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纳税人为本-优化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理念

纳税服务理念纳税服务是指税务部门向纳税人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纳税咨询、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税务审批等各方面。
纳税服务的理念是指税务部门在开展纳税服务过程中,要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核心,依据“便民、高效、公平、规范”的原则,秉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态度,提供全面、及时、专业、高效的服务,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信任度和忠诚度,促进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合作。
首先,便民是纳税服务理念的重要方面。
税务部门应该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服务效率,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尽可能降低纳税人的办理难度和成本。
例如,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让纳税人能够随时随地便捷地完成各项纳税事宜的处理。
其次,高效也是纳税服务理念的重要内容。
税务部门应该积极推行信息化服务,提升纳税服务的效率。
同时,对于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和需求,要能够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以满足纳税人的诉求。
第三,公平也是提供纳税服务的理念之一。
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所有纳税人平等对待,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颇。
纳税服务要突出质量优先的宗旨,让纳税人享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服务。
第四,规范也是纳税服务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部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的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纳税服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工作流程监管,对于任何影响服务品质和效果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发现和纠正。
最后,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是纳税服务理念的价值追求。
纳税服务要以人性化、个性化、定制化为主要特征,注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于纳税人经济发展的服务。
同时,对于纳税人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予以合理回应,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纳税服务的理念是以纳税人为核心,注重便民、高效、公平、规范、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为纳税人提供全面、及时、专业、高效的服务,促进税收征管的现代化、精细化和便民化。
这也是税务部门不可或缺的责任和使命,也是实现纳税人与国家和谐共处的重要保障。
以纳税人为本 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

同时 ,深圳 市 地 方税 务局 纳税 服
深圳 市地 方税 务局 党组 书记 、局长及 聚 声到纳 税服 务局检 查 Z 作 -
务局 还 承 担 了 《 深圳 特 区 报 》、 《 深
圳 商报 》、 《 报 》 、 《 圳晚 报 》 、 晶 深
纳税 服务 ,是税 务机 关依据税 收 法律 、行政 法规 的规 定 , 在税 收征 收、管理 、检查 和实 施税 收法律 救济过 程 中 ,向纳 税 人 提供 的服务 事项 和措施 。纳税 服务 作为 整个税 收工 作的基 础 和重要 环节 ,其服 务手段 的强化 、服 务程 序的规 范 、服 务机 制 的完善 和服务 水平 的提升 ,对维 护纳 税人 的合法 权益 、促使 纳 税人依 法诚信 纳税 ,建设 和谐 税务具 有重 要和深 远 的意义 。 因 此 ,为适应我 国税 收深化 改革 的需要 ,以优 化纳 税服务 为起 点 ,构 建科学 、完 善 的纳 税服 务体 系是新 的历史 时期对 纳税 服 务工作 的必 然要 求。在2 0 年3 的深圳 市地税 系统机 构调 整 07 月 中 ,上 级机 关批准 设立 了深圳 市地 方税务 局纳税 服务 局 ,这 是 全 国税务 系统 首家正 式纳 入公 务员行 政编 制的专 业化纳 税服 务 机 构 ,是深圳 市地 方税务 局直 属的正 处级单 位 。深圳市 地方税
纳 税 人解 答税 收 政策 热 点和难 点 问题 ,取 得 了较 好 的普 法教 育
效 果。
在工 作 中 ,深 圳市 地 方税 务局 纳税 服务 局还 不 断优化 服务 方 式 ,创 新服 务手 段 .拓 展服 务 内容 ,提 升 服务 质量 ,帮助指 导 纳 税人 节约 办税 成 本 ,更 方便 、快 捷地 办 税 ,依法 维护 纳税
我国现行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与优化对策(全文)

我国现行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与优化对策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治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自1996年税收征管改革以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纳税服务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办税大厅作为服务实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服务。
一、现行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纳税服务观念陈旧目前,我国税收治理“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根深蒂固,具体表现为重治理、轻服务,纳税人作为被监管的对象被动的服从。
GJ法律在给予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力和纳税人的权利明显失衡,过分的强调征税权力,忽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并且税务机关征收治理的目标被简单理解为完成GJ的税收收入任务,造成征税过程中税务机关往往凌驾于纳税人之上。
“以纳税人为中心,注重纳税人需求,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的理念在我国现实税收治理实践中仍然比较欠缺。
(二)纳税服务层次低1、纳税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对称在具体的纳税服务实践中,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是基于自身角度考虑的,一些服务内容却并非纳税人所需要的,而纳税人所需要的纳税服务却不能得到满足。
一些地方只追求表面形式,而不重视实质性的服务,追求挂在墙上的、摆在桌上的形式服务,却忽视了简单和高效率的办税效率服务;一些地方税法宣传过程中,不区分对象和群体,一刀切式的宣传,其结果可想而知。
一些地方设置了税务XX站,但由于更新维护不及时,信息陈旧过时,这样对纳税人没有实际帮助。
2、纳税服务质量低我国目前的纳税服务处于基本的、浅层次的状态,不能满足纳税人深层次的服务需求。
一是没有统一的服务形式和标准,存在随意性,各地的纳税服务形式多种多样、良莠不齐,造成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税务人员身上享受到的服务具有差异性;二是缺乏个性化的服务。
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对所有纳税人无差别,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如何做好优化纳税服务创新工作优化纳税服务

