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管理程序》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对计量设备的校准管理,确保计量检测设备的准确度,以及作为内部校准的管理依据。
2.适用范围:本作业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计量检测设备之计量校准作业。
3.职责:质管部:负责制定与更新计量设备台帐,作好年度计量校准计划,定期依据校准计划申请外部校准或安排内部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行政部:负责与外部计量校准机构进行相关校准联系。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内计量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以及做好送检前的准备工作。
4.作业内容:4.1计量设备台帐的作成与更新由设备申请部门或使用部门将计量设备报到质管部统一对设备进行台帐登档管理,质管部根据国家计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编号,购入时间,固定资产编号,测量范围,精度,有效使用日期,校准周期,校准机构,使用单位等相关事项。
4.2计量设备校准计划的作成由质管部根据计量设备的购买时间和校准周期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并依据国家计量体系标准要求拟定校准方式。
4.3计量校准作业实施4.3.1质管部根据校准周期提前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前准备,质管部依据校准计划要求对计量设备选择校准方式。
4.3.2校准人员收到质管部提出的内校申请后实施内校(本公司主要为游标卡尺的内部校准),校准时对于标准量块,校验环境,校验标准件均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规定要求.4.3.3内部校准:如游标卡尺校验环境:温度:25°±5 ℃,湿度:50%±5%校验标准件:使用精度为±1微米的标准量块,标准量块需有“MC”标志,且需有校定合格证。
校验规格:其校验点为:1.01mm、1.0mm、1.5mm、10mm、20mm、50mm、100mm (刻度卡尺/ 带表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2mm,电子数显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1mm)校验前之要求:A:卡尺擦拭干净并作基本保养,检查卡尺是否圆滑顺畅。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证生产过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校准、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其他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第四条计量设备包括检测、测试、测量、计算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用于保证产品质量的各种计量器具。
第五条计量设备校准是指通过与已知标准比较,确定计量设备的误差,并进行调整,使其满足计量要求的过程。
第六条计量设备校准的目的是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计量设备校准应遵循准确、可靠、标准化、程序化和跟踪的原则。
第八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校准、维护、备案、定期检查等内容。
第九条本制度内容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计量设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解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
第二章计量设备的选择第十一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工艺要求,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仪器和设备。
第十二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三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考虑设备的精度、灵敏度、可靠性等因素,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购置计量设备的经费应符合财务预算,经过合规程序完成购置流程。
第十六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输和安装,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标准规范使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第十八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设备的购置、安装、校准、维护等情况。
第三章计量设备的校准第十九条计量设备的校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计量设备的校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管理程序

修订记录目录1 目的.......................................................................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相关内容及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定期检定(校准)................................................................................................................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检定(校准)结果的处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1 目的确保本公司所有在用计量设备量值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用计量设备。
3 职责3.1计量室负责做好周期检定计划。
3.2专职计量员负责外送检定事宜。
4 相关内容及要求4.1定期检定(校准)4.1.1计量室负责确定溯源机构、确定测量确认间隔和调整确认间隔的审批、监督、管理,并负责外送检定计量器具的确认间隔计划。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确保量值传递的统一性、准确性和可靠性.2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管理。
3 职责3。
1 分管领导负责批准公司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3。
2 各生产厂(公司)厂长(经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按计划组织安排本部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
3.3 企管部负责审核公司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监督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3。
4 计量检定室a)负责拟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计划;b)负责强检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c)负责压力、温度仪表及玻璃量具的检定(校准);d)负责统计分析检定计划完成率,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
3。
5 各生产厂(公司)电气、仪表、质检等部门a)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维修;b)负责本部门送检计量器具的拆卸、安装;c)负责配合计量检定室做好现场检定(校准);d)负责本部门自校计量器具的校准.3。
6 零配件仓库负责计量器具入库前的送检、发放管理。
4 管理程序及要求4。
1 检定(校准)计划4。
1。
1依据《计量器具ABC分类管理办法》,在完成计量器具ABC分类的基础上,由计量检定室于上年度12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年度检定(校准)计划,经企管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
1。
2 计量检定室根据年度检定(校准)计划,编制月度检定(校准)计划,以《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一式两份)送至各生产厂(公司)厂长(经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
4。
1。
3因计量器具ABC分类调整或因实际需要调整检定(校准)计划的,由计量检定室按规定对检定(校准)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后执行。
4.1.4C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2~4倍。
4。
2各使用(维护)部门按计划送检的计量器具,应检查确认完好、清理干净。
计量检定室收到送检计量器具后,应进行登记。
4.3 新购计量器具的检定4。
