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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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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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畜牧局兽药知识宣传材料兽药知识问答1、什么是兽药?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2、人药和兽药为什么不能互用?兽药的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用法与用量等都是根据动物特点设计的,不适用于人。

如果用于人,会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法规,人用药品也不能转做兽药(特许批准除外)。

3、什么是假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1)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2)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什么是劣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1)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2)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3)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4)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5、什么是兽药GMP规范和GMP兽药企业?我国从1990年1月1日起推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规范》),它是兽药生产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提高兽药生产水平和兽药行业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大措施。

到2006年底,全国兽药企业经过GMP改造以来,由原来3000多家(到2007年1月)整合为1328家GMP企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水平。

今后凡是新建的兽药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兽药GMP 规范》进行建设,向农业部申请GMP验收,验收合格者,将得到农业部发给(GMP合格证书》,便是GMP兽药企业,才能生产兽药。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汇总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有:1.使用新兽药必须有兽医临床处方。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处方使用。

3.使用中药必须辨证施治,严禁使用禁用药物,严格控制使用剂量。

4.对有配伍禁忌的药物应避免同时使用。

5.凡超剂量、超疗程、超规定动物使用药品,都视为滥用。

6.定期对宠物驱虫、清扫消毒、营养调整和疫苗接种等要进行内服给药。

7.饲料中添加药物时一定要按照药物的有效期、使用说明进行添加。

8.饲料中添加药物时药物与饲料应充分搅拌均匀,防止因药物分布不均而影响治疗效果。

9.饲料中添加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ph值,不同的动物不同的饲料药物对饲料适应性也不同。

10.饲料中添加药物时一定要严格控制剂量,剂量过大会对动物造成伤害。

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归纳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归纳:1.使用新兽药必须有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

2.严禁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原料和有效成份。

3.严禁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通用药品名。

4.严禁超范围使用同一种原料药生产不同品种的畜禽用药。

5.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淘汰或未经批准的兽药。

6.严禁使用不注明“兽用”字样的非兽药产品。

7.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和标签不清的兽药。

8.严禁将人药用于兽药。

9.严禁混合配伍使用作用不明、无配伍禁忌或潜在相互作用的多种药物。

10.严禁使用未注明休药期规定的兽药产品。

11.严禁在饲料中长期添加糖皮质激素。

12.严禁使用变质、霉败等不合格兽药。

13.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14.严禁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生产日期、失效期、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兽药残留监控标志、GMP证书等相关信息的兽药产品。

15.严禁销售未经批准原料和有效成份生产的兽药产品。

16.严禁超范围使用同一种原料药生产不同品种的畜禽用药。

17.严禁销售国家禁用、淘汰或未经批准的兽药产品。

18.严禁销售超过有效期和标签不清的兽药产品。

兽药基本知识

兽药基本知识

兽药基本知识1、兽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三个基本特征:①具有一定的药效即具有一定的功能;②规定有作用、用途用法与用量;③使用动物为畜禽等。

分类:生物制品、中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六大类。

兽药一词的概念,原意仅限于防治家畜、家禽疾病的药物,随着药物使用范围的扩大和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兴起与发展,兽药正逐步被"动物医药品"、"动物保健品"所取代,后者范围更广,包括家畜、家禽、野生动物、观赏动物、鱼、蜜蜂、蚕等。

即从陆地动物扩大到水生动物和空中飞翔的动物,从兽类、禽类动物扩大到水生类动物和部分昆虫。

2、毒物:指能对动物体产生损害作用的化学物质。

药物超过一定剂量或用法不当,对动物也能产生毒害作用。

所以毒物也包括中毒量的药物,药物与毒物之间并没有绝对界限。

3、制剂:兽药为了使用的安全有效和便于保存、运输,将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化学与生物合成的原料药在使用前加工制成一定包装或规格的药品,称为制剂。

