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案例3

案例3-1 :日美轿车大战的胜利者美国汽车制造一度在世界上占霸主地位,而日本汽车工业则是20世纪50年代学习美国发展而来的,但是时隔30年,日本汽车制造业突飞猛进,充斥欧美市场及世界各地,为此美国与日本之间出现了汽车磨擦。
在60年代,当时有两个因素影响汽车工业:一是第三世界的石油生产被工业发达国家所控制,石油价格低廉;二是轿车制造业发展很快,豪华车、大型车盛行。
但是擅长市场调查和预测的日本汽车制造商,首先通过表面经济繁荣,看到产油国与跨国公司之间暗中正酝酿和发展着的斗争,以及发达国家消耗能源的增加,预见到石油价格会很快上涨。
因此,必须改产耗油小的轿车来适应能源短缺的环境。
其次,随汽车数增多,马路上车流量增多,停车场的收费会提高,因此,只有造小型车才能适应拥挤的马路和停车场。
再次,日本制造商分析了发达国家家庭成员的用车状况。
主妇上超级市场,主人上班,孩子上学,一个家庭只有一辆汽车显然不能满足需要。
这样,小巧玲珑的轿车得到了消费者的宠爱。
于是日本在调研的基础之上作出正确的决策。
在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中日本物美价廉的小型节油轿车横扫欧美市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而欧美各国生产的传统豪华车因耗油大,成本高,使销路大受影响。
思考:该案例说明了什么问题?案例3-2:顾客争座时,肯德基怎么办?2000年8月,江西第一家肯德其餐厅落户南昌,开张数周,一直人如蜂拥,非常火爆。
不想一月未到,即有顾客因争座被殴打而向报社投诉肯德基,造成一场不小的风波。
事件经过大致如下:一位女顾客用所携带物品占座位后去排队购买套餐时,座位被一位男顾客坐住而发生争执。
先是两位顾客因争座发生口角,尽管已引起其他顾客的注意,但都未太在意,此时餐厅的员工未能及时平息两人的争端。
接着两人争吵上升到大声争吵,店内所有顾客则都开始关注事态,邻座的顾客则停止用餐,离座回避,带小孩的家长担心事态危险和小孩受到粗话影响,开始领着小孩离店。
最后二人争吵上升到斗殴,男顾客大打出手,殴伤女顾客后离店,别的顾客也纷纷离座外逃和远远地看热闹。
每日法律小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女,35岁,某市某公司员工。
被告某市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生产。
张某于2010年1月1日入职该公司,担任技术研发部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享有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2020年7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进行裁员。
公司以张某工作表现不佳、业绩未达标为由,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张某不服,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良好,业绩达标,且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合法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2. 张某是否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三、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1. 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张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工作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公司表扬,业绩也一直达标。
但公司以张某所在部门业绩未达标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2. 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3. 关于经济补偿问题,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张某在该公司工作十年,应当获得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决:1. 被告某市某公司立即恢复与原告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2. 被告某市某公司支付原告张某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案例分析1. 本案中,公司以部门业绩未达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某工作表现不佳、业绩未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充分证据。
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
2. 张某在该公司工作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张某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案说纪以案说规案例三篇(最新)

利用职务便利违纪、违规系列【典型案例】案例1:某集团董事长一行三人来到时任某银行一支行行长王某的办公室进行走访,同时带来了一盒茶叶,客户走后王某发现茶叶里有1万元现金。
对客户送来的茶叶和现金,王某不但没有退还或按规定主动上缴,反而作为业务工作的"正常收入",进而当作"生财之道"不断变本加厉地收受甚至主动索要贿赂,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案例2: 2007年至2015年李某任某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春节、国庆等节点,收受他人现金34万元及超市购物卡1万元。
