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最新)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回校第一天马上到班主任处签字补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
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四、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
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
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
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为完善学校请假机制,强化劳动纪律,依据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的指导文件,并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以下请假规定:1、请假流程:领取并填写请假条→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行政办公室保存记录。
2、教职工请假权限规定:请假半天需部门主管批准,一天需分管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不包括一天)需校长批准;班主任请假需经德育处批准;行政人员请假需经分管副校长批准。
3、请假一天以上(包括____天)需提前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事假需详细说明原因。
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书面请假,应在返校后一天内补办手续。
4、请假期满未能返工,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手续不全,将不被视为有效请假。
未经批准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将按旷工处理。
6、假期结束后,需完成销假程序;因未销假导致考勤错误,责任由请假人承担。
7、学校将在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状况。
8、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个人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生效。
无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擅自缺勤,将按旷工处理。
9、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依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外出学习、公务或公益活动,视为公假,需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职。
11、教职工在校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离校半天以上(含半天)需书面请假,计入考勤记录。
因未安排好工作或通讯不畅导致的问题,将被视为工作失职。
12、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所有集体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
迟到的定义为活动开始后未到场,____分钟后仍未到达视为缺勤,提前在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二)为完善学校请假机制,强化劳动纪律,依据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的指导文件,并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以下请假规定:1、请假流程:领取并填写请假条→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行政办公室保存记录。
2023年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

2023年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为了规范中学教职工请假和销假的管理,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制定了以下请假、销假的规定。
请假和销假规定适用于中学全体教职工,具体细则如下:一、请假规定1. 请假类型教职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年假和其他假。
其中,病假是因教职工自身健康原因需要休息治疗;事假是因个人特殊事情需要请假,如家庭原因、事务办理等;年假是指已经累积的年假,可以用于休假或休息时间;其他假是指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情况,如婚假、丧假、产假等。
2. 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者学校行政人员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病假需要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事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假需要提前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确认;其他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请假审核请假申请一般由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审核,根据请假事由的紧急程度和教职工的工作安排进行审批。
请假期间超过三天的,需要由学校负责人进行审批。
4. 请假期限病假和事假的请假期限由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不超过14天。
年假的请假期限由教职工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安排,但必须提前与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人员协商确认。
其他假的请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 请假记录学校要建立假期记录,对教职工请假情况进行登记,包括请假事由、时间、审核情况等,以备查阅和核对。
二、销假规定1. 销假手续教职工在请假期满后需要通过销假手续,向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人员提交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
2. 销假审核销假申请一般由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审核,查阅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任务是否完成。
3. 销假时间和方式教职工请假回校后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人员汇报,并完成销假手续。
销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
4. 销假记录学校要建立销假记录,对教职工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包括销假时间、方式和审核结果等,以备查阅和核对。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2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根据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教职工在请假前需要提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经过审批通过后方可请假。
请假事由应当真实合理,并且符合学校规定的请假理由范围。
以下是具体的请假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小学教师管理条例》中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规定,制定本请假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条所有中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均适用本请假制度。
第三条请假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在工作期间的请假行为,不适用于带薪休假、年休假等规定有关的工作休假。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向学校领导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并在请假事由栏中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具体时间、请假天数等信息。
第五条学校领导部门在收到教职工请假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准或者驳回。
第六条请假事由应当真实合理,并符合学校规定的请假理由范围。
不得以虚假理由或者过度频繁的方式请假。
第七条请假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下可由学校领导部门酌情批准。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当尽量避免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确保学校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第二章请假流程第九条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申请表应包含以下信息:1. 请假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2. 请假事由、具体时间、请假天数等请假信息;3. 请假人员签字,并在批准意见栏中填写学校领导的批准意见。
第十条请假申请表应当在请假前的足够时间内提交至学校领导部门。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填写批准或者驳回意见。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按照学校领导部门的批复意见执行,请假期间应当准时返校。
第十三条若教职工请假期间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如期返校,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部门请假延期,并提供合理的延期理由。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若教职工请假事由不真实、不合理,或者频繁请假且无正当理由,学校领导部门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应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学校教职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请销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第三条教职员工请销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形象;(三)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四)因病、因事请假,需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章请假规定第四条教职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年休假、事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一)事假: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二)病假:员工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请假审批权限:(一)部门负责人审批: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二)学校领导审批:病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情况。
第七条请假期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病假期间,需按时到校接受治疗,并主动与部门负责人沟通病情;(二)事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三)请假结束后,需及时返岗,并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销假规定第八条教职员工请假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销假程序:(一)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后,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二)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请假单》上签署意见,并报学校领导审批;(三)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员工方可正式销假。