4、剂型:经加工后的制剂有各种形式,即称为剂型。

常用的剂型有三类:①液体剂型;②半固体剂型;③固体剂型。

5、药物效应动力学:简称药效学,是研究药物对机体作用的规律,阐明药物防治疾病的原理和科学。

6、药物代谢动力学:简称药动学,研究机体对药物处置的动态变化,包括在体内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及排泄过程中药物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科学。

7、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①药物作用:药物对机体组织细胞原有生理、生化机能的影响。

凡能使组织活动增强或生化变化的酶活性增高的称兴奋作用,反之,使组织活动减弱或酶活性降低的称抑制作用。

②选择性:动物机体和组织器官对同一药物的反应各不相同,表现强弱明显不同的药物效应。

选择性是相对的,与剂量有关。

选择性高,副作用小。

③二重性:药物作用的二重性是:1、治疗作用:对症治疗、对因治疗。

兽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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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基础知识一第一章药物的常识:什么是药物:药物就是用于预防和治疗家畜(牛、羊、猪等)、家禽(鸡、鸭、鹅、鸽子等)疾病的物品。

常用兽药的分类:抗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物等分类:抗菌药物又分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物两类。

所谓抗生素就是微生物产生的代谢产物,这种代射产物对其他的某些微生物有抑制生长或杀灭作用。

所谓合成抗菌药就是人们通过化学合成手段制作的抗菌物质,不是由微生物代谢产生的。

第一节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物两类。

一、抗生素:抗生素通常分为八类:1、青霉素类: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2、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噻呋、先锋霉素5等;3、氨基糖甙(读间同:代)类: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新霉素、安普霉素等;4、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泰乐菌素等;5、四环素类:土霉素、强力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等;6、氯霉素类: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氯霉素等;7、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8、其他类:硫酸粘杆菌素等。

(一) 、青霉素类:来源:青霉素类是由青霉菌发酵液中提取或进一步半合成制取的一类以青霉烷为母核的β-内酰胺抗生素(青霉烷和内酰胺都是指的某一种化学结构) 作用原理:青霉素类药物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新生的细胞壁产生缺陷而发生溶菌。

在较低浓度时仅有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在较高浓度时则有强大的杀菌作用。

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细菌、部分革兰氏阴性细菌、各种螺旋体和放线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

[革兰氏是指的一种细菌的染色液,根据细菌染色后呈现颜色的不同分为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药物配伍:目前通常将抗生素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繁殖期杀菌剂:即在细菌的大量、高速繁殖阶段对细菌的作用最好,而且起的是杀灭细菌的作用通常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第二类是静止期杀菌剂:即在细菌的繁殖相对不活跃的阶段对细菌的作用最好,而且起的是杀灭细菌的作用。

通常包括氨基糖甙类、其他类中的粘杆菌素等。

兽药用法常识

兽药用法常识

兽药用法常识目前在我国畜牧业尤其是养猪业中,兽药的作用越来越大。

但是在市场服务中发现,养殖户所拥有的兽药知识比较贫乏,在兽药的使用中存在很多误区和不合理的地方,导致用药后效果不理想或没有效果,甚至引起了毒副作用,所以写下来供参考。

一. 基本概念1、兽药兽药概括讲是指用于畜禽等动物的药物,它还包括能促进动物生长繁殖和提高生产性能的物质。

从理论上说,凡能影响动物机体器官生理功能或细胞代谢活动的化学物质都属于药物范畴。

2、生物技术药物生物技术药物是指通过细胞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等新技术生产的药物,如酶制剂、生长激素和疫苗等。

3、血药浓度血药浓度一般指血浆中的药物浓度,是体内药物浓度的重要指标,它不等于作用部位(靶组织或靶受体)的浓度,但作用部位的浓度与血药浓度以及药理效应一般呈正相关。

