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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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房地产成本核算规范

万科房地产成本核算规范

万科房地产成本核算规范房地产, 万科, 成本核算, 规范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规范公司房地产生产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库存商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公司董事会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

1-2 公司房地产生产成本核算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以便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

1-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并自觉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第一步: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步: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生产成本费用。

第三步: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第四步:将归集的生产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第五步:编制项目生产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第六步: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库存商品之间的生产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库存商品成本。

第七步: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库存商品的销售成本。

第八步: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第三章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3-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3-2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恒大恒大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

恒大恒大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

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和会计管理规则的要求,制定本指导;1-2 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1-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并自觉接受集团的监督;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第一步: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第二步:按成本核算及管理的要求,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帐簿,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成本费用;第三步: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第四步: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第五步: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第六步:正确划分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按建筑面积计算完工产品单位成本;第七步: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按与结算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第八步: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管理和核算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第三章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3-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3-2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1 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 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3 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3-3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在开工前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第四章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4-1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 前期工程费3 基础设施费4 建筑安装工程费5 配套设施费6 开发间接费4-2 各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2 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分别冲减有关成本;3 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4 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前期工程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2 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3 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4 “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5 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临时设施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6 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7 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基础设施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以及向水、电、气、热、通讯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道路工程费:小区内道路铺设费;2 供电工程费: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3 给排水工程费: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4 煤气工程费: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5 供暖工程费: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6 通讯工程费: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7 电视工程费: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8 照明工程费: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9 绿化工程费: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10 环卫工程费: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11 其他: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来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土建工程费①基础工程费: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费;②主体工程费:即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分;③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2 安装工程费①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②电讯弱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通讯、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③给排水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④电梯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⑤空调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⑥消防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⑦煤气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⑧采暖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⑨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分别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3 装修工程费: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蓬、雨蓬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4 项目或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5 其他:工程收尾所发生的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能够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则归类计入上述相应费用中,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等;配套设施费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别以下情况:1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变电所建筑成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建筑小品、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2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3 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4 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发间接费的内容包括:1 现场管理费用:内部独立核算的、开发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运输费、通讯费、业务交际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周转房摊销等;2 利息并借款费用: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3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规定应计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 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5 质检费:包括按规定支付给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费,项目发生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费、工程质量自检费、工程竣工验收费等质量鉴定性费用;6 其他: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按规定或协议应由开发商承担、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水、电、煤气、暖气等价差,以及其他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费用;4-3 开发企业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为:营业费用指在开发产品销售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 已完开发产品销售以前的改装修复费,开发产品看护费及按规定或协议应交物业管理公司的空房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或协议应承担的按单位、面积分摊的空房和自留、自用物业水电费等;2 