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井口检身制度

合集下载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模版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模版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模版1. 简介井口检身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旨在确保井下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口时身体状态良好,减少事故风险。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口检身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3. 井口检身管理流程3.1 井口检身标准1) 井口检身包括检查人员的身体状况、健康证明、装备和工具等。

2) 井口检身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3.2 井口检身程序1) 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进行井口检身。

2) 井口检身由专门的检身员负责进行。

3) 检身员应熟悉井口检身标准和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3 井口检身内容1) 检查人员的身体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疲劳程度等。

2) 检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 检查人员的装备和工具,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 井口检身管理要求4.1 健康证明要求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人员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井下作业。

2)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必须重新办理。

4.2 井口检身记录1) 检身员需要将每次井口检身的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检身记录表上。

2) 井口检身记录需包括人员姓名、检身日期和结果等信息。

4.3 井口检身制度宣传1) 企业应定期组织井口检身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井口检身制度的培训。

5. 井口检身管理的责任分工5.1 企业层面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井口检身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质支持,确保井口检身的顺利进行。

5.2 井口检身员1)检身员负责进行井口检身,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标准要求。

2)检身员要熟悉井口检身标准和程序,并及时记录检身结果。

5.3 井下作业人员1)井下作业人员应配合井口检身工作,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井下作业。

2)如发现身体不适或有疾病症状,应及时向检身员报告。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维护矿山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稳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入井人员检身包括体检、验光和化验等检查项目。

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

第四条矿山企业要明确入井人员检身的责任部门和检测机构,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矿山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培训,提高其检身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山企业要保证入井人员检身的机构、设备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体检第七条入井人员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专科检查。

第八条一般体格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呼吸、视力和听力等。

第九条专科检查项目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心电图、胸透、肺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条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接受治疗并重新体检,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章验光第十一条入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视力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验光必须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分为五级:一级视力、二级视力、三级视力、四级视力和五级视力。

第十四条一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二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8;三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6以上;四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5以上;五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5。

第十五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进行眼部治疗,并重新验光,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章化验第十六条入井人员化验主要针对职业病和急慢性病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化验项目根据工作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血液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肺功能、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八条化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工作。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的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避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工具进入井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井口人员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

3、井口检身内容:(1)人员自检:进入井口前,需要自觉检查自己身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火柴等;是否符合井下作业的要求,如是否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工作靴;是否携带个人防护装备等。

(2)检查人员的责任:负责人在井口会设立检身站点,负责对进入井口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危险物品和工具的携带、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4、井口检身的操作步骤:(1)井下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前往井口集合。

(2)检查人员设置检查站点,在井口等候。

(3)井下作业人员排队进行检身,按照要求自检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4)负责人对每个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和工具。

(5)检查无误后,井下人员可正常进入井下进行作业。

5、井口检身的频率和时间:(1)井下作业人员每次下井前都要进行井口检身。

(2)井口检身时间一般在每班开始前,确保人员进入井下之前进行检查。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为了确保井口人员的数量与出入记录的一致性,便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和追溯。

2、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出入井记录人员、负责人等。

3、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操作步骤:(1)出入记录人员应站在井口或进出口位置,记录每一位进出人员的姓名、时间、工作单位、身份等信息。

(2)负责人负责清点并核对人员进出数量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

(3)如果发现登记记录与出入人员数不符,应立即进行核实,找出原因并及时纠正。

(4)每天结束时,应对当天出入井人员的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4、出入井人员清点的频率和时间:(1)出入井人员清点应在每次进出井的时候进行。

(2)对于常驻井下的人员,每天进出井口时都需要进行清点。

综上所述,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为了保障井口人员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煤矿工人入井前的检身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工人进入井下作业之前进行的检身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煤矿管理部门的责任:a. 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督促并指导现场工作人员履行检身程序。

b. 提供足够的必要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c. 组织培训,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检身程序的操作要点。

2. 现场工作人员的责任:a. 严格按照检身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b. 及时发现并记录工人的健康问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c. 在确保工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工人进行检身。

