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表赔偿项⽬计算⽅法医疗费医疗费⽤×事故责任系数;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后另⾏起诉;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的费⽤可与已发⽣的医疗费⼀并赔偿。
误⼯费(有固定收⼊者)按实际减少的收⼊计算⼯资÷⼯作时间×误⼯天数;(⽆固定收⼊者)最近3年平均收⼊或本⾏业上⼀年度平均⼯资÷每⽉⼯作天数×误⼯天数营养费根据受害⼈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住宿费受害⼈及必要陪护⼈员实际费⽤住院伙⾷补助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伙⾷补助标准精神损害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活⽔平死亡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均纯收⼊(可⽀配收⼊)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岁减少⼀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计算⽅法公式:C=Ct×C1(Ih+∑Ia(Ia≦10%,i=1,2,3…n多处伤残)公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Ih-伤残等级最⾼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例,⽤百分⽐(%)表⽰;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例,⽤百分⽐表⽰,均需≦10%(常⽤标准:⼆级:10%;三级:9%;四级:8%;五级:7%;六级:6%;七级:5%;⼋级:4%;九级:3%;⼗级:2%)残疾赔偿⾦根据受害⼈的伤残等级或丧失劳动能⼒程度确定,计算⽅式同死亡赔偿⾦(⼀级:100%;⼆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级:30%;九级:20%;⼗级:10%)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6个⽉被扶养⼈⽣活费受诉⼈民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均⽣活消费⽀出标准,未成年⼈计算⾄18岁;⽆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75岁以上按5年算;有其他扶养⼈的,承担应负份额;被扶养⼈有数⼈,年赔偿总额≤上⼀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额。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在我们⽇常⽣活中,⼤家可以看见有⼈新闻上或者⾝边有交通事故发⽣,事故发⽣总是令⼈伤感。
那么,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些有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哪些法律依据制定的呢?下⽂,店铺⼩编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依据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最关⼼的问题。
《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对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发⽣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
与过去⽆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区别。
⼀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承担民事责任。
除⾮证明损害是由受害⼈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项⽬,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活费、死亡赔偿⾦。
《⼈⾝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和赔偿标准⽅⾯贯彻了全⾯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残疾赔偿⾦”代替“残疾者⽣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受害⼈遭受⼈⾝损害的赔偿项⽬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因伤致残的赔偿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大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39.0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990.00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17.00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37.005、丧葬费:27410.00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820.00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门诊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护理人的原收入×护理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护理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7539.0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即550780元×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990.0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即319800元×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7539.0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990.0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7539.0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即113960元×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990.0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即41710元×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扶(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且成年后能自理者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417.0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637.0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417.00元×20年,即291220元)÷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637.00元×20年,即118020元)÷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417.00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637.00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417.00元×5年,即72805元)÷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637.00元×5年,即29505元)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康复费12、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13、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54820.00元÷12个月×6个月=27410元14、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7539.00元×20年=55078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5990.00元×20年=31980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7539.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5990.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7539.00元×5年=137695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5990.00元×5年=79950元15、被扶(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且成年可以自理者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20417.0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637.0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20417.00元×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7637.00元×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20417.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7637.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20417.00元×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7637.00元×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准则和计算公式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准则和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用赔偿
医疗费用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受伤需要接受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医疗费用的申请应
当包括正式的医疗发票和医疗费用清单,受害人可以申请赔偿全部合理、
必要的医疗费用。
二、交通费用赔偿
交通费用主要指交通事故受害人为接受医疗治疗所需支付的交通费用,包括了来回医院的车费、高速费、停车费等。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交通费
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受害人可以申请赔偿合理的交通费用。
三、护理费赔偿
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受伤需要得到其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了请护工、聘请护士等费用。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护理费用应该按照
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受害人可以申请赔偿合理的护理费用。
四、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收入、受伤程度以及恢复
情况来申请赔偿,误工费用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五、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受伤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永久损残
而给予的经济赔偿。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主要涉及伤残
程度评定和赔偿标准。
浙江省规定了具体的伤残程度评定标准,根据评定结果和赔偿标准可以计算出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

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车辆撞击行人或其他车辆造成人身伤害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本文将介绍车辆撞伤人后的赔偿标准表,以便了解在不同情况下的赔偿金额。
一、轻微伤(包括擦伤、扭伤等)1. 医疗费用:根据受伤人员就医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500元。
2. 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和受伤程度,酌情赔偿。
3. 残疾补偿金: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赔偿。
二、轻伤(包括骨折、轻微脑震荡等)1. 医疗费用:根据受伤人员就医情况,一般为1000-5000元。
2. 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和受伤程度,进行合理的赔偿。
3. 残疾补偿金: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4.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伤人员的精神痛苦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适当赔偿。