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11月23日,法院判处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赃款人民币35万元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案例3:2017年3月底,某银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于2009年10月、12月两次接受该分行辖属某支行简某转交的个体老板杨某给予的贷款感谢费各1万元;2010年6月端午节前,再次接受简某转交的个人贷款客户给予的红包3千元,王某共计接受简某转交的个人贷款客户感谢费2.3万元。
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王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核减其全部未清算及清算未发放的绩效收入。
【剖析警示】案例中的三名责任人有的收受好处费金额较大,有的金额较小,无论金额大小,一旦违反了党纪国法,重则受到法律严惩,被判刑坐牢;即使法律未予追究,轻则也会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等断崖式处理,甚至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三名责任人都是从普通党员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本应有光明的前景,但随着地位的上升和权力的变化,他们逐渐放松思想要求,放松自身学习,世界观错位,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偏移,没有能够抵御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没有能够经受住名誉和权力的考验,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踩踏红线,最终断送了美好的职业生涯,甚至身陷囹圄,后悔晚矣!他们的意识和行为已经完全脱离了共产党员的标准,其违法乱纪最终成为一种必然。
法律案例三段论(3篇)

第1篇一、论点张某与李某合同纠纷案,涉及合同解除的法律问题。
本案旨在探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以期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二、论据1. 案件背景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用于居住,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期租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张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居住,欲解除合同。
李某不同意解除合同,认为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2.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合同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本案中,张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居住,属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3. 案例分析(1)合同解除的条件本案中,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合同解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具体分析如下:①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未能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故不符合协商一致的条件。
②合同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张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居住,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符合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
③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本案中,张某未违反合同约定,故不符合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条件。
(2)合同解除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在本案中,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符合合同解除的程序。
(3)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张某应将房屋返还给李某,并赔偿李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3)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3)案情3介绍:原告:魏某,女,65岁,农民。
原告:宗某,男,40岁,农民。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原告魏某与原告宗某,系同一村寨住宅相邻的两户农民。
两家关于宅基地的划线已有多年纷争。
他们曾在当地乡政府的主持下立过协议。
