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内招考办〔20xx〕55 号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20xx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求场地、 设备、电力、交通等条件保障有力,也要求规章制度
、组织管理、安全保障、考生服务等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学校要切实担负 起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 到位; 要全面落实所签订的 《中学校长责任书》 , 健全组织机构, 完善工作方案, 优化服务举措, 确保所有本校考生都能够在学校填报志愿。 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也 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招办报名”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培训、 服务等。 二、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宣传“内蒙古招生考试” 微信公众号,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关注该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考试动态。要创 新服务举措,细化、完善考生服务方案。要主动联系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和 企业, 为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安全保障。 要加大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培训 力度,组织考生认真学习网上填报志愿视频教材,并加以具体的分析和指导。要 重点保障农村牧区考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三、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 各有关学校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梳理、 排查往年在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深入各有关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检 查是否有本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各有关学校和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三严禁” 要求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校长的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xx 年 6 月 17 日 20xx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 11

第一条 为做好 20xx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 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高考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64 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 填报志愿模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 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区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为网上填报志愿工 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四条 各盟市、旗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应成立由教育、通信、电 力、 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 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 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保障其顺利进行。 第五条 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高中学校)均为组织做好 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网络等硬件建设。严格落实高考报名前所签订的《中学校长责任 书》中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 无条件地为本校考生提供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 保证填报志愿 时每人一台电脑、网络带宽达到 100M 以上,并要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相应的方 便条件。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校长负总 责,下设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各组人员组成及其职 责是: 1. 联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重点 是及时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公告 , 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填报志愿信息, 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 手机短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内容报告 主管校长和各组负责人。联络组应由三名以上教师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业 务精通、能熟练使用现代通讯设备,保持 24 小时手机畅通。 2. 指导教师组负责通知符合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所有考生及时查看网 上填报志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保证其按时参加网上填报志愿, 并对考生填报志 愿给予指导。高中学校应对考生实行分组管理,每组配备一至两名指导教师。 3. 技术指导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转,
2 / 11

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技术指导。 遇到问题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所建立的钉钉团队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答复意见 及时妥善处置。 4. 后勤保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卫等后 勤服务。 (三)科学管理,分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按各录取批次的最低报考 资格线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 各相关高中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寄宿制高中学校要 提前一至两天将对应本科批次线下 80 分以内,专科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集中到 学校,并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务,确保考生按时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四)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要做到“三严禁”, 即严禁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与考生签订自行在网吧或其它场所填报志愿的协议, 严禁向考生推销、 推荐 填报志愿外挂软件、“志愿师”、志愿卡以及中介公司等。违反纪律的,由有关 部门严肃追责。 第六条 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本旗县“招办报名”(未在高中学校报 名)的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也可组织这 类考生到就近高中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三章 通知方式及填报志愿时间和范围 第七条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xx 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公告。 2.通过 10628833 短信平台群发短信。信息发布对象包括:新闻媒体、盟市 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 高中学校领导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 以 及在高考报名时提供移动电话号码(仅限于区内号码)的考生。 3.“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推送填报志愿信息。 各盟市、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知考 生按时填报志愿。 第八条 网上填报志愿及相关信息查询的网址。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 我区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各类信息等均在该网站发布。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 《准考证》 上。 20xx 年网上填报志愿公告、 剩余招生计划、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等均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0xx 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发布。 第九条 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 (一)本科提前 A 批、本科提前 B 批、专科提前批: 6 月 25 日,第一次意向填报。考生从本科提前 A 批、本科提前 B 批、专科 提前批中选择一个批次,从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公安现役、司法、北京电 子科技学院等类意向中选择一个意向填报, 每类意向具体包含院校名单届时通过
3 /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