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术前访视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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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会诊制度

麻醉科会诊制度

麻醉科会诊制度引言概述:麻醉科会诊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麻醉科医生与其他科室医生共同讨论患者的麻醉管理方案,以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度。

这一制度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手术成功率和患者满意度。

一、麻醉科会诊的意义1.1 提高手术安全性麻醉科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手术类型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避免麻醉并发症的发生。

1.2 优化手术效果通过与其他科室医生的沟通和合作,麻醉科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手术的特殊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1.3 提升医疗质量麻醉科会诊可以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麻醉科会诊的流程2.1 会诊前准备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和检查结果。

2.2 会诊过程主持医生介绍患者情况,麻醉科医生提出麻醉方案建议,其他医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确定最佳方案。

2.3 会诊后跟踪记录会诊结果和决定,及时通知相关医护人员,确保麻醉方案的实施和效果监测。

三、麻醉科会诊的优势3.1 多学科协作通过会诊,不同科室的医生可以共同讨论患者的情况,充分利用各自专业知识,提高治疗效果。

3.2 个性化治疗麻醉科会诊可以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和手术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提高治疗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 风险评估通过会诊,医疗团队可以对手术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降低手术风险。

四、麻醉科会诊的实施难点4.1 时间协调医疗团队成员的时间安排不同,会诊难以统一安排,影响会诊的效果。

4.2 沟通不畅医疗团队成员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会诊结果不够准确和全面。

4.3 责任界定在会诊中,各科室医生的责任界定不清晰,导致决策不够果断和有效。

五、麻醉科会诊的未来发展5.1 强化团队合作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会诊效率和质量。

5.2 制定规范流程建立完善的会诊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明确各科室医生的职责和协作方式,提高会诊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麻醉术前访视制度

麻醉术前访视制度

LC—057:麻醉科术前访视、病情评估和知情告知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麻醉医师麻醉前访视、病情评估及麻醉前签字的内容。

确保麻醉医师按统一规定进行麻醉前访视、病情评估及麻醉前签字。

二、工作规范(一)麻醉医师到病房查阅病历,访视患者,核对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等患者基本信息。

(二)复习病历,着重了解患者现病史、个人史、既往史、手术麻醉史和治疗用药史。

了解患者的心、肺、肝、肾、脑等重要器官功能状态。

对各种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进行仔细复习。

(三)对与麻醉实施密切相关的器官和系统进行重点复查。

1.呼吸系统:参阅胸部影像学资料等判断患者是否存在呼吸道异常及胸部病变。

2.心血管系统:对患者目前心功能情况做出评估。

3.脊柱:对拟进行椎管内麻醉的患者,应明确脊柱有无病变、畸形、外伤及手术史,穿刺点临近组织有无感染,是否存在出血性疾病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复习脊柱影像学资料等,了解脊柱的活动情况。

对有脊椎疾患(如:椎体骨折、椎间盘突出等)或不明原因的腰、腿疼及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原则上禁用椎管内麻醉。

4.气管插管条件评估:术前应对所有患者气管插管条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张口度、Mallampatti 分级、颈部活动度、甲颏距离等,并注意有无小下颌、牙齿松动、义齿、牙齿美容。

了解是否存在困难插管史等。

5.体表血管:观察颈外静脉及外周静脉,估计有无穿刺困难。

如需行桡动脉置管直接测压者,需做Allen试验。

(四)了解手术情况:访视时需向手术医师了解手术情况,包括体位、手术范围、难易程度,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的麻醉技术(如低温、控制性降压等)。

(五)病情评估分级:根据麻醉前访视结果,将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资料,结合手术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患者的全身情况及麻醉耐受力做出较全面的评估,确定患者的ASA分级,决定是否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是否需要请专科医师会诊。

(六)对新开展手术或麻醉方法、高风险择期手术、重大疑难及特殊手术的麻醉,术前必要时参与多科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评估,充分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守则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守则

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

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

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六、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 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皿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

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七、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 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

麻醉前患者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前患者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前患者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依据《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及我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为最大限度降低围手术期并发症的发生率和病死率,并尽可能地降低围术期治疗时间和费用,制定此制度。

