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017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2017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全文为了加强工会会员的管理,特制定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是搜集并整理的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2017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全文一、会费收缴范围、比例及时间1.范围,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公司在岗职工均应交纳会费。
2.比例,“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
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没有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交纳会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个人会费缴纳标准应按标准工资(保留工资+岗位工资)的0.5%计算。
即,(月保留工资+月岗位工资)×0.5%=个人每月应交纳的会费。
计算总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元。
3.见习期职工会费交纳标准为每月5元。
4.时间,会员应每月25日前交纳会费,各基层工会派相关人员办理会费收缴手续。
5.其它,职工工资如有变动,各基层工会应及时进行确定,并作为收缴会费的基数。
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自批准当月起缴纳会费。
公司内部职工的调动,要到新单位工会备案存档,依据在原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截止月份,下一个月起在新单位工会交纳会费。
二、会费收缴程序1.会费收缴由各基层单位工会小组长负责。
按照《工会小组收交会费清单》按月收缴会费。
2.各基层单位工会小组长将会费收齐后,标明交纳时间、合计金额,交车间工会组织委员,再上报给各二级单位工会组织委员,并分别在《工会小组收交会费清单》签字。
3.各二级单位工会组织委员将各工会小组会费收齐后,按月向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费账户上缴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为每月5日前。
特殊情况可按季度收缴,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
工会会费账户名称为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开户行为工商银行重庆西彭支行,账号为3100082209026400446。
缴纳完毕后持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至工会财务人员处开具交款收据,收据由各二级单位工会自行留存。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实行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必须单独核算,独立在银行建立账户,并由工会主席审批经费开支。
2.遵守国家财政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和经济担保。
4.建立预算制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工会经费收缴
6.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交纳的会费和企业按规定提存拨解的工会经费。
7.工会会员必须按月交纳会费,会费按每季10元交纳。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9.会员活动费,包括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会员进行参观、交流联欢、电影等集体活动的费用。
10.职工活动费,包括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知识竞赛、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的费用。
11.工会业务费,包括为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如报刊费、资料费、宣传活动费、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付的法律咨询及劳动争议调解费、工会干部因工会工作出差、开会、参观等费用。
12.职工困难补助费,用于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补助及慰问退休职工、生病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职工所开支的费用。
四、工会经费管理
14.工会经费由工会财务委员负责管理。
15.工会经费单独建账,设会计和出纳各一人,按照工会财务制度建账做账。
工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04-01 15:17 来源:皋兰审计普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 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是指通过征收会费、行政拨款等途径获得的资金,那么应当如何管理好这笔资金呢、以下是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方法,欢迎阅读! 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方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矩,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方案,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需根据本方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普通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采取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按照本地实际状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自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自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自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仔细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采取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节计划。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赖本级供应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自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监督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从企业和会员取得的各种财务收入和拨款,由工会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工会的各项活动以及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条件。
第三条工会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经费来源和管理第四条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一)企业发放的经费拨款;(二)职工会员自愿缴纳的会费;(三)其他收入。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足额向工会提供经费拨款,并必须将其作为年度收入预算中的固定支出。
第六条工会章程应当规定职工会员自愿缴纳的会费数额,并收取和使用会费的具体办法和程序。
工会应当制定并公布会费收缴和使用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工会财务管理者应当制定预算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经费浪费和挥霍。
第八条经费支出项目应当根据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计划确定,其中包括:(一)职工体育、文化、娱乐、健康等活动的经费;(二)职工权益维护、服务、咨询等方面的经费;(三)职工教育、培训、科研等方面的经费;(四)其他符合章程和工作计划的经费支出。
第九条经费支出应当依据事先制定的预算计划和支出明细表确定,并应当在支出时及时核实是否一致。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会计原则,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确保资金流动、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工会应当建立全面、准确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职工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工会应当按照规定将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财务资料进行存档和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和可查。
第十三条工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编制和提交各类财务报表和报告。
第十四条工会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各种财务凭证,并严格管理和使用财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XX公司委员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第1版)

XX公司委员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第1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细则 (4)第三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做到“用得合理,会员满意”,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公司经营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各劳务公司已将其派驻我司工作人员的工会关系委托XX工会管理,故本办法中所指会员包括我司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会经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参照我司合同制员工执行。
第三条工会应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独核算。
