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社团章程
爱心敬老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爱心敬老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是在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以敬老爱老为宗旨,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为目标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关爱老年人生活,传递社会正能量,提高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本社团的地址:[具体地址]第五条本社团接受[主管单位名称]的业务指导和[挂靠单位名称]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社团的任务:1. 组织策划敬老活动,如慰问老人、志愿服务等,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2. 开展敬老知识宣传,普及敬老爱老的理念,增强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3. 建立敬老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敬老服务活动;4. 与社区、养老院等机构合作,开展敬老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帮助;5. 开展敬老主题讲座、论坛等活动,促进敬老文化的传承和发展;6. 加强与其他敬老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敬老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遵守本社团章程,热爱敬老事业,自愿参加本社团活动的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3. 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4. 优先获得本社团提供的敬老资源和服务;5. 享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4. 向社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5. 享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1. 制定和修改本社团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4. 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5. 解散本社团。
第十一条本社团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1. 召集会员大会;2.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
爱心社规章制度是什么

爱心社规章制度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凝聚社团成员的力量,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团组织的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爱心社是一个以公益为宗旨,志愿服务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社团组织,旨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传播正能量,提高社会关爱意识。
第三条爱心社的宗旨是团结社团成员,共同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社会的公益事业发展,提高爱心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条爱心社的核心价值观是爱心、友爱、奉献、团结,要求社团成员始终秉持爱心,尊重友爱,奉献社会,团结合作。
第五条爱心社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孤儿院、养老院、残障人士庇护所等公益机构,以及环保、扶贫、文化等领域的公益活动。
第六条爱心社的管理机构包括社长、副社长、部长、干事等职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运作。
第七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管理机构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共同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参加相应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可以向社团管理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参与社团事务的决策。
第十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有享受社团提供的培训和服务的权利,可以通过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社会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有爱心社的股份,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尊重社团的规章制度,配合社团管理机构的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团的公益活动,捐助爱心,关爱他人,传递正能量,共同推动社会的公益事业发展。
第十三条爱心社的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支持和团结社团的其他成员,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共同合作,共同进步。
第三章社团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四条爱心社的管理机构包括社长、副社长、部长、干事等职位,社长是社团的领导和核心,负责社团的整体规划和活动策划。
中学爱心社章程(2篇)

