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楼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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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提高创新创业中心的绩效和效益,保障创新创业中心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创新创业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是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是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工作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创新创业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享有最高权力,对创新创业中心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任为创新创业中心的最高领导,对创新创业中心的经营、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创新创业中心还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

第七条创新创业中心设立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合作,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相互配合,为创新创业中心的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第八条创新创业中心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做到经济合理、预算安排严谨、收支公开透明。

第九条创新创业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第十条创新创业中心市场营销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充分了解市场动态,为创新创业中心的产品推广和销售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创新创业中心主任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全面工作,领导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策划和组织实施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中心财务部门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资金管理、财务预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中心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建设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中心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产品推广、销售管理、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依据国家有关创新创业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标和任务创新创业中心的目标是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主要任务包括:1. 组织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2. 提供创新创业项目的咨询、导师指导和创业资源支持;3. 组织创新创业竞赛和展览,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推广;4. 开展创新创业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和科技创新服务。

三、组织机构1. 创新创业中心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决策和推进工作。

2. 创新创业中心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学院院长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决策咨询和支持。

3. 创新创业中心设立教学科研部、项目孵化部、创业服务部和创新创业研究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孵化、创业服务和创新创业研究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 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创新创业导论”、“创新创业案例分析”、“创新创业实践”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方法论和实践能力。

2. 项目孵化:建立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导师指导和创业资源对接,帮助项目团队实现商业化运作。

3. 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资源对接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

4. 创新创业研究:开展创新创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创新创业政策制定和创新创业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五、管理制度1. 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并拥有一定的学术背景。

2. 创新创业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3. 创新创业中心要建立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4. 创新创业中心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共2篇)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共2篇)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共2篇)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第一条部门职责与要求1.XX部:2.XX部:3.XX部:4.XX部:第二条考勤制度1.一周七天值班时间;2.每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3:00—17:30,具体值班时间与人员依据值班表定。

3.值班人员按时开门值班,不迟到、不早退。

4.如要请假,需请假前一天与自己部门负责人请示,并找好能替代自己值班的同学。

第三条纪律制度 1.值班期间不允许打游戏,玩纸牌等娱乐性活动。

2.值班期间应保证管理中心时刻有人,不允许私自外出过长时间。

3.管理中心人员应注意谈吐与行为规范,不吐脏字脏话,做文明民大人。

第四条值日制度 1.办公室所有值班人员按值班表打扫卫生,打扫卫生时间为早上7:30,以及晚上值班结束后。

维护办公室良好干净的环境。

2.包干区包括:I101培训室、H105茶歇室、H105商务洽谈室。

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自主管理中心第五条用品管理制度1.复印机、电脑及其他电器应按规定使用。

2.最后一班值班人员均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并应确保门,窗,灯均关闭。

第六条物品统计制度 1.做好创业部门各类物料出入库台账登记。

2.保证各创业部门及公共教室的通风,做好消防措施。

3.保证物料的整齐堆放,方便领用。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下之日起执行,由大学生自主管理中心负责修正及解释。

未尽事项由各部门部长补充制定。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2017-03-15 06:03 | #2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创业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创业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办公室环境(1)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每天下班前清理桌面、地面,确保办公区域整洁。

(2)爱护办公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及时报备,由行政部门负责维修。

(3)保持室内通风,空调温度适中,合理使用资源。

2. 办公时间(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中午休息1小时。

(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员工如有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3. 办公秩序(1)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2)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食,保持室内空气质量。

(3)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占用、损坏。

4. 通讯设备(1)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配发的通讯设备,不得随意外借。

(2)非工作时间,禁止使用公司通讯设备进行私人通话。

(3)合理使用公司网络资源,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5. 文件管理(1)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文件,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2)文件归档时,需按照规定分类、编号、装订。

(3)借阅文件需填写借阅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6. 考勤制度(1)员工需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

(2)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3)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

三、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和工作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规定(最新版)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规定(最新版)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规定(最新版)创新创业中心管理规定 (最新版)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创新者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创新创业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创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中心的职责1. 提供计划、项目评估和咨询服务,帮助创新者制定创业发展计划。

2. 搭建创新创业交流平台,组织创新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 提供办公场所、设备和资源支持,为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4. 组织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提升创新者的创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5. 协助创新者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创新者的权利和义务1. 创新者有权享有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2. 创新者应按规定参与中心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3. 创新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

4. 创新者应妥善保管中心提供的设备和资源,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中心的管理1. 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管理委员会由中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定期开展会议。

3.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策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4. 中心设立项目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5. 中心设立法律咨询小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行为,中心有权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取消创新者享有的某些服务和资源。

