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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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全面版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全面版

预售人:(以下简称甲方)预售管理人:(以下简称乙方)资金监管人:(以下简称丙方)1、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已取得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已达到预售条件,甲方已在丙方处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2、乙方系依法设立的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

3、甲方应将预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监管机构),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监督甲方使用资金。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一、预售商品房概况名称:1、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商务楼2、座落位置:()3、预售房屋类别:4、预售房屋面积:约平方米5、预售房屋幢楼:二、资金监管范围: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预售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所获得的商品价款(含按揭贷款)。

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必须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不能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甲方在丙方有贷款项目(含按揭合作项目)的,预售资金按贷款合同及按揭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由丙方监管。

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账号:甲方同意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其在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甲方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在丙方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专款账户并报乙方备案。

1、甲方在丙方设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名称:从江县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账号:四、申报使用预售资金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交《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1、甲方欲使用专用账户资金时,应按照其与施工单位签署的相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经工程监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出用款计划,并填制《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 [开发商全称]乙方(监管银行): [监管银行全称]丙方(购房人): [购房人姓名]鉴于甲方为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甲方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丙方为意向购买甲方商品房的购房人,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目的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特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由乙方负责监管。

第二条监管账户甲方应在乙方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第三条资金存入1. 丙方应将购房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存入上述监管账户。

2. 甲方应确保所有购房款项均通过监管账户进行结算。

第四条资金使用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应遵循以下规定:- 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 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申请使用资金。

第五条监管责任1. 乙方负责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和丙方提供资金监管报告。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使用或挪用监管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文本,实际的协议书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制。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开发商):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监管银行):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丙方(购房人):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开发商,乙方作为监管银行,丙方作为购房人,为了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特订立以下协议:一、资金监管方式1.1 乙方作为监管银行,负责接收、保管和监管甲方从丙方处收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并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1.2 乙方应开立专用账户,将甲方从丙方处收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该账户,并确保资金安全和不侵权使用。

二、资金监管义务2.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将从丙方处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项及时、完整地划入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并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和资金划拨通知。

2.2 乙方应按照监管要求,对收到的商品房预售款项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冻结资金。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授权和要求,将预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划拨或支付,并及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资金流水和支付凭证。

三、风险提示和责任规定3.1 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商品房预售款项,并确认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为合法合规的资金来源。

3.2 甲方应按照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使用预售资金进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和相关费用支出,并保证所使用的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乙方对于预售资金的监管责任仅限于按照要求进行资金存管和划拨,不对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

3.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资金的损失或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注册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购买乙方房产,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各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房屋交易过程中资金的监管流程,确保交易资金安全、透明、公正,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资金1. 甲方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金额,将购房款交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2. 监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监管期限1. 监管期限自甲方将资金划入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房屋过户完成之日。

2. 若因特殊原因造成房屋过户延迟,双方应协商延长监管期限,并及时通知丙方。

四、资金解付1. 在房屋过户完成后,丙方收到甲乙双方提供的过户证明文件,经核实无误后,将监管资金支付给乙方。

2.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过户,乙方可向丙方申请返还监管资金。

3.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过户,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返还监管资金。

五、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资金交至丙方指定账户,并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 乙方应确保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 丙方应设立专门的监管账户,对监管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 甲乙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应相互协作,配合丙方完成资金监管工作。

六、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资金交至丙方指定账户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监管机构):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购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鉴于:甲方为太原市某新建商品房的开发商,计划通过预售方式筹集资金,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乙方作为资金监管方,负责对该项目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

丙方为该项目的购房人,希望通过购房预售协议的签订,确保预售款项的合理使用并按时交付房屋。

基于此,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资金监管的目的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开发商按时完成建设工程,三方同意对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

二、预售资金的来源与金额1. 预售资金来源:甲方通过销售新建商品房获取的购房款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的首付款、按揭贷款等款项。

2. 预售资金的总金额:根据房屋的销售价格及购房人支付的款项,总金额会有所不同。

每笔预售款项应当按照购房人支付的实际金额转入乙方监管账户。

三、预售资金的监管账户乙方将为本项目专门开设一个监管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存放由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项。

该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3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3篇

房屋资金监管协议3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购买乙方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房屋交易中的风险,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资金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房屋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和规则,确保交易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

二、监管资金1. 甲方按照约定将购房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2. 监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监管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定金、首付款、贷款等。

三、监管期限1. 监管期限自甲方将资金支付至丙方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房屋过户完成且乙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止。

2. 若在监管期限内完成房屋过户及交付,丙方在确认相关手续齐备后,将监管资金支付给乙方。

3. 若监管期限届满未能完成房屋过户及交付,丙方将继续监管资金,并视情况与各方协商处理。

四、房屋交易条件1. 乙方确保所售房产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无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2. 乙方在房屋过户前,应结清物业、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确保房屋交付时无任何遗留问题。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项,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五、资金监管流程1. 甲方将购房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

2. 乙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丙方。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商,乙方为商品房的购房者,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设立1.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1.2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条预售款支付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 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监管账户管理3.1 甲方应保证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3.2 甲方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监管账户资金使用4.1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事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4.3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保留相应的财务凭证,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侵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应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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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___________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其中
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
号。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天内,应当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的证明。

八、乙方根据规定程序向购房人退还预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乙方提交的撤销预售备案登记资料办理退款手续;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证明以及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终止合同办理退款手续。

九、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已完成投资额证明。

如乙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

十、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监管项目其他有效资金支出证明材料,按监管项目实际支出需要拨付资金。

十一、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开发建设需要。

资金账户中累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部分纳入本协议监管。

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同步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其他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一)因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造成监管资金未能使用于项目建设,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害的,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查乙方提出的用款申请材料,造成项目建设延误的,由丙方按照乙方所受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方未尽责履行监管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无法正常建设,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克扣或者迟延支付乙方所需工程款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丙方未认真审核或者甲方未提供监管资金余额的准确情况,造成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乙、丙三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甲、丙两方无过错的除外。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共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按照下列第项处理: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满前确需提前终止的,必须由乙方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并签订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完成监管资金交割并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备案后,本协议方可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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