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及零部件编号标准
重汽卡车零部件编码规则

第1章重汽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本章要求:熟记车型编号规则,熟记车型编号规则中国家公告车型号的含义,熟记企业自定义代号前8位的含义。
熟悉第一节重汽汽车型号§1.1.1企业名称代号“ZZ”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中重”二字汉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的连写,按GB/T 9417规定执行,占用两位。
§1.1.2车辆类别代号按GB/T 9417规定,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1.§1.1.3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按GB/T 9417规定,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当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是时,在主参数前以“0”占位。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9417规定。
§1.1.4品牌代号用于区分企业产品品牌特征,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2。
A7系列沿用豪泺品牌。
§1.1.5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是指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时,用于定义所装用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表3.§1.1.6 轴距轴距是汽车产品设计时车辆轴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轴中心线间距离,并为修约成分米(dm)后的实际数值,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1.7 驱动型式代号用于说明车辆的驱动型式,即汽车总轮数与驱动轮数之间的关系。
用一位阿拉伯数字或一位大写英文字母(O、I、Z除外)表示。
1——4×2 6——8×4 A——8×22——4×4 7——8×8 B——10×43——6×2 8——10×10 C——6×2(双前轴转向)4——6×4 9——12×10 D——10×65——6×6 0——12×12 E——8×6F——6×2(中置随动转向)§1.1.8 车型系列代号是指某一品牌汽车派生出的车型系列,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是指对汽车标准件进行编号的一套规则和标准,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汽车生产和维修过程中的管理和识别。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行业的特点和需求。
汽车作为一种大型复杂的机械设备,其零部件繁多,种类繁杂,因此对于汽车标准件的管理和识别具有特殊性。
因此,在制定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汽车行业的特点,以及汽车生产和维修过程中的实际需求,确保编号规则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其次,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和规范。
在制定编号规则时,需要考虑到编号的唯一性、可识别性和可管理性,避免出现重复的编号或者混淆的情况。
同时,编号规则还需要符合国际标准,以便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汽车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此外,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执行需要得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支持和配合。
只有在整个行业范围内得到统一执行,才能确保编号规则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因此,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得到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汽车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最后,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新的零部件和产品不断涌现,对于编号规则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更新,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编号规则,才能实现对汽车标准件的有效管理和识别,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各方的努力和合作,不断完善和优化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为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国家汽车零件命名

国家汽车零件命名第三章车身零部件命名规则第一节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原则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行业标准—“QC/T265—2004”,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a)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一:b)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c)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汽车零部件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企业标准Q/SQR.04.003—2007,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由整车设计代码(或机型代号)、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尾注(设计变更代号)组成。