如何做好优化纳税服务创新工作优化纳税服务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核心和基础。
作为行政执法的国税部门只有立足某某老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才能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处理好一个关系,促进服务理念创新处理好一个关系,即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管理与服务是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一是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
优化纳税服务不仅不会弱化管理,还会对管理产生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国税机关通过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主动地按照税法来纳税,就可以腾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不仅仅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的一种义务,也是税务机关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二是要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是对纳税人最好服务的理念。
一方面,若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为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执法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即使服务措施再多,其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是大多数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深层次要求。
对违法纳税人放松管理,造成税收管理性不公平,就是对守法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打击”。
所以,我们始终要将严格执法作为衡量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好坏的一条重要标准,把执法与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三是要树立全员服务的理念。
纳税服务涉及各税种、各环节、各岗位,渗透于管理的全过程。
不能片面的理解纳税服务就是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要将服务措施寓于加强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体现在各个岗位的工作之上。
四是要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
纳税人利益无小事。
要从满足纳税人需求出发,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效率,以方便纳税人为宗旨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五是要树立理解和信任纳税人的理念。
税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建立与纳税人相互信任的征纳关系,才能够营造和培育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进一步达到促进依法治税的目的。
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建议

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建议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税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目的,在征纳双方依法行使征税权利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以及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法律救济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依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纳税服务的思想观念、服务方式、服务形式等诸方面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本人就如何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作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更新观念体系,确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税务机关必须理念革新,要充分认识到税务部门是国家公共服务部门,税务部门提供的产品是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
税务部门应全面领会其内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全面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提高完善对纳税人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文明、规范的执法服务标准和体系,以新的服务理论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为主的转变、向“管理服务型”和“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引导税务机关向服务型部门的转变。
二、改进服务理念,深入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
积极向纳税人传播税收知识和解决涉税问题,这是纳税人的基本需要,也是纳税服务中的基本内容和税务机关的义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
税法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宣传的内容应当是广泛的,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和各种办税程序、税收知识等,其作用在于潜移默化地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
纳税咨询辅导的对象是特定的纳税人,其内容具体且明确,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辅导应当及时、准确和权威,其作用在于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带来的负担。
2024年11月地税所工作总结5篇

2024年11月地税所工作总结5篇篇1地税所工作总结报告一、引言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所全体成员紧密团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了XXXX年XX月地税工作的各项任务。
本报告旨在全面回顾和总结过去几个月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工作回顾(一)税收征管工作本月,我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流程。
具体工作如下:1.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合理增长。
2. 优化纳税服务。