今年5月,魏某翻建住宅,两家矛盾再次激发。
乡政府多次协调不成,宗某天天上县政府上访。
该县政府直接出面协调,最后做出“关于魏家与宗家宅基地使用权中界线的处理决定”。
《决定》的内容是:“双方宅基地的中界线以魏家东房山后墙角外线向东量4.5寸为一点,以东房山前角外线为另一点,两点连成一条直线向南延长到两户南院墙,线以东归宗家使用;线以西归魏家使用。
”魏某与宗某收到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后,均表示不服,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当地法院在立案时,关于应以民事案件立案,还是以行政案件立案有不同意见。
主张以民事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宅基地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主张以行政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不服并所控告的是县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县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
请问:你的看法是什么?案例3点评: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不是一个纯诉讼的问题,它涉及到如何理解“行政裁决”的有关行政法理。
在行政法理上,行政裁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
否则,既可能扩大了行政裁决的范围,也可能缩小了其范围。
中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裁决,已被界定为具有下列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一,裁决机关是行政机关。
如果做出裁决的机关是司法机关或民间组织,就不属行政裁决。
第二,裁决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包括行政关系。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种民事关系一般被限于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关系。
第三,作为裁决机关的行政机关是作为第三人,而不是当事人身份出现的。
就是说,行政裁决机关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且以具有独立身份的中间人身份出现。
人际关系沟通失败案例三篇

人际关系沟通失败案例1住进酒店13天,既付了费用,又没损坏任何设施,住得好端端地,酒店却要客人马上退房,不退房就要多加40元钱换新房间,这让王女士觉得非常不解。
21日,她打向本报反映此事。
对此酒店负责人解释,这是效劳员表达不当造成了王女士的误解,除了当场抱歉外,酒店将给她更换房间作为弥补。
顾客酒店凭啥让退房3月8日,王女士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来昆明看病,委托旅行社联络了小西门某酒店,房价低于酒店原价20元。
由于看病不知道还要住多少天,所以订房时也没说要订到什么时候,只说住到退房为止,每3天结一次账,酒店同意之后王女士住进了酒店。
21日,王女士起床后去效劳台续交房费,可效劳员却通知她马上退房,并说这间客房已经转订给别人了,要她重新联络别的酒店去住。
而假设王女士想继续住在这里,就要多交40元钱调换新客房。
“一般酒店都是中午12点过后才退房,今天为什么要自己马上就退房呢?何况自己没有退房的意思,酒店凭啥硬把房间转订给其别人?〞这令王女士非常恼火。
王女士说,既然自己订了房间,且早已入住,酒店并没有规定客人只能住多长时候,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就要客人退房,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
此外,自己住在酒店里,不但按规定交钱,更没有损坏房间内的任何设备,为啥要自己退房?她认为,酒店将房间转订给别人,可能是为了获得更多经济利益。
酒店效劳员说错话所致采访中,酒店经理介绍,王女士的住房是由旅行社委托办理的,其交纳的只是押金,并不是住房费。
至于王女士的住房问题,旅行社与酒店曾签订了为期一周的书面协议,但一周后旅行社就没再与酒店续签了。
由于王女士住的是标准间,一个月前就有人订了,说本月21日入住,于是酒店就临时把该房间给王女士住下,如今预订的客人来了,酒店无法安排其他房间,只好要求王女士重新换房。
针对王女士所说酒店效劳员让她马上退房的事,该经理表示,是酒店效劳员解释时说错了话,本来是希望她转房的,可偏偏说成了退房,而效劳员说话时的态度也强硬了些。
社区邻里纠纷案例(通用3篇)

社区邻里纠纷案例(通用3篇)社区邻里纠纷案例1 下龙爪社区收到御龙湾小区10栋206、306室居民投诉电话,因楼上406家中二次装修水管破裂导致漏水,流到了206、306室的地面。
当晚306张女士发现后就上楼与406室居民李某理论。
因为406在外地双方商定第二天一早找工人来维修。
维修人员检查维修后,因为价格赔偿问题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争吵不休,需寻求社区的帮助。
社区收到居民投诉电话后,立即安排网格员、物业联管理员一起上门查看现场情况,现场摸清了情况后,社区工作者把社区民警、物业张经理、406住户、206住户、306住户都聚集在一起现场解决问题。
并耐心细致地跟双方算细账、讲依据、讲事实、摆道理、谈感情,讲解《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等与邻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406住户表示,愿意赔偿306、206家此次漏水造成的损失,。
张女士说: 当时在气头上,经过社区的调解后就冷静下来了。
这种事谁都不愿意遇到,既然发生了就好好商量解决。
同意406住户的解决方案,对这件事也表示歉意。
