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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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经济法)。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末成年人)。
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50人)。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
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继续挂牌的资格)。
16.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17.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辨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辨权和不安抗辨权).。
18.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
19.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形式审查兼实质审查)。
20.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21.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算之日为(申请日)。
22.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对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说法错误的是(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部分利润作为损害赔偿额)。
2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24.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额度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5.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权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企业法1.问题:【领会】企业的概念是什么答: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问题:【领会】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答:(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3.问题:【识记】企业有那些分类答:(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私营企业(4)外商投资企业4.问题:【领会】企业法的概念是什么答: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个中法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5.问题:【领会】企业法具有哪些特征答:(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把本身的组织和动作的行为法(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6.问题:【识记】企业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7.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多选】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8:.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多选】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为一个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才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9.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10.问题:【领会】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
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复习资料的介绍。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是指国家为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金融法、税法等多个分支学科。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各方利益。
二、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 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保障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法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
它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手段,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2. 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经济法对企业的设立、经营、合并、重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它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护和规范。
3. 金融法律制度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领域,金融法对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它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4.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法对发明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它保护创新者的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三、经济法的实践应用经济法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利益。
以下是几个实践应用的例子:1. 反垄断法的应用反垄断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它通过限制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
例如,反垄断法可以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价格垄断等行为。
2. 合同法的应用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基础法律,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则。
例如,合同法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复习考试资料

(1)•般合伙企业:指由一般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1选住的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指由一般合伙人(至少一个)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24.一般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当连萤责任。
(2)公司成立后,发觉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当连带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1)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电旦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
20.股份的监事会★★★
股份的监事会
(1)性质:监督机关;股份必须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
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治理人员予以改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有以下情形之•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监高:
格和义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ZUi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27873经济法概论资料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第一至四章)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渊源具体包括:⑪宪法⑫经济法律(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⑬经济法规(注:国务院制定的)⑭地方性法规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经济审判的司法解释⑯我国所参加或所缔结的有关经济法国际条约3.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4.经济义务:是指经济主体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5.经济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6.企业:是指依法成立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或商业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7.公司:是指依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8.合伙企业的概念:我国《合伙企业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9.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才能得到清偿的债权。
10.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的全部财产。
11.合同法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12.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适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4.自然人:自然是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且一律平等。
15.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合同订立的预备行为之一,其目的在于使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但其本省并不构成要约。
16.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证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不想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17.要约的撤消: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经济法概论复习

经济法概论复习〔案例题以网上导学中与网上教学中的案例为准〕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
2.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的法律是〔宪法〕。
3.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4.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的图形有〔A.我国的八一军旗〕4.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没有〕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6.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起诉权。
〔有,但丧失胜诉权〕7.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
〔不是、是法定代表人〕8.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是不特定的〕9.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1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2.我国法律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
1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
〔是董事会与联合管理机构〔不具法人资格〕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与主持。
15.股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16.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17.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股份的〔总数的35% 〕。
18.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 〕天。
19.金融债券是由政府依法发行的债券。
〔是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发行的债券〕2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为〔以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
21.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代位权与撤销权〕。
22.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
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当?〔由债权人承当〕2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国法律〕。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一、选择填空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关系、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
2.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所确认的具有 权利义务 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主要是一定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3. 法律关系由 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与义务 三者构成。
4.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自然人、法人 以及其它主体。
5. 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包括_物 、行为 和精神产品。
6. 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 经济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
7. 法律事实通常分为法律实践和_法律事实 两类。
事件是指与当事人_意志 无关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能够引起_法律_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自学活动。
8. 从权利的标的内容看,经济法律权利主要包括两种:财产权、_部分人身权 。
9. 从权利的实现或者作用上,经济法律权利可分为五类:支配权、形成权、期待权、请求权、抗辩权10. 经济法律责任是 财产 责任,但它既可以单独行驶,也可与其它责任共同运用11. 法人依法成立,以独立的名义享有_民事权利_、_承担民事义务_。
12.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_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13. 代理的种类有:_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再代理 。
14. 所有权的内容:_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_。
15. 债法律关系由_主体、客体_和_内容_三要素构成。
16. 债的分类包括:合同之债与 非合同之债_、特定物之债与_种类物之债_;按份之债与_连带之债_;简单之债与_选择之债_。
17. 公司是企业的法人,由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_全部_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8.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__50_人以下,同时还规定了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_一个_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9.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_会计_帐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建立本公司的_财务、会计_制度,应当按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0. 公司合并分为_吸收合并、新设合并_。
00043经济法概论

0004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企业的分类: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及终止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
法律渊源主要包括: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2、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4、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部门规章对企业具有效力。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经全国人大授权享有地方立法权的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在该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
6、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能否构成一国的法律渊源,多有争议。
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国际条约纳入国法,并直接规定援引适用,就可以成为一国的法律渊源。
7、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一旦纳入国际条约或一国制定法的体系,就可以成为直接法律渊源。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为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第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当然,改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是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人,如在职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管理人员。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应当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不允许个人独资企业称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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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
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5、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名债券。
1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
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
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17、总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
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
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18、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1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20、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22、厂长负责制: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
它是一种首长负责制。
生交23、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4、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25、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26、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7、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8、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9、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3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3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投资总额包括注册资本和企业借款。
3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和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34、外资企业:即外商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
它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35、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抵偿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
36、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37、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
38、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9、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40、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41、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生交流社区,提供学42、折扣:亦称让利。
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43、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包括关于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及处理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45、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46、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指定的产品质量专门机构,根据正式产品标准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企业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性检验。
47、国家监督: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48、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买主、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49、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质量行为,以满足对方利益需要的责任。
50、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
包括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的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
5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
52、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53、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54、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55、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国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6、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57、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国内较大58、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者有权按其所载取得相应的权益的凭证。
股票、公司债券、公债券、票据、提单、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等都是证券。
59、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试图获利的行为。
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
60、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6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其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4、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
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65、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出票本身包含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二是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
66、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作成背书,二是交付他人。
67、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68、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9、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据票据法所赋予的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
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国70、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基于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对于票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71、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