小区内、主体外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样板房、售楼处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列支;主体内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在房屋开发成本中列支;3 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审批费、广告制作费含资料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展览费、销售模型沙盘制作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咨询费、办销售许可证时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物业管理启动金、商品房注册登记费、产权交易费或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审核费、房屋评估费、诉讼费、中介佣金、销售许可证、外销费等;4 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业务交际费以及其他经费;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财务、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包括驾驶员保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用水电费等;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 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4 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金、费、印花税等;5 审计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董事会费、公司活动费等;6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 坏账损失及存货盘亏、毁损损失;8 环境费:支付清洁工的工资、摆花费、租花费等9 租金:包括房屋租金、车库租金等;10 分摊上级管理部门和总部的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等;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开发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去利息资本化部分、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含票据工本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会计科目与帐簿设置5-1 “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在房屋等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5-2 “开发间接费”科目:归集和分配在房屋等产品开发过程中,本单位项目、设计、工程、预算、材料等业务部门为组织与管理开发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类费用由本科目归集并按一定方法、标准分配后,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成本项目中去;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5-3 “预提费用”科目: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受益期限、对象,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尚未支付的成本、费用;本科目一般应按费用的内容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应预提的费用一般包括:配套设施费;与合作单位共建项目应负担的由合作单位垫付的费用;租金;保险金;借款利息;修理费用及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地价等;费用预提的时间:应由房屋等开发产品负担的费用,应在结转房屋等开发产品时预提;配套设施费的预提范围、条件、依据和计算方法:范围:开发小区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将发生的费用;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将发生的费用不得预提;条件:配套设施费的预提条件为:房屋与配套设施非同步开发有前有后、穿插进行;先建房屋,后建配套设施;依据:拟建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计算方法:某成本核算对象应该项开发产品预算配套设施费=预提的配套设施费成本或计划成本预提率配套设施该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100%费预提率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各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式中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的开发产品一般应包括房屋、能有偿转让的小区内大配套设施; 5-4 “待摊费用”科目: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受益期限、对象在本期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费用;如:项目开发前期为项目开发而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分摊期限为预计项目开发期,项目开发期超过一年的列“长期待摊费用”、广告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费等;本科目一般应按费用的内容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5-5 “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已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各单位在进行“开发产品”核算的同时,应收集、整理具体到每户的可售面积构成、销售及其回款情况的详细资料;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四级科目五级科目备注开发成本各项目各成本核算对象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前述明细完工转开发产品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前期工程费同上基础设施费同上建筑安装工程费同上配套设施费同上开发间接费自一级科目待分摊征地及拆迁补偿费按前述明细开发间接费转入待分摊前期工程费同上待分摊基础设施费同上待分摊配套设施费同上开发间接费各项目工资及附加费定期转入开发成本有关部门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修理费通讯费周转房摊销利息并借款费用质量检验费物业管理基金其他开发产品项目名称成本核算对象设置面积或套数的数量金额帐第六章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6-1 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时,可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再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成本;也可以直接分配计入“开发成本--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土地拆迁及补偿费”;有关分配方法为: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方法一: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地价和拆迁补偿费分配到各小区;再将分配到各小区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小区内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积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配; 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不论是公共用地还是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内的费用,均应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前期工程费6-2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对象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可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前期工程费”科目归集,再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基础设施费6-3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如果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其基础设施费应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费”科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4 一般应在与承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提出,经甲方审定、双方确认的“已完工程月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所确定的工程价款,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6-5 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不能直接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计入“开发成本”科目,应先在“预付帐款—预付承包单位款”科目核算,待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从实际应付工程款中扣回;6-6 对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出包且按标价结算的,应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每个工程或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造价占各项工程预算造价之和的比例,计算各自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经计算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有关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计算公式为:某项工程的实际该项工程预算造价=工程标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各项工程预算造价合计配套设施费6-7 凡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均应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1 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情况下:▲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由“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再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2 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非同步建设有前有后、穿插进行的情况下:▲应先通过“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和分项平行结转法,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3 先开发房屋等开发产品,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等开发产品已开发完工移交或出售,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下:▲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预提,并归集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如果预提的配套设施费含有多种配套设施项目,应在每项配套设施完工时,逐项结转并随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不得等全部配套工程竣工后一次调整;6-8 凡是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支出,不得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应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应计入其开发成本的“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配套设施费”项目中;开发间接费6-9 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科目归集,于每季末根据实际发生数按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各项。