至此,一场因水管破裂导致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社区管理中,邻里间总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物业纠纷,社区调解邻里小纠纷,促进社区大和谐。
社区邻里纠纷案例2 邻里纠纷是人们社会关系中比较密切的一种,是共同构成社会基层的有机群体,邻里纠纷多是因相邻居住,影响对方通风、采光、通行、用水、排水、噪音、环境卫生等关系而引发的矛盾,这类纠纷不但成为妨碍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影响居民和睦团结,而且影响邻里之间的感情交流和思想沟通。
因此,在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过程中,只有搞好邻里之间的团结友爱,构建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生活氛围,才能减少邻里纠纷的发生,使社区居民在安静舒适、快乐祥和的生活环境中搞好邻里关系,尽情享受美好生活的每一天。
所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就要搞好社区邻里纠纷的预测预防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防范,减少各类邻里纠纷的发生。
1.发生邻里纠纷的主要表现一是由公用部位引发的邻里纠纷,如抢占楼群栋道两侧空闲松散土地或花池,栽种部分蔬菜或种农作物为争牛毛之地引发纠纷;二是在楼道内走廊或楼梯下空闲地,部分居民搭建杂棚或垒墙盛放杂物,影响其他居民通行或其他不便而引发纠纷;三是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放置楼道内、消防通道、乱占停车位等现象,使公共通道更加狭窄,居民出入楼道时肩磨踵碰,或进出楼道碰伤身体,或进出车辆祥和碰擦,因而产生怨言引发纠纷;四是楼上居民在阳台上浇花,或从阳台出水口往楼下滴水,或楼上居民因管理不善致使其他杂物落入楼下而引发纠纷;五是个别居民家中水池或水龙头管理不善,致使水溢金山,殃及四邻,或是下水道堵塞,邻居之间互不体谅,各自为是,怨声载道而引发纠纷;六是个别邻居喜欢说长道短,搬弄是非,乃至流言蜚语,造成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七是有些父母对自己的子女管教不严,袒护放纵,为孩子之间的口角而发生邻里之间的纠纷,还有的个别家长甚至唆使子女损害邻居;八是有些人以我为中心,以邻为壑,为了日常生活琐事寸步不让,处处要占便宜,依仗亲朋好友人多势众,一旦发生纠纷,全部出动以至造成严重后果,制造邻里关系人为的紧张;九是因噪音污染等原因影响居民生活或正常休息,如楼上下左右邻居各种人为的噪音、音响等声音过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或休息,邻里之间在交涉当中发生纠纷。
经典服务案例3则

经典服务案例3则服务案例一:海尔公司车队有个小车司机叫于喜善,他今年40多岁,开车时喜欢听音乐。
他接待了来自欧洲的一位客户,这位客户是一位女士,女士上车后,司机开始放音乐并通过车内的反光镜,看一看坐在后边的客户喜欢不喜欢听放的音乐,如果喜欢听他就把音量开得大一点,不喜欢听就放小一点或关掉。
这次他放的是腾格尔的《在银色的月光下》,那位女士在后边随着音乐边听边晃直说这音乐真好听,我也要买一盘。
说完之后,客户下了车,要司机一个小时之后再来接她。
于喜善这时想,她在青岛人生地不熟的,去哪里买呢于是就买了一盘同他在车上放的一样的《在银色的月光下》的碟片,待那位欧洲的客户上车时,给了这位女士,那位客户非常感动,连连称赞海尔为客户考虑的太周到了。
注:从观察客户是否喜欢所放音乐到为客户购买碟片,都体现了司机细心和贴心。
关注客户的享受服务过程是“应该的服务”,而为客户买碟片就是“超乎想象的服务”。
服务案例二:希尔顿酒店,五星级的大酒店。
在一个礼拜天黄昏时分,酒店来了一对老夫妇,拎了个皮箱。
问:“有没有房间啊柜台内答复:“啊呀,真抱歉,没有房间,今天是周末,如果你早点定就好了。
不过,我们这附近还有些不错的酒店,要不要我帮你试试看有没有房间”老先生说:“那好。
”柜台内先是掏出个卡片,签了个字,说:“给您。
这个是免费的咖啡券,到大堂吧坐一下,免费二杯咖啡,我现在帮你查附近的酒店,。
那二个老夫妇就在大堂吧喝咖啡的时候,旁边的客人就问他:先生,刚才你们讲的话我都听到了,您为什么不事先定个房间呢希尔顿是有名的酒店,很快就没有房间了,今天周末。
他说:“我儿子昨天打电话给我,叫我马上过来,所以没有来得及订房间!就在这时,柜台服务员来了:“好消息,后面那条街的喜来登还有一个房间,等级跟我们的酒店是一样的,并且便宜20美元,请问您需要吗”。
老先生坐在那里说:“好的。
要!”“行,那您先慢慢喝!我去帮您确认。
”一小会,又来了:“喜来登酒店接您的车快到了,不过先生你可以慢慢喝,我会叫他们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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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1986年一汽引进了克莱斯勒轻轿结构的发动机后,顺理成章准备引进克莱斯勒的车身,当时的总经济师吕福源率团到底特律,克莱斯勒公司态度大变,提出的条件非常苛刻,要价奇高。
谈判因此破裂,吕福源毅然回国。
因为克莱斯勒知道国家批准一汽上轿车的消息,觉得无论怎样苛刻的条件一汽都得就范。
此时,恰逢大众公司董事长哈恩博士拜访一汽,与一汽一见钟情,传递了合作的意向。
但一汽顾虑的是轿车的发动机是克莱斯勒公司的,如果与大众合作,只能要它的车身和整装技术,这能行吗?四个星期后,大众公司已经把克莱斯勒的的发送机装进了奥迪的车身,这车身是专为装配克莱斯勒发动机而特意加长的。
克莱斯勒公司得知这一信息后伸出友好的手,说如果一汽有意合作,他们只象征性的收1美元的技术转让费,可最终一汽因为大众的诚意和效率而选定了大众。
在此案例中,一汽对于克莱斯勒公司的评价是“提出的条件非常苛刻,要价奇高”,通过比较己方的报酬(克莱斯勒的车身)与成本(价格奇高),很明显,差值为负,行为终止(谈判破裂)。
此次谈判失败的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克莱斯勒一方没有遵循社会交换中的“互惠”原则,得势发难。