三、重伤(包括重伤、重大脑震荡等)1. 医疗费用:根据受伤人员就医情况,一般为5000-10000元以上。
2. 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和受伤程度,进行合理的赔偿,一般包括全面的赔偿。
3. 残疾补偿金: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赔偿,包括一次性赔偿和长期抚养费。
4.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伤人员的精神痛苦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适当赔偿,包括心理治疗费用等。
四、死亡1. 丧葬费:根据受害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具体死亡费用,进行合理的赔偿。
2. 赡养费:根据受害人的生活状况和死亡前的经济来源,进行相应赔偿。
3. 抚养费:根据受害人家庭情况和死亡前的经济状况,进行合理的赔偿。
4.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害人家属的精神痛苦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适当赔偿。
以上是车辆撞伤人后的赔偿标准表,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程度、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车辆事故赔偿的基本原则。
最终赔偿金额应当与受害人和肇事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判决。
为了避免车辆事故的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从而减少悲剧的发生。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摘要: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二、医疗费计算标准三、误工费计算标准四、护理费计算标准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六、注意事项正文: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患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院规定的住院伙食标准计算。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及医生建议,按照实际需要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二、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三、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比例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员实际收入× 护理天数× 赔偿比例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和事故责任比例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计算。
六、注意事项1.赔偿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2022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202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怎样的?具体标准与计算公式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X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X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法律知识延伸: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误工费赔偿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了解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对于事故双方以及相关法律处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误工费计算的基本原则。
其主要依据是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损失,旨在补偿受害人因事故而无法获得的正常劳动收入。
这一原则强调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受害人不会因为他人的过错而遭受经济上的不合理损失。
那么,如何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呢?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比如说,受害人是一位每月有固定工资的上班族,在事故后因伤请假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时间内单位未发放的工资就是其误工损失。
这通常需要受害人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来证明。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
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么误工费可以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
但在现实中,很多受害人可能难以提供这样完整的收入证明。
此时,误工费的计算可能会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
比如,一位自由职业者,没有稳定的雇主和明确的工资记录,那么就可能会按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其误工费。
在计算误工费时,误工时间的确定也是关键因素。
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比如,医生开具的病假条上注明需要休息的时间。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定残日是指经过法定的伤残鉴定程序确定伤残等级的日期。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比如,受害人在事故后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劳动能力有所下降,导致收入减少。
这种情况下,误工费的计算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其劳动能力下降的程度以及对收入的影响。
再比如,受害人在事故前同时从事多份工作,那么误工费的计算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其中一份工作的收入损失,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工作的收入损失。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
目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以下
简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检查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2. 护理费用:如果受害人需要雇佣护工或者家人提供护理,按照月工资收入进行补偿,最高不超过受害人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3. 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因伤势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行补偿。
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受害人伤势的严重程度以及工作能力评定等级确定受害人的工伤等级,然后按照受害人的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误工费用。
4.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因伤势导致的残疾程度确定赔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等级、年龄、职业和损伤程度等因素,参照相关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5.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受害人,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收入和抚养关系等因素来确定。
以上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具
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核算。
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计算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造成人身损伤的情况下,由责任方向受害人或其家属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等一系列赔偿费用的法律行为。
本文将着重讨论营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营养费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营养费赔偿标准应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损伤程度、年龄、职业等因素合理确定。
以下为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1. 重伤或致残的受害人,根据伤残程度按一定比例给予赔偿;2. 潜在功能障碍的受害人,如记忆力、理解力、行动能力等受到影响的,根据损失程度判定赔偿;3. 未成年受害人,一般按照成年人的伤残赔偿标准予以赔偿;4. 对于老年受害人,其身体康复能力较差,应按照其年龄和职业特点适当提高赔偿标准;5. 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受害人,不仅应该给予伤残赔偿,还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
二、营养费赔偿计算方法营养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受害人因伤导致的身体机能下降所需的营养和保健费用。
一般情况下,营养费计算公式如下:营养费=(身体损伤后每日所需热量-正常人每日所需热量)×每日营养费标准×伤残日数1. 确定身体损伤后每日所需热量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生的诊断资料,可以确定受害人身体损伤后每日所需热量。
一般来说,瘫痪、截肢等伤残程度较高的人需要较高的热量摄入。
2. 确定正常人每日所需热量根据一般人的饮食结构和平均每日所需热量,可以确定正常人每日所需热量。
通常情况下,成年人每日所需热量在2000-2500千卡之间。
3. 确定每日营养费标准营养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相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和营养需要制定。
按照标准的不同,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4. 确定伤残日数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记录和康复计划,可以确定伤残日数。
伤残日数是指受害人从事故发生到康复或伤残程度稳定恢复的天数。
通过以上步骤计算出的营养费即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种一般情况下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计算,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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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医疗费(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
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三)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护理费(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
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
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护理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交通费(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宿费(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
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营养费(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计算公式: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三)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一)概念: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一)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