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联合经营模式的博弈分析
基于博弈论的供应链“零供竞合”研究

01
基于博弈论的零供竞合模型需要考虑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策略选择和利益分配,可以采用静态博弈、动态博弈、重复博弈等模型进行分析。
基于博弈论的零供竞合模型构建方法
02
静态博弈模型可用于分析一次性的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决策行为,动态博弈模型则可以研究双方之间的长期互动和演化过程。
研究市场不确定性对零供竞合模型的影响,分析供应商和采购商在不确定市场环境下的博弈行为,为供应链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总结词
市场不确定性是影响供应商和采购商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更好地理解市场不确定性对零供竞合模型的影响,可以研究供应商和采购商在不确定市场环境下的博弈行为。通过分析市场不确定性和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博弈关系,可以为供应链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帮助供应商和采购商更好地应对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在得出最优解之后,可以进一步研究如何实现这些策略的可行途径和方法,以及如何增强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信任程度等。
通过求解纳什均衡,可以得出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最优策略组合和相应的收益分配结果。
零供竞合模型的求解方法与优化策略
基于博弈论的供应链“零供竞合”模型应用案例分析
03
电商与供应商在博弈中寻求平衡,通过竞合策略实现双赢。
2
3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相互作用及均衡结果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策略、支付、结果和均衡。
博弈论的分类包括: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供应链管理的基本概念与理论
供应链管理的基本概念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物流和信息流等。
供应链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少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和满意度。
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博弈分析

“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博弈分析“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是目前农业发展的一种主要形式,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间的合作与竞争,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优化与协同发展。
下面我们将从公司、合作社、农户三方面对这一经营模式进行博弈分析。
从公司的角度看,该模式可以使公司具有更稳定的供应链和更加可控的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可以通过合作社与农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减少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质量风险。
公司可以通过与合作社共同投入资金和技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益,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还可以通过与合作社共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降低销售成本,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在与合作社和农户合作时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合作社作为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中介,可能会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合作社可能会占据更多的利润份额,导致公司的利润率下降。
与农户合作可能涉及到农民的采购和销售渠道问题。
农户的产量和质量波动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的供应链和市场拓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金融服务和资金流动也是一个困扰公司的问题。
有时公司需要为合作社提供融资支持,以促进其发展。
公司与合作社之间的融资渠道和合作方式也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协调。
对于合作社来说,该经营模式为其提供了一个与公司合作、规模化经营的机会。
合作社作为农户的组织形式,可以通过与公司合作进行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
合作社可以通过整合农户的资源和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
合作社还可以为农户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和金融服务等支持,促进农户的专业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合作社在与公司和农户的博弈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合作社需要解决农户的信任问题。
农户可能会担心合作社在利益分配方面的公平性,以及与公司合作后是否能够获得更好的市场机会。
合作社需要解决规模经营的问题。
合作社规模小的话,可能无法发挥与公司合作的优势,也难以满足公司的需求。
合作社还需要处理好与农户的关系。
合作社需要稳定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零售商主导的零供关系博弈分析