推进“互联网+税务”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设立纳税人咨询窗口,及时解决纳税人的问题,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3.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预警机制,对高风险行业和企业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二)政策落实工作我所积极响应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号召,认真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工作如下:1. 及时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宣传栏、税务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知晓并享受到政策红利。
2.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3. 加强政策执行监督。
建立政策执行监督机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维护税收政策的权威性。
(三)队伍建设工作我所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具体工作如下: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税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 开展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税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3. 深化作风建设。
强化纪律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分析篇2一、工作回顾2024年11月,地税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税收现代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改革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改革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老式旳税源管理模式存在诸如对不同行业旳纳税人分别采用同样旳税收管理措施,不仅难于做到重点突出,并且效率较为低下,有关旳纳税服务措施也很难所有贯彻到位。
这样“一刀切”旳税源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纳税人数量越来越多,纳税人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旳形式了。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社会分工在税源管理工作中旳具体体现,是税源管理旳必然趋势。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指在坚持属地征缴旳原则下,根据税源旳实际状况和管理特点,通过组织分工和合理配备资源,重要分纳税人规模、行业和类型以及税务事项等来组织管理,有重点、针对性地达到强化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旳目旳。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多种专业化形式旳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也是按多种涉税要素特性对税源分类管理旳延伸和深化,是互动工作旳深化,是科学化精细化旳发展和完善。
一、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管税”旳规定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以来,对于有效解决原有税收征管模式存在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动税源管理旳科学化、精细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也获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迅速发展变化,税收管理规定不断提高,税收管理体制某些深层次旳问题和矛盾不断暴露出来,税收管理员制度旳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现。
暴露出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配备不科学、办税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发挥等问题;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年龄偏大、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甚至阶段性、地区性负增长之间形成鲜明旳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旳矛盾日益锋利;老式旳分工方式导致税源税基控管缺少针对性,管理效率和效益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贯彻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获得统一,特别是,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严重短缺局限性,一方面配备效率低下,压缩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旳空间。
风险管理旳理念和措施强调优化配备有限旳征管资源,强调充足发挥信息情报旳作用,通过风险分析辨认,定位管理中旳单薄环节,采用与风险类别等级相适应旳应对方略,实行专业化分工、合理配备人力资源、有针对旳风险控管等,为我们破解上述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提供了启示和比较科学旳途径。
纳税服务工作计划

纳税服务工作计划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特制定以下纳税服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监督等措施,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系,使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更加规范、专业、贴心的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一)加强纳税咨询服务1、完善咨询渠道设立专门的纳税咨询热线,确保热线畅通,及时解答纳税人的问题。
同时,开通网上咨询平台,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方便纳税人随时咨询。
2、提高咨询人员素质加强对咨询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能够准确、快速地回答纳税人的问题。
定期对咨询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其不断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3、规范咨询答复制定统一的咨询答复标准和流程,确保咨询答复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对于复杂问题,要进行集体研究和论证,确保答复的权威性。
(二)优化纳税申报服务1、简化申报流程对纳税申报表格进行简化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填报项目,提高申报效率。
推广电子申报方式,引导纳税人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
2、提供申报辅导在纳税申报期前,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申报辅导,帮助纳税人熟悉申报流程和要求,避免申报错误。
3、加强申报审核及时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税收宣传服务1、制定宣传计划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和纳税人的需求,制定年度税收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和方式。
2、丰富宣传内容宣传内容不仅包括税收政策法规,还应包括办税流程、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和办理程序等,使纳税人能够全面了解税收相关信息。