一、对住院择期手术病人,麻醉者在麻醉前必须访视病人评估病情,向患者及家属交代麻醉风险及麻醉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与并发症,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访视病人一般在手术前一日进行,对一些病情复杂的病例或新开展手术可在麻醉前数日进行会诊,以便有时间完善麻醉前必要的准备,对急诊手术也应尽可能在麻醉前抓紧时间访视病人。

二、根据病人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病人精神状态、拟施行手术等各种资料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评估,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包括术后镇痛方案)。

三、麻醉前评估的重点:麻醉ASA分级、麻醉风险评估、是否饱食。

四、内容:访视的内容包括了解病情及辅助检查结果、手术风险评估、评估麻醉前准备情况、初步拟定麻醉方案、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麻醉前谈话和签字。

1.负责麻醉的医师应亲自去详细了解病情,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拟施手术方式及步骤、术前准备情况等,从而对病情作出评估。

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麻醉科医师应向主管医师提出建议,完善术前准备和商讨手术时机。

必要时应延期手术,以保证患者的安全,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2.根据患者资料、病理生理情况、具体病情特点,进行病情评估,评估以ASA 分级为标准,ASA 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向上级麻醉医师汇报;科主任或上级麻醉医师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手术科室手术医师沟通协商,确定是否进行麻醉前病例讨论或呈报医务科。

3.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计划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根据病情评估的情况,初步拟定麻醉方案,包括麻醉方法、麻醉中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流程、术后注意事项和术后镇痛方法等,并在《麻醉前会诊记录单》中记录。

医院麻醉制度——麻醉访视、效果-、评估、分级授权管理-、转入、转出标准-、疼痛评估制度

医院麻醉制度——麻醉访视、效果-、评估、分级授权管理-、转入、转出标准-、疼痛评估制度

可编辑W O R D文档,欢迎下载医院制度大全——麻醉科、疼痛科工作制度制度目录1).麻醉访视制度2).麻醉效果评定规范3).麻醉风险评估制度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5).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6).疼痛评估制度麻醉访视制度一、麻醉前访视必须由有资质的麻醉医师完成。

(一)麻醉前全面了解患者的病史、查体及相关检查情况。

(二)了解手术对麻醉的特殊要求,与手术医师共同评估手术的麻醉风险。

(三)根据患者病情向手术医师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和会诊建议。

(四)与患方做好麻醉前沟通,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五)认真填写麻醉前访视记录单。

(六)下级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沟通,汇报访视情况,上级医师应指导下级医师进一步完善麻醉前准备。

二、席醉后访视(一)一但术中或术后发生任何与麻醉有关的问题或病情不稳定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随访。

(二)总在术后1-3天完成。

(三)由有资质的麻醉医师完成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单的填写。

麻醉效果评定规范麻醉效果评定的规范:按照麻醉效果评级来评定麻醉效果。

一、全麻效果评级标准(一)气管插管全麻1.I 级:(1)麻醉诱导平稳、无躁动、无呛咳及血液动力学的变化,插管顺利无损伤。

(2)麻醉维持期深浅适度,既无明显的应急反应,又无呼吸循环的抑制,肌松良好,为手术提供良好的条件。

(3)麻醉结束,苏醒期平稳,既没有过早或过迟苏醒,呼吸和循环各项监测正常,肌松恢复良好,拔管恰当,无不良反应。

(4)无并发症。

2.II 级:(1)麻醉诱导时稍有呛咳和血液动力学的改变。

(2)麻醉维持期深度掌握不够熟练,血液动力学有改变,肌松尚可,配合手术欠理想。

(3)麻醉结束缝皮时病人略有躁动,血压和呼吸稍有不平稳。

(4)难以防止的轻度并发症。

3.III级:(1)麻醉诱导经过不平稳,插管有呛咳、躁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应激反应强烈。

(2)麻醉维持期深浅掌握不熟练,致使应激反应激烈,呼吸和循环的抑制或很不稳定,肌松不良,配合手术勉强。

麻醉师术前访视制度

麻醉师术前访视制度

麻醉师术前访视制度术前访视是手术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与患者沟通,麻醉师可以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手术需求等情况,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

同时,也可以帮助患者减轻手术的紧张情绪,增加患者对手术的信心。

制度的实施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定访视时间。

一般来说,术前访视应在手术前一天或当天进行。

这样可以确保麻醉师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相关信息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了解。