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应严格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四条工会应加强对经费开支的控制与管理,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制度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按上级工会要求行使监督职能,并接受上级工会的审查。
第五条工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第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工会经费重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维护会员权益、开展会员教育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
第七条工会经费应坚持为会员服务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八条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及有关经费分成和上解比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九条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十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二章细则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工会经费的上解和回拨公司按本单位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市总工会计缴工会经费。
工会收到经费后按照《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税务代缴方式将我司缴纳工会经费的60%回拨到公司工会账户。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1、由相关单位投入;
2、收取会员会费;
3、活动经费;
4、捐献经费;
5、其他经费。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执行同工会的职责和决策;
2、组织活动的经费;
3、宣传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
4、定期绩效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会员参加工作、活动或支出奖励;
5、建设、改善工作环境;
6、投入其他必要费用;
7、处理其他事务。
三、工会经费的管理:
1、工会经费的收入及支出管理由同会财务负责;
2、收取、使用、报销工会经费管理时,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支出超额的,须经财务部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在使用支出工会经费时,必须防止财务损失,减少无谓的开销。
四、审计工作规定:
1、对工会经费进行定期审计,对收入、支出数额及使用情况有做准确的记录;
2、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审计结果的不当处理,将承担责任。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仅供参考。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1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
实行单位核算。
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
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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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哪些呢?一起一睹为快!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包括:(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工会经费支出包括:(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2009年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同时废止。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方税务局的通知》(川办函〔2006〕187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收缴机制,为缴费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代征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全(以下简称“工会经费”),包括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款和纸质凭证缴款形式缴入四川省各级国库部门(包含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以下简称“国库”)的工会经费的业务管理及操作。
具备条件的地区应推行市级集中汇缴。
第二章账户开立、管理和使用第三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凭相关手续向国库申请开立“工会经费汇缴户”,并按规定在国库预留账户印鉴。
国库在“国库待结算款项”会计科目下为工会设立“工会经费汇缴户”,用于归集或划转统一代征的工会经费。
第四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在商业银行开立“工会经费集中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工会经费的转入、汇集、分成、结算,以及办理工会经费退付业务。
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和列支费用。
各级地方总工会在商业银行开设、变更、撤销“工会经费集中户”按相关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账户户名、账号和开户银行报同级国库备案。
第五条国库部门根据工会开具的支付令,办理“工会经费汇缴户”向“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划转。
第六条税务及国库在19901科目下分别设立明细科目:1990101系统工会经费和1990102机关工会经费用于核算工会经费收入。
该科目类型为预算外。
第三章票证与申报方式第七条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统一使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的税收票证进行征收和缴库。
税收票证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管理。
第八条实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费的,使用电子凭证作为国库部门记账依据;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缴费的,使用地方税务部门填开的税收票证办理缴库。
以上缴费方式所产生的电子凭证和税收票证是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有效凭据,可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缴费单位如需开具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可到其上级工会开具。
上级工会开具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时,必须在收据上注明税收票证或电子税票号码。
第九条地方税务部门使用地税征管信息系统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按期代征工会经费。
缴费单位在纳税申报的同时,一并如实申报工会经费,具体方式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与工会协商确定。
为方便纳税人,缴费单位缴纳税款和工会经费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方式。
第四章汇缴、款项划转与对账第十条国库收到划缴的工会经费后,应于当日最迟于次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根据税票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将款项归集到“工会经费汇缴户”,并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反馈入库流水和报表信息。
地方税务部门应及时核对,若发现差错应及时提出更正。
第十一条同级国库应定期与同级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收入对账、与工会进行库存对账。
月度、年度终了,国库应打印预算外收入(工会经费)月报表、年报表一式三份作为对账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同级地方税务部门。
地方税务部门核对后在对账回单上签署对账结果、对账日期,并加盖对账预留印鉴,于收到后2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联返还国库。
地方税务部门应于月度、年度终了4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其中一联附收缴明细清单及工会经费代征相关的电子数据提交同级工会。
月度终了,国库应制作“工会经费汇缴户”月度对账单一式二份(附分户账),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会。
工会应于收到后4个工作日内核对签章完毕,-份留存,一份退回国库。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核对无误的当期收入数据,开具中国人民银行电汇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交由国库办理款项划转。
国库审核凭证要素无误后,于当日最迟于次日办理款项汇划业务。
各级地方总工会收到款项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会经费的分成拨付,实行市级集中汇缴的市州工会应在收到款项后的15个工作日完成工会经费的分成拨付。
年末“工会经费汇缴户”款项余额应及时划转,确保年末账户款项余额为零。
第五章更正与退付第十三条在办理工会经费收缴时,如有差错,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由出错方填制更正通知书,送国库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工会经费代征后原则上不办理退付。
因特殊原因,确需退付的,由缴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自地方总工会审核查证后,通过“工会经费集中户”办理。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第十五条各级地方总工会负责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的宣传解释、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协助地方税务部门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催报、催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