四、检身流程1. 工人的自检a. 工人在进入井下作业之前,应自行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如发现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暂停参与作业。

b. 工人应自觉遵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注意保暖防寒。

2. 班组长的检查a. 班组长应对所属班组成员进行检查,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并记录在册。

b. 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相应人员对工人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3. 检身台的使用a. 工人在进入井下作业之前,应前往检身台进行全面的检身工作。

b. 工人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并佩戴好安全帽。

c. 检身台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d. 工人应主动配合进行检身,如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4. 检身台的维护a. 检身台应定期进行保养与维护,保证其工作正常,准确可靠。

b. 定期对检身设备进行检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五、违反制度的处理1. 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工资、停工整顿等。

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 煤矿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定期进行检身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工人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范文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范文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井口检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井口工作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包括进入生产井口区域从事工作的员工。

三、管理要求1. 井口进入制度(1)对井口区域严格控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准入证才可进入。

(2)进入井口工作人员需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件,并配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3)井口区域的进出口处必须设立进出记录的登记簿,记录人员的出入时间和目的。

2. 井口防护装备(1)根据井口工作环境的特殊性,每位进入井口区域的员工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培训。

(2)井口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鞋、防护眼镜、安全帽、防尘面罩等,具体根据井口工作环境的特点而定。

(3)员工在进入井口区域前,必须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3. 井口检身程序(1)进入井口区域前,必须接受井口检身程序的检查。

(2)井口检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体温测量、人员身份确认、安全观察等,确保进入井口的人员符合安全要求。

4. 井口卫生管理(1)井口区域必须保持整洁,确保没有垃圾、杂物堆放。

(2)井口区域需要定期进行消毒,预防疫情的传播。

(3)员工在井口区域不得随意吐痰、排泄,需使用指定的卫生设施。

四、责任要求1. 公司:(1)制定和修订本井口检身管理制度。

(2)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

(3)组织定期的井口检身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部门主管:(1)负责井口区域的准入审核,发放准入证。

(2)开展井口检身工作,确保员工进入井口区域前符合安全要求。

(3)监督井口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并及时整改问题。

3. 员工:(1)遵守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培训。

(2)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3)积极参与井口卫生管理,保持井口区域的整洁。

五、违纪处分对违反井口检身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纪律规定》进行处分。

违纪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罚。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1. 概述煤矿是一种高风险行业,要确保矿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入井检身制度2.1 检身时间每位矿工在每次入井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接受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于在地下工作。

检身时间应提前规定,确保足够的时间进行检查。

2.2 检身项目入井检身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肺活量等常规体检项目。

此外,在煤矿行业工作的矿工还应接受肺功能检测、心电图等特殊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适应煤矿环境。

2.3 检身记录每位矿工的入井检身结果应详细记录在检身表中,并妥善保存。

检身表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结果等。

2.4 入井资格根据矿工的入井检身结果,对其给予合理的评估。

只有通过入井检身的矿工,并被确认身体状况适合在地下工作的,才能获得入井资格。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 进井登记每位矿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之前,必须进行进井登记。

进井登记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以及所属的工作组等。

3.2 出入井记录每次出井和入井时,都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

记录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进出井的时间、出入井的区域、工作任务等。

3.3 井口监控在煤矿井口的入口处应设立相应的监控系统,用于实时监视出入井人员的情况。

监控系统应能够清晰记录每位矿工的出入井时间和人数,以及相关工作组的信息。

3.4 出入井人员清点每次出入井时,出入井的矿工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清点。

清点应以确保人员数量的准确性为目标,避免遗漏或多数情况的发生。

4. 监督与执行4.1 监督机构煤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与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2 人员培训所有入井矿工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口检身制度
1、井口检身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2、凡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检身,未经检身人员检查,不得入井,对违犯规定又不听规劝者,要从严处理。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物品入井,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一般的通讯、照相、摄相设备,严禁酒后入井。

4、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戴安全帽、穿矿用水鞋,严禁穿化纤衣服。

5、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同时佩带安全工作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6、井口检身工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否则,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7、入井人员必须遵守排队检身制度,要听从检身工安排。

8、检身工有权检查其携带的证件和考勤卡及相关记录本等,无资格证和考勤卡,不准入井。

9、对下井的机电设备要进行检查,无入井证的设备不得下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