王芳(1982-),女,山东枣庄人,北 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2 0 0 6 级博 士,研究方向: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
吴祈宗(1 9 4 7 - ),男,北京人,教 授,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 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决策分析、供应 链管理等。
10 商业时代 (原名 《商业经济研究》) 2009 年 30 期
第三,一旦大型零售商滥用其作为核 心企业的权力优势,其他成员企业就会寻 求方法加以抵制,甚至退出供应链系统。
(三)战略联盟是零供关系发展的必 然趋势
在 B·J·拉洛德和 M·C·库珀定义的
重心下移,重点扶持开发与高端产品相匹配 的中低端、就业型的中间产品技术创新,或 宜在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中普及的、符合区域资源特点的特 色产品生产技术创新。按照这种制度模式, 广大农村就能够形成以村社区初中层次工业 品生产为基础和小城镇较高层次工业产品生 产为依托的产业协作地理集聚区域。
第一,利用权力往往导致供应链的某 一阶段利润最大化,而牺牲其他成员企业 的利益,从而降低了供应链的总利润。目 前,大型零售商利用手中的权力实施种种 不利于供应商的政策,如降低自己的存货 水平同时要求供应商增加存货以缩短提前 期,压低进货价格,收取上架费、店庆费、 促销费等等,增加了供应商的不满。
第二,一旦权力平衡改变,利用权力 进行不公平的行为会导致供应链内部的权 力斗争,甚至导致供应链破裂。近年来这 种权力逆转的现象在供应商和大型零售商 之间经常出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 统计年鉴(2 0 0 7 )[ E B / O L ] . h t t p : / / w w w . stats.gov.cn/tjlj/,2009-3-9
供应链关系中,战略联盟关系是“渠道中 两个独立实体为实现特殊的目标和利益确 立的契约关系”。在这种稳定的契约关系基 础上双方可以建立起一系列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机制。战略联盟是供应链管理的 高级形式,这种形式以合作代替传统的供 应链企业间的对抗与冲突,增强了供应链 的竞争力。战略联盟专注于如何把市场做 大,而不是斤斤计较于利益的划分,从而 实现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共赢。
零供关系的本质和未来走向辨析

比如山西的供应商联合会就做得非常好。我认为它有两点做得很好:一是把一盘散沙的供应商联合起来,让大家统一认识,统一心态,统一行动;二是对危机预警做得好。零售商的动态把握的很好,有风吹草动都能掌握,及时避免大家遭受更大的损失。
像这种大联盟中,每一家企业生存发展生存困难些就会率先放弃联盟。有这个问题在里面,所以,做联盟要注意到这个问题。
第三,零供交易的天平不平衡。政府出台办法也好,出台法规也好,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交易关系中的不平衡现象。市场的问题还要靠市场解决。交易中的强弱地位差别决定了零供关系很难和谐,很难达成共生共赢的局面。
第四是由于目前零售商还处于一个高速扩张、惨烈淘汰的不短的周期里面。该垮的零售商还得垮,回卷款逃跑的还是会跑,该淘汰的还得淘汰。这些“伤痛”会更加激化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本来就十分脆弱的关系。
六、零供之间不仅仅是矛盾的问题,或者说矛盾之后会相互渗透。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做自有品牌,一方面是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另一方面实际上也在改变自己和供应商的关系。供应商这时候实际上就是做OEM,做代加工。一些供应商会更加难以生存,成为零售商的代工企业。除了这些之外,一些有实力的供应商也会向下游延伸自己做企业,自己建立和经营渠道,减少对现有渠道的依赖。
第五,目前超级终端的所作所为,已经向中小型的超市、便利店蔓延、影响。以前只有大连锁、大商超向供应商要扣点,现在小超市、小便利店也开始学习大商超的操作方式,也要这么多费用,整个零售行业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氛围。大的、小的超市都挤压供应商,会更加激化与供应商的矛盾,推动矛盾发展。 零供关系将有新发展
零供矛盾问题研究

零供矛盾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先对我国目前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现状进行可阐述,接着分析了零供之间存在的矛盾,然后分析产生矛盾的原因,最后对解决零供矛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零售商供应商矛盾解决对策一、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的现状分析(一)零供冲突越来越频繁,冲突的程度也越来越严重。
原来的零供冲突处在隐性状态,现在越来越公开化,公开化的冲突也越来越严重。
(二)零售商明显处于强势地位,且常是冲突的主要挑起者。
在零供关系中,零售商明显处于强势地位,零售商以条款的方式要求供应商接受诸多不合理费用.零供冲突的主要挑起者都是零售商,供应商要么束手就范,要么和零售商决裂,几乎没有选择。
(三)供应商对零售商的满意度低,从零售商单赢走向两败俱伤再到合作。
前几年零供冲突中是零售商占据优势地位,现在出现了两败俱伤情况。
因此,一些零售商已开始转向与供应商合作,寻求建立新型的、紧密的战略伙伴关系。
合作已逐渐成为供应商和零售商的一种共识。
二、零供矛盾分析(一)费用矛盾1、零售商拖欠货款问题凡是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该付的货款、又没有另外补充协议的行为,均属拖欠货款。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付款期限一般为60至90天,时间已经很长,但是到了约定的付款时间,零售商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款项,拖欠供应商货款。
目前国内大部分零售商采取“类金融”模式,即延期3~4个月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并通过开设新店向银行贷款,通过占用这些流动资金用作规模扩张以及其他领域的投资,这种行为屡次导致了商业危机的出现。
零售商拖欠供应商货款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国内供应商深受其害,造成恶劣的影响。
2、零售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通道费是供应商为使自己的产品进入连锁超市的销售区域并陈列在货架上,而事先一次性支付给连锁超市,或在今后的销售货款中由连锁超市扣除的费用。