完整的零部件编号表达式如下,其中□表示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
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
分组号: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
零部件顺序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应符合下列规则:1.零部件顺序号为001~009表示功能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2. 总成件顺序号的第三位必须是“0”,零件顺序号的第三位不得用“0”。
3.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0”除外)。
总成件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也遵循该原则,如总成对称,零部件顺序号上、前、左件总成为010、030,其下、后、右件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分别为020、040。
4.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且按尺寸加大或减小的顺序给。
5. 零部件编号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在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零部件顺序号在编制过程应尽量在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及零件之间建立隶属关系。
例如: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为000,其分总成为 100,子总成为110,零件为111等。
(2)对某分组分解成多少分总成、子总成,依据该分组的复杂程度而定。
对于某分总成当其子总成总数大于9个,该分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分总成号。
例如:一台车的制动硬管都是在十几根以上,而每一根制动硬管都是由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子总成,编号时可占用3506100、3506200两个分总成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Q/LFQ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FQ J03.009.3-2014代替Q/LFQ J03.009.3-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送审稿)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零部件编号 (1)5 产品特征代号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 (31)Ⅰ前言本标准主要参照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本标准根据本企业汽车产品零部件的实际情况编写。
本标准与 Q/LF J03.009.3-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汽车零部件编号中的分组号进行了修改、增补;—修改了4.3.2条,4.3.3条的内容,修改为产品代码基本型A不省略;—修改了4.7条的内容,修改为变更代号第一次变更用A1不省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提出。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归口。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本标准批准: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1、Q/LFQC J02.4-20042、Q/LF J02.009.2-20053、Q/LF J02.009.2-20074、Q/LF J02.009.2-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各汽车的辅助图号、总成和装置及零部件号的基本绘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各汽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本企业各汽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汽车产品 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零件: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
3.2总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以可拆或不可拆的形式组成的成品。
3.3 零部件:即零件与总成的统称。
4 产品零部件及其图样编号规则
4.1 基本原则
4.1.1 每一种零部件,无论其是否有独立的图样,均应有其独立的编号(另有规定除外)。当零部件具有本身的图样时,则其图样的编号应按其零部件编号。
与驾驶室安装连接部分,含ABS装置
0
辅助制动
36
0
电子装置
1
蓄电池
含支架
2
底盘线束
3
里程表传动装置
4
前围灯具
安装在底盘上的
5
后位灯具
安装在底盘上的
表A.1(续)
子组号
子组结构号
名称
备注
36
6
开关
安装在底盘上的
7
信号装置
安装在底盘上的
8
电控装置
发动机系统电控装置,自动驾驶装置,整车电子装置,车载电子诊断装置,防撞雷达装置,防盗系统,ECU等,电控用传感器(氧传感器;EGR电控单元及传感器,安全气囊电控单元及传感器,发动机系统电控用传感器等)。
4.1.6自产发动机与整车零部件间不允许互相借用,设计部门应按本标准的规定,重新给定编号,必要时允许将零部件的原有编号填写在明细表的“备注”栏或在图样中注明。
4.1.7其他的汽车产品之间允许互相借用。
4.1.8存在借用关系的零部件发生任何更改,均应按本标准规定重新给定新号,更改的原则按谁使用谁更改,由需要更改的设计部门更改。