而最终一汽放弃1美元技术转让费的诱惑选择大众,则体现出了内在报酬在谈判中的重要作用。
大众的诚意和效率对一汽来说是一种正向的刺激,是一种外在报酬,从而一汽也作出了积极的反馈。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商务谈判中无论各方的经济力强、弱,组织规模大、小,都应该坚持地位平等,资源合作,平等协商,公平交易。
无论实力大小都应平等,不能将己方意志强加给对方,双方地位都是平等的。
2)互利原则。
互利原则是指谈判达成的协议于各方都是有利的。
3)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商务谈判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
国际商务谈判还应当遵循有关的国际法和对方国家的有关规定。
4)信实原则。
信实原则即守信与诚实原则。
进行谈判诚实、守信至关重要。
所谓守信,即是言必行,行必果;所谓诚实,是说任何谈判没有诚意、言而无信,绝对不行。
5)求同原则。
求同原则也叫协商的原则,是指谈判中面对利益分歧,从大局着眼,努力寻求共同利益。
求同原则要求谈判各方首先要立足于共同利益,要把谈判对象当作合作伙伴,而不仅视为谈判对手。
同时要承认利益分歧,正是由于需求的差异和利益的不同,才可能产生需求的互补和利益的契合,才会形成共同利益。
6)事人有别原则。
由于商务谈判所涉及的是有关双方利益的事物,而不是谈判者,参加谈判的人只是事物的载体,谈判桌上发生冲突的是事物。
7)把立场与利益公开原则。
谈判者所持的立场与其所追求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
8)坚持客观标准的原则。
9)时间与地位的原则。
是指在谈判过程中时间和地位这两个因素非常重要。
10)信息原则。
信息决定谈判的地位和力量,谈判是一个信息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
11)注意心理活动的原则。
谈判是和人在谈判,人的心理活动直接影响其行为。
12)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
谈判是一门科学,同时又是一门艺术,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结合。
企业战略管理的过程战略实施就是将公司战略付诸实施的过程。
企业战略的实施是战略管理过程的行动阶段,因此它比战略的制订更加重要。
战略实施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动态管理过程。
所谓“自上而下”主要是指,战略目标在公司高层达成一致后,再向中下层传达,并在各项工作中得以分解、落实。
所谓“动态”主要是指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常常需要在“分析-决策-执行-反馈-再分析-再决策-再执行”的不断循环中达成战略目标。
战略控制主要是指在企业经营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检查企业为达到目标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评价实施企业战略后的企业绩效,把它与既定的战略目标与绩效标准像比较,发现战略差距,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纠正偏差,是企业战略的实施更好的与企业当前所处的内外环境、企业目标协调一致,使企业战略得以实现。
一、战略管理的涵义一般而言,战略管理是涉及对有关未来组织方向和范围做出决策和决策的实施,包括战略制定和战略实施。
管理,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别人完成任务、达成目标。
战略制定着眼于“做正确的事”(doing the right things),而战略实施关注的是“将正确的事做得更有效率”(doing the right things right)。
由于管理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特点,因此,战略管理强调的是“如何让人愉快、高效地做正确的事”。
战略管理研究的就是如何处理好高效、愉快和正确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战略管理的过程战略管理过程可以分为战略分析、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价四个部分。
其中战略制定包括战略分析和战略选择。
1.战略分析。
战略分析指的是通过客观的分析,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战略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环境分析,同行业竞争者的竞争力分析,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值分析等等。
2、战略制定战略制定包括两个方面:战略分析与战略选择。
(1)战略分析。
战略分析包括企业使命与愿景、外部环境分析和内部资源与能力分析。
(2)战略选择。
战略选择包括三个阶段:制定备选方案、评估备选方案和选择方案。
3、战略实施战略实施就是将战略方案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取得成果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通过分解战略目标设立年度目标、配置资源、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