万科财务核算制度

万科财务核算制度

万科财务核算制度一、前言随着万科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核算制度越来越重要。

财务核算制度是企业正确反映经济实际和管理的基础,是企业治理及企业成长的铁规。

本文旨在系统介绍万科财务核算制度。

二、概述万科财务核算制度是处理分析企业财务信息的体系,包括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等核心流程。

其主要目的是为万科集团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

三、组织架构财务核算部门的组织架构如下:•总监•副总监•主管•经理•主管会计师•会计师其中,总监为该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财务核算工作。

四、主要流程万科的财务核算流程通过以下几个步骤:1. 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是对日常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记录、分类、汇总和审核的过程。

主要分为以下步骤:1.采集凭证:公司各业务部门按照规定制作相关凭证;2.初步审查:根据内部控制要求,对采集来的凭证进行初步审查;3.录入系统:将初审通过的凭证录入到财务系统中,并根据科目归类;4.复核:对财务系统录入的凭证进行复核,并处理差错和补正;5.合并:将分散在不同科目中的同类记账汇总到一个科目中;6.核算:对应收款、应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几大类进行核算。

2. 报表编制报表编制是根据核算获得的数据,按照财务报表规范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

主要分为五个步骤:1.账务处理完成后,通过系统支持生成原始凭证、科目余额表、明细账、总账、调汇表;2.通过总账和辅助账户的账务处理,编制收入、成本、成本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3.报表填制:财务人员按照财务报表填制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填制;4.报表校对:根据财务报表编制规定,对编制的报表进行准确性校对;5.报表审核:财务审核人员对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无误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3. 财务分析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市场状况,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以及对财务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万科集团总部费用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总部费用管理制度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控制,简化审批程序,适应管理需要。

2.职责2.1费用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自觉控制、压缩费用,提供记载费用真实发生的合法、有效单据,按本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供审批记录,对单据的真实性、审批程序记录的真实性负责;2.2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2.3财务管理部费用会计:负责审核所有报销凭证合法性、金额数字的准确性、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齐全;2.4财务管理部出纳会计:负责审查付款手续的完备,负责正确付款,对审批手续不全、对金额和收款人不明确的单据不予以付款;2.5财务部总经理:维护本规定的正常执行,审批付款,组织好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2.6财务总监: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较大金额付款。

2.7分管部门副总:审批分管部门的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认这些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2.8集团总经理:审定高额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具有立项权与否决权。

2.9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此文的解释。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部。

各一线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的费用报销标准,拟定本单位的费用报销制度,并报总部财务管理部存查。

4. 方法和过程控制4. 1 总则4.1.1 总部费用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从严控制原则。

从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责任明确原则。

总部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总体费用水平负责,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年度述职报告时应将本部门年度费用水平作为重要事项予以说明;◆受益者承担费用原则。

如果费用申请人同时是费用的受益者,但经办人并非受益人,则此项费用归属于受益人名下。

此项原则适用于总部职能部门之间。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12-14)1.目的:加强集团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集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服务。

2.范围:适用于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公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方法与过程控制4.1 总则4.1.1 本规范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4.1.2 集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和监督本单位和集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为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和依据。

4.1.3 集团实行高度集中、独立核算的会计管理体制。

集团会计工作由主管财务的集团领导直接指挥;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会计工作的组织和集团统一会计政策、制度的制定;各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开展各项会计工作,并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原则下,根据本单位业务管理的特点,制订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办法。

4.1.4 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 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4.2.1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4.2.1.1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及规模大小,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负责人。

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应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选派或下属单位提名、总部财务管理部考核、按照集团人事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任免。

4.2.1.2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按照集团《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职务行为规范》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A、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负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B、具有专业学历或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C、主管过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二年;D、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制度及要求,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E、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F、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G、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

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

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1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 前期工程费3) 基础设施费4) 建筑安装工程费5) 配套设施费6) 开发间接费2 各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2) 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分别冲减有关成本。

(3) 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4) 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

前期工程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 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 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 “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

万科房地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万科房地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管理费用支出,提高管理费用使用效能,特编制本费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2、本制度共涉及20项管理费用的管理要求及说明。

三、管理原则四、各项费用管理要求1、差旅费1.0定义:1.1日常差旅费:指公司职员因公务至外地执行公司业务、参加会议、培训、招聘、双向交流、因公出国(境)等发生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助费等。

1.2 专项差旅费:指公司或部门组织的为提高专业技能或补充合作资源进行的专项外出考察发生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助等。

2.0归口部门:差旅费的预算编制和管理责任归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由财务管理部统筹控制。

3.0日常差旅费费用管理方式:3.1在具备其他沟通条件的前提下(如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应尽量减少出差发生频率。

3.2差旅费采用额度管理与程序有效相结合的办法,出差前需通过K2系统提前发起出差申请(含苏南公司项目所在城市日常公务往返),完成相应审批手续,出差期间将费用控制在标准额度内。