c)具有功能替代关系的零部件,应按功能子组编号。如:天线孔胶塞应归属于音响装置子组,前围板上的空调管路胶塞应归属于冷气装置子组。
汽车配件的分类与编号(汽车配件管理7-1)

1.2 汽车标准件
按国家标准设计与制造,对同一零件统一其形状、尺寸、公差、 技术要求,能通用在各种仪器设备上,并具有互换性的零件。
适用于汽车的标准件如:螺栓、垫圈、销、键等。
三、汽车材料
汽车运行材料,如各种油料、溶液、汽车轮胎、蓄电器、标准轴 承(非专用)等。 大多是非汽车行业生产而由汽车使用的产品,一般不编入各车型 汽车配件目录,也叫“横向产品”。 “纯正部品”——进口汽车配件是各 汽车厂原厂生产的配件,而不是副厂
组合件:由几个零件或合件组装,但不能单独完成某一机构作 用的组合体。 如:变速器盖、冷却器盖、汽车转向连接器等。有时也被称“半 总成”件。
总成件:由若干零件、合件、组合件装成一体,能单独起某一机 构作用的组合体。 如:发动机总成、离合器总成、变速器总成。
车身覆盖件:由板材冲压、焊接成形,并覆盖汽车车身的零件。 如:散热器罩、叶子板等。
2018/1/5
2.按汽车配件的来源和质量情况分类
1)原厂汽车配件(OEM件),也被称为纯正件其质量好, 服务体系完善,但原厂件价格高。 2)配套厂汽车配件,是由整车厂认定的零部件配套厂生 产的,其质量与原厂零部件区别不大,价格相对原厂件来 说会低一些。 3)许可生产件(副厂件)是指经整车生产厂家许可生产和 销售且质量经整车厂认证的,其价格较原厂件和配套厂件 低一些。
汽车配件管理
单元7
任务一
汽车配件的分类与编号
×××教研室:
×××
1. 汽车配件的类型
2018/1/5
博世是世界500强第131强,德国最大的工业企业之一。
2018/1/5
电装是日本排名第一、世界顶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2018/1/5
德国马牌,全球第四大轮胎供应商,客户包括大众、戴姆
产品编码规则

有限公司 技术文件产品编码规则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产品的一致性,完善公司产品编码制度,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规定了摩托车、零部件等产品的编码编制方法。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从接收至生产、交付的所有环节的产品。
2. 职责2.1 研发部负责此规则的修订,完善。
2.2 其他部门按此规则使用产品编码。
3. 具体编码说明 3.1 整车成品编码说明。
3.1.1 整车成品编码由下列两种情况组成: 3.1.1.1 车型的型号组成,具体分解如下:HJ 125 T - A设计序号 类型代号 发动机名义排量品牌代号各组成部分说明:a. 品牌代号:HJ 代表; HD 代表,依此类推。
b. 发动机名义排量:此部分为车型所配发动机的名义排量,如50、125等。
c. 类型代号:此部分为车型所属分类状态,省略不写的表示普通车;T 表示踏板车;QT 表示二轮轻便踏板车;J 表示警车等。
d. 设计序号:公司设计车型的顺序代号,序号为1时省略。
3.1.1.2 车型的型号+状态代码组成,如HJ125-4-ZY ,表示HJ125-4车型的追云款,HJ100-4-XL ,表示HJ100-4车型的有行李箱状态等等。
3.2 发动机成品编码说明。
3.2.1发动机编码由下列几部分组成:编号:版本号:1修改号:0 受控标记: 第1页 共6页H 157FMI-2 - 00 00 0 00拓展位其他状态代码颜色状态代码发动机款式代码发动机型号品牌代码各组成部分说明:a. 品牌代码:H代表;D代表,依此类推。
b. 发动机型号:按现有机型型号表示,此部分为8位数,不足时以0在机型型号前补齐,如157FMI表示为00157FMI,依此类推。
c. 发动机款式代码:见附录1《发动机款式代码表》。
d. 颜色状态代码:见附录2《颜色状态代码表》。
e. 其他状态代码:见附录3《其他状态代码表》。
f. 拓展位:用于以后的发展。
3.3 零部件编码说明。
3.3.1 零部件编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 ×××××拓展位其他状态代码颜色状态代码零件厂商代码改型序号代码设计序号发动机代码品牌代码零部件代码第一部分说明:a. 零部件代码:统一使用五位数代码。
QJQ50-2015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 业 标 准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编 号 Q/JQ 50-2015 代 替 号
Q/JQ 50-2013、Q/JQ 13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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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1 2 3 4
言 .................................................................... 2 范围 ...................................................................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 零部件编号规则 ......................................................... 4
标准号 主要起草人 唐小华、荣胜军、邰小艳、孙锁柱、 黄福龙、王志强、余纪邦、吴春旺、 张顺利、卜伟华、姜超、李继超、孙 广祥、周倩、俞波、侯文娟 荣胜军、贾美霞 主要评审专家 吴睿东、刘琳、罗军、牛立亚、张辉、陈 栋、昌木松、姜永胜、王文俊、王应、毛 亚歧、胡轶、李飞、葛士显、姚学森、王 俊伟、李霞、刘少峰、周奇文、方钰、李 永、孔德星 唐程光、李光明、胡轶、吴永平、尹良杰、 杨磊、张彦辉
由数个零件、 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 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3装配工序组合而成, 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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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MMGS G
某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MGS G0208—2020 整车及零部件编号标准
2020-09-18发布2020-09- 18实施