但依据中国超市收费的现状,这个解释远未包括目前供应商被收取的全部费用,而仅仅是供应商在卖场的开户费或称进场费,该费用只是产品入门的通行证,不包括商品进入卖场至售卖后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如市场推广费用、节日费、店庆等费用支出。
由“康家“之争引发的对零供博弈关系的思考

由“康家”之争引发的对零供博弈关系的探究摘要:2010年12月上旬,从家乐福超市获悉,由于商机协议未谈拢,家乐福旗下所有连锁店从本月起对康师傅系列方便面全线下架,对于这则引起营销界非常热议的因康师傅方便面提价引发的纷争,更反映出当前,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商业协作关系日益紧张。
本文从“康家”之争着手,围绕零供博弈关系,阐述了基本理论,分析了零供博弈关系的深层原因,最后提出了如何构建良好的零供关系的方案。
关键字:零售商,供应商,博弈关系一、绪论1、研究背景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由来已久。
虽然“合则两利,斗则两败”的浅显道理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
但是近年来零供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也引发了不少纷争,从国美格力之争,到联华卡夫之战,再到如今已持续两个多月的康家之争,近日传出,沃尔玛向家乐福看齐,被指对供货商重复收费。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关系日益严峻,急需改善。
2、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通过对零供博弈关系的研究,分析出零供博弈关系的深层原因,为构建良好的零供关系提供方案。
3、研究内容由“康家”之争中康师傅与家乐福的博弈关系引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博弈关系,阐述零供博弈关系的基本理论,分析零供博弈关系的深层原因,最后提出构建良好零供关系的方案。
二、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博弈关系供应商和零售商既是合作伙伴,更多的是竞争对手,而维持这两者之间关系是否融洽的则是“利益”。
就拿这次“康家”事件来说:一边是占住中国方便面市场份额56%,稳坐头把交椅的康师傅,另一遍则是分店数超过11000多家,目前中国最大的超市巨头家乐福,俗话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可对于这两只“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康师傅这次要面临巨大的损失,要吃大亏了。
而作为家乐福一方最多也就是业绩稍微下滑而已。
从营销的角度来说,产品生产出来要经历三个阶段“买得到、买得起、乐意买”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买得起”和“乐意买”企业生产商可以通过营销、品牌建设自己把控,而最重头的“买得到”环节则完全被渠道给掌握住。
零供关系的演进及其发展趋势
零供关系的演进及其发展趋势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是一种对抗统一关系,导致这种矛盾关系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本文在全面考察和分析了双方各种矛盾关系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关系的发展过程及其关系转化背景,最后通过博弈分析方法和资产专用性理论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零售商与供应商实现双方共赢提出借鉴。
关键词:零售商供应商专用型资产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矛和盾的关系,他们在矛与盾的争夺过程中,自然就形成了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表现为对抗与合作的关系。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对立统一(一)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对抗关系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对抗关系,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强势零售商与弱势供应商。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整个流通领域中的主导权逐步由生产企业转向零售企业。
各零售商依据市场供求的变化,以各种方式开始了对供应商的“盘剥”。
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零售商对供应商的要求也愈加苛刻。
总而言之,“盘剥”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苛刻的交易条件。
供应商抱怨零售商做无本买卖,迫使其供货。
已销掉的商品迟迟不给回款,销售不掉的商品也就使供应商的部分利润转移到零售商一方。
此外,在进货价格、售后服务、消化库存、交货时限等诸方面,零售商也制定出对供应商的苛刻条件。
二是通道费用。
双方的矛盾焦点是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各种通道费用,如进店费、合作广告费、货架占用费、专门(特别)展示费等。
2.强势供应商与弱势零售商。
虽然大环境是零售商取得优势支配地位的基础条件,但合同的条款由供应商来制定,他们控制了产品在零售商一方的销售,包括交易中所能保护自己的每一细节,如不仅在供货、产品验收、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严格制定了有利于自己的条件,而且更规定了难以实现的销售目标,并对不能完成目标的施以惩罚。
3.强势零售商与强势供应商。
这样的强势双方往往被看成是控制和依附关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例如,上海国美与日立矛盾激化,上海国美电器对日立空调实行全面“封杀”,11家“国美”店中的“日立”促销员被集体清退。
基于博弈论的供应链“零供竞合”
零供竞合策略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 益。
04
基于博弈论的供应链 零供竞合优化方法
零供竞合优化的基本原则
合作共赢
在零供竞合优化中,强调供应 商和零售商的合作,通过合作
实现共赢。
公平性
在合作过程中,强调公平性,避免 一方利用优势地位获取过多利益。
长期关系
优化过程中注重长期关系的建立, 提高合作双方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博弈论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