4.0专项差旅费费用管理方式。

4.1专项考察需按照规定流程事前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出行,费用计入公司整体,不占用部门额度。

4.2考察结束后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邮件提交考察报告,以此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5.0费用标准:5.1酒店、机票及高铁费用报销标准,参见《万科集团管理费用个人额度标准一览表(A4版)》。

5.1.1预定酒店机票采取外包方式,由携程公司提供服务(员工也可入住公司协议酒店),员工在出差审批完成后,应主动将申请交与前台。

5.1.2除公司管理层之外,外出会议、培训等需要多人住宿的必须安排双人间,额度按照单人标准执行,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标准安排的,邮件报备公司内控负责人后可予部分调整。

5.1.3任何职级的人员不得入住商务套间,如特殊公务需要入住商务套间的,需书面报相关领导审批或自行承担。

万科物业会计核算制度

万科物业会计核算制度

万科物业会计核算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万科物业所有会计核算工作,以及会计核算相关流程的管控。

三、制度内容3.1 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数据的合法、合规性。

•真实准确:会计处理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

•公允合理:会计处理应当公正、公允、合理,杜绝“假账”、漏报、错报等行为。

•独立自主:会计核算工作应独立自主,避免受到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

•及时迅速:会计核算工作应及时迅速,确保财务数据的时效性。

3.2 会计核算流程3.2.1 费用报销万科物业的费用报销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员工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2.财务人员审核费用报销申请单;3.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转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 资产管理万科物业的资产管理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新购入资产的发票、合同等相关文件由采购人员交给财务人员备案;2.财务人员对新购入资产进行验收,并登记入账;3.财务人员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3.2.3 费用核算万科物业的费用核算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费用发生后,员工填写费用申请单;2.财务人员核对申请单,确认费用项目、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生成凭证;3.财务人员制作费用统计报表。

3.3 会计核算记录和报告3.3.1 会计核算记录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凭证;2.总账账簿;3.明细账簿;4.辅助账簿;5.原始凭证。

3.3.2 财务报告万科物业的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统计表;5.按月、按季度、按年的财务分析报告。

3.4 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和监督3.4.1 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当由专人负责执行,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执行审核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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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
1.目的:统一集团有关费用核算、归集、分配的会计政策,适应管理要求,加强费用控制。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明细科目名称及核算口径同
样适用于集团内非房地产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在执行本规定时,若与《集团物业会计核算规范》不符,按《集团物业会计核算规范》的规定执行。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并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费用的归集
4.1.1 管理费用
4.1.1.1 “管理费用”归集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的人工费用(工资、奖金、社会劳动保险等)、行
政费用(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以及公司的财产费、坏帐准备等与业务无直接关系的
费用;其中包括实质性的“管理费用”及需转出到其他科目的非实质性“管理费用”。

4.1.1.2 下列费用属实质性的“管理费用”:
◆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的人工费、行政费及为履行其职责发生的其他费用;
◆与业务不直接相关的办公室、财务、人事行政等部门的人工费、行政费及为履行其
职责发生的其他费用;
◆公司非履行业务职能而发生的费用,如公司活动费,上级单位分摊的管理费、坏帐
准备等;
4.1.1.3 下列费用属非实质性管理费用,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归集、核算,按月(季)转入其它相
应费用科目:
◆直接从事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部门,一般包括销售部、客户事务部、万客会、
销售卖场服务部门(或物业公司的管理处)的人工费、行政费用、财产费用等先在
“管理费用”中归集核算,在月底一次性按总额转入“营业费用”;
◆直接从事项目开发或仅履行业务指导及监督职能的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设计部、
审算部、项目发展部等部门发生的人工、行政费用、财产费用等先在“管理费用”
中归集核算,在月底一次性按总额转入“开发间接费”;
4.1.2 营业(销售)费用
4.1.2.1 “营业费用”归集日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售后服务、完工产品
的维护保养等费用;
4.1.2.2 下列费用在“营业费用”项目归集核算:
◆媒体广告、策划、推广活动、代理佣金、品牌建设、售楼书等费用;
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 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息之和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利
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数月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月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每笔借款本金⨯∑ ◆如果发行债券发生折价或溢价的,在计算资本化率时,应将每期应摊销的
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
◆每期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借款实际发生的
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
◆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及为借款发生的手续费等,在房地产项目或项目
中的分区(期)完工前,可以全额资本化;
◆非正常经营项目或经营计划做出调整的项目,资本化借款费用的确定可相
应调整。

