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委关于办理加油站新建业务等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合集下载

西安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

西安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

西安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作者:佚名 2007-1-11 15:07:49 来源:规划局西安市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事特做如下规定。

一、加油站建设布点的原则:1.布局合理适度、使用安全方便。

2.建设加油站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

3.城区一环内禁止新建加油站;一环以外二环以内,新建加油站应严格控制。

对城区内现有的加油站,应结合城市建设改造,逐步予以拆除。

4.重要地点、路段的加油站建设,实行竞标、拍卖等形式。

二、加油站建设的审批:凡在西安市以内(城郊六区)新建加油站,一律由西安市计划内委员会统一立项,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办理此项手续。

规划、建审、消防、经营许可手续的审批,均由市级各有关部门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一进行。

凡在各县及阎良区、临潼区内新建加油站,消防建审手续亦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审批。

三、加油站建设的具体审批程序如下:1.市经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凡市区新建加油站的单位,须先到市经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各县及阎良区、临潼区的企业新建加油站,由所在区县经委根据加油站建设规划及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报市经委审核批准。

2.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市计委申请立项。

由市计委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审批“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简称“立项”),并征求市规划、消防等部门的意见。

3.持“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书”批文,由市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待项目列入市计委基建计划后,再由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办理消防建审手续。

待加油站竣工经消防验收合格后,由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当地公安分局消防科核发《消防安全许可证》。

5.加油站建成后,持市经委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计委的“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议书”、市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当地公安分局消防科核发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市级统筹、重心下移、权责对等”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下放36项行政事权。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做好下放事权的落实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各项行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西安市下放管理层级行政事权目录(共36项)西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27日附件西安市下放管理层级行政事权目录(共36项)序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审批部门设定依据下放后审批部门备注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初级、中级)行政许可市人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市政办发〔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7日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陕政办发〔2018〕36号)、《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38号)和《西安市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目标要求)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坚持规范高效、简政放权、信息共享、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举措,逐步实现我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努力把西安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最优城市。

西安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

西安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

西安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作者:佚名 2007-1-11 15:07:49 来源:规划局西安市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事特做如下规定。

一、加油站建设布点的原则:1.布局合理适度、使用安全方便。

2.建设加油站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

3.城区一环内禁止新建加油站;一环以外二环以内,新建加油站应严格控制。

对城区内现有的加油站,应结合城市建设改造,逐步予以拆除。

4.重要地点、路段的加油站建设,实行竞标、拍卖等形式。

二、加油站建设的审批:凡在西安市以内(城郊六区)新建加油站,一律由西安市计划内委员会统一立项,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办理此项手续。

规划、建审、消防、经营许可手续的审批,均由市级各有关部门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一进行。

凡在各县及阎良区、临潼区内新建加油站,消防建审手续亦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审批。

三、加油站建设的具体审批程序如下:1.市经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凡市区新建加油站的单位,须先到市经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各县及阎良区、临潼区的企业新建加油站,由所在区县经委根据加油站建设规划及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报市经委审核批准。

2.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市计委申请立项。

由市计委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审批“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简称“立项”),并征求市规划、消防等部门的意见。

3.持“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书”批文,由市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待项目列入市计委基建计划后,再由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办理消防建审手续。

待加油站竣工经消防验收合格后,由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当地公安分局消防科核发《消防安全许可证》。

5.加油站建成后,持市经委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计委的“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议书”、市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当地公安分局消防科核发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加油站审批流程

加油站审批流程

加油站审批流程加油站审批流程是指当某个地方需要建设一个加油站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才能得到批准。

下面是一个简略的加油站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加油站建设申请,包括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等。

2. 前期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进行初步的方案审核。

3. 征求意见:相关部门会向社区、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和居民征求意见,了解他们对建设加油站的看法和意见。

4. 环评报告:申请人需要委托专业的环保评估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评报告。

5. 审批机关评审:审批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评估结果,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6. 公示和听证: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会进行公示和听证,公示期间,居民、利益相关者可以提出异议和意见,并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和解决。

7. 发放批复:审批机关会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听证的结论,决定是否发放批复。

如果批准建设,会给予相关的建设条件和要求,并附带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8. 办理手续:获得批复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建设申请手续,包括土地手续、招标手续、建设许可手续等。

9. 建设和验收: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申请人可以开始进行加油站的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10. 操作审批:完成建设后,申请人需要再次向相关部门提交加油站的操作申请,包括加油站的经营管理计划、职工培训、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手续。

11. 日常监管:加油站建设完成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日常的监管和巡查,确保加油站的正常运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评估。

综上所述,加油站的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评估和审批。

这个流程旨在确保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行符合规定的安全、环保标准,保障居民和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加油站的审批流程也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参考,让他们了解建设加油站的条件和要求,并及时调整和完善项目方案。

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

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

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国家经贸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国经贸贸易[2002]631号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经贸委,北京、上海市经委,天津、重庆市商委,大连市经贸委,青岛市财贸办,厦门市经发委,深圳市经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行为,引导社会加油站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连锁经营体系,是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精神,规范加油站的特许经营,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加油站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通过签订合同将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与加油站经营有关的商号、注册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经营技术、服务标准等授予其他加油站使用,被授权的加油站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特许经营体系下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及相关服务,并向授权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其中,授予他人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为特许人,被授予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称为被特许人。