4、半衰期半衰期是药动学的重要参数,是反映药物从体内消除快慢的一种指标,一般来说,代谢快、排泄快的药物,其半衰期短;代谢慢、排泄慢的药物,其半衰期长。

半衰期在临床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为了保持血中的有效药物浓度,它是制定给药间隔时间的重要依据,也是预测连续多次给药时体内药物达到稳态浓度和停药后从体内消除时间的主要参数。

二、药物的基本作用1、治疗作用(1)对因治疗药物的作用在于消除疾病的原发致病因子,称为对因治疗,中医称治本。

如应用化学药物杀灭病原微生物以控制感染性疾病;用洋地黄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水肿等。

(2)对症治疗药物的作用在于改善疾病症状,称为对症治疗,亦称治标。

如用解热镇痛药可使病畜发热体温降至正常,但如病因未除,则药物作用过后体温又会升高。

一般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对因治疗,但对一些严重的症状,甚至可能危及病畜生命,如急性心力衰竭、呼吸困难、惊厥等,则必须先用药接触症状,待症状缓解后再考虑对因治疗。

有些情况下,则要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同时进行,即所谓标本兼治才能取得最佳的疗效。

2、不良反应(1)副作用是在常用治疗剂量时产生的与治疗无关的作用或危害不大的不适反应。

兽药知识汇总

兽药知识汇总

兽药知识汇总一、兽药的概念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包括:天然药物:指那些末加工或仅仅经过简短加工的物质,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

合成药物:化学合成药:安乃近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剂:抗血清、菌(疫)苗、诊断液。

二、兽药的分类1、按作用分: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消毒防腐药、解毒药、麻醉药、解热镇痛药、止痢药、催吐药、止吐药、止血药、健胃药、泻药、中枢兴奋药、强心药、祛痰药、平喘药、利尿药、激素药等。

2、按动物划分:畜用药、禽用药、蜂药、渔药、蚕药等3、按剂型分:液体或半液体制剂、固体剂型、半固体剂型、气体剂型。

①注射剂:分注射粉针和注射针剂;指可注射药物以过严格消毒或无菌操制成的水溶液、油溶液、混悬剂、乳剂或粉剂。

②溶液剂(又称口服液):指非挥发性药物的澄明水溶液,可供注射、内服或外用。

③散剂(又称粉剂):是将一种或多种粉碎药物均匀混合而制成的干燥粉末状剂型,可供内服或饮水。

可分可溶性粉、预混剂、中药散剂等④片剂:是将一种或多种药物与适量的赋形剂混合后,用压片机压制成扁平或两面稍凸起的小园形片状制剂。

可分为糖衣片、肠溶片、植入片等。

⑤丸剂:是将一种或多种药物与适量的赋形剂制成的球形或椭圆霰干燥或呈湿润状的内服固体剂型。

⑥气雾剂:将药物与抛射剂共同封装于具有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使用时掀开阀门系统,借抛射剂的压力将药物喷出的剂型。

供吸入给药、皮肤粘膜给药或空气消毒。

⑦软膏剂:将定量的药物与适宜基质如凡士林、油脂等均匀混合制成的具有适当稠度,易涂布于皮肤、粘膜上的半固体外用制剂,如鱼石脂软膏;有一些软膏虽应用于体表,但所含药物经透皮吸收后可起引全身治疗作用,又称透皮吸收软膏或透皮剂或涂皮剂。

⑧乳化剂:指由脂或其它不溶于水的物质加乳化剂,与水混合后制成的乳状混悬液,供内服的称乳剂,供外用的称搽剂。

⑨泼淋剂、胶囊剂、中药汤剂、酊剂、舔剂等。

兽药知识 兽药解析

兽药知识 兽药解析

兽药知识兽药解析
兽药是一种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的药物,其作用旨在调节动物的生理机能,并规定其作用、用途、用法和用量。

兽药的种类繁多,包括抗生素、抗寄生虫药、解热镇痛药、消毒药、抗真菌药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兽药类型及其作用:
1. 抗生素:抗生素是用来杀死细菌和微生物的一类药物,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等。

