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答案

合集下载

2023年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2023年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第一次平时作业一、名词解释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靠国家强制力为保证实行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律关系: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3、法律解释:指对法律规范的内容、涵义等所作的说明。

4、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所有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主线政治制度。

5、国家机构: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形式自治权,实现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1.法是以(B)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2.法是调整(A)的行为规范。

3.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C)是否合用,假如合用,就有溯及力;假如不合用,就没有溯及力。

4.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规定年满(D)。

5.我国的主线政治制度是(A)。

6.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A)。

7.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D)。

三、多项选择题1、法具有以下哪些特性(ACD)。

2、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下列(ABC)要素构成,缺一不可。

3、国家创制法的方式涉及(AC)。

4、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涉及(ABD)。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CD)。

四、简答题:1、法的局限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答案要点:①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的方法。

②法的僵化性。

③法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

④法的保守性。

⑤法也许带来的压制。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主线政治制度?答案要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革命的发明性产物,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主线政治制度,具体表现如下: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放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制度的基础。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第二次平时作业一、名词解释1、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对行为效果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律的首要属性是:- A. 规范性- B. 强制性- C. 普遍性- D. 公正性答案:B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包括: - A. 言论自由- B. 出版自由- C. 集会自由- D. 持枪自由答案:D3.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 平等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强制执行原则答案:D二、判断题1. 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所有社会成员都适用。

()答案:正确2. 法律的强制性是指法律可以随意改变。

()答案:错误3. 民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法律的作用。

答案:法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次,法律具有保护作用,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再次,法律具有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和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最后,法律还具有解决纠纷的作用,通过法律程序公正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

2. 请解释什么是“法律的普遍性”。

答案: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其他个人条件如何。

这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同时受到法律的保护。

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确保了社会正义的实现。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三在一家公司工作,因工作表现不佳被公司解雇。

张三认为自己被不公平对待,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1. 张三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张三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些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权利保护,确保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如果张三认为公司解雇他没有合法的理由或程序,他可以根据这些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相应的赔偿。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答案(3篇)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答案(3篇)

第1篇一、单项选择题1. 法律是由哪个机关制定的?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各部门C.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D. 最高人民法院答案:A解析: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2. 下列哪个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 物权法律关系B. 债权法律关系C.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D. 刑事法律关系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3. 下列哪个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A. 损坏他人财物B. 侵犯他人姓名权C. 侵犯他人著作权D. 依法执行公务答案:D解析: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授权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4. 下列哪个不属于法律事实?A. 法律事件B. 法律行为C. 法律规范D. 法律条文答案:C解析: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而法律规范是指法律对某一社会关系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法律规范的内容。

5. 下列哪个不属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违法动机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主观过错,违法动机不是构成要件。

二、多项选择题1. 法律具有哪些特征?A. 国家意志性B. 社会性C. 强制性D. 严肃性答案:ABCD解析: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社会性、强制性和严肃性等特征。

2.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A. 物权法律关系B. 债权法律关系C.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D. 人身法律关系答案:ABC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包括物权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等。

3.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主观过错答案:ABCD解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主观过错。

4.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A. 民事责任B. 行政责任C. 刑事责任D. 政治责任答案:ABC解析: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政治责任不属于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实用法律基础 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 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第一次作业第 1 大题单选题1 . (5 分) 下列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的是( )国际判例2 . (5 分) 作为行为规范的一种,法的实施主要靠 ( )。

国家强制力作保证3 . (5 分) 法主要体现的是( )的意志。

统治阶级4 . (5 分) 在行政诉讼中,对于行政机关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可以 ( )判决撤销5 . (5 分) 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是( )。

习惯6、国家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有定居的居民;有确定的领土以及 ( )具有主权第 2 大题填空题 0 分1 . (5 分)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体现的是罪刑法定原则2 . (5 分)我国刑法规定的溯及力的原则是。

从旧兼从轻的原则3 . (5 分) 合同的订立,在法律上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要约和承诺4 . (5 分) 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关键在于。

是否自愿放弃犯罪意图5 . (5 分) 在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管制6 . (5 分)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权行使侦查权。

人民法院。

第 3 大题简答题 0 分 1 . (10 分) 结婚概念及其条件参考答案或提示:结婚,又称婚姻的缔结,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的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其中,必备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宝婚龄。

3.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

禁止条件包括:1.禁止有一定血亲关系的亲属结婚。

2.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2 . (10 分)法律关系的特征参考答案或提示:法律关系的特征:1.是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3. 法律关系是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4.法律关系的前体是社会关系,但一旦法律以某种理由对相应的社会关系进行规范,该社会关系就变成为法律关系。