2. 终止创新者与中心的合作关系。

3. 对违规行为严重者,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为创新创业中心管理规定的最新版,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创业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创业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创业办公室及员工。

第三条创业办公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办公室布局与设施第四条办公室布局应合理,确保员工工作空间充足,通风采光良好。

第五条办公室设施应齐全,包括办公桌、椅子、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第六条办公室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七条创业办公室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九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员工考勤以考勤机记录为主,如遇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章工作秩序与纪律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第十二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办公室和谐氛围。

第五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五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资料,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部网络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连接外部设备。

第十七条员工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侵入。

第六章会议与活动第十八条创业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第十九条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条办公室举办活动需提前策划,报请主管审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章奖惩与绩效考核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员工绩效考核依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创新创业服务公司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服务公司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服务公司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服务公司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凡涉及公司业务活动均须遵守。

3. 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二、公司管理
1. 公司设立董事会、经理层负责公司的管理和决策。

2. 公司设立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操作和管理。

3. 公司设立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管理。

三、员工行为
1. 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2. 员工应遵守公司纪律,不得擅自私用公司资源。

3. 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四、创新创业服务
1. 公司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员工发表创新理念和创业计划。

2. 公司为员工提供创新创业培训和资源支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3. 员工创新创业项目如获得公司支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并报告进展情况。

五、奖惩制度
1. 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员工工作表现和创新创业成果进行评价,实行奖金和晋升制度。

2. 对违反规定的员工采取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修订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员工有法律约束力。

3. 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理。

4.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创新创业中心是一个重要的创新创业平台,具有促进创意、培养创业精神、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的作用。

为了确保创新创业中心的有效运营和管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的示范,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创新创业中心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中心的各项活动,包括创意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孵化、资源支持等。

第三条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效率、透明。

第四条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任务是:激发创新创业潜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和落地。

第二章创新创业中心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创新创业中心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团队、操作团队、顾问团队和创新创业小组。

第六条领导团队由创新创业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副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等。

第七条操作团队由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八条顾问团队由创新创业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为创新创业中心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创新创业小组由志愿者组成,致力于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和推广。

创新创业小组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三章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制度第十条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制度包括:党建工作、人事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源管理等。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中心的党建工作应当积极开展,加强党组织建设,培养党员干部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中心的人事管理要注重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中心的资金管理要合理规划、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中心的项目管理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确保项目的高效推进和成果落地。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中心的资源管理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资源共享机制。

第四章创新创业中心的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创新创业中心的监督与评估是对创新创业中心运营情况的监督和评估,旨在提供运营质量的数据支持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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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管理规约广安枣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管理规约(试行)总则为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约,本管理规约对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均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本物业名称: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物业类型:住宅、办公3、物业地址: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桃园路38号第二条权利义务1、物业使用人及其关联人员应共同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本规约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合理使用物业;2、物业使用人对专有部分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廊、楼梯间、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妨碍其他物业使用人正常使用物业;3、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专用部分时,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物业使用人,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4、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楼宇进行统一检修,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延误施工,否则要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使用人有义务维护、检查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否则造成他人和公共财产受损,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6、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用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物业使用人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可进入相关物业专用部分进行维修养护。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规约1、物品进出管理区域,物品携带或搬运人应在秩序维护人员处做好出入物品的登记,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并配合秩序维护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放行,否则秩序维护人员有权不予以放行;2、大件物品出入应从指定的通道出入,根据情况需要时,应对地面、墙壁、电梯等进行铺垫和保护;3、物品搬运应使用电梯运输的,应按电梯荷载标准运输,物品过重、高、长时,不得使用电梯;4、工作时间使用电梯运输物品的,需经物业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电梯,以免影响他人办公需要;5、使用人对搬运后的遗留下的物品及场地及时予以清理干净;6、严防违禁、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保护办公大楼及办公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人员出入管理规约1、物业使用人在非工作时间进出管理区域的,需经秩序维护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出,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来客来访登记表》要求的基本信息和出示身份证件等;非物业使用人在非工作时间谢绝入内,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由各单位相关人员陪同或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不按规定执行的,秩序维护人员有权不予以放行;2、秩序维护人员要维持好管理区域的工作环境,对于无关人员在办公楼中嬉笑、打闹,秩序维护人员应予以文明劝阻;3、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进入管理区域,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上前盘问,了解情况,根据具体实际决定对其引导或劝离。