第十条教职员工未按规定销假,视为擅自离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教职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一)擅自离岗、不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二)请假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三)未按规定销假;(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请假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如婚丧嫁娶、生病等。
2. 病假:因患病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
3. 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4. 事由假:因学校工作需要,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四、请假程序1. 教师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联系方式。
2. 学校领导审批请假申请,对于符合请假条件的,予以批准,并要求教师按时销假。
3. 教师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学校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销假程序1.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说明销假原因、销假时间及销假后工作安排。
2. 学校领导审核销假申请,确认教师已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3. 教师销假后,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六、请假销假要求1. 教师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2. 教师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学校申请。
3. 教师请假销假后,应及时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4. 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教师代为授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后未按时销假,经学校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师因故意隐瞒病情或伪造病假证明,骗取请假,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分。
3. 教师违反请假销假规定,造成教育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3篇)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小学教职工的请销假规定一般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请销假规定:1. 请假申请:教职工在请假前需要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2. 销假手续:教职工在请假结束后,需要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并注明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3. 请假期限:教职工一般可以享受年假、病假、事假等不同种类的假期。
具体请假期限可以根据规定来确定。
4. 请假审批:请假申请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领导或人事部门的审批。
一般情况下,教职工需要提前一定时间提交请假申请,否则请假可能会被拒绝。
5. 请假限制:某些情况下,学校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请假限制,如高峰期、重要活动期间等。
教职工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请销假规定可能会根据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因此,教职工在请假前最好咨询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2)小学教职工请销假的规定一般由学校制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请销假规定:1. 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时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种类:教职工请假一般分为事假、病假、家庭状况假等。
3. 请假期限:教职工请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如需请假超过7天的,一般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请假时间:教职工请假时间一般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根据学校规定提前的时间进行请假。
5. 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学校报告销假,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6. 销假时间:销假一般需要在返校后的3天内办理。
请注意,以上规定是一般性的,请根据各个学校具体规定执行。
同时,还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来处理请销假事宜。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学教职工请销假的管理。
第三条教职工请销假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教学正常进行。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最新修订7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最新修订7篇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篇1一、学校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时间:__下班时间:__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按时下班。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含义1.所谓迟到是指上午上班时间后、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到校。
2.所谓早退是指下班时间前离校。
3.所谓旷工是指不请假不到校上班上课或请示没有得到批准不到校上班以及强行离校的或先斩后奏的(特殊情况除外)。
三、考勤具体办法1.学年考勤与年考评直接挂钩,每月考勤总分为12分。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提前下课每一次扣0.1分累计超过10次每多一次扣1分,旷课1节扣1.5分。
3.进修学习不扣分,事例一节扣0.1分,病假一节扣0.05分。
4.本人没课,半天不到校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5分(记入旷工积分)旷勤一天扣三分。
5.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的给予批评教育,迟到1节的要自觉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因有事需要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
履行学校规定的不扣分,未履行规定的扣1分以上。
6.如果不请假私自离校,学校临时开会、开展活动、检查或干其它工作,本人不在责任自负,扣1分(记入旷工积分)。
7.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互相换课未出现空堂的不扣分。
8.因有其它紧急特殊情况,学校制定临时考勤办法,期满后仍按本制度执行。
9.婚丧事假1周不扣分。
10.例会考勤按本人上课同等对待,例会点名不到者为迟到,例会不准中退、早退。
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11.学校组织的临时会议履行请假手续的不扣分。
12.教师考勤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学年末考勤汇总记入考评档案。
13.举办各类活动或会议,主持人要把考勤情况报主管领导,隐瞒事实,责任由主持人承担,按旷勤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1、教职工有事要请假,在请假期间内有教研、学习、检查等活动的应先向组织会议或活动的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执行,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2、有事需要和别人换课的,自己和别人调换好并将调换的基本情况写明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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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全县教职工的纪律性,
规范教职工请假程序、明确休假期间待遇,根据国务院、人事部、
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病假和产假附相应的诊断证明或
医院门诊回执,待相关组织批准后,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方可请
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县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学区校长请假由县教育局批准。
2、各乡办中学和完全小学校长请假7天以内由学区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学区(校)审核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4、有重大疾病请假30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派人陪同到县
级以上医院鉴定后,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并附相关医疗证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请假待遇
1、产假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 〕9 号)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 〕8 号),女职工的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天。
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婚晚育的,二十五周岁以上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其产假为105 天,另给予护理假15 天。
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50 天,另外,男方护理假增加 5 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 天一30 天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原工资照发,工资外的各种津贴
补贴全部发给。
2、病假待遇
(1)教职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
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
资照发。
(2)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
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b 、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工作人
员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c、教职工因公负伤,在医院期间工资照发。
(3)教职工在见习期请病假或产假的,相应推迟转正定级时
间。
(4)教职工连续请病假六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3、婚假待遇
教职工请婚假,根据学校工作情况,一般为3-7 天,根据1989 年12 月28 日颁布的《甘肃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年满二十五
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
为15 天,根据学校工作特殊情况,应鼓励新婚教职工提前上班。
4、丧假待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学校工作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 天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
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
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费用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