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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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虚构、隐瞒、谎报。

第四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查验记录的责任人员和操作程序,确保查验记录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查验记录内容第五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编号;(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文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查验记录应当使用规范的记录表格,由查验记录的责任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定期审核、汇总,分析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章查验记录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填写、审核、汇总、保存等工作。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责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信息系统,提高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篇)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篇)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使选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展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前方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

其中,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和。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展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工程。

(二)(三)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特别。

(四)(五)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状况。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状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1 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需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需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选购。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供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选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准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马上停顿进货和使用,进展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觉察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

觉察有假冒伪劣时,应准时报告。

八、进货查验记录应照实记录进货时原始状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使用“一票通”(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定时间次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精准、完整,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紧要查验: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1、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别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楚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合人群。

2、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妥,简单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辨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公司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率,制定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原辅料的进货查验工作,加强对原辅料供应商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原辅料进货查验工作,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等。

三、查验内容1.外观检查:对原辅料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色泽、形状、气味等方面进行观察,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2.规格检查:核对原辅料的规格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相符,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3.数量检查:核对原辅料的数量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一致,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4.标识检查:查验原辅料的包装上是否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5.附件检查:对附带的文件或证书进行查验,如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

四、查验流程1.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签订采购合同。

2.供应商交货后,采购部门将原辅料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查验。

3.质检部门根据查验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将检验结果填写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分别在外观检查、规格检查、数量检查、标识检查和附件检查的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

4.质检部门将进货查验记录表交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记录保存在供货文件中。

5.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结果不合格,采购部门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负责处理或退回原辅料。

6.采购部门根据进货查验记录制定进一步的处理方案,并将其落实在供应商的评估与管理中。

五、责任分工1.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洽谈、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要求送货至质检部门。

2.质检部门负责对进货原辅料进行查验,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表。

3.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进货查验记录,并将记录保存在供货文件中。

4.若查验结果不合格,采购部门负责通知供应商并处理退货事宜。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的原辅料进货查验工作。

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

⾷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为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依据《⾷品安全法》、《宜昌市⾷品⼩作坊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品⽣产⼩作坊业主应建⽴并执⾏⾷品进货查验及进销台账记录制度,确保所售⾷品的消费安全。

⼆、购进的任何⾷品及⾷品原辅料应当进⾏实地查验。

在购进⾷品及⾷品原辅料时,应查验证明供货⽅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索取证明⾷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保存期限⾃⾷品及⾷品原辅料购⼊之⽇起不少于2年。

三、购⼊预包装⾷品及⾷品原辅料,要对⾷品包装标识进⾏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商品名称、⽣产⼚家⼚名、⼚址、⽣产⽇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标准、质量等级及QS证号。

四、购⼊⾷品及⾷品原辅料,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品及⾷品原辅料,不得进⼊库,应进⾏⽆害化处理对查验不合格和⽆合法来源的⾷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五、⾷品加⼯⼩作坊应建⽴⾷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产批号、保质期、销售地点、销售区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式等内容。

六、⾷品加⼯⼩作坊业主不得伪造、涂改销售台账。

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品添加剂使⽤管理制度为加强⾷品添加剂安全管理,防⽌⾷品污染,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品安全法》,制定本管理制度所购买的⾷品添加剂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品添加剂”字样标⽰,其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名、⽣产⽇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或使⽤⽅法等。

⼆、⾷品添加剂的购进应执⾏进货查验管理制度进货时查验该⾷品添加剂的⽣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卫⽣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该批产品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并建⽴供⽅资质档案。

三、⾷品添加剂在投⼊使⽤前必须到⾷药监局备案应批准后⽅可使⽤。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六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六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验供货商的____明。

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____、发货单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____。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记录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方式。

1.电子记录。

使用____流通环节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或利用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

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3.票据记录。

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形成食品进货记录。

三、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在销售中向消费做出醒目提示。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制度背景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制度目的1. 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环节。

2. 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食品追溯体系。

3. 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采购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建立(1)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进货验收、记录保存、追溯管理等方面。

2. 供应商管理(1)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3)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食品生产企业应停止采购,并及时进行整改。

3. 进货验收(1)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进货验收部门,负责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验收。

(2)进货验收应包括外观检查、标签核对、合格证明文件审核、样品检验等方面。

(3)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部门应拒绝接收,并做好记录。

4. 进货记录(1)食品生产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进货记录应采用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

(3)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 追溯管理(1)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来源可追溯。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 引言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在食品行业的供应链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确保了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可追溯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查验的流程、标准和记录要求等。

2. 进货查验的目的食品进货查验的目的是确保所进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可靠性。

通过对进货品的查验,可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进货查验的流程以下是食品进货查验的一般流程:3.1 收货收货部门在货物到达时,负责进行验收,并将货物移至指定的仓库进行存放。

3.2 样品抽检按照一定比例,从所进货品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抽检的比例和方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3.3 检验项目针对不同的食品品类,检验项目会有所不同。

通常包括外观、感官、标签信息、产地证明、生产日期、配料成分等方面的检验。

3.4 检验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检验标准。

进货查验时,需与这些标准进行比对,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3.5 检验记录针对每次进货查验,应进行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内容。

3.6 判定结果根据检验结果,对进货品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应及时与供货商进行沟通,要求退换货。

4. 查验记录的要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记录内容查验记录应包括货物信息、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内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记录方式查验记录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记录方式。

电子记录需要有相应的数据备份和安全措施。

4.3 归档保存查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使用。

4.4 保密性查验记录需要保持机密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阅和使用。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记录,还需要加强安全控制。

5. 查验记录的用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在食品供应链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5.1 追溯查验记录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食品的追溯工作,从供应链的上游追溯到具体批次的原料和生产过程,以便于问题溯源和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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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凡需要购进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采购人员首先要查验供货方的资质,含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对不能提供资质的、资质不完全的或资质过期无效的坚决不予进货。

二、凡购进货物,必须经质量部验收、检查其供货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购货物是否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一经发现存在问题,严禁入库,坚决予以退货。

三、购进食品原料,要对照相关的食品质量标准,如发现致病菌、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超过标准,严禁入库,坚决予以退货。

四、对购进食品原料,要注意其保质期是否过期或邻近,禁止已超保质期或临近6个月到期的食品原料入库。

五、凡购进的食品原料,如果质量部门怀疑其右有其他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检验核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认真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为3年,不得随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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