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中的建设规模、设计原则、系统方案、建筑面积;延误施工工期,影响按时投产;费用增减符合《基建项目造价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费用变更;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的设计变更,根据造价管理办法按费用增减分为一般和小型设计变更;
4.3.3设计变更的提出
4.3.3.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变更要求;
4.3.3.2设计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依据、方案论证、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紧急情况的设计变更,可按管理权限采取其他方式审批,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4.1.4.2 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分子公司提出初设批复申请,公司批复;
4.1.4.3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出初设批复申请,报分子公司批复,220千伏电网工程初设批复报公司基建部备案;分子公司可授权下一级单位开展35千伏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文件报分子公司基建部备案;
(4)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规定和深度要求;
4.1.3.5评审机构的选择和工作要求
(1)评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评审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主持初步设计评审、专题评审及收口会议、印发评审会议纪要、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
4.1.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4.1.4.1评审机构应在初步设计评审及收口完成后及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4.1.3.3公司确定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分子公司确定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

南网公司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管理规定.

南网公司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管理规定.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6 附则 (4)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管理,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9 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 2135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造价管理规定》(Q/CSG 213073-2011)。

国家、行业、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初步设计概算:指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专题报告、概(预)算定额或指标、各种工程取费和费用标准等资料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4 职责4.1 公司基建部负责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归口管理,职责是:4.1.1 负责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定。

4.1.2 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电网工程及电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管理工作。

4.1.3 负责组织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评审与批复。

4.1.4 负责公司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抽样复核和备案。

4.2 各分、子公司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管理,主要职责是:4.2.1 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初步设计概算的相关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2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Q/CSG213011-2012目次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2)1 总则 (2)2 规定性引用文件 (2)3 职责 (2)4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 附则 (4)附录 A 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管理流程图 (6)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项目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项目技术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的技术标准、科技项目以及设计、施工、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技术管理。

2规定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主席令〔2007〕第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席令〔1996〕第68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6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Q/CSG222018-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Q/CSG211031-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Q/CSG211033-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规定》(Q/CSG21103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2)3职责3.1公司基建部负责基建项目自初步设计至竣工移交阶段,涉及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的技术管理,修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从研究策划、执行应用至总结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负责管理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应用管理平台;负责指导科技成果在基建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基建项目“绿色”技术的研究、应用。

3.2公司各级计划部、财务部、市场部、生技部、物资部、信息部、安监部、农电部、系统运行部等部门按公司赋予的职责开展基建项目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77-2011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提高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

1.2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代表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工程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工程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主要进度(见附录A)。

所有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汇总为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分解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录B)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综合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包括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在内的各阶段、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见附录C)3.5建设工期:指基建工程自项目核准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其中配网工程指项目自施工招标完成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以日历天数计算。