二、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应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加油站特许人为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及其授权的子公司(企业名单见附件)。

子公司按照母公司授权范围在各地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活动。

四、被特许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加油站符合当地加油站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建筑安全标准;(二)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信状况较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纪录;(三)国家经贸委和省级经贸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特许人拥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加油站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依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三)向被特许人收取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和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1.09.28•【文号】国办发〔2001〕72号•【施行日期】2001.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石油石化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建设部(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1999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精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由于政出多门、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成品油市场秩序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地区和部门越权擅自批准建设加油站(包括加油点,下同),造成加油站盲目重复建设,市场恶性竞争,不仅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石油石化行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加油站(一)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加油站,以及已建成但不符合规划要求、非法占地和违章建设的加油站,一律依法取缔。

地区加油站改扩建审批程序

地区加油站改扩建审批程序

地区改扩建加油站审批程序一、改扩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企业申请---县市商务局签署意见---地区商务局初审---自治区商务厅批复---地区商务局下达批文---办理相关部门手续---改扩建---提出验收申请---相关部门验收---向地区商务局报送相关法律文件,重新开业。

二、改扩建加油站的具体步骤:1、申请人要求改扩建加油站,应当向地区商务局报送以下材料,提供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包括:⑴县市商务局签署了意见的请示;⑵经过年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⑶企业的改、扩建申请,申请文件须说明改扩建原因及详细的改扩建方案;⑷企业的改扩建可行性报告(包括位置图、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效果图,涉及到的应当说明占地面积、加油站等级和工艺流程、合伙经营等事项的变更等);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⑹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⑺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或审查意见)及首次开业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⑻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任职资格证书;⑼制定的加油站《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具体落实情况说明书;⑽企业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商务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地区商务局依据《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商务厅。

4、区商务厅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准改、扩建文件。

5、地区商务局依据商务厅批准文件进行转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市经委关于办理加油站新建业务等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西安市经委关于办理加油站新建、改扩建、迁建以及加油站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办理地点:西安市北院门159号市政府院内1号楼2楼29号市经委经济运行处、6号楼3楼20号石油整顿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00 —— 12:00
下午2:00 —— 6:00
办理步骤:
一、办理新建加油站立项审批手续
1、建站资格单位:中国石油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西北分公司独资或控股建设。

2、审批程序:
(1)选址必须符合西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2)由建站单位向市经委呈报建站立项请示。

(3)省经贸委批准立项请示后,方可办理建站相关手续。

(4)新建加油站竣工后,由市经委主持,所在地城建、技术监督、土地、消防、气象等部门参加联合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市经委向省经贸委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办理加油站改扩建立项审批手续
1、未进入西安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原则上不得进行改扩建。

2、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直属加油站由承建单位向市经委直接呈报改扩建立项请示。

3、社会加油站由所在区县经贸(济)局(石油市场整顿办)向市经委呈报改扩建立项请示。

4、所需携带资料:
A、原建站审批手续(立项、城建规划、消防建审、土地等批文)复印件5份;
B、经营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或验收意见书、国、地税务登记证、防静电检测合格证、加油机计量合格证)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5、改扩建立项批准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6、竣工后,由市经委主持,所在地城建、技术监督、土地、消防、气象等部门参加联合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三、办理加油站迁建立项审批手续
1、迁建资格:原建站审批手续齐全,因城市建设用地被拆除,并与市级拆迁单位签有迁建协议的加油站方可办理迁建手续。

迁建新点必须符合西安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西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2、审批程序:
(1)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直属加油站的迁建立项请示直接呈报市经委。

(2)社会加油站由所在区县经贸(济)局(石油市场整顿办)向市经委呈报改扩建立项请示。

(3)需携带资料:
A、建站审批手续(立项、城建规划、消防建审、土地等批文)及迁建协议复印件5份;
B、经营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或验收意见书、国、地税务登记证、防静电检测合格证、加油机计量合格证)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4)迁建立项经省经贸委批准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5)迁建站竣工后,由市经委主持,所在地城建、技术监督、土地、消防、气象等部门联合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市经委向省经贸委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变更加油站名称审批程序
1、变更加油站名称所需资料:
A、转让、承包、租赁协议或法律文书复印件5份;
B、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5件;
C、经营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或验收意见书、国、地税务登记证、防静电检测合格证、加油机计量合格证及原、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2、办理程序:
A、携带资料到所在区县经贸(济)局(石油整顿办)填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书。

B、由区县经贸(济)局(石油整顿办)到市经委办理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通知书。

C、由市经委向省经贸委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变更加油站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审批程序
1、所需资料:
A、人事任免文书复印件5份;
B、经营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或验收意见书、国、地税务登记证、防静电检测合格证、加油机计量合格证及原、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2、办理程序:
A、携带资料到所在区县经贸(济)局(石油整顿办)填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书。

B、由区县经贸(济)局(石油整顿办)到市经委办理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通知书。

C、由市经委向省经贸委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