中学爱心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温州市溪三中学爱心社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社宗旨:奉献爱心,倡导文明。
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第三条:为了使本社的工作更好地开展,实现本社宗旨,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社员制度第四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遵守本规则,参加本社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1.对本社工作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社各种活动的权利。
4.有退社的自由。
第六条:社员的义务1.严格遵守本社内的有关制度,服从本社安排,按时完成本社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社内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书面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维护本社声誉。
4.接受本社的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社暂设宣传部、服务部、公关部、人事部、财务部,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度。
第八条:本社每年六月份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组成社委,负责本社工作。
第九条:社委会包括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秘书处、宣传部、公关部、服务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长各一名,副部长若干。
第十条:社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本社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社长开展工作,社长临时不在时负起社长责任。
第四章社委第十一条:社委在活动中必须起带头作用,团结社员,合理采纳会员意见和建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
第十二条:社委全体社员民主选举产生,且必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较高的素质且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高的责任感,有开拓精神。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三条:会议分社员会议和社委会议。
1.社员会议不定期召开。
2.社委会议逢每月召开一次。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本社经费来源。
1.师生捐款的爱心基金。
2.企业,公司的赞助。
3.基金动用必须经社委会同意。
第十五条:经费收支必须定期向社员公布。
第七章奖罚制度第十六条:奖励1.每年换届选举前,根据学校团委社团部给予的名额选举出优秀社员,并发给证书。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爱心事业的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培养志愿服务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爱心社内所有成员,包括会员、义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爱心社的宗旨是传递爱心,帮助有需要的人,倡导公益活动,践行社会责任。
所有成员都应本着爱心和奉献精神参与社团活动。
第四条爱心社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正当合理行为,不得从事涉嫌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五条爱心社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力量,共同推动爱心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六条爱心社吸收新成员需经过内部推荐和审核程序,经社团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保持活跃度,不得长期不参加社团活动或擅自退会。
第八条义工是爱心社的重要支柱,应具备一定的实际行动能力和爱心精神,配合社团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义工应定期参加社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负责领导和指导成员,推动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爱心社应定期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如走访老人、义卖筹款、志愿服务等,号召社团成员积极参与。
第十二条组织者应提前做好活动策划和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做到严谨细致。
第十三条参与活动的成员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活动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纪律规定,不得私自行为或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反馈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活动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爱心社将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或礼品等,以激励和鼓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警告、禁赛、降级或开除会籍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公正、透明地执行奖惩制度,维护社团内部的公平公正和和谐稳定。
第五章外联合作第十八条爱心社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开展合作,共同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爱心事业的发展。
爱心社社团章程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俭学部爱心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全名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俭学部爱心社团,简称勤俭部爱心社。
第二条系非盈利性组织。
本社团由学院志愿者组成的全院性爱心组织。
第三条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俭学部爱心社团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前提下团结全社团成员,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自愿为有困难的学生及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促进学院爱心文化建设,同时接受和发放爱心物资与资金。
第四条本社团是新疆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和共青团指导,接受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学生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爱心社团以宣传献爱心为目标,义务为广大师生及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第六条爱心社团内部分工合作,全体成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努力工作及时为有困难的人提供物资和资金,真正做到献爱心、服务大家的作用。
第七条爱心社团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学生中选任,并严格接受院党委与院学工办的领导,且由勤工俭学部全权负责,全体成员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培养无私精神,自觉地投身到爱心活动中去,更好的为学院爱心事业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第二章活动范围第八条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俭学部爱心社团的活动范围(一)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二)新疆大学(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高校第三章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俭学部爱心社团的人员设置:爱心社团设社长一名(负责社团内一切事物),宣传员二名(义务为广大师生宣传及引导献爱心活动),接受员一名(接收物资和资金,并记录),发放员一名(负责物资及资金的发放工作)。
第四章社员第九条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新疆大学正式学籍;(二)拥护社团的章程(三)乐于献爱心,有加入社团的意愿;第十条社团成员入团程序是:(一)提交入社团申请书;(二)经认定后合格,填写社团成员登记表,方可成为本社团的正式成员。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权对本社团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三)有权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四)由申请退团的权利;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二)积极参加本社团各项工作,承担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三)向本社团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爱心社总章程

爱心社总章程社团名称:石家庄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组织部爱心社社团类别:公益类社团宗旨:爱心社本着“让爱从我们出发,让所有人都学会用爱去温暖他人”的宗旨,让大学生在体验中发现,在发现中成长,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现大学生的社会价值,传承中华民族博爱、奉献的美德。
社团社员入社资格:具有爱心、有志于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均可提出入社申请。
会员享有权利:1、社员可参加社员大会,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2、社员可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的议程进行监督和建议;3、社员享有对本社所有社团人员的民主监督和揭发权利;如社长或部长有严重违纪行为,社员有权向其他社长或部长检举,经查实,社长有权开除违纪的部长,各部部长经商讨也有权开除违纪的社长。
4、社员享有本社团所提供的各种爱心活动的优先权;5、社员有权利查阅社费账本;6、自愿加入或者退出社团的权利;社员须履行的义务:1、社员须按交纳会费;2、社员须遵守本社团的管理制度;3、社员要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完成社团安排的各项工作;4、社员有维护社团形象的义务;5、开例会时,所有社员要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必须准时参加,各部门按指定位置坐好,由办公室登记到会人员,如有事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由部长签字,并交办公室备案;6、会员做出有损名誉或半年不参加活动的且为向组织人员请假的均视为自动退社。
部长和社长均同等对待;7、每位社员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整体形象,努力学习,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8、凡社团活动,所有社员必须准时参加,并佩戴爱心社社徽,穿爱心社社服。
经费来源和管理:1、来源:社员所交经费,社会资助,社会募捐及外联部拉取的赞助。
2、用途:外出活动物资的经费及演出道具,凭发票到社长开出书面证明,再到常任理事进行报销。
3、各部门及社员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4、募捐款项只能用于购买对被资助者实用的物品,禁止挪为其它用处;5、账本一式三份,副社,常任理事和办公室各一份。
爱心社章程