3、创新宣传方式除了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税收宣传,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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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纳税人为本,优化纳税服务摘要:本文从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内涵和建立纳税服务体系的意义入手,分析了我国当前纳税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纳税人为本,优化纳税服务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以人为本,纳税服务经济是税收的根本,也是源源不断的税源基础。
发展经济,服务经济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税务机关必须服从于经济、服务于经济,在依法征税的同时,优化纳税服务,变传统的“管制型”税收为现代的“服务型”税收,为各类经济行为主体提供合意的税收软环境,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新征管法及其细则对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摆在了突出位置。
一、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纳税服务,是个古老的话题,它伴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因为税收收入的取得,必然需要纳税服务做铺垫,只不过程度不同,广度不一而已。
所谓纳税服务,是指以税收法规为基础,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无偿为纳税人提供有关纳税服务活动的总称。
为纳税人服务在整个征管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专家的定义,如果把整个税收征管体系比做一个“金字塔”,那么,为纳税人服务就是这个“金字塔”的基础。
当今世界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四大要素(国内经济、国际贸易、政府政策、财经服务)之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已成为国外税务机关的共识和致力于实现的目标。
新《税收征管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部门法定的义务和职责,对税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纳税服务的取向,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共同要求。
一)、政府职能及其转变要求提供纳税服务政府既是公共权力机构,又是重要经济部门,其职责之一就是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创造充分且必要的外部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说,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
计划经济下,政府扮演着“家长”的角色,职能大而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调整,实现从“全方位、多层面”到“宏观调控,准确定位”转变。
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政府是服务于经济、服务于市场的。
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当然要为市场经济服务,首先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二)、权利义务关系决定了须规范纳税服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看,政府欲行使管理社会的权利,首先应尽其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义务是第一位的,权利是第二位的,这就要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规范纳税服务。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纳主体。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程序的知情权,以及陈述、申辩、复议等各项权利,纳税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要以税务部门履行义务为前提,并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来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权利。
(三)为纳税人服务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我国税收“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的特征表明,纳税人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部分乃至绝大部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也就是税务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纳税服务的涵义和建立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纳税服务的涵义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向所有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利的服务活动的总称。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实现应收尽收目的而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的一项行政行为,是税收征管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税务机关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职责。
1.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既然纳税服务能够提高纳税遵从度,能缩小应收税款和实收税款的差距,承担组织税收收入任务的税务机关就必须想方设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责无旁贷地把纳税服务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
2.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执法机关,其职责既包括依法征收,也应包括依法提供纳税服务,并且其执法行为也就是纳税服务行为,纳税服务寓于税收执法活动之中。
也就是说,纳税服务不是可有可无的,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有偿服务,必须依法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3.纳税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
税务机关要实施规范的纳税服务,首先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业务流程,能尽快为纳税人在涉税事宜上排忧解难;同时通过纳税服务,能够促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意识,增强依法纳税的观念,从而减少税收流失,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建立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1 .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我国税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并与国际税收征管惯例接轨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愈加重要,而优质的税收服务是统一、规范、公平、高效市场机制形成和发育的必要条件。