01
供应商选择
在选择供应商时,企业需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
,以及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关系。
02
库存管理
库存管理涉及到企业的采购策略和销售预测。博弈论可以帮助企业了解
供应商的库存情况和销售预测,从而制定更准确的采购计划。
03
பைடு நூலகம்价格策略
在价格策略方面,企业需要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对手的定价以及自身的
零供竞合优化的算法设计
01
02
03
博弈模型
利用博弈论中的模型,如 纳什均衡、囚徒困境等, 对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决策 进行分析。
优化算法
根据博弈模型的分析结果 ,设计相应的优化算法, 如遗传算法、蚁群算法等 。
算法实现
通过编程等技术手段实现 优化算法,并对其进行测 试和验证。
零供竞合优化的实践应用
01
考虑多层次博弈
在实际的零供关系中,存在多个层次的博弈,如供应商之 间的竞争、零售商之间的竞争等,可以进一步拓展多层次 博弈的策略及均衡解。
优化零供竞合环境
加强信息共享
通过加强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信息共享,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 来的风险,提高双方的决策效率和合作满意度。
我国零供关系现状分析
我国零供关系现状分析作者:王维莉来源:《商业研究》2014年第08期摘要:零供矛盾一直困扰我国流通业的发展,零售商不规范促销、零售商与供应商不公平交易屡见不鲜,有从实体经济向电子商务领域蔓延的势头。
零供冲突不断,损害了消费者、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利益,影响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为探究零供矛盾根源、发现问题本质与规律,本文在归纳当前零供矛盾主要表现形式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引发零供矛盾和冲突的深层原因,提出了改善零供关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通产业;商品零售额;零售商;供应商;零供矛盾中图分类号:F713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14-05-16作者简介:王维莉(1978-),女,黑龙江佳木斯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对提升消费水平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零售商与供应商作为市场流通最基本的主体细胞,连接着生产和消费,对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扩大消费和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 380亿元,实现131%的名义增长率,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商品零售额208 988亿元,增长136%,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110 704亿元,增长127%,这是零供合作、协同发展的重要体现。
但零供关系既有协调一致、互利共赢的一面,也存在着利益分配的差异和矛盾。
深化零供合作,促进零供关系和谐发展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途径。
一、当前零供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的《2022年全球零售发展前瞻》预测,受益于人口红利以及城镇化进程,中国零售市场规模在2016年将超过美国达到42万亿美元,中国零售业规模在2022年将会达到83万亿美元,占全球零售总额约1/4。
随着我国社会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零售业的组织形式和生存业态也不断创新和发展,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仓储商店、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网络零售等多业态各显其能(见图1),消费者将拥有更多地选择权。
商务部拟出新规剑指零供博弈
在此之前 的 2 0 0 6年 ,商 务部 会同 国家 发改委、公安 部、工商总局等部 门先后 出台过两个这方面的规定 ,一是 《 关于零售商 、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另一个是 《 零
开出 的条件交 易,就 会失去机会 ,又没 有
C V RS O YI O E T R 封面专题
吴晓/ 文
多 来收场早不什行秘。理 的 ,进该就聚么里而更性 年法或应将光焦这,非单 做 许费目是到业密简地 以
渲 染所谓 的 “ 供仇恨 ” 零 。在通 胀压力下 ,零供 关系 的日
规范制定的专家代表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
5天后零售 21 0 0年 6月 ,中国连锁经 营协会 受商务部 委托 ,进 这项 ,按照供应 商的理解 ,是指供应 商送货 4 商 应 该 打 款 ; 按 照 零 售 商 的 解 释 ,直 至 供 应 商 送 货 4 但 5 行 “ 售 商 、供 应 商 商 品 购 销 合 同规 范 ” 的制 定 。 “ 规 零 在 范制定方面 ,我们考虑到大 、中、小型零售商和生产商以 天 后 ,零 售 商 才 开 始 向 供 应 及经销 商的不 同情 况和需 求。 中国连锁 经营协会相 关负 商索要发票 、准备结算 ,而 ” 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据媒体报道 ,包括沃尔玛 、家 这 一 过 程 的 周 期 短 则 数 日、 乐福 、 e c 、 美、 T so 物 超市发等在内的零售企业 , 以及 宝洁 、 长 则 数 十 日。最 终 导致 的 结 古船 面粉、百花蜂 蜜等供应商代表 ,还有代表第三方的相 果是 ,供应商和零售 商各 自 预期 的账期 时间往往 要相差 关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参 与了规范的讨论 。 合 同是零供双 方合 作的起点,也是容 易产 生纠纷的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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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供联合经营模式的博弈分析