3.1新购计量器具入库前,由零配件仓库送计量检定室检定。
计量标准管理程序

1.目的公司建立的计量标准是复现单位量值、进行量值传递和溯源的依据,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计量标准的建立、使用维护、保存的管理工作。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负责公司计量标准的资质能力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2工程部负责保存的计量标准的日常维护使用、量值复现或比对,周期检定/溯源,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
4.程序4.1.1所有用于校准的测量设备都应达到所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
4.1.2建立的计量标准,必须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授权,经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4.1.3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确保在用计量标准均在有效期内。
4.1.4所有组成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都应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4.2计量标准的建立4.2.1工程部提出建立计量标准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填写采购文件,由总经办负责实施,设备管理员应参与仪器设备的订购、设备到货时的验收等。
4.2.2应保证选用的计量标准其计量技术指标应当满足相应的国家计量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并经检定合格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4.2.3培训两名以上计量检定人员,并经考核合格持有相应资格的检定员证书并试运行2-3个月。
4.3计量标准的考核4.3.1由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编写并向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1式2份)。
b.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复印件1份)。
c. 《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d.《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e.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1份)。
f.符合开展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校准证书(复印件2份)。
g.所申报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复印件1份)。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量校验工作,提高计量校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计量校验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计量校验机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计量仪器供应商等。
第三条计量校验是指对计量仪器、设备以及其它有关计量单位的校验活动,其目的是验证其性能和准确性,保证其符合法定计量准确度要求。
第四条计量校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第五条计量校验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应当定期进行。
第六条计量校验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虚假校验。
第七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建立计量校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第八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是指承担计量校验监督和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其职责是对计量校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计量校验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二)指导和监督计量校验机构的工作;(三)对计量校验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四)处理计量校验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计量校验机构第十一条计量校验机构是指开展计量校验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测。
第十二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资质和资质认定证书;(二)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三)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文件管理、数据管理等。
第十四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计量校验方案和方法,对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测。
第十五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对校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接受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计量校验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计量校验工作流程,包括校验前、校验中和校验后的各项工作。
计量校准管理制度(汇总)

计量校准管理制度(汇总)一、引言计量校准是确保计量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计量校准工作,提高计量管理水平和计量校准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量校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计量器具的校准、检测设备的校准以及测量系统的校准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3.1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内部计量校准工作。
各部门应设立计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量校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3.2职责计量管理部门职责:(1)制定公司计量校准管理制度、流程和操作规程;(2)组织编制、更新计量器具目录、校准计划及校准证书;(3)组织计量校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质认定;(4)监督、检查各部门计量校准工作的实施情况;(5)对计量校准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计量管理员职责:(1)负责本部门计量校准工作的组织实施;(2)编制本部门计量器具目录、校准计划及校准证书;(3)负责本部门计量校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质认定;(4)监督、检查本部门计量校准工作的实施情况;(5)对计量校准结果进行记录、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四、计量校准程序4.1计量器具目录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计量器具目录,包括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精度等级、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4.2校准计划各部门应根据计量器具目录,编制校准计划,明确校准周期、校准方法、校准标准、校准人员等。
4.3校准实施校准前准备(1)检查计量器具的外观、性能,确保计量器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准备校准所需的标准器、工具、设备等;(3)检查校准环境,确保满足校准要求。
校准过程(1)按照校准计划进行校准,记录校准数据;(2)对校准数据进行处理,计算校准结果;(3)填写校准记录,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校准结果等信息。
校准结果处理(1)对校准结果进行分析,判断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2)对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进行维修、调整或更换;(3)对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校准证书。