战略实施主要应考虑三个主要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 (2)组织结构 (3)资源配置4、战略评价与变革战略评价就是将反馈回来的实际成效与预期的战略目标进行比较,如果有明显的偏差,就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以保证组织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由于战略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企业进行战略变革就是为了取得或保持竞争优势,在外部环境与企业的内部资源与能力的动态平衡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经营范围、核心资源与经营网络等战略内涵的重新定义。
三、战略管理的任务战略管理的任务的核心就是说明企业存在的理由,即在保持战略的动态性、灵活性和整体性的前提下,确定企业下一步“拟做”什么。
而把“拟做”作为战略管理的核心任务,实际上是对企业内外部环境中的可做、该作、能做、想做、敢做的一种综合权衡选择的结果。
四、战略管理的层次一般来说,拥有多个战略业务单位(Strategic Business Unit,以下简称SBU)的企业战略至少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公司层战略(Corporate-level Strategy)、业务层战略(Business Unit Strategy)和职能层战略(Functional-level Strategy)。
而对于只拥有单个战略业务单位的中小企业,其公司战略和竞争战略是合而为一的。
1、公司层战略又称总体战略,是企业最高层次的战略。
公司层战略的关注范围是由多个战略业务单位组成的、从事多元化经营的企业整体。
2、业务层战略业务层战略也称竞争战略,它是在公司层战略的指导下,就如何在某个特定的市场上成功开展竞争制定的战略计划。
战略业务单位是指其产品和服务有着不同于其他SBU的外部市场,从事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往往拥有多个战略业务单位。
3、职能层战略职能层战略是属于企业运营层面的战略,它是为了贯彻和实施公司层战略和业务层战略在企业各职能部门制定的战略。
职能战略是企业内各主要职能部门的短期战略计划,一般可分为研发战略、生产战略、营销战略、人力资源战略和财务战略等。
公司层战略、业务层战略和职能层战略共同构成了企业完整的战略体系,只有不同层次的战略彼此联系、相互配合,企业的经营目标才能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战略分析、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价他们贯穿于企业战略管理工作的全部过程。
根据前面对战略管理有关内容的分析情况的值,企业战略管理的最重要特点就是自我循环的过程,也就是这四个工作环节的循环。
1.公司战略。
企业整体战略总纲,是企业最高管理层指导和控制企业行为的最高纲领。
2.经营单位战略。
又称事业部战略,是指战略经营单位、事业部或子公司的战略.在公司战略指导下,经营管理某一特定的“战略经营单位”(SBU)的战略,它是公司战略的子战略。
SBU(Strategic Busiess Units),也称战略事业单位,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创造,发展的一种分权组织形式。
一个SUB 经理对产品负有从研究开发、市场研究、生产、营销等经营责任,并对利润负有最后责任。
3.职能战略。
为贯彻和实施公司战略、事业战略而在企业特定的职能管理领域制定的战略。
1.群策群力: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头脑风暴法“。
通用发动全体员工动脑筋,想办法提意见改进工作效率,广泛参与感受运用权利的的滋味,提高工作热情2、大公司于小公司并举。
在通用电气这一超大公司内培养小公司所具有的和谐、亲密、坦诚的人际关系,坚持进行简单明快的沟通,鼓励交流与争论,坚持像小公司一样直面顾客同时对外保持大公司的形象,维持公司的市场地位。
3、无边界管理。
打破部门间的人为障碍,鼓励不同部门的人员横向流动与合作,培养职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加强与用户,供应商,经销商,甚至同行竞争企业间的联系。
4、独裁与民主的统一。
一方面,公司普遍推广“群策群力”,让广大大职工有参与管理的机会;另一方面,各级主管和经理都享有最充分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5、高度集权与高度分权的统一,公司对各个部门授权,使其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但又必须在通用电气名下,都同属一个法人。
并集中资金有较大市场效益的大项目。
分析通用电气公司的基本竞争战略,企业文化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的特点和利弊。
一.基本竞争战略:(1)精简机构,减少层次,从而加强上下级间的信息沟通,提高了效率,但也影响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2)寻求最佳作业,通过借鉴,吸收其他公司的经验,总结和发展出一系列最佳作业方法,缩短了生产时间,降低了生产成本。
(3)三环战略,通过淘汰落后产业,集中资金发展优势产业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并通过兼并和购买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全球化经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与协作,减少了关税,运输,劳力费用,降低了成本,拓展了新市场。
独特的通用文化:(1)明务实、以顾客为中心的观念;(2)勇于承担责任和义务,制定并实现有进取心的目标(3)热心追求卓越,(4)对下放权力充满自信,坚持群策群力,广纳忠言;(5)有能力发展多样化的,面向全球的队伍;(6)热心鼓励变革,是变革为机会而非威胁;(7)充满活力并能鼓励他人,动的速度就是竞争优势。
2、大公司于小公司并举。
坚持在通用电气这一超大公司内培养小公司常有的和谐、亲密、坦诚的人际关系等同时对外保持大公司的形象,维持公司的市场地位。
3、无边界管理。
打破部门间的人为障碍,鼓励不同部门的人员横向流动与合作,培养职工的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