某某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某某有限公司技研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某某有限公司技研中心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某某有限公司技研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
本标准为2020年*月*日首次发布。
整车及零部件编号标准
1 范围
通过规范公司产品内部代号编制方法,使其符合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并适应未来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三轮车产品整车及零部件的编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GB/T 15367-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和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3 术语和定义
车型代号:为区分不同车型而赋予的一个代号,代表唯一的产品类型。
4 职责
4.1 公司技研中心负责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
4.2 各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编号的进行规范。
5 过程方法和要求
5.1整车车型代号编制方法
整车车型代号由品牌代号+系列代号+规格代号+设计序号+升级代号组成,共计7位数,如图1所示:
图1 产品代号结构图
5.1.1品牌代号
用品牌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H代表某某品牌、J代表某某品牌。
5.1.2系列代号
用产品系列拼音的一位大写字母表示,代号如表1:
表1 产品类型代号
5.1.3规格代号
用车门数阿拉伯数字代替,代号如表2:
表2 规格代号
5.1.4设计序号
代表该车系产品按设计时间先后产生的机型顺序号,由两位数字构成,首款车为00,后续依次从01-99进行编号(特殊编号可剔除)。
5.1.5 升级代号
表示该机型在原有机型整车主要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外观及配置性能进行升级产生的顺序号,由两位数字构成,从01-99进行编号。
原型车用00表示。
5.1.6 举例
例如车辆代号“HK50001”表示第一款设计的、并进行了第一次改进的某某品牌五门框架车身电动三轮车。
5.1.7 备注:
不同的选装配置产生不同的产品资源编号,代表唯一的产品资源,根据市场需要选配出来的资源顺序号,建议由两位数字构成,从01-99依次编号,与车型代号之间用破折号分隔。
具体规定按照产品资源管理标准文件执行。
5.2零部件编号规则
5.2.1零部件分类
将整车零部件分成通用件和专用件两类。
a)通用件:在不同类型或同类型不同规格的产品中可以互换使用,给予通用编号(或单独管理)的整车部件。
它是一些应用范围较广,通用性较高,需建立图册供设计人员选用的零部件。
b)专用件:体现车型特征或与车型特征强相关的零部件,在不同类型或同类型不同规格的产品中不可以互换或者互换性较差,该类零部件定为专用零部件。
c)悬架、车轮及轮毂、前轴、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电器设备、电动驱动系统的分总成及零部件多为通用件,车身及车架焊合、内外饰件、后桥、线束等多为专用件。
具体划分按标准化人员根据零部件通用程度进行指定。
5.2.2编号规则
5.2.2.1零部件编号由零部件特指代号、状态代号、源码组合而成。
5.2.2.2零部件特指代号:是由组号及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组成,专指一个有特定名称的系统或零部件,即相同的名称其顺序号也相同。
本标准未规定清晰之处,以标准化人员首次给定编号为准,遵循内部约定及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后续进行补充规定。
a)零部件特指代号的表达式如下:
b)组号及分组号参照附录1规定。
前两位组号表示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如转向装置、驱动装置等,前四位分组号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
如:41照明装置、4111转向灯、
4121组合前灯
c)零部件顺序号用三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单个零部件等,顺序号编号应符合下列原则:
1)总成的第三位应为0; 例如:xxxx010、100、110 2)单个零件第三位不应为0; 例如:xxxx011、101、111
3)编号001-009表示功能图、供应商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
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例如:xxxx001(装置图)
4)对称零部件上、前、左应先编号奇数,下、后、右件应后编号偶数; 例如:左右对称的分总成:
左总成编号为:xxxx100、300、500…… 右总成编号为:xxxx200、400、600…… 其中左右分总成中对称的零件编号为: 左零件编号为:xxxx101、103、105…… 右零件编号为:xxxx102、104、106……
d)举例:见附录2 零部件特指编号及名称规范举例
5.2.2.3零部件状态代号:是指总成及零部件因选装或更改引起的不同状态,由两位数字表示,从01至99按照顺序编排,以示区分。
成本无变化、不影响互换的更改,不得新出状态号。
5.2.2.4零部件源码:说明该零部件的来源,通用件源码用 “T ”表示,专用件源码用本标准第3款规定的整车车型代号表示。
5.2.3零部件编号的表达方式
5.2.3.1通用件编号由源码“T ”冠头加零部件特指代号(组号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加状态代号共10位字符数构成,表达式如下:
例如:前减震器的导向轴为Φ30mm行程100mm,编号为T290510001,若存在导向轴为Φ30mm行程85mm的减震器,则该前减震器编号为T290510002。
5.2.3.2专用件编号由零部件特指代号及状态代号加整车车型代号共16位字符数构成,表达式如下:
例如:车型代号JK50100的主线束代号为401001001JK50100,表示某某五门框架车第二款原型车的第一种状态的主线束总成。
6 附录
附录A 国家标准系统分类代号
附录B 零部件特指编号及名称规范举例
Q/MMQY G0208-20101附录B 零部件特指编号及名称规范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