系的稳定关系到一个国家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因此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是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应该牢牢把握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