这些药物可以抑制细菌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减轻感染的症状,帮助动物恢复健康。

2. 抗寄生虫药:抗寄生虫药用于预防和治疗寄生虫感染,包括体内和体外的寄生虫。

这些药物可以杀死寄生虫,减轻其对动物健康的影响。

3. 解热镇痛药:解热镇痛药用于缓解动物的疼痛和发热症状,例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

这些药物可以减轻动物的疼痛和不适感,帮助其更好地康复。

4. 消毒药:消毒药用于杀灭细菌和病毒,预防疾病的传播。

常见的消毒药包括酒精、碘伏、来苏尔等。

5. 抗真菌药:抗真菌药用于治疗真菌感染,例如克霉唑、酮康唑等。

这些药物可以抑制真菌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减轻感染的症状,帮助动物恢复健康。

在使用兽药时,需要注意药物的剂量、使用方法、适用范围和副作用等问题。

同时,兽药的选用和使用应该根据动物的病情和兽
医的建议进行。

在使用兽药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动物安全和人畜共患病传播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兽药及兽药残留基础知识

兽药及兽药残留基础知识

• 三、 兽药分类 • 兽药分类主要按结构分类、作用分类、用途分类等。 • 按用途分类: • <一> 抗生素药 • <二>抗病毒药 • <三>抗寄生虫药 • <四>消毒防腐药 • <五>其他类
• <一>抗生素药

抗生素药是目前动物疾病治疗中广泛应用的一类药,主要包括:
• 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环内脂类、酰胺醇类、林可胺
• 二、兽药的特点:
• 1、兽药专门用于预防、治疗动物疾病,改善动物饲养环境安全。
• 2、兽药的包装、用药剂量、投药途径与方法,都是根据动物本身的
特征给药(包装规格比较大,可以通过饲料和饮水给药)。
• 3、兽药的使用对象有严格的界限

反刍动物对麻醉药敏感、牛对汞制剂耐受性很低、呋喃类易引起禽
类中毒、草食动物使用抗生素易引起消化机能失常。
• <五>对人类胃肠道菌群的影响 • 含有抗菌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对人类胃肠道的正常菌群产生
不良的影响,致使平衡被破坏,病原菌大量繁殖,损害人体健康。另外, 胃肠道菌群在残留抗菌药的选择压力下可能产生耐药性,是胃肠道成为 细菌耐药基因的重要贮藏库。
• <六>造成人类病原菌耐药性增加
• 抗菌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可能是动物病原菌产生耐药性,耐药

4、醇类:常用的有酒精等。

5、醛类:常用的有福尔马林、多聚甲醛、戊二醛等。

6、氧化剂:常用的有双氧水、高锰酸钾等。

7、卤素类:常用的有碘、碘伏、速效碘、次氯酸钠、抗毒威等。

8、染料类:常用的有龙胆紫、利凡诺、亚甲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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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基础知识一第一章药物的常识:什么是药物:药物就是用于预防和治疗家畜(牛、羊、猪等)、家禽(鸡、鸭、鹅、鸽子等)疾病的物品。

常用兽药的分类:抗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物等分类:抗菌药物又分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物两类。

所谓抗生素就是微生物产生的代谢产物,这种代射产物对其他的某些微生物有抑制生长或杀灭作用。

所谓合成抗菌药就是人们通过化学合成手段制作的抗菌物质,不是由微生物代谢产生的。

第一节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物两类。

一、抗生素:抗生素通常分为八类:1、青霉素类: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2、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噻呋、先锋霉素5等;3、氨基糖甙(读间同:代)类: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新霉素、安普霉素等;4、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泰乐菌素等;5、四环素类:土霉素、强力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等;6、氯霉素类: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氯霉素等;7、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8、其他类:硫酸粘杆菌素等。