4.2.1.5 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资金产生借款费用的处理比照上述为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借款费用。

4.2.2 “应付福利费”与“管理费用”的划分:
4.2.2.1 公司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福利性质的各种补充商业医疗(或养老)保险费、
员工食堂经营补贴、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医药费、员工独生子女费、贺丧
费、贺礼费、困难(医疗)补助费均应先在福利基金中开支,不得直接计入
“管理费用”科目;
4.2.2.2 过节费、午(误)餐补助费等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的费用,直接计入“管理
费用”,不得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
4.2.2.3 若计提的福利费不足以支付上述开支,即“应付福利费”为出现借方余额,
则每季度一次,将该借方余额转入“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的科目。

4.2.3 费用在不同公司(如:地区总部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划分:
各地区总部在拥有多个独立的法人公司、且各公司之间人员归属不明确时,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法划分不同公司之间费用的归属:
4.2.3.1 按照配比原则,将费用直接计入各项目公司;
4.2.3.2 将费用直接计入某一主体公司;
4.2.3.3 在向税务局办理手续、取得必要的凭证后,各地区总部可以向下属公司分摊费
用。

4.2.4 “需分摊的开发间接费”在不同项目之间的分摊:
4.2.4.1 “需分摊的开发间接费”至少每季度在各项目之间分摊一次;
4.2.4.2 行政管理费按各项目(区)季度末在建可售建筑面积平均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4.2.4.3 资本化利息按各项目(区)当期净资金占用加权平均数的比例进行分摊。

4.3核算组织
4.3.1 会计科目设置:
4.3.1.1 各单位均应设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开发间接费”四
个一级核算科目;
4.3.1.2 “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分别将支持表格vkcw03-04-F1上
的明细项目按级别做为二级、三级明细科目;四级明细科目各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自
行设置;“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科目应将部门或开发项目(区、期)作为核算项
目;
4.3.1.3“开发间接费”科目最少设置“工程管理费”、“资本化利息”、“物业完善费”、
“营销设施建造费”、“其他”五个二级明细科目,各开发项目可作为核算项目;具体明
细科目设置请参见《万科集团成本核算指导》;
4.3.1.4“管理费用”科目中,必须以部门(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各物业管理处)
作为自定义核算项目,来确定费用的部门归属,并以此确定费用的最终一级科目归属;
4.3.2 核算程序:
4.3.1.1 按各费用科目核算内容进行费用归集(人工及行政费用全部在“管理费用”
中归集,利息收支全部在“财务费用”中归集);
4.3.1.2 每季(月)费用归集完成后,在不同费用科目之间进行费用划分:
4.3.1.3 打印分部门的“管理费用”明细表”(支持表格vkcw03-04-F1中“管理费用明细表”)
4.3.1.4 依据上表,编制费用转出凭证:
4.3.1.5 将应属“营业费用”的部门费用按总数一笔由“管理费用—转入营业费用”
科目转入“营业费用—行政管理费用”科目;
4.3.1.6 将应属“开发间接费”的部门费用,按总数一笔由“管理费用—转入开发间
接费”科目转入“开发间接费—工程管理费—行政管理费”科目;
4.3.1.7 按4.2.1.4计算可资本化利息,由“财务费用-资本化利息”科目,转入“开
发间接费-资本化利息”科目。

5. 衔接
在本文件生效后发生的各项费用按本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文件生效前发生的各项费用不作追溯调整。

6.支持表格vkcw03-04-F1
关联文件: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VKCW03-03)
集团物业会计核算规范(VKWG08-26)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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