其次,了解患者的基本状况。

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身高、血压、心率等基本生理指标。

同时,还需要询问患者是否有慢性疾病、临床表现、手术前是否有过敏史等方面的信息。

然后,了解患者的麻醉史。

即患者是否曾经接受过麻醉,是否有不良反应等。

这对评估患者对麻醉的耐受性很有帮助。

接着,了解患者的药物史。

包括患者当前正在使用的药物,特别是对麻醉有潜在影响的药物,如抗凝药物、镇痛药物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麻醉师确定麻醉药物的选择和用量。

此外,还要询问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史。

因为过敏反应对麻醉的安全性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必须事先了解患者是否对一些药物或物质存在过敏反应。

最后,麻醉师还需要与患者进行交流,告知患者麻醉的流程和风险,并与患者协商制定最佳的麻醉方案。

同时,需要告知患者手术前的禁食禁水时间,以免术中出现胃内容物反流等问题。

总的来说,术前访视是为了确保手术麻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手术风险,并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

麻醉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史等情况,并与患者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地提供安全、高质量的麻醉服务。

通过术前访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麻醉的效果,减少麻醉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院麻醉科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院麻醉科工作制度及职责

麻醉科工作制度及职责一、麻醉科工作制度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三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完全清醒后,护送患者回病房,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

并向病房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6、术后24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

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二、麻醉科主任工作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贯彻科主任责任制,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工作和行政管理制度。

2、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科内任务和人员情况,科学分工,加强与手术科室联系协作,完成各手术科室的手术麻醉;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

4、指导麻醉医师做好麻醉,主持疑难危重病人术前讨论,对麻醉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

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

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六、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Ⅲ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

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七、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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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术前访视会诊制度
一、病史复习:访视前首先要阅读全部住院病史记录,然后有目的地追询有关麻醉的病史,着重了解:(1)个人史;(2)过去史;(3)以往手术麻醉史;(4)治疗用药史。

二、全身状况,通过视诊观察病人有无发育不全、营养障碍、贫血、脱水、浮肿、紫绀、发热消瘦或过度肥胖。

三、精神状态,观察和了解病人是否紧张和焦虑,估计其合作程度。

后询问病人对手术和麻醉有何顾虑和具体要求,酌情进行解释和安慰。

四、脏器功能:麻醉前应全面了解心、肺、肝、肾、脑等生命器官的功能状况,仔细复习查体记录,注意体温、血压、脉搏、呼吸以及血、尿、便、凝血酶原时间、肝功和术前五项等常规检查报告结果。

五、体检:麻醉前要针对与麻醉实施有密切关系的器官和部位进行重点复查。

(1)呼吸系统:观察呼吸次数,深度、形式(即胸式呼吸、腹式呼吸)及通气量大小、有无呼吸道不通畅或胸部异常活动和畸形;(2)心血管系统,除检查血压、脉搏、皮肤粘膜颜色和温度等周围循环外,要注意心脏听诊和叩诊,周围浅动脉和主动脉情况;(3)脊柱:对拟行椎管内麻醉者,常规检查脊柱情况应明确脊柱有无病变、畸形或变形;穿刺点邻近组织有无感染;是否存在出血性疾病,出血倾向史或使用抗凝药治疗;是否有经常头痛史,是否存在隐性脊髓病变;(4)体表血管:观察颈外静脉、平卧时静脉塌陷,表示血容量不足,静脉怒张,表示心功能不全或输液过量。

检查四肢表浅静脉,选
定输血输液穿刺点,估计有无穿刺困难情况。

六、手术麻醉前访视中需要了解手术意图、目的、部位、切口、切除脏器范围,手术难易程度、出血程度,手术需时长短和手术危险程度,以及是否需要专门的麻醉技术(如控制性低血压,低温等)配合。

急症手术,虽病情紧急,生理紊乱重、全身情况差,手术时机不容延误,但亦更需要尽最大可能调整全身情况和脏器功能,以提高病人对手术麻醉的耐受力,一般可在诊断及观察的同时,抓住1-2小时的术前时间给予必要的补液、输血等全身情况调整工作。

七、院内会诊由麻醉科主治医师以上医生负责,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和请示科主任提出会诊意见。

八、院外会诊经医务科同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或科主任出诊。

九、急会诊由当班医师负责,如有困难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指导。

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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