(一) 、青霉素类:来源:青霉素类是由青霉菌发酵液中提取或进一步半合成制取的一类以青霉烷为母核的β-内酰胺抗生素(青霉烷和内酰胺都是指的某一种化学结构) 作用原理:青霉素类药物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新生的细胞壁产生缺陷而发生溶菌。

在较低浓度时仅有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在较高浓度时则有强大的杀菌作用。

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细菌、部分革兰氏阴性细菌、各种螺旋体和放线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

[革兰氏是指的一种细菌的染色液,根据细菌染色后呈现颜色的不同分为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药物配伍:目前通常将抗生素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繁殖期杀菌剂:即在细菌的大量、高速繁殖阶段对细菌的作用最好,而且起的是杀灭细菌的作用通常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第二类是静止期杀菌剂:即在细菌的繁殖相对不活跃的阶段对细菌的作用最好,而且起的是杀灭细菌的作用。

通常包括氨基糖甙类、其他类中的粘杆菌素等。

第三类是快速抑菌剂:即该类药物能迅速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即能放慢细菌生长繁殖的速度,使单个细菌的生长繁殖周期大大延长。

但并不能直接杀死细菌,通常包括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类等。

第四类是慢效抑菌剂:即该类药物能缓慢的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

通常包括磺胺类药物和增效剂TMP(甲氧苄啶)等。

一般来说,第一类和第二类配伍可获得协同作用(即增效作用)。

第三类和第四类配伍可产生相加作用(即效果增强)。

第一类和第三类配伍可出现拮抗作用(即效果降低)。

第一类和第四类配伍可出现拮抗作用(即效果降低)。

同一类的抗生素联用有的增加疗效,有的降低疗效。

1、青霉素类和磺胺类药及磺胺类增效剂不可配伍;如:氨苄西林和新诺明(磺胺甲基异恶唑)不能配伍。

2、青霉素类和四环素类不能配伍;如:氨苄西林和强力霉素不能配伍。

3、青霉素类和大环内酯类不能配伍;如:氨苄西林和红霉素不能配伍。

4、青霉素类和氯霉素类不能配伍;如:阿莫西林和氟苯尼考不能配伍。

5、青霉素类和氨基糖甙能配伍;如:青霉素和链霉素能配伍。

氨苄青霉素和安普霉素能配伍。

但:青霉素类和庆大霉素不能配伍,因青霉素类降低庆大霉素活性。

6、青霉素类和硫酸粘杆菌素能配伍。

7、氨苄青霉素和维生素C不能配伍。

青霉素类药物的专用增效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代表药物:1、舒巴坦钠(又名:青霉烷砜),常和氨苄西林钠配伍。

2、泰唑巴坦钠,常和哌拉西林钠配伍。

3、棒酸钾(又名:克拉维酸钾),常和阿莫西林配伍。

常见青霉素药物:1、青霉素(又名:苄青霉素、苄西林、青霉素G),其盐类有青霉素钠、青霉素钾。

2、普鲁卡因青霉素(又名:青霉素普鲁卡因)3、苄星青霉素(又名:长效青霉素、青霉素苄星盐)4、青霉素V钾(又名:苯氧甲基青霉素钾)5、甲氧西林钠(又名:甲氧苯青霉素、新青霉素)6、苯唑西林钠(又名:苯唑青霉素钠、新青霉素Ⅱ)7、氯唑西林钠(又名:邻氯青霉素钠)8、氟氯西林钠9、氨苄西林(又名:氨苄青霉素)10、巴氨西林11、仑氨西林12、阿莫西林(又名:羟氨苄青霉素)13、哌拉西林钠(又名:氧哌嗪青霉素)14、替卡西林钠(又名:羧噻吩青霉素钠)15、美洛西林钠16、阿洛西林钠17、美西林(又名:氮卓脒青霉素)18、坦莫西林钠小技巧:通常我们看到“西林”字样,通常都是青霉素类药物。