4、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参考答案或提示:合同成立的条件:1.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B. 被选举权C. 受教育权D. 财产权答案:ABCD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答案:B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包括以下哪项?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哪项不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A.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休息和休假的权利C. 参加工会的权利D. 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答案:D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A. 著作权B. 专利权C. 商标权D. 财产权答案: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项不是公司的组织形式?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合伙企业D. 个人独资企业答案:CD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B.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C. 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不服的案件D.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的案件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哪项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到法定婚龄D. 双方自愿离婚答案:D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继承权丧失的情形?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B. 遗弃被继承人C. 因犯罪被判处刑罚D. 被继承人生前遗嘱指定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劳动权D. 受教育权答案:ABCD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哪些?A. 享有民事权利B. 承担民事义务C. 进行民事诉讼D. 签订民事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A. 自首B. 立功C. 犯罪未遂D. 犯罪中止答案:ABCD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答案:AB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B.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C.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D. 劳动者自愿离职答案:ABC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知识产权?A. 著作权B. 商标权C. 专利权D. 发明权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些属于公司的组织形式?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合伙企业D. 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B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B.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C. 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不服D.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答案:AB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婚姻无效?A. 重婚。

《实用法律基础》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答案

(第一章在线测试)一、单选题(每题10分,共5题)1、守法是指()。

a.享受法律权利b.履行法律义务(10分)abab以上选项都不是2、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a.过错责任b.无过错责任c.公平责任(10分)abcacbcab3、法律体现的是()的意志。

(10分)全民国家公民政党4、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三要素组成(10分)权利义务内容对象5、法的规范作用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

a.评价b.指引c.预测d.强制(10分)abcacdbcdabcd二、是非题(每题5分,共10题)1、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最核心要素(5分)是否2、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基本范畴。

(5分)是3、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只能是物。

(5分)是否4、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5分)是否5、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就是法律。

(5分)是否6、法体现的全部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5分)是否7、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5分)是否8、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式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分)是否9、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公民。

(5分)是否10、法的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

(5分)是否(第二章在线测试)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10题)1、在我国,目前非公有制成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a.国有制经济b.个体经济c.私营经济(5分)acbc以上选项都不是2、以下属于公民权利又属于公民义务的是()a.劳动权b.文化教育权c.纳税权d.生育权(5分)abacdbcdabcd3、以下属于公民的政治自由是()a.言论自由b.出版自由c.示威自由d.通信自由(5分) abcacdbcdabcd4、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

(5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5、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

(5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党制政治协商会议民族自治制度6、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公民须年满()周岁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电大实用法律基础答案

电大实用法律基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的基本特征?A. 国家意志性B. 普遍性C. 保守性D. 强制性答案:C解析:我国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和规范性。

保守性并不是法律的基本特征。

2.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A. 法律主体B. 法律关系内容C. 法律关系客体D. 法律关系形式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形式并不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3.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解析:我国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不属于法律渊源。

4.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违法情节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违法目的。

违法情节并不是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5.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A. 经济困难者B. 盲人、聋哑人C. 残疾人D. 犯罪嫌疑人答案:D解析: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困难者、盲人、聋哑人、残疾人等。

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A. 普遍性B. 主体平等性C. 约束性D. 不可分割性答案:A、B、C解析:我国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普遍性、主体平等性和约束性。

不可分割性不是法律关系的特征。

2.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国际条约答案:A、B、C、D解析: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等。

3.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违法目的答案:A、B、C解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违法目的。

4.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A. 经济困难者B. 盲人、聋哑人C. 残疾人D. 犯罪嫌疑人答案:A、B、C解析: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困难者、盲人、聋哑人、残疾人等。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问答题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问答题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问答题参考答案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

②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③规章以下规范的“授权”视为委托。

④常见的有:事业组织(学校)、企业组织(公用企业、金融企业、全国性公司)、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工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委托(行政许可权委托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委托事业单位)。

②行政机关的“授权”视为委托。

③常见的有: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

3.法律关系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而是生活在一张巨大的社会关系网上,扮演着子女、父亲、夫妻等等不同的角色。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巨大,它通过确立(确认)、参与和修补社会关系的方式最终影响我们的生活。

社会关系经过法律调整后,成为一种法律化的社会关系,这就是法律关系。

社会关系之所以需要上升为一种法律关系,是经过法律的调整后,社会关系会变得相对稳定、清晰,我们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容易判断,而且一旦这种社会关系遭到破坏,容易得到保护和矫正。