第五条秩序管理规约1、进入管理区域的人员要仪表庄重、礼貌待人,着装得体、大方;女士不得穿超短裙、拖鞋、鞋托,男士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入内;2、管理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物品、桌椅等应统一放置,不准随意搬动,办公用品应放置有序,更换衣物随时挂入衣柜,不得搭在办公桌或办公椅上;3、不得在墙上随意用钉子挂钩等粘贴挂物品,不得破坏原有墙面及室内设施设备;4、楼梯间、走廊、门厅等公共场所不得堆放杂物,保持环境的整洁;5、不准私自改动电源、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电话网线应规范安装,不得私拉乱接;6、因工作需要使用一、二楼会议室时,要提前与物业联系登记,由物业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对室内设备不得有任何损坏,会后应及时清扫卫生并将会议桌椅摆放整齐,关闭电器设备电源;7、离开使用区域后请关好窗户并锁好门锁。

第六条能源管理规约1、注意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闭空调、微机等电气设备和水龙头开关;2、为做到节能降耗,并满足正常办公,空调使用时间为:夏季,8:30-18:30,要求夏季气温≥28℃时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冬季,8:30-18:00,冬季气温≤12℃时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3、增强节约用电、健康使用空调意识。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20℃。

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下班后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4、如有特殊要求单独开启空调使用的,按要求支付延时所产生的费用;5、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设施,所有人员都有义务进行爱护,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七条环境卫生管理规约1、公共区域卫生由物业保洁员随时清扫,始终保持良好卫生状态,各物业使用单位内卫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2、禁止在楼内或乱扔杂物,不得从窗户向楼外乱扔瓜皮果壳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公共走廊、大厅禁止堆放其它物品,不得将残茶、杂物、垃圾倒入洗手(刷)池内,以免阻塞下水道;3、公共维护好卫生环境,洗手或清洗拖把毛巾后不要将水滴洒在地面上,以免造成地面湿滑。

第八条设施及设备管理规约1、爱护室内门窗、开关、插座及公共实施,无人时关闭门窗及电器;2、室内通信网络接口,应加以爱护,网络线、电话线的安装、移机、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3、公共区域摆放的花卉、盆景供观赏用,不得随意挪动,日常维护管理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对其浇水、施肥;4、室内照明灯具、开关插座、供水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损坏时,要及时安排人员维修,避免造成其它损坏。

第九条安全管理规约1、各物业使用单位应明确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员,负责做好使用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2、发生水、电、消防等故障及意外情况时,请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以便及时安排处理;3、发生被盗案件时及时通报物业公司,或联系公安机关,物业公司将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4、配备的消防、报警等装置严禁无故动用或测试;楼层通道内严禁堆放物品,始终保持畅通状态;5、秩序维护人员要做好全天候执勤巡查,并在巡查重点区域签到,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第十条消防安全责任规约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全面倡导“群防群治”,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二、区域防火责任人: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各自物业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区域防火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3、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4、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5、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6、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7、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

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8、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9、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10、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11、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12、未经审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13、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13、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14、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15、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16、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17、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规约1、物业使用单位员工车辆可凭车辆出入证进院内停放,无出入证车辆可停放在道路两边停车位内;2、所有车辆停放需停放到车位内,违规者将按规定处罚;3、所有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停放不得阻碍交通及消防通道;4、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相关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5、院内道路为消防车应急通道,未设置车位的道路不得停放车辆;6、车辆上请留置移车电话,如有需要可及时联系到车主;7、车辆进入办公区域及院内要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如车位停满将按实际情况分流车辆;8、根据实际情况将制定车辆管理办法,未完善之处按照制定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费用缴纳规约(一)物业管理费用用于以下开支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管理费用;2、管理区域的绿化及养护管理费用;3、环境卫生管理费用;4、公共秩序维护费用;5、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费用;6、税费;7、办公费用;8、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二)公摊水电费分摊原则1、公共用电分摊,包含但不限于空调、电梯、二次供水、消防、楼道照明等用电;2、楼层用电分摊,包括但不限于各楼层套内照明、插座、空调送风机等用电;3、公摊水费分摊,包括公共卫生间、室内卫生间、消防用水等;4、分摊按照当月的用量及入住企业使用面积分摊,出具分摊表;5、当月公摊水电费缴纳时间为次月25日前缴纳或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10日内。

第十三条违规处罚规约1、物业公司不按规定收取物业费用的,物业使用人可拒绝缴纳,并要求承担收取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2、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违约方每天按逾期缴纳金额的百分之二向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将停止供电等服务,逾期超过90日将解除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收回该房屋;3、车辆停放未按规定停放的,将通报公示并处每次10元违约金,累计10次将不允许进入院内停车;4、办公室下班无人期间不关闭照明及空调等用电设施,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的,每发现一次加收100元延时电费;5、违反本管理规约,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制止、警告、通报、上报有关部门、收取违约金等措施;6、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违约金500-2000元:(1)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2)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4)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违约金500-2000元:(1)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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