(二) 、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来源:头孢菌素是由冠头孢菌的培养液中分离出的头孢菌素C羟半合成制得的一类且有头孢烯母核的β-内酰胺抗生素。

作用原理:头孢菌素类药物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新生缺陷而发生溶菌。

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细菌、各种螺旋体和放线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

药物配伍:1、头孢菌素类和磺胺类药不可配伍;如:头孢噻呋和新诺明(磺胺甲基异恶唑)不能配伍。

但TMP能和头孢羟氨苄配伍。

2、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不能配伍;如:头孢噻呋和强力霉素不能配伍。

3、头孢菌素类和大环内酯类不能配伍;如:头孢噻呋和乙酰螺旋霉素不能配伍。

4、头孢菌素类和氯霉素类不能配伍;如:头孢噻呋和氟苯尼考不能配伍。

5、头孢菌素类和氨基糖甙类能配伍,但两类药配伍后,肾毒量会加重,慎用;6、头孢菌素类和硫酸粘杆菌素能配伍,但两类药配伍后,肾毒性会加重,慎用。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专用增效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理:部分细菌能分泌β-内酰胺酶,使头孢菌素类药物水解而失效。

β-内酰胺酶抑制剂能同β-内酰胺酶紧密结合,使β-内酰胺酶不能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作用,从而保持头孢菌素类活性的一类药物。

β-内酰胺酶抑制剂代表药物。

1、舒巴坦钠(又名:青霉烷砜)2、泰唑巴坦钠3、棒酸钾(又名:克拉维酸钾)头孢菌素类代表药物:1、头孢氨苄(先锋Ⅳ号)2、头孢羟氨苄3、头孢克洛(头孢氯氨苄)4、头孢拉定(先锋Ⅵ号)5、头孢唑啉钠(先锋Ⅴ)6、头孢呋辛钠(头孢呋新、头孢呋肟、西力欣)7、头孢呋辛酯8、头孢噻肟钠9、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10、头孢他啶11、头孢哌酮钠(头孢氧哌唑、先锋必)12、头孢克肟13、头孢特仑酯14、头孢甲肟(头孢氨噻肟唑)15、头孢地秦钠16、头孢美唑钠(头孢美他醇)17、头孢西丁钠(甲氧头霉噻吩)18、头孢米诺钠19、头孢噻呋(三) 、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来源:由链霉菌或小单胞菌产生或经半合成制取而得。

作用原理:本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过程,使细菌合成异常蛋白,阻碍以合成的蛋白释放,使细菌细胞膜的通透性增大而导致一些重要的生理物质外漏损失,引起细菌死亡。

本类药物对细菌静止期细胞的杀灭作用强。

本类抗生素的抗菌谱主要含革兰氏阴性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结核杆菌。

配伍:1、氨基糖甙类和青霉素类能配伍;如:安普霉素和阿莫西林能配伍。

但庆大霉素不能和青霉素类配伍。

2、氨基糖甙类和头孢菌素类能配伍;如:新霉素和头孢羟氨苄配伍。

3、氨基糖甙类和氯霉素不能配伍,因两类药之间有拮抗作用;如:庆大霉素和氯霉素不能配伍。

4、氨基糖甙类和大环内酯类能配伍;如:阿米卡星和红霉素能配伍。

5、氨基糖甙类和四环素类能配伍;如:安普霉素和强力霉素能配伍。

6、氨基糖甙类和磺胺类药物及磺胺类增效剂能配伍;如:阿米卡星和TMP能配伍。

代表药物:1、安普霉素2、链霉素3、卡那霉素4、妥布霉素5、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6、庆大霉素(正泰霉素)7、西索米星8、奈替米星9、小诺米星(小诺霉素、沙加霉素)10、庆大-小诺霉素(生产小诺霉素的副产物)11、异帕米星12、核糖霉素13、阿司米星(阿司霉素、武夷霉素)14、大观霉素(壮观霉素、淋必治)15、新霉素(四)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来源:大环内酯类是一类由链霉菌产生或经半合成制造的一类含有14-16员内酯环的抗生素。