2. 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树立税务形象,改善税收环境的有效手段。
要营造和培育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治税理念就必须彻底从传统的监督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3. 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法制的客观要求。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正确贯穿执行税收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4 .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根本要求。
税务部门只有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向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相关服务,才有利于使纳税人提高对税收的认识,增加对税收的感情,消除对立情绪。
从而帮助纳税人正确掌握有关税收法规和办税事宜,进而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正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
二、当前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一)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尤其是确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 的税收征管模式以来,各级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的同时,在纳税服务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严格履行《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义务和纳税人的权利,尽力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二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法律法规服务三是充分利用税收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特点,为纳税人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建立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创造了一个温馨雅致的办税场所;五是推行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六是公开办税制度推行阳光工程;七是开通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八是部分地区建立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但是同先进国家相比,在纳税服务的观念、形式以及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还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1. 纳税服务观念不正确。
有些税务部门认为,只有建立高标准的纳税服务大厅才能提供优质服务,但是花费几百万元建起的服务大厅由于服务不到位即使在征收期仍显得稀稀落落,由于技术开发跟不上致使一些先进的设备利用率较低造成巨大浪费。
片面追求硬件环境,既与纳税服务的初衷相违背,又给人民群众造成不良印象和影响,对税收服务工作不利。
二是片面强调服务的表层优化。
长期以来,税务部门的许多人认为,对纳税人笑脸相迎、端茶倒水、使用文明语言,就是优质服务了。
应该说,礼貌待人是服务的最基本准则,微笑服务是最基本的服务规范。
仅仅强调微笑服务,把纳税服务停留在表层上是不够的。
三是片面强调培植税源的服务。
培植税源,处理好征收税款和发展经济的关系,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
但是,片面强调培植税源,甚至有的税务机关为纳税人跑项目、拉贷款、清债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为纳税人的其他服务。
2. 纳税人地位得不到认可。
纳税人是税收管理活动中的纳税主体,虽然《征管法》为纳税人提供了权利保障,但在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的实践过程中,不顾及纳税人尊严的情况仍较为普遍。
传统的征管工作观念建立在基本上不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的主观判断上,工作的重点也就必然注重监督与惩罚,经常为解决个别问题而普遍开展工作,征纳双方关系相对比较紧张。
新的征管观念建立在基本上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基础上,纳税服务必然成为管理的重点之一。
近年来,国家将纳税服务由职业道德范畴提升到行政行为规范,税务机关在优化纳税服务、引导纳税遵从、促进能动纳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积极工作,但是很多服务还停留在低层次上,没有深刻意识到自身在公共产品服务框架内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很好完成服务者的角色转变。
3. 纳税服务能力不足。
一是以办税服务厅为核心的程序性服务机制尚不完善,如窗口设置不合理、服务项目不全等。
我国大多地方仍实行纳税人“上门”申报或征税人“上门”追收(主要指农业税)的方式,显然不适应形势发展和纳税人需求;二是信息服务能力不足,个性化、面对面的辅导服务不能实现;三是税收服务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
4. 干部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政治素质不够高。
表现在思想上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生活上追求享受,贪图安逸;工作上讲客观多,讲主观少;工作缺乏深入、细致,不扎实。
二是业务素质滞后。
目前税务干部普遍存在业务技能单一、税收多能人才较少、知识结构陈旧等问题,不适应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服务需求。
三是法制意识不强。
受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还没有从法律的高度认识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执法不严,随便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还存在。
5.现有为纳税人服务的有关政策制度执行不够好。
一是缺乏一个简便、经济的税收政策宣传渠道去满足纳税人对具体政策的知情权。
现阶段,税收政策传递的主渠道仍然是逐级下发文件,其次是“税务公报” ,第三是报刊、杂志,第四是税务机关办的网站,第五是征收机关开展的纳税辅导,第六是其他方式。
而税务部门面对的纳税人,特别是个体经济,则是面广、条件差异大,甚至还有相当部分个体户不识字,显然,目前这种政策传递渠道或方式,要让所有纳税人周知,无疑是办不到的,很多纳税人不能交明白税。
二是内部办事传递程序繁锁,不能满足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的需要。
以纳税人申报减免税、缓税事项为例,从税务所到省级税务机关批复,如各个环节不拖延,大约也要一个月,若遇签字领导出差、开会等其他原因,办结时间更长,特别是缓税事项,有的批复下来,早已超过了缓税的法定时限。
三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较普遍。
主要是逐级应付上级的各种材料、报表、调查、检查太多,基层单位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想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
四是现有制度执行不够好,有的制度流于形式。
如值班主任制度在各个征收厅(室)基本上未坚持;脱岗、串岗现象时有发生;文明办税坚持不够好,没有坚持使用普通话,更没有配备英语口语好的涉外办税人员;服务窗口没有统一规范的整合标准等等。
五是对外公开办事的具体流程的透明度不高,导致纳税人对涉税事项办理的具体流程不甚知晓,增大了办税人员工作的难度,也阻碍了税务部门自身征管工作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