3.6指导工期:根据公司系统各电压等级工程建设工期统计数据,结合国家颁布的定额工期,充分考虑电网建设的各种外部条件而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建设工期,是制定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目 次
附录A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流程图4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工程。
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
建设准备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
只有列入当年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方可开支。
列入公司年度电力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设准备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所发生的建设准备费用转为相应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未获立项(项目不成立)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及岗位设置,配置人员,落实责任。
负责将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在本区域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15
项目策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做好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技术、信息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提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建议。
负责推动本辖区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统一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在征地(含临建)、拆迁、青苗赔偿、林木砍伐、交叉跨越、大件运输等协调工作、办理和完善工程建设所需各类手续等方面取得政府部门支持。
建设单位
接受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建设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向设计单位提交配合资料,督促设计单位按期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配合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
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制度基建准备通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2011年1月17日印发-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1.7每季度末,各省公司汇总上报次季度需进行初步设计批复的35kV和110kV工程(见附录G),公司基建部进行抽样复核。
4.2施工图设计管理
4.2.135kV及以上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
4.2.1.1施工图设计是指从初步设计批复起至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移交止的阶段。
4.2.1.2业主项目部负责施工图阶段的设计管理。
1、
2、
3、
二、线路部分
1、
2、
3、
基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
附录 C
附录 D__年度基建工程设计评审进度计划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序号
项目名称
可研完成情况
初设情况
施工图预算情况
备注
上报核
准时间
(年、月)
取得批复
文件时间
(年、月)
线路长度
(千米)
变电
规模
(万千伏安)
可研估算
(万元)
设计招标
完成时间
(年、月)
(1)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合理化建议、修改施工方案、材料代用等的变更,必须先征得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认可后,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联系表(见附录J),设计单位据此开展设计变更。
(2)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情况变化等原因,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可直接提出设计变更联系表(见附录J),设计单位据此开展设计变更。
4.3.3.3设计变更联系表和设计变更通知单中,所有签章均需注明签署日期。
4.3.4设计变更的审批
4.3.4.1设计变更审批采取分级审批原则:
小型设计变更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签署批复;
一般设计变更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至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审核后批复;
重大设计变更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至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审核后提出书面意见上报公司基建部,公司基建部复核后批复。
4.1.4.3建设单位在收到初步设计文件后,应及时组织开展预审核工作。预审核通过的,及时申请评审;未通过的,退回原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后再行复审。预审核主要内容如下:
(1)设计规模与可研批复是否相符。
(2)设计概算是否超过估算。
(3)新建工程是否执行公司标准设计。
(4)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规定和深度要求。
4.1.4.4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220kV及以上工程的初步设计评审,统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或咨询专家开展评审,分子公司协办。
分子公司负责组织35kV和110kV工程的初步设计评审,统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或咨询专家开展评审。
4.1.4.5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在评审前,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组织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评审机构在收到评审委托和初步设计文件后,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评审会议通知。
4.2.2.3施工图设计应按公司颁发的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开展,设计文件应附标准设计应用差异表(见附录A)。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标准设计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向省公司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4.2.2.4各省公司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的评审,统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或咨询专家开展评审。评审机构或咨询专家提交正式评审意见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省公司批复。
4.1.3.3专题报告视工程具体情况在合同文件中明确。
4.1.3.4初步设计应按公司颁发的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开展,设计文件应附标准设计应用差异表(见附录A)。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标准设计的工程,220kV及以上的工程由分子公司向公司基建部提出申请,35kV和110kV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分子公司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4.4.2业主项目部负责竣工图的审核、归档和移交管理。
4.5业主项目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派出工地代表,及时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
附则
5.1本规定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录 A标准设计应用差异表
附录 B
序号
标准设计模块内容及标准
现设计对应部分的差异
差异原因说明
一、变电部分
4.3.5.3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审核设计变更图纸等文件。现场监理人员须对变更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4.3.5.4业主项目部应建立变更管理台帐,统计变更及累计费用情况。
4.4竣工图管理
4.4.1竣工图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完成竣工图的出版、交付。
4.1.3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
4.1.3.1初步设计应以可研批复为依据,深度应满足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按合同的要求提供文件。110kV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应以站址、线路路径等关键点为基础,提出不得少于2个的比选方案,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等方式提出推荐方案。
4.1.3.2初步设计应按照可研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开展工作,概算应控制在可研批复估算范围内;初步设计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超出可研范围或主要方案须做调整时,应提交相应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4.2.2.5每季度末,各省公司汇总上报次季度需进行施工图设计批复的20kV及以下工程(见附录G),公司基建部进行抽样复核。
4.3设计变更管理
4.3.1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I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图”。
4.3.2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升级,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见附录J)的内容进行。
4.1.4初步设计评审
4.1.4.1初步设计审批流程见“附录B基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
4.1.4.2分子公司应于每年11月底前制订次年度设计评审进度计划表(见附录C),220kV及以上工程上报公司基建部,由公司基建部审核后统一安排;次年6月底前根据实际进度滚动修编,上报公司基建部。110kV及以下工程设计评审进度计划由分子公司审核确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基建计划的电网工程的设计管理。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标准设计的管理。电源工程的设计管理另行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变电所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25-1994)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 T5229-2005)
《4-2011)
(3)由于设计错漏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应及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录J),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批。
4.3.3.2设计变更管理执行“先审批、后实施”原则。未经批准先行实施的设计变更,如对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设计变更应附页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依据、方案论证、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的详细对比。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可生效。设计变更方案及造价应严格执行设计校审规定。紧急抢险情况的设计变更,可先实施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各类设计变更的费用范围如下:
电压等级
类型
≥220kV
35kV及110kV
≤20kV
重大设计变更
≥200万元
≥100万元
≥50万元
一般设计变更
10-200万元
10-100万元
5-50万元
小型设计变更
≤10万
≤10万
≤5万
4.3.3设计变更的提出
4.3.3.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书面的变更要求。
目 次
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总则
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设计管理机制,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1.2基建工程设计须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公司企业标准和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颁布的标准设计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
申请评审
计划时间
(年、月)
设计单位
申请评审
计划时间
(年、月)
设计单位
一、500kV及以上工程
二、220kV工程
注:可研尚未批复的在备注中注明。
35kV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模板
附录 E
关于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
公司:
受公司委托,单位作为初步设计中介审查机构,于年月日在 (地点)召开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由单位主持,(评审单位)组织,参加评审的单位有等单位,对提交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费用有所增减的变更项目。
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由于变更引起费用增减超出小型设计变更费用上限的变更项目。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中的建设规模、设计原则、系统方案、建筑面积;一项变更需增减的工程费用超出一般设计变更费用上限的;延误施工工期、影响按期投产的变更项目。
4.2.1.6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技术交底记录存档。
4.2.22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
4.2.2.120kV及以下的工程,在可研批复后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
4.2.2.2施工图设计审批流程见“附录H2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流程图”。
4.3.4.2合同对设计变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需补充协议。
4.3.5设计变更的执行
4.3.5.1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联系表的审批意见负责出具。当设计单位不能承担时,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4.3.5.2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各环节的时间,不应影响工期。
(3)原则上不进行预初步设计评审或收口。
(4)评审机构或咨询专家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评审质量和效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