作用原理:大环内酯类作用于细菌细胞核糖体50S亚单位,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起抑菌作用。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对支原体有较好的作用。

配伍:1、大环内酯类和氨基糖甙类能配伍;如:泰乐菌素和阿米卡星能配伍。

2、大环内酯类和粘杆菌素能配伍;如:罗红霉素和硫酸粘杆菌素能配伍。

3、大环内酯类和磺胺类及磺胺类增效剂能配伍;如:泰乐菌素和磺胺二甲基嘧啶能配伍。

4、大环内酯类和青霉素类不能配伍;如:红霉素和阿莫西林不能配伍。

5、大环内酯类和头孢菌素类不能配伍;如:乙酰螺旋霉素和头孢唑啉不能配伍。

代表药物:1、红霉素2、泰乐菌素3、依托红霉素(无味红霉素)4、琥乙红霉素5、克拉红霉素(甲红霉素)6、罗红霉素7、竹桃霉素8、醋竹桃霉素9、吉他霉素10、麦迪霉素(美地霉素)11、麦白霉素12、麦迪霉素二醋酸酯13、交沙霉素14、螺旋霉素15、乙酰螺旋霉素16、罗他霉素17、阿齐红霉素(五) 、四环素类来源:四环素类是由链霉菌所产生或经半合成而得的具有并四苯母核结构的一类碱性抗生素。

作用原理:该类抗生素进入细菌细胞,特异地与核糖体305亚基结合,阻止氨酰-tRNA与之结合,影响肽链增长形成蛋白质而起抑制作用。

本类药物为广谱抗生素,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支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都有作用。

配伍:1、四环素类和青霉素类不能配伍;如:四环素和青霉素不能配伍。

2、四环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不能配伍;如:强力霉素和头孢氨苄不能配伍。

3、四环素类和氨基糖甙类能配伍;如:强力霉素和阿米卡星能配伍。

4、四环素类和粘杆菌能配伍;如:土霉素和粘杆菌素能配伍。

5、四环素类和磺胺类及磺胺类增效剂能配伍;如:土霉素和TMP能配伍。

6、四环素类不能和含锌、铁、钙、镁、铝元素的药物配伍。

代表药物:1、四环素2、土霉素3、强力霉素(多西环素、脱氧土霉素)4、米诺环素(二甲胺四环素)5、金霉素(氯四环素)(六) 、氯霉素类来源:本类抗生素由链霉素菌产生或用合成法制造。

作用机理:本类抗生素干扰微生物蛋白合成,其抑菌作用。

本类抗生素抗菌谱广,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立克次体、衣原体等有效。

配伍:1、氯霉素类和青霉素类不能配伍;如:氯霉素和青霉素不能配伍。

2、氯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不能配伍;如:氯霉素和头孢氨苄不能配伍。

3、氯霉素类和氨基糖甙类不能配伍;如:链霉素和氯霉素不能配伍。

4、氯霉素类和粘杆菌素能配伍;如:氯霉素和粘杆菌素能配伍。

5、氯霉素类和磺胺类及磺胺类增效剂能配伍;如:氟苯尼考和TMP能配伍。

代表药物:1、氯霉素2、甲砜霉素3、氟苯尼考(七)林可霉素类来源:本类抗生素由链霉素产生或半合成的一类碱性抗生素。

配伍:1、林可霉素类和青霉素类不能配伍;如:林可霉素和阿莫西林不能配伍。

2、林可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不能配伍;如:林可霉素和头孢氨苄不能配伍。

但:克林霉素和头孢噻吩钠能配伍。

3、林可霉素类和氨基糖甙类能配伍;如:林可霉素和庆大霉素能配伍。

但:卡那霉素和林可霉素不能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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