爱心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爱心社。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由渝南中学学生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公益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第四条本社团的口号:你做一点,我做一点,这个世界会更加美好一点。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通过亲身参与各种组织活动,提高社员的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
第六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并按照本社团的宗旨实施各类慈善项目。
第七条发动社员积极投身于呼吁社会献爱心的宣传中,以促进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
第八条在其他有意义的工作中,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爱心事业在全社会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的组织管理实行理事会及部门制度。
第十条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由社长担当理事长,其他理事会会员担任理事。
社长(理事长)任期为一年。
社长视情况指定一名副社长担任常务副社长,由其主持社内日常工作。
社长不在时,经社长同意可由其代行社长职权。
第十一条理事会基本职责:一、听取社内工作汇报,经民主讨论,决定本社重要工作,策划本社的重大活动。
二、定期召开理事会议。
三、制订和修改本社的章程和制度。
四、对外代表本社。
第十二条理事会下设宣传部、策划部、人事部、财务部,各部门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社员第十三条凡在渝南中学的全体师生经申请、批准,方为本社社员。
第十四条社员资格:一、承认并拥护本社章程。
二、个人素质校高,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关爱弱势群体,热心于公益事业。
四、有志无私奉献,在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加,尽职尽责。
五、在社内开诚布公,团结一致,互相尊重,相互支持。
第十五条本社社员享有以下各项权利:一、在本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提案权。
三、监督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本社权力机构要求撤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本社社员应尽下列各项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维护本社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本社工作。
爱心社团规章制度

爱心社团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倡爱心互助、加强志愿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爱心社团的组织和运作。
二、组织架构1. 社团名称:爱心社团2. 社团宗旨:关爱他人,服务社会,传递爱心3. 社团成员:社团成员由自愿参加并通过审查的志愿者组成,凡年满18岁的人士均有资格申请加入。
社团成员需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三、社团章程1. 爱心社团的活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社区服务、支持公益事业、关心弱势群体、推动环保活动等。
2. 社团成员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 爱心社团成员应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道德观念,尊重他人的权益。
4. 社团成员应保持辞职并告知负责人员,如有影响到社团活动的个人事务需提前告知,以便社团安排工作。
四、社团活动1. 爱心社团应定期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提供帮助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 每项活动均需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并报社团负责人审批。
3. 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共同完成任务。
4. 社团成员参与活动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组织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
五、社团管理1. 爱心社团设立指导委员会,由社团负责人及其他核心成员组成。
2. 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活动的实施。
3. 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对社团内部事务进行统筹安排,并与外部组织进行合作。
4. 对于社团内部违规行为,指导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社团纪律1. 爱心社团成员不得利用社团资源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2. 社团成员要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守时、文明礼貌、服从组织安排和保护活动场所等。
3. 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内部纪律,积极参与社团会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奖励和荣誉1. 爱心社团将对活跃成员、出色表现的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的方式可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社团内部地位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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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第十二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团委会决定可予以除名:
(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故意损害社团权利、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三)社团活动无故不到或一年累计五次的;
(四)其他严重违法章程的行为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爱心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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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昌吉卫生学校爱心社团
第二条性质:本社团是由本校学生共同组建的非政府非营利公益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为每一个学生搭建一个奉献和展示爱心的平台,坚持帮助弱势群体,扶老助残。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共享本社团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四)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一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承担社团安排或委派的任务;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二)协助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部门开展工作;
(三)协助团委会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为人正直、踏实肯干;
(三)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四)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二十条 社团负责人任期为两学年,在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社团中职程序:
(一)本社团由于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意见。
(二)本社团终止意见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三)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自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成立,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具有昌吉卫生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三)热爱社团事业,肯于钻研;
(四)具备爱心、耐心、责任心,并有乐于奉献的精神。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社团审核;
(三)社团接到申请后,于七日内作出决定,审核未被通过的,告知本人。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四条本社团是由昌吉卫生学校社团部的成员、接受昌吉卫校团委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爱心志愿活动;
(二)绿色宣传活动;
(三)爱心慰问活动;
(四)爱心募捐活动;
பைடு நூலகம்(五)义卖活动;
(六)爱心动员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退会自由。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
(二)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三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
(四)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社团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须有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通过方能执行。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员大会执行机构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社团会长行驶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团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社团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社团团委会行驶以下职权:
(一)协助本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