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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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幼儿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

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

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幼儿园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幼儿园获得的各种资助款项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资助申请:幼儿园需要向相关机构或个人提出资助申请,包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使用计划以及所需申请材料等。

2. 资助审批:相关机构或个人会对幼儿园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各项标准和条件进行评估,并给出审批结果。

3. 资助使用计划:幼儿园在获得资助后,需要制定详细的资助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和管理资助款项。

4. 资助使用记录:幼儿园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金额、用途、时间等,确保透明和规范的使用。

5. 资助效果评估:幼儿园需要对资助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

6. 资助报告和公示:幼儿园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向资助机构或个人提交资助使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7. 资助追踪和监督:相关机构或个人有权对幼儿园的资助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确保资助款项的合法、规范和透明使用。

通过建立和执行资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幼儿园资助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助款项充分发挥作用,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幼儿园进行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流程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的内容:1. 资金管理:幼儿园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赠、家长自费等。

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源管理:包括教学设备、教材、人员等方面的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资源的申请、分配和使用,并保证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资助申请: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申请资助。

申请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交相关资料和项目计划,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督。

4. 资助使用:幼儿园应按照资助的用途和要求,将资助款项用于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同时建立资助使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资助的正当和合理使用。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的目标、原则、程序和责任,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第二章资助对象与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孤儿、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贫困家庭幼儿、受灾家庭幼儿等;2. 本园教职工子女。

第五条资助标准:1. 每生每年1000元;2. 资助资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资助程序第六条资助申请:1. 家长向本园提交《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2. 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残疾证明等。

第七条资助评审:1. 幼儿园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资助的幼儿进行评审;2.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对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综合评定;3. 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幼儿园园长审批。

第八条资助发放:1. 幼儿园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幼儿;2. 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幼儿家长指定账户。

第四章资助管理第九条资助信息公开:1. 幼儿园将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等信息在园内进行公示;2. 幼儿园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资助资金使用监督:1. 幼儿园建立健全资助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2. 幼儿园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五章资助终止第十一条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园应终止其资助。

第十二条资助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应终止其资助:1. 恶意骗取资助资金的;2. 虚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3. 其他违反资助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幼儿园园长负责解释。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对象及范围1. 资助对象:具有我国国籍,就读于我园的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资助政策条件。

2. 资助范围:包括学前教育阶段的生活补助、学费减免等。

三、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1. 幼儿园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园资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2. 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修订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审核、批准资助申请,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3)监督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4)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5)对资助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四、资助申请及认定1. 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3. 资助对象认定标准:(1)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相关贫困标准;(2)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3)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

五、资助资金的管理与发放1. 幼儿园设立资助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2. 资助资金发放程序:(1)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制定资助资金发放计划;(2)幼儿园财务部门按照计划,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账户。

3. 资助资金发放后,幼儿园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监督检查与评估1. 幼儿园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 幼儿园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资助管理制度(集合13篇)

资助管理制度(集合13篇)

资助管理制度(集合13篇)资助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资助项目生活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扶贫本、残疾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定远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学校盖章后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定远县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资助管理制度第2篇一、总则1、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范文《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提高资助效益,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我园的各类资助管理工作。

第二条资助管理工作基本原则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障资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市场化运作,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

3. 加强对资助对象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或取消资助项目。

4. 搭建合作平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资助工作,形成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

第二章资助项目设立和变更第三条资助项目制定和评估1.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资助机构的需求,制定资助项目。

2. 资助项目应明确资助对象、资助金额、资助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并报批后方可执行。

3. 资助项目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

第四条资助项目变更和终止1. 资助项目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当提前与资助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协议或合同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 终止资助项目时,资助机构应停止资金拨付,并提前通知幼儿园和相关部门。

3. 在资助项目终止后,幼儿园应及时做好资助对象的交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关归档。

第三章资助对象的管理第五条资助对象的选择和确认1. 资助对象的选择应当符合《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资助对象真实有效。

2. 资助对象应当按照政策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

3. 幼儿园应审核资助对象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后,方可确认为资助对象。

第六条资助对象的约束和监督1. 资助对象在接受资助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资助对象的评估工作,对资助对象的表现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对于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对象,幼儿园应及时予以暂停或终止资助,并向资助机构报备。

第四章资助资金的管理第七条资助资金的拨付和使用1. 资助机构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幼儿园拨付资助资金,并提供拨付凭证。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完整版范文(精选10篇)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完整版范文(精选10篇)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完整版范文(精选10篇)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完整版(篇1)一、指导思想遵循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坚持“民主公开、服务学生”工作原则,围绕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尽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二、工作目标1、搞好孤儿、特困生、留守和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基本情况调查,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认真完成贫困生学前教育补助发放任务。

3、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过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创建公平和谐教育环境。

三、工作措施1、强化认识,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做好贫困学前资助发放和管理工作是学校稳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的认识,把为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和促进教科书有效使用当作要事来办,将各项资助工作抓好、抓实。

2、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体系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对学校原有的资助规章制度予以修订和调整,使之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建立资助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年末对学校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使学校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3、务实工作,优化资助过程结合深入开展的“课外访万家”活动,分学期深入细致地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建立全面的贫困生档案库,进一步为资助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工作过程管理,继续实行“双线摸底、集中评审、两地公示、监督发放”的评审发放机制,在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上积极探寻新思路、新举措,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要求的基础上求突破、求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

积极拓宽学生资助渠道,多方位、多途径、多形式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服务,做到应助尽助,尽力而助。

及时搞好有关报表、材料的汇总、统计、存档和报送。

4、加强宣传,搞好思想教育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各项资助政策宣传,使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能有深入理解,做到了解办理程序,知晓政策含义,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资助。

同时,加大资助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资助工作影响和浓厚资助工作氛围。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模版(4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模版(4篇)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资助管理,规范资助行为,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资助工作,包括国家、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对幼儿园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条幼儿园资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

第四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资助,为幼儿提供高品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程序第五条幼儿园接受资助前,制定资助计划,明确资助的目标和具体内容。

第六条幼儿园资助可以分为经常性资助和临时性资助两种形式。

第七条经常性资助是指对幼儿园进行长期支持的资助,如持续的设备捐赠、项目合作等。

第八条临时性资助是指对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资助的项目,如爱心捐助、活动赞助等。

第九条幼儿园资助的标准应根据实际需要、市场价格和社会认可度进行确定,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幼儿园要制定资助申请程序,明确资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并向公众公示。

第十一条幼儿园给予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资助台账,记录资助的种类、金额、使用情况以及受益对象等信息。

第十三条资助单位或个人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有权监督,幼儿园应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资助款项的使用与监督第十四条幼儿园接受的资助款项应专款专用,用于提升幼儿园的教育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资助款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幼儿园在使用资助款项时,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七条资助款项的使用应与资助协议或合同中的约定一致,不得擅自改变资助用途。

第十八条资助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幼儿园要做好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资助款项按照约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幼儿园资助工作要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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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资金拨付: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1、教育部门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办法,科学设计认定程序,并按照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2、要加强对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幼儿园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2一、指导思想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三、主要内容(一)资助原则、形式1、基本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1、补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

20xx年秋按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具体评审程序是:①贫困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②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③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④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⑤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审资料统一存档;⑥幼儿园在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胡敏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

各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

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

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

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

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

将省市县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3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一)指标下达。

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

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

《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

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

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

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

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制度4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4、军烈属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1、资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1、加强宣传力度。

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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