研究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零售商相对于供应商而言的三种经营模式中,最值得研究的是联合经营模式。
博弈分析表明,在联合经营条件下,双方的非合作博弈将使双方达到一种均衡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下有确定的销售额提成和商品价格。
拓展分析指出,零售商提出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往往受需求水平、商品需求弹性和供应商进货价格的制约。
不过,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使得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利润之和没有达到最优,零供双方仍然需要创新经营方式,以实现共同发展。
关键词:零售商供应商联合经营博弈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是贸易、商业、流通领域中值得研究的重要关系之一。
近年来,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中表现出种种矛盾和问题,使得研究零供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买方市场的形成,以及竞争的加剧,零售商总体上处于较为优势的地位,但这并不是说零售商就可以随意行为。
事实上,与供应商联合经营是大多零售商,尤其是现代大型零售商的现实选择。
相对于供应商而言,零售商有三种经营模式:一是自营,就是从供应商那里买来商品,取得所有权,然后自己经营、出售;二是租赁经营,就是把柜台或其他营业空间租赁给供应商,只收取固定租金,不负责经营;三是联合经营,就是零售商与供应商共同负责商品的经营,在备货、促销、价格、提成比例等方式上达成共识。
一般来说,对自营而言,零售商承担太大的风险,就租赁而讲,零售商对供应商难以实施必要的控制,联合经营克服了以上两种经营模式的缺点,所以,联合经营是零售商的合理选择。
选择联合经营的零售商与供应商为什么会产生矛盾呢?主要的矛盾表现在销售额的提成比例和价格的制定上,也就是表现在利润的分配上。
很明显,零售商想要的是卖出更多的商品以及尽可能高的销售额提成比例,而供应商想要的是与进货或生产成本相比更多的利润和尽可能低的销售额提成比例,这样,二者就是矛盾的。
为了认识二者矛盾的表现形式,以及为了探求解决二者矛盾的思路,笔者试图用博弈论的观点对零售商与供应商的联合经营给予分析。
联合经营模式下零售商与供应商博弈的一般分析
(一)基本假设
某零售商与其一供应商就商品销售采取联合经营的模式,零售商首先提出商品销售额的提成比例r(0<r<1),然后,供应商自己定价出售商品,假设商品的价格为P;商品所面对的市场需求曲线为q=a-bp,其中a、b为大于零的参数,q 为在价格为p时所销售的商品数量;供应商的商品进价为p0,不计其他成本;零售商的利润为Π1,供应商的利润为Π2,两厂商各自追求利润最大化。
(二)博弈分析
根据假设,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博弈可以看作是关于销售额提成和商品定价的两阶段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零售商决定提成比例在先,供应商的商品定价在后。
根据假设有
应用逆推归纳法,首先考虑供应商的决策p。
r 一定时,供应商选择商品价格p,使Π2最大化。
因为q=a-bp,所以将其代入Π2得
所以,当时,Π2取最大值。
其次考虑零售商的决策r。
零售商预测供应商会将p定在的水平上,把代入Π1=rpq,进而可以求出零售商的相对最优决策。
这时
令得
所以零售商与供应商博弈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为由方程和决定的r、p值。
已知,,所以当时,Π1+Π2最大。
与相比较,p’<p,也就是,因为r的存在,使得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利润之和偏离最大利润。
联合经营模式下零售商与供应商博弈的拓展分析
在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中,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均衡时,显然均衡时的销售额提成比例与需求函数的参数a、b以及供应商的进货价格p0有关。
根据需求函数的定义和函数形式,近似地,我们可以把a 理解为需求水平,b理解为价格弹性,于是,零售商实质上是根据不同的需求水平,不同的商品特性,以及不同的进货价格,制定不同的提成比例。
进一步,我们可以研
究r与a、b和p0的关系。
令,则。
因为0<r<1,所以,即为增函数。
根据单调性,r也是y的增函数。
因为均衡时,所以,均衡时的提成r 是a 的增函数,是b、p0的减函数。
也就是:
当需求水平提高时,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增加;当需求水平下降时,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减少。
相对于需求弹性大的商品,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减少;相对于需求弹性小的商品,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增加。
当商品进价高时,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减少;当商品进价低时,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增加。
结论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是存在的,但并不象看上去那么严重,在联合经营条件下,双方的非合作博弈将使双方达到一种均衡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下有确定的销售额提成和商品价格。
零售商并不是随意提出销售额提成比例的,这一比例受需求水平、商品特性和供应商进货价格的制约。
不过,零售商的销售额提成毕竟使得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利润之和没有达到最优,如果不用销售额提成的方式,而是采用合作博弈的形式,那么通过合约适当分配最终的利润,二者就能够改善博弈的效率。
创新经营方式,保持既竞争又合作的和谐关系,是零售商与供应商共同发展的主题。
参考文献:
1.克里斯汀•蒙特,丹尼尔•塞拉.博弈论与经济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2.杨富堂.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条件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博弈[J].商场现代化,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