计量器具管理及自校准规程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程1.目的为规范本厂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
3. 计量器具的购置3.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由技术部归口统一负责,每年根据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实际状况和生产、检验过程新的需求制订购置计划,经经理批准后实施。
3.2 购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型号、规格、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从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生产企业选购。
3.3 新购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按规定建帐。
4. 保管规定4.1 在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分类登记、专人保管和使用。
4.2 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检定时间、使用人。
4.3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所用器具的使用知识。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者应经常保持器具的清洁、存放安全。
4.5 器具长期不用应封好、盖严,仪器仪表内部的电池要取出以防泄露腐蚀。
5.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和追溯5.1 本公司终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委托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鉴定部门进行。
5.2本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按内部校准规程由技术部校准。
5.2 校验周期校验周期按监视和测量设备鉴定部门规定执行,一般为1次/年。
5.4 超过检验周期,而又未经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一旦在生产、检验现场使用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其使用期限,追溯期为校验周期到期前一个月。
5.4.1 在追溯期内,对本厂在产零部件、产品重新进行验证。
5.4.2 在追溯期内,对本厂已交付的产品,调查用户使用情况,出现异常的由本厂重新进行验证,对不符合出厂条件的给予更换。
6. 监视和测量设备具标识6.1 凡经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标有明显的标识。
6.2 没有校验标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准进入生产检验现场使用。
6.3 未经允许,非登记注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者,不得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7.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和报废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和报废均按《设备故障请修单》、《设备申请报废单》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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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管理本部/各事业所计量仪器责任人员分别负责根据外校和自校的计量仪器受检合格率,每年至少一次评审检定周期的合适性,受检合格率小于95%时应分析并考虑调整检定周期。
编号:
第3页,共4页
5.4校准实施
5.4.1管理本部责任人员负责联络、安排计量设备外校,并通知相关部门。
5.7.2客户校准的设备,按客户要求管理,必要时事业所向客户索取校准记录并保存。
5.8校准标签
编号:
第4页,共4页
5.8.1计量设备都应贴上标签或标记,以标明校准确认状态,校准标签内容可包括:编号、校准日期、有效期、校准单位/人等内容。
5.8.2计量设备不适宜直接贴标签时,可贴在唯一的包装盒上,但标签上的编号应与设备上的编号相符,确保能识别。
a.合格状态:校准/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贴绿色合格证或绿色校准(合格)标签。
b.准用状态:国家检定结果为某些指标或可参照检定结果使用的,贴黄色准用证或绿色校准(限用)标签或绿色已校准标签。
c.停用状态:不可使用计量设备(含超过校准有效期的)均贴停用证,为红色标签。
5.8.6准用设备应在校准记录或标签上标明校准结果及准用范围,校准完毕管理本部或事业所责任人员应将准用设备的校准记录或检定证书复印给该准用设备的使用部门/人员。设备使用部门/事业所的责任人员依据校准结果、产品使用要求及仪器选配原则,判定设备是否可以使用(合格),并将判定结果作为附页,返回管理本部和事业所责任人员,在设备上加贴合格标签。
5.2校准确认单位
a.其测量设备与国家测量基准有溯源关系的有资格的机构(以下称第三方机构);
b.客户有要求时,由客户负责;
c.公司自行校准确认。
5.3校准确认周期
5.3.1校准周期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供应商建议、客户要求、实际使用频次及环境等确认。
a.管理本部计量责任人员负责拟订、修改外校设备校准周期,需要时会同使用部门共同确定,校准周期经管理本部主管批准后生效。
6.记录
6.1校准标签
6.2校准确认记录
5.4.2新购置、借用、租用的计量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必须校准合格,并贴有校准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5.4.3自行校准计量设备由事业所责任人员按规定的校准周期和校准规程进行确认。
5.4.4实施外校时,各使用部门主管负责根据管理本部责任人员的要求,协助做好外校工作,确保本部门计量设备按计划校准。需要时,管理本部责任人员负责会同使用部门计量管理人员根据要求,提供合适的环境和场地。
编号:
第1页,共4页
第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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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编号:
第2页,共4页
第A版
受控号:
1.目的
1.1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适当的周期进行校准确认,以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直接用于产品检验、测量和试验的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含器具、仪器等)(以下简称计量设备)。
5.5.3客户校准,由客户负责。
5.6校准设备
5.6.1用于校准计量设备的校准设备必须能与国家/国际基准溯源或客户认可的才可使用。
5.6.2校准用设备应有正确的标识,且必须按设备说明书规定的环境条件保存至下一个标准周期,并注意防尘、防潮等,有特殊要求时,应书面化明确。
5.7校准记录
5.7.1校准完毕后,由校准单位出具校准记录,校准记录包括设备名称或编号、校准日期、有效期、校准结果、校准人员等内容(自校记录还应注明校准用标准设备名称和编号);外校设备的校准记录由管理本部责任人员统一保存,自校确认记录由校准部门管理。
5.5校准程序
5.5.1第三方机构按有关程序进行校准。
5.5.2公司自行校准,由责任部门制作书面的校准规程。
a.通用型自校计量仪器校准规程由管理本部责任人负责制作,各使用部门责任人负责实施。
b.专用型自校计量仪器校准规程由各使用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
c.必要时,校准规程需得到顾客认可。
5.8.3标签损坏或遗失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确认、处理。
5.8.4外校计量设备的校准状态标签一般由校准单位负责贴上,需要时,管理本部责任人员或部门计量管理人员协助贴上,其余设备由计量责任人员负责贴上,计量管理人员应确保标签、校准记录、设备三者相符。
5.8.5校准标签色样:除国家统一使用特殊标牌及客户给定的标签外,一般标签色样如下:
5.9封缄
5.9.1计量设备上影响性能的调试孔(除不需要外部参考标准,而自己设置的调整装置如零调整器外)在校准后,必要时,由计量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贴上封缄,以防无关人员改动。
5.10计量校准确认人员资格要求
5.10.1负责计量自校人员必须是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5.11与产品质量无关的计量设备可实行免检(如办公用稳压电源或稳压器等)。
3.职责
3.1管理本部责任人员负责组织外校计量设备的校准。
3.2相关事业所生产技术部、质量部负责自校设备的校准确认。
4.相关文件
4.1 COP7.22计量设备管理程序
4.2 WI.QA.331用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设备或用于环境监测和测量的设备在提交使用前进行计量确认,由管理本部或事业所生产技术部、开发部责任人员负责对计量设备的不确定度进行确认,并考虑实际测量的要求,确保其能验证产品的可接收性,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