例如,男女双方通过履行婚姻登记这一法定程序后,就能够建立起法律所认可、保护的婚姻关系,因为有《婚姻法》的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就比较清楚,而且一旦婚姻关系受到破坏,也容易得到救济,如有配偶的一方与它人非法同居,违背了夫妻双方互相忠实的义务,则另一方可以诉诸法律要求排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或者要求离婚并给予赔偿。

但男女双方如果双方没有履行法定手续,形成所谓的“事实婚”,由于缺乏法律的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待定状态,也得到不法律的保护。

法律关系由“权力”、“权利”和“义务”这3个基本元素构成。

权力是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拥有的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自由、权益进行限制、管理、征收和剥夺的资格。

例如,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种和税率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征税,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用法律基础答案.原告方新良,男,37岁,干部。

被告周士明,男,56岁,工人。

被告周士明有砖木结构瓦房三间,坐落在某市解放西路138号。

因房中没有水暖设备,离单位较远,生活、工作都不方便,曾显露出想将该房卖掉,另租公房居住的意思。

后来,经本单位职工黄锦云介绍,原告方新良与被告相识。

原告刚从外地调入该市,妻子、儿女也随之调入,因无房居住只好暂住农村老家。

原告得知被告想卖房,即表示自己想买,经双方商定,原告以5000元人民币购买被告三间瓦房。

原、被告当即去当地房管机关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但二人商定,被告暂不把房屋交付原告,待单位分给被告房屋居住后,被告即赶忙腾房(当时,被告单位刚建成三幢宿舍楼,尚未分配)。

半年后,被告单位照管被告,分给他三室一厅住房一套,被告让其子结婚居住,仍不给原告腾房,原告几次督促,被告均以单位分房面积小,女儿结婚无房居住为由,迟迟不搬,原告无奈,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腾房。

咨询题:依照所学知识,试分析本案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是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不是。

原被告之间是买卖合同合同成赶忙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是具体签订合同的行为原告徐巧娣,女,36岁,农民。

被告赵伟成,男,39岁,农民。

被继承人徐国柱生前是某市农机厂的退休工人,因与妻子赵雪文未生育子女,于1956年将堂兄12岁的女儿徐巧娣收为养女。

徐巧娣将户口关系也迁到徐国柱家,与徐国柱夫妻共同生活。

然而, 徐巧娣也经常去看望生父母。

1969年徐巧娣出嫁后,徐国柱夫妻又把赵雪文的侄子赵伟成收为养子。

当时,赵伟成已是赵光大的养子,而且差不多成年,在未解除与赵光大收养关系的情形下, 又与徐国柱夫妻建立了收养关系。

赵伟成尽管未同徐国柱夫妻共同生活,但经常来照管徐国柱夫妇,关心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而且,赵伟成把自己的亲小孩赵小庆改姓为徐小庆,随徐国柱夫妻共同生活。

1983年,赵雪文病故。

1984年,徐国柱病故。

赵、徐病重期间,赵伟成请大夫为赵、徐看病,尽心照管,赵、徐病故后,赵伟成又负责办理了丧事。

徐国柱死亡后,遗有存款1500元和一些家具、衣物。

这些遗产, 都被赵伟成占有。

徐巧娣认为自己是被继承人的养女,有权继承遗产,并向赵伟成提出这一要求。

赵伟成只承诺分给徐巧娣300 元存款。

徐巧娣认为太少,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称赵伟成是养子,自己是养女,都有同样的继承权,现赵伟成独占遗产大部分是不合法的。

赵伟成则辩称:徐七娣出嫁后,专门少关怀被继承夫妇,而自己尽义务较多,又办理了丧事,因此多继承遗产是理所因此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均为被继承人的养子女,都有同样的继承权。

在遗产份额的分配上,应贯彻权益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尽义务多人可多继承遗产。

据此判决:原告人徐巧娣继承遗产人民币600元;被告人赵伟成继承遗产900元和全部家具、衣物。

咨询题:赵伟成应以何种身份取得遗产?本案应如何处理?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因此赵伟成能够依据此条法律取得遗产。

3、因此本案能够分得遗产的人有:徐巧娣、赵伟成。

鉴于徐巧娣未尽赡养义务,能够考虑少分,讲实话那个没法律依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尽赡养义务的,不能分得遗产或少分遗产,注意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那个地点讲得是扶养,一样来讲指的是同辈之间,如夫妻、兄弟姐妹Z 间。

但司法实践屮可能可不能太严格区分。

假如讲徐巧娣有抛弃的行为。

依照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抛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峻的;”倒能够考虑。

4、总之我觉得这案子的最后判决依旧比较公平的。

只是适用法律上可能有点偏差。

另外,赵伟成在此案屮处于一种尴尬的位置, 能够以对老人进行了照管,要求合理的补偿。

5、以上讨论的前提是上面涉及到的法律都已开始生效。

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一样是没有溯及力的,不能适用法律生效Z前的行为。

我不明白你那个案子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判的,假如是1984 年,针对那个案子的法律文件几乎没有,完全靠法官自由发挥,而且判决结果也是令人中意的,我相当佩服那个法官,一个词“高瞻远瞩”,即使到了二十多年的今天,仍旧是一个最佳的判决结果。

三.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

该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 用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 C以货币出资10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

在实际出资过程屮,分不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同时,C已将其以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

咨询题: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公司章程屮是否能够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D公司章程屮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什么缘故?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事实上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什么缘故?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答:一、《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

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三、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此情形屮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

故,是合法的。

四、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

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岀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岀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至第十章■案情: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1999年1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2000年9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

何某因躯体不适向企业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申请,并提供了医院证明。

刘某于2001年1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

2001 年2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与何某和刘某的劳动合同。

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岀申诉。

咨询题:1、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什么缘故?2、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答: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据此,企业能够以刘某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假如企业查实何某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能够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二、案情:叶某,男,45岁。

叶小,男,15岁,叶某之子。

某日,叶某见一群农民在他家自留山坡上挖树菟作柴烧,专门是动气,遂对其子叶小讲:“咱们从山后面爬上去,往山下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

”父子俩悄悄爬到山顶,一齐沿挖树菟人左侧约5米远的山沟,连续不断地往下滚石头,挖树菟人纷纷躲避。

叶小见状有些可怕,讲:“不砸了,真要砸着就苦恼了。

”叶某讲:“不怕,远着呢。

”就在这时,一块石头在往下滚的途屮撞着沟边的一块巨石横飞向挖树菟的农民,将其屮一人击倒,滚落山脚死亡咨询题1,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什么缘故?2.叶某当时的心理态度应当如何认定?3.叶小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什么缘故?1、叶某行为构成犯罪;理由是:有意思表示以及行为,构成有意杀人罪2、叶某当时的心理态度为放任结果发生。

即明知有砸重他人的可能,但存在侥幸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导致损害结果发生。

为间接有意杀人心理。

3、叶小行为构成犯罪;理由是:一同参与叶某行为,虽中途打退堂鼓,但没有阻止危害行为的连续或者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构成有意杀人罪的从犯。

三、案情:1994年3月某乡政府为解决乡机关干部及邻近群众饮用水困难,作出了《关于筹集资金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决定〉〉.其要紧内容是:乡政府所在地的每个企事业单位交纳500元,所有工作人员交纳50元乡政府所在地的两村每户交纳30元,作为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建设基金•乡政府的文件用书面和广播传达到每家每户.个体工商户蒋某到外地做生意,不明白乡政府的决定.同年9 月1日他从外地回到家乡,翌日乡政府派人送去一分限其在10日内交纳30元集资款的书面通知书.蒋不愿交纳,乡政府讲不如数缴纳集资款,将处以罚款.蒋不服,认为这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于同年12月3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乡政府让他交30元集资款的决定. 咨询题: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蒋某的起诉?①乡政府的集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依据其适用范畴可划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两大类。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其一,具有普遍拘谨力,是针对一类事或一类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件作出的;其二,具有往后连续使用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其特点在于:其一,它仅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其二, 它只对所针对的事件有拘谨力,对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并没有效力。

某乡人民政府关于集资安装自来水管的决定,有两个特点:其一是针对乡政府驻地的单位、工作人员及甲、乙两村村民,尽管人数多达数千人,但对象是特定的,也确实是讲只对上述人有约束力,对其他人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二,该决定只对上述人一次有效,对以后类似事件无效力,因而不能反复适用。

可见, 乡政府的集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行政行为。

②既然乡政府的集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凡是因该决定需要交纳集资款的人,均能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蒋某是受乡政府集资决定约束的村民,有权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而提起的诉讼。

乡政府集资安装自来水管尽管是为了公益事业,但它为公民设定了义务。

蒋某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而向法院起诉,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另外,乡政府依照集资安装自来水管的决定,向蒋某发岀了限其十日内交纳40元集资款的通知,该通知是乡政府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蒋某设定了义务,因而蒋某有权提起诉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